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对于开展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贯彻 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
根据《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 2019 年工作要点》,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2019 年第 7 次主任会议研究,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将于 7 月 29 日至 8 月 2 日(为期 5 天)开展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我区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检查贯彻实施的效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相关工作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宗教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1、宗教点及信教人员基本情况;2、宗教工作队伍及履职能力情况;3、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教育情况;4、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情况;5、宗教工作经费落实情况;6寺庙经费管理情况;7、新建、扩建寺庙的情况及非法寺庙的整改落实情况;8、对非法宗教活动及非法所得的处理情况等。
(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1、是否存在非法传教活动;2、有无党员信教及处理情况;3、有无向
未成年人传播宗教思想及未成人是否有参加宗教活动情况;4、有无境外宗教组织势力渗透及打击处理情况;5、在宗教活动中有无商业化、违规收费及借机敛财的情况;6、有无违规滥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及违规建设、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问题;7、有无私设聚会点进行宗教活动等。
三、检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请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对本辖区开展自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电子文档于 8月 2 日前报送区人大办(邮箱:982147185@qq.com
联系电话:0857-8345062)。
(二)实地检查。7 月 29 日至 8 月 2 日,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将赴部分乡镇(街道办)进行检查。
四、检查组成人员 组长:胡家敬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吴
让
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启林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 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淑俊
区人大办工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