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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史视角下的客家民间文学研究*

时间:2024-11-12 09:30:02 来源:网友投稿

钟俊昆

(赣南师范大学 客家研究中心,江西 赣州 341000)

要推进客家民间文学研究必须对其进行学术史的梳理与总结,[1]基于目前客家民间文学各体裁间研究成果不平衡、理论解释力较弱的事实,对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对象需有清晰的界定,哪些研究成果适合纳入学术史评述中,其研究进程如何、有哪些适用的方法,目前形成哪些主要的研究范式等问题,都应有效地概括与提炼,因此本文对此作出初步阐述。

学术史是对某一领域研究成果的再研究,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则是对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成果的系统梳理与学术价值判断。客家民间文学研究则需对客家民间文学作品进行界定。界定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其核心要素包括作品本身是否在客家地区流传以及是否较长时间流传。这个界定标准中包括空间地域、时间线性、讲述者与讲述内容这四个要素。从地域角度来界定,则要求作品流传于客家地区,当然并不排斥其在非客家地区同样流传,这样形成了共享性质的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如果仅在客家地区流传,则是客家地区仅有或特有的客家民间文学作品。从流传时间来看,则应是概念模糊的“较长时间”,这是基于传播时间而言,某种程度上也是这样的作品在较大概率上被客家人所接受、能传承,这就排除了人为创作的作品或新近作品,以及长时间不在客家地区流传,或者已消逝的、在民众口头中不再讲述的民间文学作品,被排除的这些作品与客家人或客家文化已无多少关联。从讲述者角度来说,则必须是客家人所讲述,或者是认同客家文化的非客家人所讲述,但讲述的内容必须呈现出一定的客家文化特色;当然,客家人讲述的不一定都是客家民间文学作品,非客家人讲述的也不一定就是非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关键是讲述人是否认同客家文化或者讲述的民间文学作品是否具备较鲜明的客家文化特色。讲述的内容必须具有鲜明客家文化特色,这是第四个要素。也有学者从讲述者身份、作品特点及作品产生与传播规律来界定,认为客家民间文学作品的认定“一是要看它的创作者是不是客家劳动人民;二是要看作品本身是不是具备了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应有的特点;三是要分析作品的产生和发展是否符合客家民间文学发展的规律性。”[2]这三个因素有助于界定“客家民间文学”,但也有疏漏处,一是身份符合“客家劳动人民”的讲述者所讲述的可以是客家民间文学作品,但也可能是别的地域、别的族群的民间文学作品;第二条涉及作品是否符合客家民间文学特点,及第三条作品的产生与发展是否符合客家民间文学的发展规律,这是按照“客家民间文学”的既定标准,再以此来衡量作品是否符合其要求。但此标准是基于“客家民间文学”定义进行的人为设定,由此标准再来反观作品、定义作品,这本身已陷入概念的循环论证误区中,无法从参照物中来确认。所以,从空间地域、时间线性、讲述者及讲述内容四个要素来交叉分析、综述判断与具体评价,更能框定客家民间文学作品的归属范围,其必备条件是客家地域中流传,补充条件是客家地域中较长时间流传。狭义而言,涉及的主要条件是讲述者为客家人、讲述的内容有客家味,这既是对讲述者文化身份的要求,也是对讲述语言为客家话的要求,换句话说,客家人以客家话来讲述的较长时间在客家地区流行的民间文学作品必定是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如果从广义上来说,无论客家人还是非客家人,他们讲述的具有客家味的民间文学作品也可以界定为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如果从排除法来理解,非客家地区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无论讲述者的身份是否为客家人,都不能算客家民间文学作品,除非这样的作品在客家地区也有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流传。以上四要素综合分析法是判断客家民间文学与否的重要指标,因此可以将之定义为:客家民间文学是指在客家地区流传的、以民众传唱或演述为载体并有鲜明客家特色的口头文学作品,也包括搜集整理成文本形式或影音记录的民间散文叙事或韵文作品。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边界是对其作品及其讲述语境的研究,这对客家民间文学学术研究而言也就更好地判断作为其研究对象的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成果归属。

