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旭 张馨宁
全球化时代,伴随着全球治理的兴起,教育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也开始被提上国际议事日程,并得到多元治理主体的积极响应。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加大教育开放力度,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尤其自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发展为契机,不断加强与沿线国家教育互联互通。这一时期,依托教育对外开放擘画的整体图景和行动路线,中国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加快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主动对接国际教育舞台,积极探索全球教育治理新理念、新模式,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教育治理体系,保障中国在国际教育舞台上从“被动”向“主动”,从“边缘”向“中心”不断迈进。2023 年正值“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因此,系统梳理十年来中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举措与成就,深入分析新形势下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并提出可行性实践路径,对于推动未来中国在国际教育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带一路”十年来,中国通过创新全球治理理念,增进国际教育合作,加强中外人文交流,深化国际教育援助等方式,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活动,主动承担全球教育治理责任,充分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为深度融入全球教育治理舞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创新全球治理理念,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提供理念引领
当今世界,随着各国相互依存程度空前紧密、利益共生不断深化,人类社会正在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人类面临的所有全球性问题,任何一国想单打独斗都无法解决,必须开展全球行动、全球应对、全球合作”[1]。“一带一路”倡议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的时代趋势,顺应互联互通的世界发展大势,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旨在重塑以平等、包容、共享为特征的全球治理体系。这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的基本主张,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提供了新的理念引领。随着国际社会面临的全球性教育挑战不断增多,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旨在推动构建全人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亲和的治理格局。“共商”就是要保障人类社会平等交流、共同协商解决全球性教育发展难题;
“共建”就是呼吁多元治理主体合作构建体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教育治理体系;
“共享”就是在充分关照各参与主体切身利益的基础上,建立体现公正合理的分配格局,保障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通过观照全人类共同发展的利益诉求,勾画出一幅多元主体平等共生、合作共赢的全球教育治理图景。
此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立足于全人类共同利益追求和共同价值诉求,强调在全球教育治理领域,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建构、主张、焦虑和争议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展现,多元主体要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2],这是新时代我国提出并倡导的全球治理理想样态,为全球教育治理理念重塑提供了中国智慧。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教育领域的全新实践,“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与沿线各国推动构建教育共同体,旨在以平等的姿态释放共建国家教育发展潜力,搭建教育合作新平台,建立教育双多边合作机制,创新区域教育合作与治理模式,推动全球教育发展共荣共通、合作共赢。新的治理理念不仅创新了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方式,也为未来全球性教育事务的协商解决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增进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提供多样化支持保障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呈现出以顶层设计为先导、以组织机构为关键、以教育发展对接为重点的显著特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支持保障不断增多,助推我国在国际教育舞台上协商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从“边缘”向“中心”不断迈进。
1.加强顶层设计,指明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发展方向
“一带一路”倡议下,为增进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政府层面通过出台一系列通知、意见、暂行办法、行动纲领等政策文件,对我国参与全球性教育治理进行了重点部署与全景规划。如2016 年教育部制定《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强调要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平台的作用,积极借助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力量,推动我国与沿线各国围绕实现世界教育发展目标形成协作机制。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要“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标准、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3]。2020 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出要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深化与重要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实施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等。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提供了方向保障,助推我国与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不断加强。
