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印发《金融惠企政策汇编》通知(宜银〔2022〕51号)(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宜银〔2022〕51 号
关于印发《宜昌金融惠企政策汇编》的通知
各县市区金融办(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各银行金融机构:
近期国家、省、市出台多项金融助企惠企政策,我们现将相关政策梳理形成汇编,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做好政策宣导,加大对接服务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帮助市场主体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
附件:1.宜昌金融惠企政策汇编 2.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3. 政策执行监督热线
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宜昌监管分局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2 年 6 月 14 日
附件 1 宜昌金融惠企政策汇编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1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 年底。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郭丽敏 6323395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国发〔2022〕 12 号 2022 年底 2 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 1%提高至 2%,即由人民银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郭丽敏 6323395 国发〔2022〕 12 号 2022 年底 3 对延期贷款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征信管理科 胡月 6323349 国发〔2022〕 12 号 2022 年底 4 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 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对没有跨省经营的城商行和存款准备金率高于 5%的农商行,在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0.25 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额外多降 0.25 个百分点。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周严敏 6323380 银发〔2022〕 94 号 长期有效 5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延期还本复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银保监办发〔2022〕37 号 长期有效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6 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
宜昌银保监分局 邹平 6775930 银保监办发〔2022〕4 号 长期有效 7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应动态反应货币市场报价利率(LPR)走势,并将货币、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向终端利率价格有效传导。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银保监办发〔2022〕37 号 长期有效 8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免除盈利性目标和反担保要求,将支农支小担保费率降至 1%以下。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监管科 黄兴昌 6256028 鄂政发〔2021〕27 号 长期有效 9 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试点区域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不超过等值500 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积极探索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楚贸贷”业务。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外汇管理科 黄敬方 6323362
宜昌银保监分局 谢兵 6772681 鄂政发〔2021〕27 号 长期有效 10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主体,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单户限额一般不超过 1000 万元,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000 万元。担保费率不超过 1%。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监管科 黄兴昌 6256028 鄂政办发〔2022〕19 号 长期有效 11 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融资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已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相关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予以延期或续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樊博 6323397 鄂政办发〔2021〕34 号 长期有效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12 金融机构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性服务业及物流运输、外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行业企业,依规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不得盲目压贷、限贷、抽贷、断贷,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免收罚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展示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存续的个人住房按揭、车贷、信用卡等贷款,支持采取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樊博 6323397 鄂政办发〔2022〕24 号 长期有效 13 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对优质房地产项目,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风险处置项目,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樊博 6323397 鄂政办发〔2022〕24 号 长期有效 14 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不超过等值 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企业原则上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外汇管理科 黄敬方 6323362 鄂政办发〔2022〕24 号 长期有效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15 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鄂发改服务〔2022〕113 号 长期有效 16 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减少贷款以外不必要的中介服务要求和环节。推动金融机构主动承担服务业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评估费、保险费。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鄂发改服务〔2022〕113 号 长期有效 17 对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鄂文旅发〔2022〕21 号 长期有效 18 降低对文化旅游企业的中介收费标准,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再担保费率,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 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文旅企业收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小微文旅企业收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5%。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监管科 黄兴昌 6256028 鄂文旅发〔2022〕21 号 长期有效 19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的地方法人银行,支持借用“鄂农融”再贷款优惠政策资金。原则上通过“鄂农融”工具发放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超过 5.5%,单笔贷款利率不超过 6%(不含 6%),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郭丽敏 6323395 武银〔2022〕54 号 长期有效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20 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交通物流行业、文化旅游行业、批零住餐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主协商,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市区收入来源的交通物流行业、文化旅游行业、批零住餐行业从业人员,金融机构对其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
