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2篇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1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XX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XX市“一城两心”高质量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XX市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开放型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我市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XX市级“市县同权、市域一体”,政务外网专线全覆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的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XX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X汇办”和“襄汇办”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XX支行)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XX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XX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协同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事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据申请人信用作出批准决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1.充分利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和“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在已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市经济开发区可利用面积9432.9亩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8个专题,统一无偿使用区域评估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投入成本和审批时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宣传和应用督导,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环评批复后,12个工作日核发施工通知单。涉及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评,XX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加快“中介超市”建设,将审批受理条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审批、论证,评估、评价、检测、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出让质效。推行报批“5165”模式,即5个环节(选址、公告、征地、补偿兑现、组建上报)、165个工作日办结(选址13个工作日、公告12个工作日、征地60个工作日、补偿兑付20个工作日、组建上报60个工作日)。落实出让“140”模式,即“1个环节、40个工作日(包含出让金办理手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3.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名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
14.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压缩登记环节为2个(即申请一个环节,缴费领证一个环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对接XX市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XX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县(市、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16.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咨询和表扬类3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和求助类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17.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动态掌握全市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青年、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搭建人才数据库,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此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用工企业对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扶持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对缺工情况严重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精准用工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及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对企业零散用工需求,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用工信息,实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同步。(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归国留学生、高技能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提供阶段性住房,按《XX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完善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家属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经考核合格,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商调。其家属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意愿,在XX市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就读。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人才,设置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医疗专家服务。(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二)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
19.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涉及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无纸化、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XX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XX支行等)
20.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需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2.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企业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市银保监组;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等)
24.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 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0.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7小时。市域内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国网XX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5.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2022年9月底前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中燃燃气公司)
2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即来即办”。(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三)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27.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XX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XX)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8.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部门,全面落实XX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推广XX市开发的“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部门要将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免收投标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实行合同跟踪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积极对接XX市探索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融入XX市构建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区、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健全“解决执行难”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3.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等)
35.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对公证机构调查核实证据的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团队模式”,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工商联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并在2022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整体对标工作,省内对标XX市高新区,省外对标江苏省苏州市下辖昆山市;专项对标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参照XX市牵头部门对标要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XX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XX经验”。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理念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和梅河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
(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2)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4.规范整顿中介服务。
(1)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二)全方位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围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重塑法治化的营商新环境
5.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联合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
6.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7.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8.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
