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单位考核方案5篇
学习型单位考核方案篇1
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党的建设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事考办[2021]1号)和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事考委[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事业单位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行业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共计9个。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二、内容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新时代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考核指标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为定性指标,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为定量指标。
(一)定性指标。定性指标考核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四个方面内容。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作出评价,每个考核要点的评价等次要有区别度,评定为“好”等次的不超过30%,其他等次要合理分布。
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重考核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规定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以及支持和引导人才发挥作用、提升人才发展成效情况。
2、基层组织建设。着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作风纪律建设。着重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注重抓实抓细,构建长效机制,弘扬新风正气以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问责追究情况。
(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按百分制量化赋分,分别为60分、15分、25分。履行职责主要包括重点任务、主要职责、登记管理和监督情况;创新创优主要包括工作创新、创先争优情况;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
1、履行职责,分值60分。
(1)重点任务(20分)。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未承担重点任务的,该项分值计入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30分)。履行主责主业工作成效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由于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差别较大,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各专考委也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另行确定履行职责二级指标分值。
(3)登记管理和监督(10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印章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异常信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
2、创新创优,分值15分。
(1)工作创新(5分)。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成效。
(2)创先争优(10分)。主要考核勇于探索、奋力赶超,破解重大发展难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情况;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部门推广经验做法,本行业或领域排名前移情况。
创新创优指标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值权重分别不超过10分、6分、3分、1分,不得重复计分。
3、综合评价,分值25分。
(1)单位职工评价(3分)。主要对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班子团结情况评价。
(2)服务对象评价(4分)。主要对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情况评价。
(3)领导评价(10分)。县委、县政府直属及相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评价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评价以分管县领导、部门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
(4)相关部门评价(8分)。包括县委组织部的评价情况(2分);县委编办的评价情况(2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评价情况(2分);县财政局的评价情况(2分)。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设置评价评分标准、开展实地考核、随机抽查核验、确定考核等次、公开考核结果、反馈存在问题等程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组织完成专考委的组建工作,明确主任及成员,充分吸纳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各专考委按照行业特点,结合被考核单位实际,以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经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二)设置评价评分标准。考核前,县事考办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新时代党的建设指标考核要点及评价标准,报县事考委领导审定后印发至专考委。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和全年工作任务,制定履职指标考核要点及评价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核、专考委审定,经专考委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专考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综合评价、创新创优指标及评价评分标准,经专考委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三)开展实地考核。12月底前,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评报告报专考委。2022年1月底前,各专考委按照指标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价、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年终考核。同时,撰写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含被考核单位成绩和问题清单,经专考委全体成员签字后报县事考办。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单位实情,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介绍或直接审查书面汇报材料。
(2)个别谈话。随机抽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为谈话对象(3-7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3)查阅资料。对照定性指标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对照定量指标查阅相关数据资料,依据考核标准评价赋分(指标得分要合理拉开差距,不得并列)。
2、综合评价。综合评估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单位职工评价,由专考委组织事业单位内部职工进行评价(在编人数20人(含)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评议;在编人数20人以上的单位,组织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不少于20人的职工代表参与评议),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服务对象评价,由专考委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由县事考办统一征求县领导或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并反馈至各专考委。
3、集中评审。结合被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实地考核情况组织评审,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随机抽查核验。县事考办随机选取不低于10%的被考核事业单位,依据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二次评价或查看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对专考委考核结果进行核验,当其考核结果与核验结果差距较大时按核验结果计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合格等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符合较差等次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其中,定性指标(考核要点)有1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有3个及以上“差”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定量指标综合得分一般应在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7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6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较差”等次。县事考办根据各专考委提出的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结合征求有关部门提供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情形(见附件3),对考核情况综合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县事考委审核后,提请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开考核结果。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县事考办将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专考委申请复议。公示期满后通报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七)反馈存在问题。县事考办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
四、结果运用
(一)做好综合研判。县事考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事考委审定后报县委编委。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事考办。主管部门、专考委要强化督促指导,并将整改情况列为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县事考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指导,推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员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科学制定考核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使用。主管部门、专考委要严密组织考核,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和指标标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严禁推诿扯皮、徇私舞弊、平衡照顾,不得私自更改、增加考核内容,不得借考核之名干扰单位工作、额外增加单位负担,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被考核单位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有关数据资料,严守考核纪律严谨弄虚作假,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对违反考核纪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依规依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学习型单位考核方案篇2
自觉心是进步之母,自贱心是堕落之源,故自觉心不可无,自贱心不可有。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XX事业单位公务员职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X》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现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管理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表》和情况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二)个人工作小结
考核对象对照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
(三)等次审核评鉴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工作任务督办和日常了解等情况,注重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小结及工作表现,综合研判,保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考核对象提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后,由分管领导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提交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1年7月起开始实施。
学习型单位考核方案篇3
根据《xx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学习型单位考核方案篇4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
为加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X》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现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管理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表》和情况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二)个人工作小结
考核对象对照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
(三)等次审核评鉴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工作任务督办和日常了解等情况,注重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小结及工作表现,综合研判,保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考核对象提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后,由分管领导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提交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1年7月起开始实施。
学习型单位考核方案篇5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