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区养老机构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X XX 区养老机构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根据《XX 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养老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着力防范化解全区养老机构重大火灾风险。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养老机构 三、整治重点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自建房耐火等级、防火分隔、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
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 4 层及以上的自建房,其疏散楼梯少于 2 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 2 个。
(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
(六)火源、电源和气源使用管理情况。
四、治理措施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要全面统计养老机构地址、建筑层数及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并建立台帐。各养老机构要对照 6 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二)狠抓落实问题整改。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
必须按要求增设;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必须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日常安全戒备,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假日期间由敬老院院长亲自带班,做到每餐吃饭清点人数,每晚就寝坚持查房。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整改工作充分落实。
(四)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设置微型消防站、吸烟室,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和自动喷淋系统,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防火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更换旧损电器、消防器材填充物等; (五)做好宣传增强意识。采取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在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和引导供养对象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五、时间安排
本次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从 2022 年 4 月至 9 月,分 3 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2022 年 4 月 8 日前)
明确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各养老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4 月 9 日至 8 月 31 日)
各养老机构全面开展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整改工作,对照整改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综合治理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做好养老机构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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