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附件1: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性验收申请(全文),供大家参考。
1 附件 1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阶段性验收申请 (格式)
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按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电〔2020〕288 号)相关要求,我镇(乡)对辖区所有行政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成了全面排查任务和重点整治任务,现提请验收。
一、全面排查完成情况 (一)排查量:我乡(镇)共有
个行政村,排查农村房屋
栋。其中,农村非自建房
栋、农村自建房
栋(含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
栋)。排查的农村房屋中,存在一户多宅的
户。
(二)隐患量:我乡(镇)初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共
栋,其中,农村非自建房
栋、农村自建房
栋(含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
栋)。
(二)鉴定量:我乡(镇)对初排存在安全隐患的所有房屋进行了鉴定(评定),经鉴定(评定),属于 C 级或 D 级危房
栋。其中,农村非自建房
栋、农村自建房
栋(含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
栋)。
2 二、危房整治完成情况 经排查鉴定,我乡(镇)共有 C 级或 D 级危房
栋,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重点整治任务。
(一)对鉴定为危房的农村非自建房:仍在使用
栋,停止使用
栋。停止使用的危房中,采取贴封条的
栋,采取加固改造的
栋,采取拆除危房的
栋。
(二)对鉴定为危房的农村自建房:1、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
栋,采取关停贴封条的
栋,采取加固改造的
栋,采取拆除危房的
栋,签承诺书
户。2、非经营的农村自建房
栋,仍居住在危房的
栋,没有居住在危房的
栋,其中,对没有居住的危房,采取贴封条的
栋,采取加固改造的
栋,采取拆除危房的
栋。
乡镇长(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