9.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梅河”创建工程,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创建更多放心商场、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业和放心城市为重点,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市场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及软环境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3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XX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XX市“一城两心”高质量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XX市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开放型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我市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XX市级“市县同权、市域一体”,政务外网专线全覆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的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XX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X汇办”和“襄汇办”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XX支行)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XX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XX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协同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事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据申请人信用作出批准决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1.充分利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和“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在已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市经济开发区可利用面积9432.9亩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8个专题,统一无偿使用区域评估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投入成本和审批时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宣传和应用督导,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环评批复后,12个工作日核发施工通知单。涉及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评,XX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加快“中介超市”建设,将审批受理条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审批、论证,评估、评价、检测、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出让质效。推行报批“5165”模式,即5个环节(选址、公告、征地、补偿兑现、组建上报)、165个工作日办结(选址13个工作日、公告12个工作日、征地60个工作日、补偿兑付20个工作日、组建上报60个工作日)。落实出让“140”模式,即“1个环节、40个工作日(包含出让金办理手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3.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名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
14.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压缩登记环节为2个(即申请一个环节,缴费领证一个环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对接XX市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XX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县(市、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16.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咨询和表扬类3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和求助类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17.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动态掌握全市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青年、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搭建人才数据库,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此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用工企业对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扶持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对缺工情况严重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精准用工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及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对企业零散用工需求,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用工信息,实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同步。(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归国留学生、高技能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提供阶段性住房,按《XX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完善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家属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经考核合格,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商调。其家属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意愿,在XX市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就读。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人才,设置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医疗专家服务。(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二)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
19.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涉及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无纸化、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XX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XX支行等)
20.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需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2.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企业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市银保监组;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等)
24.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 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0.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7小时。市域内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国网XX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5.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2022年9月底前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中燃燃气公司)
2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即来即办”。(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三)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27.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XX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XX)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8.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部门,全面落实XX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推广XX市开发的“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部门要将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免收投标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实行合同跟踪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积极对接XX市探索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融入XX市构建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区、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健全“解决执行难”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3.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等)
35.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对公证机构调查核实证据的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团队模式”,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工商联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并在2022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整体对标工作,省内对标XX市高新区,省外对标江苏省苏州市下辖昆山市;专项对标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参照XX市牵头部门对标要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XX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XX经验”。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4
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XX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XX市“一城两心”高质量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XX市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开放型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我市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XX市级“市县同权、市域一体”,政务外网专线全覆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的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XX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X汇办”和“襄汇办”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XX支行)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XX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XX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协同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事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据申请人信用作出批准决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1.充分利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和“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在已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市经济开发区可利用面积9432.9亩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8个专题,统一无偿使用区域评估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投入成本和审批时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宣传和应用督导,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环评批复后,12个工作日核发施工通知单。涉及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评,XX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加快“中介超市”建设,将审批受理条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审批、论证,评估、评价、检测、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出让质效。推行报批“5165”模式,即5个环节(选址、公告、征地、补偿兑现、组建上报)、165个工作日办结(选址13个工作日、公告12个工作日、征地60个工作日、补偿兑付20个工作日、组建上报60个工作日)。落实出让“140”模式,即“1个环节、40个工作日(包含出让金办理手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3.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名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
