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求意见稿)对于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 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25 号)和全省生态境保护大会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推进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探索创新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大我区大气环境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目标,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二届省委二次全会、二届市委二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市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约束性目标
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管行业管环保”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专项攻坚治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着力解决影响全区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加快转变治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系统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企业治理、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9 年,七星关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6.7%以上。
2020 年,七星关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7.2%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1.。
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现场围挡、物料覆盖、场内道路硬化、拆除湿法作业、
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 个 100%要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道路扬尘监管,全过程监管渣土运输车辆。开展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积土积尘清理专项行动;实施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路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等综合措施。全面整治矿山扬尘,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督促合法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对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等环节实施全封闭作业,并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控;所有大型物料堆场实施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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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9 年底前,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建立管理台账,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退城入园、整改提升等措施。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以及通过限期改造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实施火电、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一厂一策”管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炉窑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工业园区准入标准,规范园区环境管理。
3.。
深入开展燃煤及油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气化毕节”工程,合理开发利用煤层气,增加清洁能源使用。依法划定和实施限制燃煤区和禁止燃煤区,强化禁燃区管控。城市建成
区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带油烟净化功能的烧烤炉具;全面清理违章占道摊点。
4.。
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建立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台账。联合开展常态化路检、停放地检测,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检验弄虚作假和篡改破坏车载诊断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行为。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严禁黄标车转入。
(二)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1.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资源,统一规划、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和实施好《七星关区城市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提前介入、提早布置,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
2.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建立完善跨县(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构建全区大气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实现跨界环境保护“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
联治”的联合执法体系,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全区污染源数据库。以生态环境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多元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 实施环境质量第三方监测及运维。2019 年,完成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技术方案编制和论证,配合完成全区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2020 年实现全区地表水及饮用水源第三方采测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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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污染治理多元化模式。积极探索环境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健全社会资本投资环境治理回报机制,创新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等污染治理与管理模式,鼓励各类投资入环保市场。加强环境治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环境,鼓励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与环境绩效合同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协调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燃煤及油烟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四项重点工作。区直相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七星关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
规定(试行)》,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运行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蓝天保卫战的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直相关部门每季度首月 5 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统一报送区生态环境分局,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汇总后报区人民政府决策。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等,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老大难和易反弹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现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系统内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三)严格督促考核。区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及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附件:
1.毕节市七星关区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 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3.毕节市七星关区燃煤及油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4. 毕节市七星关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 1
毕节市七星关区 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18 年城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建通〔2018〕62 号)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8〕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的要求,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深入和细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工作重点。通过多方入手、多方努力,大力解决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
路、国省道干线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建筑废料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通过本次攻坚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全区城市规划区建筑施工、拆迁施工、市政施工、运输车辆等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实现建筑工地“现场围挡、裸土覆盖、场内道路硬化、拆除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暂未开发场地绿化、机械设备使用国标油”7 个 100%要求;对商混等工业料场和废土渣场进行扬尘治理,实现“物料堆放规范、密闭输送管理、密闭生产管理、喷淋设备配备正常、车辆冲洗及沉砂池设置合理,厂区空地及路面硬化和裸土绿化、机械设备使用国标油”7 个 100%要求;以运行频率较高的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私家车辆为重点,对城区 40 余万车辆进行扬尘治理,实现城区公共车辆、运输车辆、私家车辆“使用国标燃油、车身无明显成片堆积灰尘、车轮不带泥上路”3 个 100%要求。进一步明显降低 PM10 和 PM2.5 浓度,确保城区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90%以上,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完成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抓实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 工作任务。突出扬尘路段、100 个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
工场地、市政施工场地以及即将施工的所有工地,区住建、国土、规划、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以及中心城区“十办两镇”依据法定管理职责和权限,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目标任务。特别对八中、学院路 2 个国控点周边 2公里范围重要路段建设施工工地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2.。
基本要求。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基本要求:(1)新开工项目工地必须达到“六个 100%要求”才能开工,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责任人员到位;(2)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达到“现场围挡、裸土覆盖、场内道路硬化、拆除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暂未开发场地绿化、机械设备使用国标油”“七个 100%要求”。(3)扬尘监控及降尘设备配置必须做到“三个合理”,即“PM 显示和探测配备位置设置合理、喷淋设备高度及设置位置合理、防尘预警装置启动设置合理”。(4)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不采取防尘措施倾倒砂石和水泥等建筑材料、禁止在未密闭的空间进行现场配制砂浆”。(5)所有未达到“六个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七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合理”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城区内所有未做到“两个禁止”的施工现场,一律进行处罚。施工单位完成整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才能开工或复工。
3.。
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区住建局负责城市区域内施工工地扬尘治
理监督管理;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市区域内建筑工地围墙围挡、渣土运输车辆运输途中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未覆盖、倾倒建筑垃圾不规范的监督管理;区交警大队负责城市区域内运输车辆串线倾倒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区国土局负责城市区域内未利用土地开发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鸭池镇、海子街镇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对各类施工场地、运输路线、倾倒场地进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各类施工场地进行扬尘治理管理;其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由区政府明确的部门或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二)抓实拆除作业施工扬尘治理 1.。
工作任务。城区内的拆除施工场地及即将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违法建设项目等,区房征、国土、规划、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依据法定管理职责和权限,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目标任务。
2.。
基本要求。各类拆除施工作业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基本要求:(1)拆除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四个到位”,即报批到位、拆除方案到位、防尘方案到位、防尘设施到位。(2)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个保证”,即搭设临时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拆除和喷淋降尘同时进行必须保证、建筑垃圾和渣土堆放覆盖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覆盖必须保证;(3)拆除作业必须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形式主义使用降尘设施、禁止拆除作业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