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关注客家民间文学研究的时间维度,这需梳理其研究进程。客家民间文学的体裁包括客家神话、故事、传说、歌谣、谚语、谜语、歇后语等。学界对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目前集中于客家歌谣研究,客家歌谣研究也大多是从音乐学来展开的;此外其他体裁的研究成果委实较少,除客家歌谣有较多专门著作外,其他体裁如客家民间故事、传说到目前还没有一本专著,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归根结底,客家民间文学起步较晚,它是在对客家文化作历史学、语言学、民俗学、艺术学、文学(主要是文人创作部分的研究)等多学科研究较为成熟的情况下,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才得到重视的。在这些学科视野下,对客家文化的研究过程中,客家民间文学作品较长时间是作为其他学科研究的资料加以运用的,但很少有专门的客家民间文学研究的同步成果。北京大学《歌谣周刊》有客家民间文学作品特别是客家歌谣的征集,但并不是很多;中山大学《民俗周刊》上有一些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20多年客家研究沉寂,客家民间文学研究也相应地处于停滞阶段。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海外客家乡亲文化寻根活动的频繁,客家文化研究随之活跃,但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在客家源流研究等史学研究的强势遮蔽下,它始终处于薄弱环节,研究力量不强,研究成果不多,包括客家人文创作与客家民间文学在内的客家文学研究第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闽粤赣客家文学史纲》迟至2003年才得以立项,主持人在梳理客家人文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发现客家民间文学研究的不足,曾呼吁应尽快整理传统民间文学资料。[3]从事民间文学研究的周晓平也曾于2004年提出“要重视对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4]到2010年他仍判断“客家民间文学是客家文化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研究。”[5]与此同时,2010年《赣南师范学院学报》刊发了4篇客家民间文学研究专题论文,栏目主持人在分析了客家民间文学自身的口头创作与传播能力不足、整理资料少、研究中常与民俗学结合而缺少从文艺学角度专题研究等问题,在肯定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并指出其研究价值的基础上,提出在研究队伍建设、研究空间拓展、研究视角创新等方面的期待,认为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整合学术队伍,以多学科交叉的方法深入推进客家民间文学的学术建设。[6]2011年,福建学者刘大可认识到客家民间文学的价值,但同时也发现:“客家口传文化是前人较少关注的领域,而对闽台客家口传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则更是少人问津。”[7]为此,他还专门作了两岸客家口传文化的比较研究。2013年,《赣南师范学院学报》再次刊发民间文学研究专栏,有关文章分析了客家民间文学研究资料积累少、研究人员少且层次低、研究成果发表渠道不通畅等制约因素,提出要进行多学科视野的整合与交叉研究。[8]多年来,相对于史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学科对客家文化研究的丰硕成果而言,客家文学特别是客家民间文学的成果甚为单薄,虽然有学者一直在呼吁要加强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并有一定的进展,但民间文学各体裁之间的研究不平衡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改变,成果集中于客家歌谣的研究(有大量专著与论文),而客家神话、民间故事、民间传说等方面的研究尚未有专著出现,专题论文也较少,这种失衡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客家民间文学研究的纵深推进与全面发展。可喜的是近年来有初步改观,客家地区的高校学报等刊物刊发的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成果有所增加,如《赣南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刊发四篇有关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研究论文,[9]2021年创刊的《古田干部学院学报》也刊发了多篇客家民间文学论文,[10]《龙岩学院学报》《三明学院学报》《嘉应学院学报》持续有客家专题栏目并发表相关论文,如客家神话研究成果、[11]客家民间文学的影像纪录等,[12]甚至有客家人聚居的成都市所在《中华文化论坛》也于2020年刊发了一组这方面的研究成果,[13]从中可以看出客家民间文学及其学术史研究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

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方法主要由内部研究与外缘研究两方面组成。一是重点倾向于文艺学研究方法。这是文学的内部研究,含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研究方法,前者注重文学发展线索的纵向历史研究,后者则更重视作品的研究,包括作品本身的研究(即内部研究)和作者所涉及的背景、社会经济文化的关系方面的研究(即外缘研究)。

就客家民间文学研究对象的内部研究而言,主要研究作品本身,如其主题、曲调、结构、语言运用、衬词运用、韵律、人物塑造、句法特点、修辞特点等,包括主题内涵与艺术特征两方面;外缘研究则是与作品相关的外部因素的研究,包括作品的田野调查、资料收集与编辑、作品产生的背景(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等)、民间文学作品与民俗文化的关系、客家民间文学作品(如客家山歌、采茶戏等)的传承主体、民间文学传承传播的性别关系等的研究。

具体而言,有比较研究法和历史研究法。民间文学的比较研究法可以借鉴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分成类同研究、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