14.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压缩登记环节为2个(即申请一个环节,缴费领证一个环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对接XX市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XX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县(市、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16.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咨询和表扬类3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和求助类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17.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动态掌握全市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青年、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搭建人才数据库,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此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用工企业对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扶持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对缺工情况严重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精准用工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及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对企业零散用工需求,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用工信息,实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同步。(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归国留学生、高技能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提供阶段性住房,按《XX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完善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家属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经考核合格,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商调。其家属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意愿,在XX市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就读。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人才,设置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医疗专家服务。(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二)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
19.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涉及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无纸化、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XX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XX支行等)
20.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需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2.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企业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市银保监组;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等)
24.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 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0.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7小时。市域内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国网XX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5.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2022年9月底前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中燃燃气公司)
2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即来即办”。(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三)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27.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XX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XX)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8.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部门,全面落实XX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推广XX市开发的“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部门要将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免收投标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实行合同跟踪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积极对接XX市探索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融入XX市构建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区、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健全“解决执行难”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3.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等)
35.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对公证机构调查核实证据的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团队模式”,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工商联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并在2022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整体对标工作,省内对标XX市高新区,省外对标江苏省苏州市下辖昆山市;专项对标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参照XX市牵头部门对标要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XX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XX经验”。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要切入点,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效能低、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政府和企业失信等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着力开展以下5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权不细化等问题。着力整治超越法定职权及职责分工擅自执法检查或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着力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或变相使用已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行为;着力整治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三)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检查服务行业企业收费不规范、不便利,流程不简明、不公开,相对其他省市存在收费过高或造成缴费主体负担过重问题;着力整治垄断行业项目配套费用高、不议价、工期难以保证等问题。
(四)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应由政府负责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现行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政府招商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未兑现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等行为;未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行为。
(五)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落实企业迁移政策不到位、擅自设置附加条件限制正常迁移的行为;违反属地原则吸引外区企业到本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互拉税源的行为;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
三、整治对象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市)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类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审批局、市政府督考办的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专项行动组。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5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梳理汇总发现问题,调度整治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定期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审批局牵头,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局等部门参加。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局、执法局、财政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三)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
(四)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督考办、市工商局、民政局、审批局、编委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规划国土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参加。
(五)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参加。
五、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8日至31日)。
1.全面动员。全市大会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制定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并于12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广泛宣传。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新闻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1.自查自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各子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真正做到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交办整改。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同时,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3.督促检查。各专项行动组及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地区、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把整治工作各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形成全市性窗口服务标准、行政执法规范、反垄断管理制度、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实施细则及诚信失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实行例会制度。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1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向全市通报整治情况;各专项行动组每周召开1次例会,调度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实行周例会制度。要建立督查评估制度。市政府督考办要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全程进行跟踪督查;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事后评估,确保整治效果。建立疑难问题解决会商制度。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四)加大问责力度。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事例要移送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落实长效管理。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6
