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完整),供大家参考。
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凡涉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旅行社接待程中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等。
一、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的预防 1.司机开车时,导游人员不要与司机聊天,以免分散其注意力; 2.安排游览日程时,在时间上要留在有余地,避免造成司机为抢时间、赶日程而违章超速行驶。不催促司机开快车。
3.如遇天气不好(下雪、下雨下雾)、交通堵塞、路况不好、尤其是狭窄道路、山区行车时,导游人员要主动提醒司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4.如果天气恶劣,地陪对日程安排可适当灵活,加以调整;如遇有道路不安全的情况,可以改变行程。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5.阻止非本车司机开车。提醒司机在工作期间不要饮酒。如遇司机酒后开车,决不能迁就,地陪要立即阻止,并向领导汇报,请求改派其他车辆或换司机。
6.提醒司机经常检查车辆,发现事故的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 1.立即组织抢救 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并尽快让游客离开事故车辆。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医疗救急中心电话:120)或拦车将重伤员送往距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抢救。
2.立即报案,保护好现场(电话:122)
事故发生后,不要在忙乱中破坏现场,要设法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122),争取尽快派人来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接待社报告 地陪应迅速向接待社领导和有关人员报告,讲清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游客伤亡情况,请求派人前来帮助和指挥事故的处理,并要求派车把未伤和轻伤的游客接走送至饭店或继续旅游活动。
4.做好安抚工作 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将由交运公司和旅行社的领导出面处理。
导游人员在积极抢救、安置伤员的同时,做好其他游客的安抚工作,力争按计划继续进行参观游览活动。待事故原因查清后,请旅行社领导出面向全体游客说明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5.请医院开出诊断和医疗证明书,并请公安局开具交通事故证明书,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6.写出书面报告 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需有关部门出具有关事故证明、调查结果,导游人员要立即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和治疗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诊断结果;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结果;受伤者及其他旅行者对处理的反映等。书面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实事求是。最好和领导联署。
二、治安事故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遇到坏人行凶、诈骗、偷窃、抢劫,导致游客身心及财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统称治安事故。
(一)治安事故的预防 导游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
1.入住饭店时,导游人员应建议游客将贵重财物存入饭店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将大量现金放在客房内。
2.提醒游客不要将自己的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更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自己的房间;尤其是夜间决不可贸然开门,以防意外;出入房间一定锁好门。
3.提醒游客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并讲清关于我国外汇管制规定。
4.每当离开游览车时,导游人员都要提醒游客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游客下车后,导游人员要提醒司机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尽量不要走远。
5.在旅游景点活动中,导游人员要始终和游客在一起,随时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发现可疑的人或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提醒游客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如:不要在公共场合拿出钱包,最好不买小贩的东西(防止物品被小贩偷去),并随时清点人数。
6.汽车行驶途中,不得停车让非本车人员上车、搭车;若遇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二)治安事故的处理 导游人员在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的过程中,遇到此类治安事件的发生,必须挺身而出,全力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决不能置身事外,更不能临阵脱逃。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采取行动。
1.全力保护游客 遇到歹徒向游客行凶、抢劫,导游人员应做到临危不惧,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奋力与坏人拼搏,勇敢地保护游客。同时,立即将游客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在在场的群众和公安人员的帮助下缉拿罪犯,追回钱物,但也要防备犯罪分子携带凶器狗急跳墙。所以,切不可鲁莽行事,要以游客的安全为重。
2.迅速抢救。如果有游客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或送伤者去医院。
3.立即报警(电话:110)
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公安局报警,如果罪犯已逃脱,导游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局破安。要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作案人的特征,以及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向公安部门报告清楚。
4.及时向接待社领导报告 导游人员在向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要向接待社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如情况严重,请求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5.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治安事件发生后,导游人员要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游客情绪,尽力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下去。并在领导的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受害者的补偿、索赔等各项善后事宜。
6.写出书面报告 事后,导游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
三、火灾事故
(一)火灾事故的预防 1.做好提醒工作 提醒游客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躺在床上吸烟;向游客讲清,在托运行李时应按运输部门有关规定去做,不得将不准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夹带在行李中。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火灾。
2.熟悉饭店的安全出口和转移路线 导游员带领游客住进饭店后,在介绍饭店内的服务设施时,必须介绍饭店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并提醒游客进入房间后,看懂房门上贴的安全转移路线示意图,掌握因一旦失火时应走的路线。
3.牢记火警电话(火警:119)
导游人员一定要牢记火警电话;掌握领队和全体游客的房间号码。一旦火情发生,能及时通知游客。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 万一发生了火灾,导游人员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游客; 3.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统一指挥,迅速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游客; 4.判断火情,引导自救。
如果情况危急,不能马上离开火灾现场或被困,导游人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①千万不能让游客搭乘电梯或慌乱跳楼。尤其是在三层以上的旅客,切记不要跳楼;②用湿毛巾后住口、鼻,尽量身体重心下移,使面部贴近墙壁、墙根、或地面;③必须穿过浓烟时,可用水将全身浇湿或披上用浸湿的衣被后住口鼻,贴近地面蹲行或爬行;④若身上着火了,可就地打滚,将火苗压灭,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⑤大火封门无法逃脱时,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将门封堵塞严,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⑥当见到消防队来灭火时,可以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为信号,争取救援。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游客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任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游客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四、食物中毒
游客因食用变质或不干净的食物常会发生食物中毒。其特点是:潜伏期短,发病快,且常常集体发病,若抢救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导游人员应:
1.严格执行在旅游定点餐厅就餐的规定; 2.提醒游客不要在小摊上购买食物; 3.用餐时,若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
(二)食物中毒的处理 发现游客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设法催吐,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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