类同研究方法主要是对某些相同或相似的文学现象互相之间进行比较,如发现文学作品中的主题、人物特征、形式、结构、表达技巧等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则进行其相同点的归类,再找出其差异处,最后比较分析其异同产生的原因。对客家民间文学而言,主要体现在不同行政区域下的客家地区中同类作品的比较,既可以是宏观的大区域省级行政区划,如赣、闽、粤、川、桂等客家聚居区的同类客家民间文学的比较,也可以是其中内部各县市区的比较,从中可以研究客家民间文学主题类型的分布地图,或者客家民间文学传播与变迁的空间地图。例如江西赣南客家地区的李文古(有的写成“李文固”)“三斤狗”故事传说与广东梅州客家地区、台湾客家地区的同题传说有情节、人物、主题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如何产生及其走向如何,是类同研究的关注重点。

平行研究方法主要体现为比较研究中的“美国学派”,以问题为核心,就一种或数种相同的题材或技巧展开比较研究,倾向于文学与其他学科如民俗学、文化学、人类学、哲学等的比较。这主要体现在以客家民间文学为中心,从多学科角度视野与方法出发,对客家民间文学所呈现的各学科特点展开比较研究。

影响研究主要体现为“法国学派”,对作品之间的影响事实、渠道、条件、路径、方法及结果等进行研究,找出之间的异同及产生原因,对文学创作过程的影响与艺术表现手法的实际异同进行分析为主,看出其中影响因素的吸收与因创新而产生的不同之处。对客家民间文学而言,更重要的是找出其影响关系及其原因,如广东梅州的歌仙刘三妹传说,何以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变成了歌仙刘三姐传说,这就是影响研究所要关注的重点。

历史研究法主要是以影响研究结果为基础,上溯到其历史发展,探讨客家民间文学是如何随着客家人的迁移将民间文化艺术带往他处,而又在当地社会、人文、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受当地区域文化的影响,吸收或融合当地文化,进而产生出富有特色的客家民间文学作品,探讨客家民间文学的历史发展进程,这对客家民间文学的源流研究与风格研究更有针对性,以此为基础再构筑客家民间文学史。

客家民间文学的外缘研究主要是从文艺学之外的其他学科方法的介入并取得相关成果,下文结合研究范式作出梳理。此外,非常重要的一个面向是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研究。关于客家民间文学研究进行再研究的成果本来就很少,难得的是有学者作了史料梳理,描画出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线条。如王焰安对广东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从中山大学《民俗周刊》等史料出发,归纳概括了有关学者对20世纪上半叶广东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认为这方面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对客家民间故事、传说、客家民间歌谣有关本体问题及客家民间文学作品的辑录、客家民间文学演唱者和讲述者的记述等方面”,[14]并对广东学者对客家民间文学创作资料的辑录及研究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20世纪上半叶,既发表有一批广东客家民间文学的作品,还出版有有关客家民间文学作品集,这些客家民间文学作品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广东客家民间文学的文学样本,也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广东客家人思想、心态的样本。”[15]可以说,对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的清理与提炼,有助于客家民间文学研究的再出发、再提升,对此后的相关研究必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客家民间文学学术史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文献研究主要是对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成果本身的研究,包括主题、艺术表达等相同或相似的成果作纵向异同研究,更偏向于“影响比较研究”,重视各研究成果的积累与创新之处;比较研究则注重这一成果与相关研究之间的比较,如客家民间文学研究与闽南民间文学研究成果之间的平行比较,发现其异同及原因,更偏向于“平行比较研究”,更重视横向研究的新质。

客家民间文学既可以从不同学科视角加以研究,也可以作为不同学科目的为指向的研究资料。民间文学自近代以来自有其民间基础与学术地位,礼失而求诸野,民间文化传统为现代学术注入了新的生命。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为中国现代文学提供了价值尺度、形式借鉴、艺术精神的滋养,并一度成为现代文学发展的方向。在五四新文学建设之初,以歌谣运动为中心,参与新文学的思想革新,为五四新文学酿造关注民间的现代文化氛围,奠定现代文艺学、现代学术的基础。”[16]因此,民间文学的研究也就显得有其重要的学术价值,客家民间文学研究亦然,特别是从不同学科展开研究,从中可以窥视客家文化的丰富性与独特性,也可藉此助推民间文学学术研究。包括客家歌谣研究在内的客家民间文学研究进程中,从多学科视角作出过尝试,并进一步明确了其研究目标,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研究范式。当然,对研究范式的概括是基于学术成果而言的,是一个开放的命题,可以补充、讨论并得到更广泛的共识。