为推动改作风优环境走深做实,市委决定2022年在全市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用钢牙啃硬骨头,着力补齐能力短板,强素质树形象,持续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证,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整顿重点
(一)着力解决抓落实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得不深不细、落得不实,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个别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工作成效不佳。二是疫情防控要求部署落实不力,部分地方和单位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麻痹懈怠,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缺乏统筹、畸轻畸重,防控责任虚化、机制空转、重形式轻效果,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对措施失准、简单化一刀切,工作组织失序、网格化管理存在死角漏点。三是结合实际不紧,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面临的主要矛盾、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把握不准,工作想当然、乱决策,照搬照抄、强推蛮干,严重脱离实际。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发文开会上下一般粗,只挂帅不出征,只提原则要求、不抓具体落实,督导检查重“迹”不重“绩”、重说不重做,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影响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着力解决改革创新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思想保守,以旧思维贯彻新理念,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敢闯不敢试,新领域新产业探索创新步子不大。二是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一些“放管服”改革事项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监管机械僵化,发展活力没有充分激发。三是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意识不强,对成熟经验学习复制不深入,对基层实践创新创造重视、发掘、推广不够,典型引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三)着力解决攻坚克难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担当作为不够,只签字“画圈”、不尽职尽责,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敢亮剑,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理旧账,对重大信访案件推诿应付。二是缺少招法,“硬骨头”面前没有“钢牙”,识变应变求变办法不多,分不清主次、抓不住关键、打不开局面。三是应急处突本领欠缺,风险意识不强,见事迟、反应慢,疫情防控常态化转换为应急状态不及时,不能精准拆弹、化解危机。
(四)着力解决专业化能力不足问题。一是专业素养不高,行家里手不多、业务不精不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不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二是专业精神不强,基本功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粗枝大叶,对重点人群管控不严不细。三是工作钻研不深,政策研究不透,找不准政策落实结合点,与重大发展战略衔接不够,政策红利没有充分释放,错失发展机遇。
(五)着力解决依法办事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法治思维不牢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不强,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问题。二是一些领域法规政策不完善,在市场准入等方面还有不合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部门利益法治化、执法工作随意化倾向尚未消除。三是执法司法质效不高,个别复杂疑难案件处理效果不理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现象依然存在。
(六)着力解决群众工作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深入群众不够,问需问计问效于民要求贯彻不到位,组织发动群众自觉主动防控疫情有差距,领导干部“走流程”不深不实,一些政策出台前调研不全面不充分,与群众需求贴合不紧。二是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行政方式重管轻服,为企业服务不精准,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不到位。三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及时不彻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堵点,群众办事便利度仍不高,教育交通、社保医保、物业供热等领域问题屡治不绝。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能力基础提升年”活动,将学习贯穿改作风优环境始终。坚持以学为本,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搭建平台、树立标杆,打牢各级干部改作风优环境能力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综合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班、专题研讨、学习成果测试等形式,把理论学习抓紧抓实,做到知行合一、学思践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
二是抓实业务学习。聚焦学精学深、学以致用,完善载体平台,注重系统共享,整体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深化“基本业务”应用,各市直单位持续更新职责清单、业务手册、“基本业务+”题库,注重增加数字经济、新基建和相关法规知识,适时开展基本业务标准化验收。增强“业务大讲堂”实效,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每月至少开讲一次。开展业务知识每季一考,党员干部全员参考,成绩公开通报。组织业务比武练兵,重点针对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疫情防控等一线岗位,线上线下赛练结合,培养行家里手。
三是主动对标学习。注重正向引领,加大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力度。开展市直机关业务能手评选,表彰能力素质强、专业化水平高、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重业务、重能力鲜明导向。积极向先进学习,编选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创新案例,推出品牌工作、品牌项目,带动争先创优。
(二)组织难题攻坚行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紧盯共性难题和系统自身难题,定人定责、专班攻坚、定向突破,年底见到明显成效,在攻坚克难中提高实战能力、锤炼过硬作风。
一是组织项目建设难点攻坚。聚焦攻克用地规划、建筑规划、等项目建设各环节难题,完善“专班+首席服务员+领导联系”项目全程包保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广“承诺即开工”,推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强化重点项目资金、土地、水电气运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确保如期完成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组织政务服务增点攻坚。聚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定期梳理营商环境评价、网办事项飞行检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堵点突出的县区和单位,在媒体公开承诺,限期整改践诺,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组织系统行业难题攻坚。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重点破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等新课题,分层次各确定2-3个难题,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班推进,扎实调研、强力攻坚,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年底以适当形式公开整改成效,在解难题中提能力、促发展。
(三)强化问题检视整改,补齐能力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查缺补漏、严抓整改,以避短克短补短促能力提升、作风改进、环境优化。
一是集中开展案件(事件)评查。注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查找信访积案、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群体事件、决策失误事件、突发应急事件、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信访局、司法局、卫健委、应急局等单位牵头评查相关领域总体情况,各地各单位评查各自情况,深刻剖析原因、定向补课充电,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本领,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出现。
二是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百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整治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等突出问题,在真抓实干中提高落实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整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查处相结合,紧盯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提升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改革创新本领。注重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通过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破解改作风优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构建“数字政府”,打通数据壁垒,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支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掌上办”“跨省通办”。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事项办理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以县区为主体,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优惠政策清单,推广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免审即享”“免申即享”;拓展“办好一件事”改革,新增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一件事50个以上,提升办事顺畅度。
二是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统一公布市直行政机关承诺事项清单,推广容缺式受理、告知承诺制、办照即营业等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政务服务管理方式持续创新。
三是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免罚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在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制定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创造宽松市场环境。
(五)坚持常态长效,提高改作风优环境制度化水平。深入总结实践成果,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实领导干部“走流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走流程”的指导意见》,坚持领导干部以普通群众身份体验服务事项,推行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践执法,重点走好疫情防控全链条流程、体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践行群众路线、查改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二是拓展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强化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将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向县区延伸,推动全市对标提升。
三是推行干部容错免责清单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立足系统行业、具体岗位,细化适用情形、落到基层一线,让“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可操作,引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放开手脚、主动作为。