2.搭建多样化教育合作机构,拓展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合作平台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主动对接沿线各国教育发展战略与现实诉求,积极搭建多样化教育合作平台,旨在推动教育互联互通、合作共赢。一方面,支持高校或团体牵头组建国际性或区域性联盟,如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一带一路”职教联盟、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校企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等。据统计,2013 年以来,国内共计成立150 余家“一带一路”教育交流联盟,其中由院校发起成立的有113 家[4]。这些联盟组织通过共享教育发展理念、共担教育使命,共同开展双边、多边教育合作项目,保障国家间知识传播、资源共享、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合作办学等常态化务实推进,为沿线国家协商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提供了平台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国际教育热点和前沿议题,我国还与沿线国家不定期举行“一带一路”学术研讨会、圆桌会议、校长论坛等,为推动各国协商讨论全球性教育发展议题提供了多样化平台支持。
3.对接国际组织的教育治理活动,丰富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实践经验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全面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框架下的教育合作,全球教育治理的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如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议发起的教育治理活动,主动加入《教育2030 行动框架》起草委员会,担任2030 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会成员以及2030 年教育监测指标技术合作组和教师工作组等工作机制成员,参与《承认高等教育相关资历全球公约》《开放教育资源建议书》《开放科学建议书》等一系列重要国际规则制定工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后联合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世界语言教育大会、世界数字教育大会等,为世界教育发展注入生机活力。此外,在疫情蔓延的背景下,我国主动对接国际教育数字化发展需要,与国际组织及相关高校企业共同发起“国际网络教育学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Online Education,简称IIOE),旨在为合作的高等院校提供学科课程、职业教育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重点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高校教师适应在线教学,增加发展中国家获取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目前IIOE 已经与全球30 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服务135 个国家超过1 万名教师[5],为全球教育数字化转型贡献了积极力量,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实践经验。
(三)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为破解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文化障碍提供内生动力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以教育为重要载体的人文交流是人与人沟通情感、国与国加深理解的桥梁。“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与共建国家人文交流务实推进,现已形成了国家、区域、民间并举的多层次互动格局,为推动国际教育合作、破解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文化障碍奠定了民意基础和社会根基。
1.在国家层面,中外人文交流战略部署不断完善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文交流工作。2013 年,习近平在周边国家外交座谈会上提出要将人文交流作为开展对外传播,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支柱之一,全方位加强同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促进友好往来,为共建“一带一路”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2017 年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重大举措及工作机制进行了系统规划,为新时代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确立了新方向[6]。同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的战略部署,我国设立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通过承担中外人文交流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安排中外人文交流机制高级别会晤、双方会议,协调对接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外方委员会,宣传推广中外人文交流成果等,保障我国人文交流的制度设计和组织安排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以教育为载体的全球范围内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
2.在区域层面,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化、常态化建设有序推进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先后建立了中俄、中美、中英、中欧、中法、中印尼、中南非、中德、中印及中日十大中外人文交流机制,这些机制构筑起涵盖欧亚非大陆的常态化、高级别对话平台,为协调推动双边教育合作提供了支持保障。据统计,截至2022 年,教育部共筹办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37 场,签署300 多项合作协议,达成近3000 项成果[7],形成了包含中俄同类大学联盟、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合会、中南(非)职业教育联盟、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中国—中东欧教育交流合作、“一带一路‘丝路学院’”等在内的教育品牌项目。这些品牌项目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商探讨复杂多样的全球性教育发展问题,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奠定了良好的社会根基。
3.在民间层面,多样化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务实推进
民间层面人文交流形式灵活、内容丰富多样,如孔子学院(课堂)作为推广汉语教育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在讲好中国故事、增进民心相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已有159 个国家设立了1500 多所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76 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8]。此外,“一带一路”倡议下,多样化文化交流活动的举办也开辟了中外人文交流的新渠道,如我国通过与沿线国家互办文化年、旅游年,开展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国际图书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路名人中国行等活动,成功打造了“欢乐春节”“青年汉学研修计划”“中华文化讲堂”“天路之旅”等近30 个中国国际文化和旅游品牌[9]。这些文化交流活动以及品牌项目,加深了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理解,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四)深化国际教育援助,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树立了良好形象