范式之一是补正史之不足。民间文学对历史的见解不同于正史,但体现了民众可接受的独特理解。比如对正史人物的生平简历、行事履迹、臧否评价等,民间叙事与正史记载可以有所同,事实上也有所不同。“客家人的民间故事保留着老百姓的记忆,但它们不是客观地呈现历史,而是在原乡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表达自己对历史的理解。因此,不管是官方文献还是民间资料,都有‘记忆’和‘失忆’两个方面。”[17]准确的记忆与有意无意的“失忆”,在民间文学中都有其合理之处,因为这是两套不同理念、不同立场、不同操作方式而形成的必然结果。正史的记载是官方的、少数人的、服务于主流社会的,民间的记忆则是大众的、底层的、多数人基于情感的感性认同,这是对同一史实的不同叙事与判断。如果要无限接近史实,除了正史之外还需要民间记忆作补充,如有的学者在研究客家史的过程中,对清代广东“土客械斗”事件作分析时,研究者“通过收集和考察、分析亲历者的纪事诗、回忆录,村落的族谱,以及现存的坟茔、碑铭、民间节庆、仪式、习俗和口头传说,可以一定程度上还原横冈战役的缘起、过程和相关场景,呈现这一事件在民间叙事中的种种建构形态,也有助于我们反思族群冲突的认识误区。”[18]在研究中,正史记载与民间文学叙述一样,构成了重要的研究资料,并在充分占有大量的静态文献资料后还要与田野调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口传资料、仪式资料、民俗展演等活态的资料,才有可能还原事件的本真面目。换言之,民间文学作品是代代口传遗留下来、不断协商并变迁而呈现于世人的动态研究资料。同样是民间文化资料,其在研究使用过程中,应区分不同时期、不同研究对象,对之加以鉴别并给予不同的地位。有论者在研究客家宗族与地方文化建构时,认为“对于民间社会的早期历史来说,族谱和口头传说实际上具有相同的意义。各姓宗族对于文化资源的创造和运用,目的都在于获得更多的权力资本以提升社会地位。地方文化的建构过程同时也是建立国家认同的历史过程。”[19]也就是说,族谱、碑刻、民间故事传说等民间资料的知识生产,还应放在其产生目的等历史语境中去分析,并作其价值判断。此种史学研究范式中也包括移民故事传说研究,从移民史上通过民间故事可以看出移民迁入地的族群关系。客家是移民族群,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与相邻族群的共存与互动常有其内在逻辑,并留存有不少民间故事,透过这些民间故事反过来探讨其移民真相,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关系。如选择宗族姓氏的传说进行移民研究,“根据田野调查中收集到的族谱、口述历史、地方史料等资料,对大坪圩钟氏宗族相关的民间传说进行描述,并把相关民间传说放进钟氏宗族的发展进程、民俗活动中进行考察。”[20]这从个案的描述中,呈现农耕时代宗族文化的发展与变迁,有助于移民史与客家文化研究。

范式之二是闽台客家民间文学的比较研究。从比较研究角度服务于海峡两岸关系建设,这也是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取向。台湾两大重要族群是闽南人与客家人,前者多是明清时代从福建厦漳泉地区渡海而入,后者则大多是清初至中叶从广东粤东、福建闽西迁入的客家人。台湾客家民间文学自有其原乡特点,也有迁入后适于环境而产生新的变异,所以两岸客家民间文学的比较研究以探索其异同为重要的学术范式。“海峡两岸客家民间文学有异同之处。闽台客家民间文学与中原传统民间文学有关……台湾客家民间文学有别于闽南人的民间文学,民间故事有共同共享的地方,讲述所操方言有差别。”[21]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闽台之间的民间文学有其共同的中原渊源及原乡亲缘,又有两岸之间客家族群内部的关系,以及客家外部与闽南族群之间的关系。透过闽台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有助于在比较中发现异同,探索其文化渊源与流变,促进亲情与文化的认同感。民间文学界的闽台学者都致力于此项学术工作,并形成了共同的学术旨趣,产生了比较一致的学术观点,如刘大可对闽台客家民间文学的研究便是“将闽台客家口传文化置于同一的文化格局中,从族群和实证的角度,对其在不同的时空背景发展所呈现出来的同中之异与异中之同,进行审察对比,以期进一步揭示闽台客家的渊源与承递关系。”[7]这是基于闽台两地的田野调查,基于文献梳理,将客家民间文学的两岸呈现作为研究对象,以比较研究方法作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以窥探闽台客家的文化渊源及其变迁关系,进而不断地加深理解,进行文化互动与文化认同。