四是完善重点领域法规。注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进社会信用、中小企业发展、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立法,加强立改废释工作,健全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法规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突出主题、压实责任。各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加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坚持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与管干部抓业务促发展一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干部要负起各自责任,主动苦练内功本领,适应新发展阶段需要。各级作风整顿领导机构要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市级做到专人专职抓,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级新闻单位要负起媒体责任,全面深入报道改作风优环境重要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从严问责。畅通各级“信、网、电、微”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纳入年度考核、巡视巡察,加强媒体监督、办好“党风政风热线”,广泛查找收集问题。坚持斗争精神,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对能力不足、人岗不适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作风败坏影响恶劣的干部从严查处,对负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系统联动、整体推进。要上下同步,市直单位发挥带头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基层单位主动对接、推进落实,做到作风能力整体提升、营商环境系统优化。要条块配合,市县与驻地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攻坚克难,完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7
一念之贪,损自德,毁自身,殃及儿女;两袖清风,躬于行,利于民,感召世人。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xx〕24号),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激发投资创业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抓三促、三服务三促进工作主线,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投资创业发展难题,进一步提高准入便利化、经营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为我市供给侧结构调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方法步骤
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自20xx年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
利用局长办公会、周五学习会等形式,全面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精神,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至12月中旬)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岗位特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提升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月20日前要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市局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
各处室、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成果形成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惩分明的制度体系,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工作新常态,提高长期执行力。12月20日前,各处室、单位将活动总结报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优化帮办帮扶工作质量
1. 开展两访两帮活动。以访企业困难,帮助走出现实困境;访企业需求,帮助化解要素制约为重点,突出抓好江苏佳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喆尔森实业)、宿迁洋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易华人造草坪有限公司、江苏领航纤维有限公司、宿迁舜达服饰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帮办工作。针对上述企业不同行业类别、经营特点和运行状态,分别由耿静波、黄建兵、陈德彤、赵清学、吴杰等局领导对应挂钩联系,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具体帮扶指导工作,落实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企业融资扩股、追加生产,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牵头部门:办公室
重点协办部门:人教处、个企处、商标处、消保处、市合处
具体安排:每月沟通联系不少于1次,每季度上门调研、现场帮办不少于1次,及时上报帮扶进展。
2. 开展一对一帮扶企业活动。根据不同行业类别、不同主体形式、不同规模特点,遴选出市局登记的100家企业,由市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对应联系,每名职工对应帮扶一户企业,主动参与和支持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当好推动企业发展的联络员、各项政策的宣传员和企业发展的研究员。一是开展问需活动。全面了解企业生产、销售、发展等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企业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所面临的难点、问题。二是开展助企活动。充分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商标管理的职能优势,通过为企业联系商标设计,提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指导和服务,强化对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举措,增强企业软实力运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对公司制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运行机制,避免企业合同风险。三是开展宣讲活动。向企业宣讲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汇总并提示企业日常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开展建议活动。根据联系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发展需求,加强联系活动的信息反馈,将企业的呼声形成建议集中向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真正起到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部门:个企处
重点协办部门:机关各处室单位
具体安排:3月底前,确定帮扶企业名单和具体联系人,设计完成联系工作表。各联系人每月上门联系不少于1次,联系表格每月底报牵头处室备案,牵头处室同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和市局人教处,由人教处将每人帮扶情况纳入市局年终绩效考核 。
3. 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企业政务一卡通建设、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改革、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为市局20xx年为企业办实事活动项目,力争成为市服务企业发展优秀实事项目。
牵头部门:注册处、商标处
重点协办部门:网监局、外资处、咨询中心、信息中心
具体安排: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改革以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器集中办公场所为主要试点范围,3月底前形成方案,4月底试点运行,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企业政务一卡通、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同时作为全面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重要项目。
(二)全面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
4. 试点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公民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为支撑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网上归档的全程电子化。
牵头部门:注册处
重点协办部门:网监局、外资处、信息中心
具体安排:6月底前在市本级登记企业试点,9月底前市本级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洋河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12月底前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5. 推行多证合一、企业政务一卡通。在三证合一基础上,推动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公安刻章证明和企业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等主体资格类证照予以整合,实现三证合一向多证合一转化。以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查通过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推动建设企业政务一卡通,形成可读写、便携式商事主体身份证。一卡通应用横跨线上和线下、政务和商务以及部门之间等多个领域,既可离线、在线展示卡内加载证照信息,也可作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环境下身份认证工具,企业可凭此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保险缴纳以及税务事项等相关业务。
牵头部门:注册处
重点协办部门:网监局、外资处、信息中心
具体安排:上半年在市本级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各县区。
6. 优化互联网+电子政务审批。加快开发宿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PC端、平台移动端,实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登记在线申请、同步核准、即时领照等功能。拓展与京东集团合作维度,充分运用京东集团签名组件技术,开发应用可视化企业电子签章和自然人个性签名功能,解决网络创业者在线签章难题,探索实施依靠身份证号办理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模式,争取为国家工商总局试点项目。
牵头部门:网监局
重点协办部门:注册处
具体安排:3月底前完成宿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PC端开发,初步实现在线申请、同步核准、即时领照等功能;4月底拟定可视化企业电子签章和自然人个性签名功能开发方案,6月底前报省局、总局争取试点。构建工商登记与平台认证一体化机制, 4月底前形成具体方案,5月底前完成在线调试,6月底前正式推开。
7. 加强工商登记窗口建设。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单式收费、一条龙审批、一场式交易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时服务制、AB岗工作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服务制度,充实窗口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打造一流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注册处
重点协办部门:外资处、咨询中心
具体安排:4月底前,修订完善工商登记窗口规范化管理制度,并合理调配人员。之后,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检查。
(三)全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市政府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依托全省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行政审批部门许可证管理与工商部门营业执照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实行发证发照、先证后照、先照后证、无证无照等许可监管同步。在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
牵头部门:个企处
重点协办部门:机关各处室、单位
具体安排:①3月份指导联动参与部门运用升级平台,4月份开展集中业务培训,5月-12月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牵头部门开展平台使用和证照联动监管督查考核。②3月份制定宿迁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权利清单、执法人员库,4月份研发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系统,5月份召开双随机抽查动员会,6月至11月全面开展市局机关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9. 开展市场秩序整顿。一是破除行业垄断,维护公平秩序。加强民生领域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通信、运输等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监管,对相关市场存在的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侵犯商业秘密、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适时组织专项整治,为在宿客商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二是打击假冒伪劣,促进放心消费。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假冒伪劣白酒、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三是制止消费欺诈,维护诚信体系。对汽车销售、美容等领域消费欺诈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广告监测体系,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四是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联动、挂牌督办、跨区协作机制,帮助在宿客商打假维权。
牵头部门:经检支队
重点协办部门:公平交易处、法规处、商标处、广告处、消保处