开展对外援助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在国际交往中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方式。“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推动对外教育援助原则、援助制度、援助方式深化发展,为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树立了良好形象。
1.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推动我国教育对外援助惠及民众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始终秉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平等的姿态向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贫困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教育帮扶,充分发挥教育援助在扶贫、扶智、扶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受援国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教育发展道路,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与质量。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对亚洲、非洲教育援助始终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坚持共同发展、平等互利[10],不仅有助于促进广大发展中国家教育共同繁荣、惠及民众,也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中国形象,为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赢得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与支持。
2.以系统性援外管理办法助推我国教育援助制度规范化、科学化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通过颁布集中性、系统性的对外援助通知、意见、暂行办法,组建专门的教育援助服务机构,助推我国教育援助制度规范化、科学化。如2014 年商务部发布《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援外工作规范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 年,为推动对外援助统筹协调发展,我国组建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CIDCA),旨在促进国家援外议程进一步符合中国的总体外交政策,并更好地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和共建“一带一路”。2021 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对外援助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对外援助布局,加强教育领域对外援助[11]。2021 年8 月,为顺应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部门规章《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外援助的概念、目标、原则、政策规划、方式,援外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估、法律责任等,保障新时期我国援外制度更加规范和科学[12]。依托系统性援外管理办法以及组织机构,我国教育对外援助有序推进,助推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不断提升。
3.以双向沟通的教育合作模式升级我国教育对外援助方式
随着国际教育援助事业的发展,以人员与信息互动为特征的非物质性教育援助开始成为一种重要的援助方式[13],推动传统上以单向传播的教育援助方式向双向沟通的教育合作模式升级。“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除了向受援国提供硬件类援助(援建维修校舍、提供教学设备),还积极开展各类人力资源培训项目,主动向发展中国家分享经验、传播技术,提升受援国自主发展能力。如2016年北京大学成立“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简称“南南学院”),“南南学院”不仅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共享国家发展的知识和理念,还帮助培养国家发展所需要的高端管理人才,加强国家间经验共享和能力建设[14]。此外,孔子学院在服务共建国家学习汉语需求的同时,也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培训项目,如泰国孔子学院设立高铁汉语培训项目、乌克兰孔子学院为乌航培训本土员工、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为海成集团本土员工提供职业培训等[15],都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了大批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
“一带一路”建设十年来,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成果显著。与此同时,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也给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带来了诸多困难与挑战。
(一)单边主义价值冲击,治理集体行动受阻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变化深刻复杂,主权国家间竞争与对抗不断加剧。在全球教育治理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不约而同地将目光从共同化建设转移到了相对性竞争,旨在谋求片面的民族性教育发展,而非全球性教育问题的解决,单边主义价值倾向明显,阻碍多元主体协商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立足于人类共同面临的全球性教育发展挑战,我国与沿线国家不断加强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现已成为国际教育舞台上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为维护并垄断全球教育治理主导权,在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单边主义措施,旨在制约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教育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如针对我国与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在国际教育舞台上能见度不断凸显的客观事实,话语强势的西方传媒以颠覆、否定、拒绝、抵制等非理性方式对“一带一路”倡议进行污名,他们将共同利益本位、共商共建的“一带一路”倡议理解为中国国家利益本位、中国全面主导的“战略”,认为这是中国实施战略扩张的工具[16],并持续向国际社会推销兜售“‘一带一路’风险论”[17],蓄意破坏沿线发展中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受制于西方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污名化影响,沿线共建国家由于政治偏好、制度差异以及文化、社会状况的不同,也对该倡议流露出质疑与担忧[18],并在推动“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方面“表态”大于“行动”,实质性全球教育议题协商项目进展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在国际教育舞台上的集体行动。
(二)机制保障尚不完善,话语权与影响力缺乏