范式之三是客家民间文学的民俗视角研究。客家民间文学研究更多的放在民俗研究视角下展开。客家很多民俗加以神圣化后便成为民间信仰,涉及其中的民间信仰形态非常多,也很复杂。从信仰空间上来看还有神庙、神像、信仰力度之类的众多故事传说,诸如民间有许多源于高山而再迁下来或者从洪水中冲入而来的有关神像的故事传说,以神秘性、神圣化的神迹传说契入到民间信仰来源的“正当性”,这些都与客家人的精神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地方神庙大多置身于传统村落中,“村落庙会传说隐喻了民众对其生活空间的想象与建构和对其生活空间所有资源分配的机制,是民众对自己村落历史的群体记忆的结果。”[22]民间信仰与村落生活之间依靠民间故事传说的中介加以沟通,构成村民的日常生活口头叙事与历史记忆。

范式之四是客家民间文学的法学考察。从法律角度,透过民间故事作品来探索人际冲突与社会矛盾问题的解决之道,这也是民间文学研究的一个方向。客家民间故事的叙事中有大量的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的冲突情节,这些深层反映社会秩序中矛盾与混乱的情节往往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问题而获得最后的结局,尽管这些结局是多样的,但通过梳理还是可以看出解决冲突问题的方式方法,这对法律秩序的构建可以提供某些启示。一方面可以透过客家民间故事中指向的正能量内涵,包括符合传统认知的大团圆结局的审美心理,引导社会秩序与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在民间文学中特别是大量的民间故事传说文本中,不断强化仁德、善良、协作、报恩、团圆等观念,使客家人在日常生活中建构起预防冲突、化解纠纷、和睦相处的心理期待与行为准则,客家社区得以在相对稳定的秩序中运行。”[23]可以说这是客家民间故事中的优秀资源,可以深入发掘出来,以规范社会行为,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解决矛盾问题自有民间智慧,体现在客家民间故事中亦有其独特价值。“民间故事与法律同属人类精神生活,只是不同侧面,但关系密切;客家民间故事是民间法研究的重要对象,对客家民间故事的研究有助于当代法律建设。”[24]透过客家民间故事资源特别是通过民间习惯法来完善法律内容,补充解决司法问题,最终为当代法律建设服务。

从民间文学的学科本位出发,从文艺审美角度进行民间故事传说的研究,这既是传统的研究方法,又是在当下越来越缺少而又必不可少的研究方法,因为对民间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学的研究大多将文学研究泛化为文化研究了,能回归到原本就有的民间文学的文艺学视角进行研究可以说弥足珍贵。其中这类成果更能体现客家民间文学的学术本质与文化特色,如有学者对客家山歌传说的内容展开研究,“从书面材料收集来的71个客家山歌传说有193个异文,分为5大系列、7个母题、15个类型,题材丰富,多由单一母题与片段情节构成,篇幅短小,异文变化较少。主人公多为女性歌手,主要围绕‘唱山歌’而展开,最为直观地反映了客家山歌的文化内涵与个性特征。”[25]有的从故事讲述人角度进行研究,“根据2006至2007年期间,于台湾花莲地区客家族群进行的民间文学调查及搜集的资料发现,在花莲地区的客家族群中,男性似比女性更擅长讲述。”[26]进而分析产生这一现象的背后文化原因及性别角色的特征。这些都是从文艺学角度进行专题研究,回归到民间文学应有的本体研究中。

此外,还有其他学科视角融入到客家民间文学研究中。民间故事传说的内容从体育学、音乐学、美术学等角度去取舍与分析,这类研究成果也有一些,如有关“九狮拜象”习俗本来就是佛教狮象崇拜的一部分,又有儒家崇文重教的“拜相”意识,再演化为民间宗族间甚至扩大至区域性的习俗,其中就有借此故事传说而作体育学的研究,[27]也有音乐学的研究,[28]美术艺术的研究[29]以及社会学角度的研究,[30]民俗文化的研究,[31]从这些不同学科视角对同一民间故事传说作历史演进与现实关怀的研究,这是以民间故事传说作为核心资料载体,对民间记忆与文化变迁作出的裁量。

综上所述,要推进客家民间文学研究需要作出学术史的梳理,这就要判断纳入学术史评估的研究成果范围与归属,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对研究对象有更明确的界定,这从空间地域、时间线性、讲述者与讲述内容这四个要素对客家民间文学作出框定。对客家民间文学研究重视不够,研究成果较少,对其研究方法的讨论也不充分,就目前成果而言概括出补正史不足的史学范式、闽台比较、民俗内涵、法学视角、文艺审美等主要研究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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