具体安排:3月底,制订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计划并启动实施,整治工作贯穿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耿静波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建兵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沙保华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导向,注重方法。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发现企业在登记审批、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视情采取分类处理措施,能够即时解决的即时解决,需要时间解决的要承诺时限解决,需要提请市局党组研究或者市级其他部门解决的,第一时间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对涉及市局多个处室单位的,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解决。相关改革牵头处室、相关挂钩帮扶人员,要定期开展调研,掌握企业需求,梳理工作建议,落实工作措施,每月底前报至市局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载体,多渠道、高频次宣传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安排、工作进展,以图文并茂方式全面展现市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活动的创新做法、积极成果,全面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采集典型案例、撰写政务信息,为市局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全局上下要把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作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相融合,日常督查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9
为进一步强化跟踪协调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千名干部帮千企”为统揽,以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办事渠道全面畅通、实体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市、县(区)联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化解制约因素,引导企业创新技术、优化管理、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送政策,提振信心。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积极主动把国家及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宣传和落实好我市促进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减负减压,惠企扶企。详细了解企业各类税费缴纳情况,推动省、市、县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乱摊派、乱罚款等情况,要深入摸排,掌握详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一企一策,纾困解难。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重点解决企业产品有市场但资金不足等问题,帮助解决土地、水电供应、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解决市场开拓不足的问题,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大做强。
三、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党政各部门及承担管理服务企业职能的单位(学校、医院、银行除外)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包抓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下访制度。包抓领导干部要经常性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对照现行政策和政务服务要求,分析理清问题成因,采取会商研办、现场督办、回访跟办等有效形式,及时协调解决。要摸清弄透具体问题,持续推动解决,特别要注意解决重大难题,切忌蜻蜓点水,浮在面上,流于形式。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原则,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市、县(区)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企业困难和问题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包抓领导干部每季度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一次(附件2),联系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附件3);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总结一次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进行督办,年底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建立考评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回访包抓工作开展情况,抓两头,促全面。实行市级、县(区)各包抓领导干部帮办效果综合评价制度,对工作敷衍、帮办效果差、企业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扎实、问题解决迅速、企业反响良好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每年评选一批帮办服务企业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责任。根据前期调研征集掌握的情况,确定市级四大班子×名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名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户企业和×个商(协)会(附件1),建立市级第一批包抓清单。各县(区)参照市级方案,于2022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县(区)工作方案,相应建立县(区)级第一批包抓清单。
(二)主动担责。各包抓领导干部要及时认真分析企业问题,分门别类施策处理。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要积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予以解决,有效化解困难问题。对企业反映的确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及时反馈。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包抓工作台账,随时掌握各县(区)、市直联系部门(单位)包抓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专题汇报,向组长报告;12月30日前完成“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总结,向市委常委会报告。
(四)加强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10
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XX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XX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XX市“一城两心”高质量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XX市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开放型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我市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XX市级“市县同权、市域一体”,政务外网专线全覆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的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XX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X汇办”和“襄汇办”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XX支行)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XX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XX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协同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事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据申请人信用作出批准决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1.充分利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和“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在已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市经济开发区可利用面积9432.9亩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8个专题,统一无偿使用区域评估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投入成本和审批时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宣传和应用督导,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环评批复后,12个工作日核发施工通知单。涉及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评,XX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加快“中介超市”建设,将审批受理条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审批、论证,评估、评价、检测、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出让质效。推行报批“5165”模式,即5个环节(选址、公告、征地、补偿兑现、组建上报)、165个工作日办结(选址13个工作日、公告12个工作日、征地60个工作日、补偿兑付20个工作日、组建上报60个工作日)。落实出让“140”模式,即“1个环节、40个工作日(包含出让金办理手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3.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名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
14.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压缩登记环节为2个(即申请一个环节,缴费领证一个环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对接XX市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XX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县(市、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16.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咨询和表扬类3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类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和求助类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17.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动态掌握全市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青年、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搭建人才数据库,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此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用工企业对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扶持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对缺工情况严重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精准用工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及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对企业零散用工需求,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用工信息,实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同步。(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归国留学生、高技能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提供阶段性住房,按《XX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完善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家属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经考核合格,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商调。其家属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意愿,在XX市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就读。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人才,设置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医疗专家服务。(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二)打造更加宽松便利的一流市场环境
19.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涉及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无纸化、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XX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XX支行等)