宜昌银保监分局 叶章昊 6772712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樊博 6323397 武银〔2022〕51 号 武银〔2022〕61 号 武银〔2022〕62 号 2022 年底 21 推广“见贷即担”“见保即贷”批量业务。针对受困企业,适当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提高担保比例。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新申请的银行贷款,按照降低担保费率相关要求执行。对创业担保贷免收担保费。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监管科 黄兴昌 6256028 武银〔2022〕51 号 武银〔2022〕61 号 武银〔2022〕62 号 2022 年底 22 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对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 6 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服务科 刘明兴 6256311 武银〔2022〕62 号 2022 年底 23 适度顺延疫情严重地区营运类停驶车辆车险期限。
宜昌银保监分局 谢兵 6772681 武银〔2022〕62 号 2022 年底 24 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或香港 H 股、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实行分阶段奖励 800 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正式挂牌的,给予 200 万元奖励;在“新三板”基础层转板至创新层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在“北交所”成功发行上市的,给予 500 万元奖励。对被列为“金种子”、“银种子”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发展科 刘明兴 6256311 宜府办发〔2022〕11 号 2021-2025年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25 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对所融资金 70%以上在宜昌投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规模的 2‰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融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对企业上市的促进作用,三峡产业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优先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对其投资上市后备企业形成不良的,实行尽职免责。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发展科 刘明兴 6256311 宜府办发〔2022〕11 号 2021-2025年 26 市内上市公司再融资且所募集资金 70%以上用于我市募投项目的,由市级财政按募集资金规模的5‰给予补助,单个上市公司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企业实现股权再融资,由市级财政按实际到位资金的 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发展科 刘明兴 6256311 宜府办发〔2022〕11 号 2021-2025年 27 对全市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新闻出版、旅游、零售、仓储等困难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 180 个基点的贷款贴息,期限最长 6 个月,金额最高分别为100 万元和 50 万元。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服务科 刘明兴 6256311 宜府办发〔2022〕42 号 2022 年底 28 实施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为全市重点产业链配备链长银行,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对链上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金融服务科 刘明兴 6256311 宜府办发〔2022〕42 号 长期有效
序号 政策措施要点 责任部门及 政策咨询人 政策出处 政策适用时间 29 人民银行提供不低于 60 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提供不低于 10亿元再贴现资金,支持全辖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票据融资。
人民银行宜昌中支 货币信贷管理科 郭丽敏 6323395 宜府办发〔2022〕42 号 2022 年底 30 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将受惠企业的范围由纳税信用 A 级和 B 级企业扩大到 M 级企业 宜昌银保监分局 谢兵 6771671 宜税办发〔2020〕13 号 长期有效
附件 2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机
构 办公地址 服务热线 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市分行 西陵区体育场路 6 号 0717-6435811 工商银行三峡分行 夷陵大道特 169 号 0717-6494458 (大中型企业),0717-6493842(普惠)
农业银行三峡分行 西陵区云集路 17 号 0717-6253462 中国银行三峡分行 伍家岗区胜利四路 10 号 0717-6254796 建设银行三峡分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1 号 0717-6758708、6758911 交通银行宜昌分行 伍家岗区胜利四路 22 号 0717-6483557 邮储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13 号
13997657674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珍珠路 109 号 0717-6268646 三峡农商银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8 号 0717-6915932 招商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18-3 号 0717-6218022 浦发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18 号 0717-6422739 兴业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15 号金安东城 0717-6385803 民生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云集路 22 号 15927587790 汉口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云集路 25 号 18671742019 中信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西陵一路 15 号金安东城 0717-6433682 广发银行宜昌分行 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九州方园185 号 0717-6577066 光大银行宜昌分行 西陵区献福路 1 号美岸观邸滨江商务大厦 1-3 层 0717-6577293 华夏银行宜昌分行 伍家岗区沿江大道 182 号首信财富中心 0717-6577766 武汉农商行宜昌分行 伍家岗区夷陵大道 336 号 0717-6261388 渤海银行宜昌分行 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 162 号 0717-6063993 平安银行宜昌分行 伍家岗区夷陵大道 179 号中兴广场 0717-6777006
附件 3 政策执行监督热线
机
构 办公地址 服务热线 人行市中心支行 西陵区发展大道 33 号 0717-6323397 宜昌银保监分局 西陵区西陵一路 7-1 号勤业商务大厦 13 层 0717-6772712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西陵区红星路 12 号 0717-6256798
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