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放政策下外资险企中国新机遇(2022年),供大家参考。
Brochure
/
report
title
goes
here
| Section title goes here
2
1 、中国加速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外资险企迎来新机遇
2
2 、中国保险行业仍处于成长期,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5
3 、外资险企在中国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7
4 、外资险企进入 / 重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可行路径
9
5 、未来三到五年将成为外资险企开发中国市场的关键时期
13
联系人
15
尾注
16
本报告研究范围以及案例仅包含面向普通消费者的保险产品及机构
1 、中国加速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外资险企迎来新机遇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已经有近 50 家外资险企陆续在中国开展业务, 但受限于控股比例、业务范围等监管政策的限制,其 业务规模发展相对落后。截止 2018 年底,中国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排名前十的企业中全部是中资企业,市场份额分别为 73 . 5 % 和 85 . 2 % (表 1 ),排名最高的外资 /
合资险企份额不足 2 % 。
表 1:
人身保险以及财产保险按 2018 年原保费收入排名
人身保险公司排名 财产保险公司排名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排名 企业名称 市场份额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排名 企业名称 市场份额
1
国寿股份 20 . 4 %
1
人保股份 33 . 0 %
2
平安寿 1 7. 0 %
2
平安财 2 1. 0 %
3
太保寿 7. 7 %
3
太保财 1 0. 0 %
4
华夏人寿 6 . 0 %
4
国寿财产 5 .9 %
中资 5
太平人寿 4 . 7 %
中资 5
大地财产 3 . 6 %
6
新华 4 . 7 %
6
中华联合 3 . 6 %
7
泰康 4 . 5 %
7
阳光财产 3 .1 %
8
人保寿险 3 . 6 %
8
太平保险 2 .1 %
9
富德生命人寿 2 . 7 %
9
出口信用 1. 7 %
10
天安人寿 2 . 2 %
10
天安 1. 3 %
合资 16
工银安盛 1. 3 %
合资 16
安盛天平 0 . 5 %
注:人身险业务包含寿险,健康险,养老保险等;财产险业务包含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等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019 年,随着中国进一步放宽保险行业外资企业准入条件,允许外资人身险机构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设立保险公司,这一竞争局面有望得到改善。政策的进一步开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经营年限要求和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允许外资险企 100 % 控股。二是删除了仅针对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的实施细则条款。现 在,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方面与中资保险公司均适用统一规定 1 。
新政颁布以来已有多家外资险企通过或正在尝试通过收购、合资、合作的方式建立外资控股或外资独资的保险机构,进入到财产险、人身险(含养老保险)等多个细分领域(图 1 )。德国安联与 2019 年 11月宣布获批开业,成为自中国加入 WTO 以来,首家批准开业的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
司 2 。安盛集团于 2019 年底完成对其合资公司安盛天平剩余 50 % 股权的收购,成为中国最大外资独资财险公司 3 。汇丰已与其在华寿险合作伙伴达成协议,将收购其持有的汇丰人寿 50 % 的股权 4 。此外,据媒体报道,安达保险在逐步获批对华泰保险集团增持超 2 5% 、 30 % 后,还在寻求绝对控股权 5 。意大利忠利保险( G ener a li )、加 拿大宏利金融( Ma nu li f e )等险企正在和政府相关机构展开初步协商,计划登陆中国养老保险市场 6 。
据新浪财经最新报道, 2019 年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2 9. 9 % ,超过中资保险公司 12 . 2 % 的增长率。总体市场份额也同比上升近一个百分点至 7. 2 % 。随着新政的落地,外资险企的市场份额预计会进一步提高 7 。
此外,银保监会对于外资险企进入资产管理领域也发布了一系列利好政策 8 。一方面在外资机构进入资管领域降低了门槛:取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 7 5% 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 2 5%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另一方面 ,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的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扩大保险资管产品购买人范围到符合条件自 然人,标志着保险资管产品的交易模式和范围和其他资管产品实现了统一;保险资管机构既可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销保险资管产品,也可以进行产品自销,拓宽了产品销售的渠道。这些政策将会给外资险企在中国直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便利。
图 1 :
1992 年 -2020 年外资险企进入中国重要政策与关键事件
外资险企进入中国关键事件 1992
2002
2004
2018
2019
2020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018 年 11 月——法国安盛宣布收购安盛天平剩余 50 % 股权 • 险种:财产险 2019 年 8 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安盛天平中方股东将持有的安盛天平 4. 23 亿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安盛 • 险种:财产险 2019 年 10 月——德国安顾保险E r go 与长城汽车成立了合资企业 • 险种:车险 2019 年 11 月——安达保险宣布收购华泰保险 15 . 3 % 股份持股比例将达 4 6. 2 %
• 险种:财产险、寿险 2020 年 1 月——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开业 • 险种:寿险、健康险、财产险 中国鼓励外资险企进入中国关键政策
2019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修改》 • 删除了部分原有条款,至此中资外资险企设立分支机构享受公平统一原则
2019 年 12 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 • 自 2020 年起,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外资比例可达 100 %
2019 年 10 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 取消“经营保险业务 30 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2 年以上”的条件 2019 年 5 月 ~7 月——银保监会表示近期拟推出 19 条对外开放新措施 • 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 51 % 提高至 100 % 的过渡期至 2020 年 2018 年 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 将人身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到 51 %
2018 年 4 月——《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 等三项政策 • 至此,保险中介的三大领域(经纪、代理、公估)对外资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外资企业申请前 1