20.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需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2.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企业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市银保监组;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等)
24.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 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0.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7小时。市域内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国网XX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5.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2022年9月底前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中燃燃气公司)
2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即来即办”。(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三)打造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27.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XX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XX)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8.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部门,全面落实XX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推广XX市开发的“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部门要将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免收投标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实行合同跟踪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积极对接XX市探索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融入XX市构建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区、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健全“解决执行难”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3.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法院;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等)
35.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对公证机构调查核实证据的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团队模式”,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办评价。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工商联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并在2022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整体对标工作,省内对标XX市高新区,省外对标江苏省苏州市下辖昆山市;专项对标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参照XX市牵头部门对标要求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XX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XX经验”。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新发展阶段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机制、公开透明的权利运行机制、文明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和纪律严明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营造浓烈的科技创新氛围,增强科技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不断巩固和扩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成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新征程,加快建设“美丽xx、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科技环境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结合机关联动开展的作风效能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成效、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三项任务清单,引导社会公众进行日产监督。深入开展局机关作风效能测评工作,通过全面推行评、改、测“三步”工作法,切实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科技系统形象。
(二)推行政务公开,提升工作成效。
公开局主要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评选、鉴定)等科技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群众解困难、办实事。
(三)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知识产权合法市场。
建立健全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坚持做好执法与依法、执法与服务、执法与监督三个结合,深入推进市县(区)专利行政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机制化和常态化,不断把“双打”和“维权护航”行动推向深入,确保全市专利产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发挥国家先进电子产品及配套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xx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平台作用,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xx家,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xx家,推动现有的xx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围绕“5+2+1”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力争培育市级战略性新兴产品xx个,以点示范、重点突破,培育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产值xx亿元以上,引领带动全市转型发展。
(五)推行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新模式,提升科技富民能力。
全面推行“七个一”农村科技创新服务新模式,组织派遣科技特派员xx人以上,培训产业技术骨干xx人、村组科技致富带头人xx人,育繁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xx项以上,逐步构建全域覆盖7个县(区)的人才、技术、信息、培训、示范等5大科技服务体系,示范带动一批群众脱贫奔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化经济环境的组织实施工作。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局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把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内容。
(二)加强协调,强化监督。
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通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对工作推进一般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以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以科技成果奖励、科技人才牵头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等科技创新促进机制为手段,协同相关市级部门在电台、电视台解读创新创业政策、开展技术培训,在全社会宣传创新创业典型,提升全民科学意识。
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篇12
为进一步强化跟踪协调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千名干部帮千企”为统揽,以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办事渠道全面畅通、实体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市、县(区)联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化解制约因素,引导企业创新技术、优化管理、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送政策,提振信心。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积极主动把国家及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宣传和落实好我市促进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减负减压,惠企扶企。详细了解企业各类税费缴纳情况,推动省、市、县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乱摊派、乱罚款等情况,要深入摸排,掌握详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一企一策,纾困解难。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重点解决企业产品有市场但资金不足等问题,帮助解决土地、水电供应、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解决市场开拓不足的问题,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大做强。
三、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联系制度。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党政各部门及承担管理服务企业职能的单位(学校、医院、银行除外)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包抓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下访制度。包抓领导干部要经常性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对照现行政策和政务服务要求,分析理清问题成因,采取会商研办、现场督办、回访跟办等有效形式,及时协调解决。要摸清弄透具体问题,持续推动解决,特别要注意解决重大难题,切忌蜻蜓点水,浮在面上,流于形式。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原则,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市、县(区)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企业困难和问题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包抓领导干部每季度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一次(附件2),联系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附件3);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总结一次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进行督办,年底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建立考评制度。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回访包抓工作开展情况,抓两头,促全面。实行市级、县(区)各包抓领导干部帮办效果综合评价制度,对工作敷衍、帮办效果差、企业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扎实、问题解决迅速、企业反响良好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每年评选一批帮办服务企业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责任。根据前期调研征集掌握的情况,确定市级四大班子×名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单位)×名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户企业和×个商(协)会(附件1),建立市级第一批包抓清单。各县(区)参照市级方案,于2022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县(区)工作方案,相应建立县(区)级第一批包抓清单。
(二)主动担责。各包抓领导干部要及时认真分析企业问题,分门别类施策处理。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要积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予以解决,有效化解困难问题。对企业反映的确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及时反馈。市“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包抓工作台账,随时掌握各县(区)、市直联系部门(单位)包抓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专题汇报,向组长报告;12月30日前完成“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总结,向市委常委会报告。
(四)加强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