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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时间:2024-11-07 16:45:01 来源:网友投稿

韩海方 文四旭 游昌海

(四川文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43)

我国建设工程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市场地位稳固。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新一轮周期到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 “一带一路” 跨越不同建设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及城市国家新区等新时代规划蓝图,与建设工程发展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高位运行。四川省特别是成都市作为未来新引擎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成都天府新区、东部新区等进一步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的新区,其建设工程行业规模产值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如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则成为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议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个施工过程、地基、材料、结构等进行抽样检测,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性。通过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数据对比分析,发现施工中存在的漏洞风险,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规避风险[1]。工程质量检测作为建设工程最后一道防线,变得尤为重要。面对日益蓬勃发展的工程质量试验检测行业,以四川省检测机构为例,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做简要阐述分析。

1.1 检验检测机构企业数量及质量规模

1.1.1 检验检测机构企业数量

截至2024 年1 月30 日,据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数据显示,质量检测机构为518家,占0.3%;
建筑企业数量为140809家,占82.69%,如图1所示。检测机构企业占建筑企业的百分比为:518/140809≈0.368%。

图1 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环形数据图

1.1.2 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的质量规模

根据已有检测机构统计数据,从单个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数量来看,建设工程检测行业除少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外,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规模还较小,一般50 人以下居多。检测人员在100 人以上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少之又少。从单个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来看,检测业务存在拓展范围不够广的现象,说明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规模还有待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随着工程建设施工工艺越来越先进、施工材料越来越多样性、施工方法越来越优化,随之也要求工程检测专业范围的广泛性、检测内容的综合性越来越高。目前,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发展尚不够满足综合实际需求。

1.2 检验检测人员综合专业素质

随着建设行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出现,现行相关检测方法不一定与之匹配,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一定能达到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质量控制要求。加之日益趋紧的土地供应,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岩土与结构之间,岩土与环境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测试条件与工程实际现场存在一定差别,最终导致综合分析和综合判断是解决检测问题不可或缺的手段。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发展实践尚短,大部分大中专院校尚未开设相应的工程检测学科专业,相关人才培养有所欠缺,加之对检测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使得具有检测专业知识、能力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目前,建设工程检验检测单位普遍存在高素质检测人才缺乏、人才流动性大等现状。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技术人员综合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整个检测行业的发展提高。

1.3 个别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过程中存在问题

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总体可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基本能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规定开展试验检测,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及试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但少数检验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1.3.1 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内容超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参数认定范围,属于未经取得资质而对外出具检测检测报告和数据结果;
未取得相关检测资质类别或检测资质到期,还违规承揽工程试验检测业务,或转包给无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给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达不到试验检测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等问题。

1.3.2 检验检测机构企业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验检测机构场所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未组织本单位相关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达不到相应需要的检测技术能力,未经进行考核、能力确认,使用不满足要求的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并在原始记录及试验检测报告中签字。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护、保养期间,核查设备档案及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与现场检测情况和事实不对应,无法量值溯源。检验检测机构固定工作场、临时工作场所、移动工作场所不满足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规定,实际情况与申请资质条件不吻合;
未持续和保持满足检测检测试验场所要求。

1.3.3 伪造数据和虚假行为

未经检测,伪造数据、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少数检测机构虚假收样,样品未经检验就出具检测报告。少数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取样、送检试样,导致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测报告。部分少数监理单位存在虚假见证问题等。这些情况都会造成试验检测数据无法溯源,不能真实客观反映现场实际工程质量状况。

1.3.4 检验检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不严格、检测行为不规范

未按规定要求签订检测合同,未按规定检测方法标准开展现场检测,未进行有效实施并持续保持与其检验检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资料,报告管理不规范、混乱、可量值溯源性差。

1.4 现有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政策及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15年4 月19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3 号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后又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于2021 年6 月1 日起实施;
2021 年4 月8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 号发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2022 年11 月10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为加强对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管,督促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检验检测质量,依法制止和打击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5 年7 月15 日出台了《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办发[2015]515号)、2019年7月8日出台了《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川建行规[2019]3 号)、2022 年5 月12 日出台了《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质量工作方案》(川建质安[2022]93号)等文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 “双随机一公开” (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组织开展全省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一年一次或一年两次对本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

2.1 营造检验检测机构良好市场环境及检测行业品牌建设

支持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完善针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融资渠道和扶持政策,提升质量竞争力。进一步打破部门垄断、区域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品牌培育、发展、激励、保护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的检测品牌成长环境。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品牌意识、价值和形象[3]。

2.2 检验检测机构向综合服务发展、加强认证交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2 年11 月1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两个类别: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综合资质中对单位资历和信誉、主要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的要求比以往资质标准有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对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高(主要是职称和注册人员数量)。综合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 名,且具有2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质量检测人员不少于100 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 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 人,且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4]。

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 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4]。其中,每个专项资质中均对职称和人数有明确的要求,人员要求(职称和注册人员)比以往资质要求更高。要求检测机构向综合性服务发展、权威性发展。

检验检测机构应从提供单一性检测服务向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过程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方向发展,为建设工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性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企业与科研机构、计量认证机构、标准研究机构、科研院校等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合作和研讨。

2.3 继续推行、完善相关检验检测政策及检查、监督制度

对目前建设工程出现的典型问题,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研究制定并推出更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检测手段,继续完善监管措施,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经济调控以及对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住建部、各省住建厅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标准、规范,细化落实内部质量管控措施,确保检测活动始终规范有序。督促机构落实守法诚信主体责任。

发现检验检测机构问题,严格实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相关部门继续贯彻 “双随机一公开” 和 “四不两直” 监管抽查制度,对个别不良检测机构加大抽查频次和整改力度,违法行为将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曝光,严重违法情形应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4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检测领域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创新能力

各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组织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包括地基基础检测、常规材料、建筑节能与智能、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与控制及现场检测类等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加大培训力度及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国内国际检测领域的交流学习,围绕重点检测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加快培养更多高层次的检测领军人才。

建议地方政府、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共建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设检验检测相关培训项目,不断增加检验检测领域的培训服务供给,提升检测人员专业素质。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设立工程检测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联动。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工程质量检测科研项目,培养建设工程检测领域人才,进一步提升检测领域科技创新能力。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状,对好的检测方法、政策加以继承,杜绝不良检测现象,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鼓励检测人员向综合性发展提升,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及监管政策制度,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的品牌构建,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创新能力,发挥检测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稳定发展,为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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