全球教育治理机制属于国际机制的一个特殊范畴,它是在国际关系特定问题领域中使行为主体的预期得以汇聚的原则、规范、规则与决策程序[19]。目前,全球教育治理机制保障尚不完善,制约着中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影响力与话语权提升。一方面,近年来受制于国际组织、主权国家之间博弈、竞争或合作的影响,虽然传统上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受到一定冲击,但是旧有国际秩序与治理体系尚未终结,西方发达国家在现有国际组织权力体系中仍然占据主导权[20],全球治理机制还是更多体现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教育领域也是如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依据自身利益需求,继续垄断对国际教育规则制定、议题设置的权利,盲目将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理念、标准和诉求应用于发展中国家,遏制和封锁以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治理主体发表和宣传教育治理理念和主张,致使全球教育治理机制的包容性、民主性和代表性缺乏。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下,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主导建立的多边或者双边教育制度、组织机构不断涌现,它们在促进国际教育合作、引发教育制度革新等方面表现积极,但是多元主体主张各异或职能分工的叠加,也带来了国际制度的相互割裂或重叠,造成了一些教育治理领域存在真空地带或者无谓竞争,加剧全球教育治理机制困境。如“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既推动与印度、俄罗斯等沿线国家建立教育双边合作机制,也推动构建了包括印度、俄罗斯等在内的金砖国家教育多边合作机制,新的双、多边教育合作机制为各国加强教育合作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机制重叠,对各国教育合作的优先级产生影响,这进一步加剧了全球教育治理机制的实践困境,制约了我国在国际教育舞台上引领性作用的发挥。
(三)专业化人才不足,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专业的全球治理人才是应对全球发展新变化、新挑战的重要支撑,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主权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综合能力与整体水平。“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专业化人才缺乏,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非通用语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随着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交流不断加强,我国对非通用语的需求从政治领域向经贸、人文等多领域延伸。近年来,虽然我国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非通用语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但是由于沿线国家非通用语种类复杂多样,文化差异性突出,加之我国非通用语言人才培养起步晚、规模小,部分高校非通用语种学科建设存在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致使我国非通用语专业化人才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精密度和质量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据统计,“一带一路”沿线的64 个国家使用的语言约2488 种,但是目前由于非通用语专业建设缺乏,我国仅有1 所大学开设超过100 种语言专业,还有涉及11 个国家的11种语言在国内大学没有开设相关课程[21]。非通用语人才培养数量与质量尚不能满足“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非通用语专业人才培养任重而道远。
第二,任职国际组织的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培养不足。向国际组织培养和输送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不仅仅是争取国际话语权、保护本国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在国际舞台上提升影响力与竞争力的重要保障。由于我国参与联合国事务和秘书处工作的时间比较短,对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的经验不足,加之高等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发展时间短,相关培养机构尚未形成涵盖专业、语言、文化多维度的复合型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设计针对性缺乏,存在专业知识传授重理论轻实践、语言教学不深入、国际理解教育缺失、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机会难得等问题,无法有效满足国际组织对复合型、专业化、高质量人才的现实需求,致使我国任职国际组织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难以推送更多合格的专业化人才。数据显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国际组织中任职人员比例较小,尤其是联合国系统内中国籍国际职员比例偏低。截至2021 年12 月,联合国共有5 万多名雇员,中国仅有1336 人,占比2.31%,排名第17,其中供职联合国秘书处的中国籍专业人员更少,不足百人,而任关键职位的中国人仅4 位[22]。由于任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职员数量较少,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更是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面向未来,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习近平总书记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向世界表明了我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一)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凝聚全球教育治理理念共识
全球教育治理单边主义价值凸显,绝不仅仅是由于主权国家表面上的利益之争,深层次根源更有理念共识缺乏等因素的影响,即国际社会尚未从思想根源上对全球性教育问题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基于此,“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要从凝聚理念共识出发,鼓励国际社会立足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充分考量多元主体协商应对全球性教育挑战的可能性,重塑全球教育治理的共同生存愿景。
“一带一路”倡议下,凝聚全球教育治理的理念共识,就要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当前,真正的多边主义正在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方式,即坚持平等、互利、开放的原则,以协商、对话等方式处理全球复杂的公共问题。习近平主席多次在重大场合强调“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明确多边主义的核心要义是国际上的事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23]。“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呼吁国际社会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理解和规划本国的全球教育治理现代化战略[24],推动全球教育治理体系充分考虑多元主体需求侧的诉求,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增强全球教育治理政策、规则、公约的适切性和包容性。这不仅是对人类生命存在和全球化生产方式的辩证领悟,也是对全人类核心利益的现实关切,有助于为凝聚全球教育治理理念共识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此外,“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要在立足本国教育发展的基础上,站在全人类共同发展的角度,以开放、平等、公正的姿态,加强与沿线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具体包括通过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大学校长论坛等丰富多样的教育交流活动,为各国协商应对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教育难题提供平台保障,助推全球性教育发展共同愿景、一致目标和集体行动方案的达成。在此基础上,我国要发挥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的示范效应,主动向国际社会呈现“一带一路”教育合作的进展和成就,向国内外正面阐述好这一中国方案,避免“一带一路”倡议被进一步污名化。这不仅有助于推动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也有助于凝聚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理念共识,为推动全球性教育事务的解决贡献积极力量。
