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及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内部运行机制,根据《xx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 xx 市环保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 zz 任组长,xxx 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xx 市环保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环境监察支队牵头开展,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他相关科室、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完成。
二、工作内容 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将本辖区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填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将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须知送达企业。按照年度记分制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根据当年记分情况分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黄标企业及红标企业,分别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未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的现象。根据《xx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共计 12 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会被录入评价系统,分别是: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实施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资质的证件;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
三、工作程序 (一)作出决定与系统录入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作出,均已正式下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行政命令的决定文书为准。各科室、单位在对环境违法违规案件拟作出上述 12 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前,应将案件现场调查情况、证据材料、处理建议以及整改要求与期限等相关材料提报局党组及相关科室、单位进行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下达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及相关材料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报局领导签发,签发当天要将案件处理处罚相关材料扫描版报至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录入至 xx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二)告知企业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科室(单位)在对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理决定后,应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须知一并送达企业,并将送达回证存入案件档案材料。
(三)异议处理 企业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记分有异议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科室、单位应当告知其登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异议申请”,按照网页提示填报企业异议复核单,同时要求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下载评价系统内的“企业异议复核单”,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也一并提交)。作出该处罚处理决定的科室、单位应当在收到企业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企业。复核需要现场核查、监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复核期间。现场核查工作由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调查人员完成;监测或鉴定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或鉴定机构完成。
(四)
整改 与分数核销 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科室、单位应当告知企业在整改完成后登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整改申请”,填写“企业整改核查单”,同时要求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下载“整改核查单”,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整改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也一并提交)。作出该处罚处理决定的科室、单
位应当在收到企业整改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将企业整改信息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需要现场核查、监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核实期间。现场核查工作由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调查人员完成;监测或鉴定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或鉴定机构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督促企业提升环境守法意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执法威慑力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全市环保系统的重点任务。要充分领会省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清当前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作为,共同推动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确保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录入达到百分百。2017 年 3 月 1 日后的案件,要按照《xx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要求,确保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后立即录入系统,做到随处随录,录入率要始终保持在 100%。根据省厅要求,“立即录入”的时限要求是,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形成或移送材料形成的当日完成信息录入。
(三)建立高效的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涉及到案件的现场调查、处罚、录入计分、送达、异议申请复核、整改情况核实、计分核销等多项工作,涉及到环保部门内部多个科室、单位的职责。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真正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关工作的责任和任务贯穿到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确保《xx 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计分标准中的涉及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在作出后立即、准确录入系统,进入评价程序,以确保评价结果有据可依、有证可查、公平公正。
省厅将定期组织对各市工作进行督查,省厅、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抽查。各科室、单位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若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或不提供材料进行系统录入,市局将根据情况进行通报处理;若因工作不利造成负面影响或发现其它违规违纪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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