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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工业企业“育苗强基”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22-07-08 15: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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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工业企业“育苗强基”三年行动方案

 

 贵州省中小工业企业“育苗强基”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工业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国发〔2022〕2 号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 ”主攻“四化 ”主战略、“四区一高地 ”主定位,结合我省工业倍增行动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要求,以培育企业、壮大产业为目标,健全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分类精准服务,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定向培育、动态管理、注重实效、激励扶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分类培育机制,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作共进的局面。到 2025 年,全省新增规模以上企业 2800 户;评价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500 户以上;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00 户以上;培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80 户以上;培育提升 40 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培育 30 户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建立“创新型”重点企业培育库,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2000 万元的小微工业中小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

 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具备做优做强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及智能装备,改造提升培育一批小微企业上规模。完善从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推广壮大的梯度培育机制,组织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和辅导,为企业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规入统,不断夯实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对新增上规入统的企业,每户按 20 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做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蓄水池”。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领域,围绕各地主导产业、首位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零部件、元器件、设备和服务等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开展生产、管理、服务精细化改造。突出特色化优势,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加快新颖化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按照每户 100 万元、6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加快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行业地位,提升我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四)持续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各市州、县区围绕主导产业、首位产业,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

 同共享,引导中小企业聚焦细分市场,在产业链中发挥协调配套优势,打造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五)大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按照每户 50 万元、3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提高中小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对获得批复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六)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强化分级分层管理,充分发挥核心功能作用,促进资源共享,着力提升服务能力、资源带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按照每户 40 万元、2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通过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培育一批会经营、善管理、敢创新的领军企业家队伍。

 (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中小企业提高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数字化应用水平,促进提质增效。引导中小企业结合实际,分步探索设备数字化—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数字化的发展路径。支持中小企业普及应用数字技术,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 30%、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助。

 (八)实施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公司改造,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管理对标活动,以先进企业为标杆,查问题、找差距、填措施、补短板。组织专家服务队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开展指导服务。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九)促进中小企业扩大开放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强化东西部产业协作,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工艺技术、产品标准和管理经验,承接跨区域合作项目。发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国际与区域商贸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统筹推进中小企业“育苗壮基”三年行动工作。厅各有关处室、各产业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地区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贵商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惠企政策,确保企业“一键申请、一站办理”。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土地、人才、用电、用能等要素保障。组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模式、发展成就等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宽领域、多元化扩大企业影响,塑造企业品牌,吸引生产要素聚集,提高企业关注度和美誉度,全面展示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形象。

 (三)强化融资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统筹用好各类基金、资金,以培育企业、壮大产业为目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收费权、特许经营收益权、碳排放权、知识产权、股权、存货等为主要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四)加强运行监测。加强重点企业经营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依托“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数据采集,扩大监测企业覆盖面,增加监测企业样本,对中小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与存在的问题,预判发展趋势,形成区域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协调各部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为优化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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