(二)统筹多元主体力量,推动全球教育治理机制变革
目前,全球教育治理机制仍在发展变革之中,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抓住机遇,以更加开阔的思维统筹发挥多元主体的力量,助推全球教育治理机制不断发展完善。
第一,以政府磋商引领为核心。“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要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依托政府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国际组织教育发展项目,积极发起领导人峰会,合作举办高级别国际会议,常态化推进国际教育议题设置、理念引领、学历互认和项目落实等,提升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教育治理中的影响力,助推全球教育治理空间权力的流通与转移,以形塑公正合理的全球教育治理体系。如鼓励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应对全球性教育挑战而发起建立的全球教育联盟,促进多元协商主体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诚合作[25],为共同应对全球性教育挑战贡献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力量,推动构建更加包容、公正、合理的全球教育治理体系。
第二,以多边教育合作组织协助为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下,依托已经成立的国际性或区域性教育合作组织,主动对接各主权国家教育发展现实需求,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加强重点领域合作交流,提升区域性多边组织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有效性。如“一带一路”倡议下,沿线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紧迫,我国通过发挥“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的积极作用,主动对接各国合作意愿与发展战略,打造适应发展中国家现实需要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为推动各国职业教育改革贡献新方案。此外,继续与沿线国家建立聚焦关键核心领域的专业交流平台,重点建设中国—中东欧、中国—东盟、中国—非洲等区域和次区域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助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高效落实,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教育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以非政府组织等民间力量为补充。在教育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由于其具有独立性、民间性、灵活性的特点,更容易得到其他国家政府、公众的信任,从而建立起沟通渠道,是全球教育治理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要注重激发民间组织、跨国公司、大众传媒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全球性教育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其通过举行宣讲会、发表报告等多种形式参与全球教育治理,这有助于吸引国际舆论关注,培养国内民众关注人类命运的国际意识,为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教育治理体系贡献民间力量。
(三)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提升全球教育治理能力
人才培养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化国际人才培养,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能力。
一方面,加强非通用语专业化人才培养。通过发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功能,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对非通用语专业人才的现实需要。在培养主体上,继续鼓励语言类大学积极开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需的非通用语种专业。在课程体系上,以“专业+非通用语”模式为实现非通用语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以及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可行性路径[26]。在教学方式上,改变传统单项式教学方式,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教学培养模式,同时,发挥网络教学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中国高校慕课平台”的“‘一带一路’语言文化”等慕课平台的课程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加强综合型外语教师队伍建设,包括从校外、国外引进精通国际事务以及非通用语的专家、学者,并对相关教师进行集中培训,为非通用语专业化人才培养提供师资保障。
另一方面,健全任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在国家层面,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将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在政策层面出台系统性管理办法,拓展并完善人才培养、推荐、选派配套措施与渠道;
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鼓励高校加大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力度,建设高中低合理配置的人才梯队。在学校层面,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小学、中学、大学复合型国际治理人才一体化建设。具体包括在中小学教育中,注重营造有利于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环境,在理论层面针对不同年级的课程内容融入国际理解教育,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对多元文化的理解、尊重和包容,在实践层面通过开展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探索实施国际“游学计划”,促进跨文化交流。在高等教育阶段,依托我国人文社会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建立优势教育资源互补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聚焦培养具有国际规则理解能力、国际议题辩论能力、国际性事务分析能力的专业化人才,助推我国专业人才培养与国际组织发展现实需求的精准对接,保障任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