年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 50
亿美元;人身险外资 50 % 股权限制、 30 年保险业经验和 2 年办事处 • 允许外资财产险分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改建为独资公司 • 外资保险业务上取消地域限制 《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第一部正式的外资险企管理法规 • 寿险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 50 % ;合资非寿险公司在地域以及业务范围上有限制 《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 中国首个外资保险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中国首个友邦分支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对外开放探索期 对外开放初期 对外开放加速发展期 2020 年 1 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了友邦保险“分改子”的详细方案 , 友邦将成为外资独资寿险企业 • 险种:寿险 2019 年 3 月——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获批筹建 • 险种:养老保险 2018 年 11 月——银保监会发布批复,同意德国安联集团筹建安联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 险种:寿险、财产险 14 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占总保费收入的 2 .3%
中国获准加入 WTO ,美国纽约人寿、美国大都会、日本生命人寿 3家外资公司获得保险业务执照 • 险种:寿险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 险种:寿险 • 成为第一家外资独资寿险机构,这是中国特批的外资独资保险机构
6,283
4,141
3,040
2,478
2,251
1,806
1,501
1,270
1,220
美国 中国内地 6.5%
4.4%
日本 8.2%
英国 10.8%
法国 9.2%
德国 5.9%
韩国 10.9%
意大利 7.6%
加拿大 中国台湾 7.5%
20.0%
2 、中国保险行业仍处于成长期,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规模上看,中国已成长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2019 年中国内地保险业年保费收入达到 0 .6 3 万亿美元 9 ,超过日本、英国、法国和德国;然而,从保险深度上看, 2019 年中国总保费仅为 GD P 的 4 . 4 % ,与发达国家仍有明显差距(图 2 )。
图 2 :
2019 年全球排名前十保险市场规模(单位:亿美元)
14,035
保险深度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惠誉数据,德勤内部数据库
中国保险行业与成熟市场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投保意识偏低,导致较低保险覆盖率。统计数据表明,美国人均拥有 4 . 2
份保单;日本人均保单数量达到 6 .5 份。而中 国人均投保率只有 0 .6 左右,离每人一张保单还差得远 10 。
第二,保险产品的丰富程度不及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保险种类繁多,产品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以购买房屋为例,除了 最基本的房屋险,人们还可以购买相关 的个人财产保险、个人伞险 11 、水灾险及房屋贷款保险等。此外,日常消费行为如买家电、家具、养宠物也都有配套的保险产品。以上很多险种对广大中国消费者而言还是新鲜事物。
第三,销售服务不够健全。国内保险公司大多仍实行代理人制度,不保障底薪,导致销售人员以佣金收入为目的去销售产品,甚至人为夸大保险的保证范围,使实际理赔时与客户的预期严重不一致;在保险发达国家,保险机构对于销售人员管理严格,培训机制完善,销售以及服务人员不仅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还能根据客户 的需求提供家庭保障、医疗、年金、养老以及投资等方面的定制化服务。近些年国内保监会对于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做出了相关的规范,使得情况有所改善,但国内的销售服务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中产阶级群体的不断壮大以及保险消费意识的提升,中国消费者对于保险产 品和服务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政策对外开放的加速落地进一步激发了保险行业的市场活力,外资险企进入中国市场可以促使内资险企更好地借鉴国际优秀险企的市场实践,鼓励我国保险行业从公司治理、风险定价、投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塑造优势,拉近与成熟市场的差距。
3 、外资险企在中国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直以来,外资险企在中国业务的开展主要面临以下两个制约因素:
首先是获取保险牌照。在中国开展保险业务需要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保险牌照, 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其申请才会被受理。保险牌照目前主要包括:寿险牌照、健康险牌照、养老险牌照、财产险牌照(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再保险牌照和互联网保险牌照 (互联网保险牌照允许经营财险相关以及短期健康险业务)。牌照种类越多,能够涉足的业务种类就越广泛,筹备的时间也越长。从提交筹备申请、审核到保险公司开业核准至少需要两年时间(图 3 )
。
图 3 :
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审批以及开业核准申请流程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1
外资保险公司筹建审批 2
外资保险公司开业核准 提交筹备申请 批复 开始筹建
申请人应当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受理决定自动失效。
银保监会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发给正式申请表;决定不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并且该外国保险公司已经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偿付能力标准;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提交验收申请 现场验收 批复
银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汇报筹建工作完成情况,银保监会进行现场检查,申请人进行系统演示(模拟承保和理赔流程),验收合格、符合开业标准的,将获得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完善的公司信息资料。
新政颁布以来,虽然对外资险企牌照审批速度的影响尚未显现,但在 2019 年获保 监会批准的 36 个重要事项(包括新牌照发放、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中,与外资相关的达到了 15 项,有媒体称外资险企正在享受“超国民待遇”,预计未来几年针对符合要求的外资险企保险牌照申请和审核的时间可能会缩短。
拿到保险牌照之后,在中国不同的地区开展业务还要满足区域性的监管要求。根据规定,在其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 需要先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省级分公司的开设以及核准开业,再向该省级银保监会申请开设分支机构、营销网点等 13 。根据过往经验,如果想在全国十个以上省市开展业务,至少需要 3 - 5 年时间来准备。
其次是建立全国范围的销售渠道。对在中国市场还没有业务的外资险企,在多个省市建立直销和代理人团队,需要 3 - 5 年甚至更长的建设周期和大量的...
推荐访问:开 放政策下外资险企中国新机遇 中国 外资 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