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七星关区安监局,供大家参考。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七星安监〔2018〕49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 - -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办)、非煤矿山企业:
:
现将《毕节市七星关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12 月 17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印发
- -
4 - -
毕节市七星关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毕节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非煤矿山等三个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毕安监〔2018〕53 号)及《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今冬明春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星安办〔2018〕112 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抓好全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区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工作。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七星关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
组
长:
张成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穆显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股股长)
成
员:
谢明祥
鲁 亚
钟克勇
李 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股,穆显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
三、对象范围 全区所有合法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突出事故多发易发企业的排查整治。
四、时间安排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底。
五、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以企业自查自纠、各有关乡(镇、街道)安监站(办)全覆盖检查、区安监局重点检查的形式,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检查方式 1. 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以及现场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制度缺陷。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等,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及时组织整改;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停建。
- -
6 - -
2.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有关乡(镇、街道)安监站(办)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区安监局有针对性、有重点性对全区易发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突出排查整治是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相关会议、通知精神,安排部署非煤矿山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 2.突出排查整治是否安排应急值守工作,应急物质储备是否到位。
3.突出排查整治是否突出重点,并做到立查立改。
4.突出排查整治是否认真开展“回头看”。
5.突出排查整治是否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对标对表开展复产复建工作。
6.突出排查整治企业是否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
7.突出排查整治企业是否存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开工建设、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违规建设、无证开采、无证探矿、以采代探、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不按设计开采、不按设计运行等行为。
8.突出排查整治“双控”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是否认真开展“双
控”体系建设。
9.突出排查整治企业是否认真按照《贵州省非煤矿山水害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贵州省非煤矿山非阻燃材料和动火爆破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10.突出排查整治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企业上级部门对下级是否严格管理、定期考核检查;是否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合同与协议中,各自的职责是否明确、合理;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是否存在在多个项目部任职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乡(镇、街道)安监站(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迅速行动、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全力以赴、严防死守,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摸清情况,巩固基础,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各安监站(办)要加强监管力度和频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抓好非煤矿山各项关键环节监管,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坚决停产停建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并向社会公告、曝光。
- -
8 - -
(三)规范行为,依法办事。各安监站(办)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整治中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阻挠整治工作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台账,及时总结。各安监站(办)、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以便于针对性地指导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乡(镇、街道)安监站(办)立即将通知转发至辖区非煤矿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