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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本事研究

时间:2024-10-31 11:00:03 来源:网友投稿

李晓晴 张 均

长篇小说《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以下皆同)的故事脱胎于一个寡妇的冤案。在一次采访中,古华偶然听到了这个寡妇平反的故事,便有意将它写到小说里去,“但觉得就料下锅,意思不大”①。直到三中全会方针出台,小说框架才终于确定下来。尽管《芙蓉镇》的人物设置与寡妇故事基本相同,但作者对事实又作了许多“填充”“剪裁”与“虚构”,不仅人物关系有增删,故事的发展逻辑也有明显改动。因此与原型相比,小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芙蓉镇》是古华在文学讲习所学习期间的习作,小说从发现原型、构思改写、接受审阅到最终完成,历经三年有余,但主体创作主要在1981年进行,这也是思想解放运动最为高涨的一年。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真实事件如何被“转换”为小说情节,事件之间如何排列出一个有因果逻辑的故事等,都与古华创作意识与历史态度密切相关。格雷姆·特纳以为:“电影被看做一种媒介,可以对现实进行转换,并且拥有自己的话语和自己建构意义的方式。”②其实所有叙事文本皆是如此。本文围绕《芙蓉镇》关于爱情故事的讲述,尝试梳理小说对本事的改写与虚构,分析其间故事策略与叙述机制,并借之略窥1980年代文学生产的话语构成。

据古华的一次会议发言,《芙蓉镇》的人物原型是富农寡妇与勘探队技术员,他们之间萌生了爱情,由于政治身份悬殊,他们未能公开发展恋情。后来在一次运动中,两人被诬陷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最终技术员自杀,寡妇神经失常:

有个年轻妇女,过苦日子时靠卖米豆腐,赚了一笔钱,六三年盖了新房,六四年被划成新富农。她丈夫胆小,就自杀了。六九年来了一批勘探队员,就住在她楼下,这富农婆给他们烧水。开始他们对她很提防,认为她是阶级敌人。后来发现她是社教运动划的富农,不是土改时划的,就恨不起来。富农婆很年轻,他们有时也和她开玩笑。勘探队有个技术员,三十岁没娶老婆,有时他也看一眼小寡妇,后来小青年们就开玩笑。小寡妇对他也有点意思。但这技术员是共产党员,国家干部,而小寡妇是五类分子,他们之间的鸿沟是不可逾越的。当时勘探队的指导员和这技术员有点矛盾,指导员和当地贫下中农宣传队联合清理阶级队伍,抓活典型。就说这个共产党员技术员和富农婆有关系,把他们俩同台批斗。技术员丢不起这脸,自杀了。富农寡妇受到强烈的良心谴责,她没文化,老是怀疑自己命毒、命苦。她没有孩子,认为命里不主子,命毒、剋夫,现在又剋一个。因此,她偷偷地给两个人上坟。七八年,我去的时候,正平反冤假错案,人家说她丈夫不是富农,是搞错了,但她已经有点神经失常了。③

从古华的自述来看,寡妇本事其实已包含了一个以爱情为线索的悲剧框架,按时间顺序可将它分为爱情的自然发生、发展受阻及悲剧结局三个部分。而如何改写这一故事使之成为一部有意味的小说,其中有作者复杂的考量。海登·怀特曾这样分析历史学家的叙事策略:“通过对文献的批判,历史学家确立了他的叙事‘框架’,即一组事实,并从中建构他在叙事中所要讲的‘故事’。当这个框架确立了之后,他的任务就是填补记录中的空白,从对已知实际发生过的事实的了解中推导这些事实‘一定发生过’。”④文学中的改写文本亦是如此,从本事到小说,作者如何筛选事件和填补空白、按照何种逻辑对事件进行组合、同一事件改写前后有何不同等,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尽管寡妇平反的故事为小说提供了粗略的人物框架,但对这一爱情悲剧予以怎样的适当安置,在古华心中久久悬而未决。在某次创作座谈会上,大家给他出了些主意,如把故事写成“寡妇哭坟”“双上坟”“一个女人的昭雪”等,但古华没有将这些建议放在心上,认为它们“没真正动什么脑筋”⑤。事实上,男女的情感故事可以有许多不同讲法,以寡妇的爱情悲剧为线索,至少可以模拟出两种不同的叙述框架:第一种来源于寡妇自己的观念,认为寡妇命毒克夫,先后导致了两个男人的死亡。这种讲法将现时的悲剧归根于民间信仰的一种天命观,但这其实与儒家礼教中女性地位的低下有关。第二种接近于“小寡妇上坟”这类意见,即将故事叙述为寡妇的迷信使她像祥林嫂一样认定自己克夫,为自己的命毒而内疚、忏悔,最终神经失常。这种讲法沿用启蒙者的眼光看待人的命运悲剧,蕴含了“五四”时期的反封建话语。可见,故事策略及其背后的复杂话语,正是“框架化”的由来。古华否定了这两种框架,认为它们“意思不大”⑥。一方面,时过境迁,这两种框架所阐述的话语在1980年代初已非时代的核心议题;另一方面,用一篇小说来写一个女人的故事,也难以超越前人:“我还怕重复,因为古往今来很多文学著作,就是写一个妇女的命运。”⑦直到1978年,古华从三中全会制定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路线中摸索出第三种叙述框架,即以“新启蒙”话语为主导的故事策略及与之相配的冲突机制。

以此为基础,小说叙述框架转换背后的话语运作是可以洞察的。在创作谈中,古华形容自己创作《芙蓉镇》目的在于“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变迁”⑧,这不免是关于创作意图的一种优美说辞。有意或无意,作家选择的创作框架总是受到他所处时代某一特定话语或思维的影响:“每一种意识形态都有它的哲学思想基础,阿尔都塞把这样的基础称为‘问题框架’。‘问题框架’总是深藏在社会无意识中。也就是说,接受了某种意识形态的人总是把这种意识形态所蕴含的‘问题框架’作为观察、分析、思考一切问题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深藏在人们的无意识的心理层面上。”⑨结合思想解放运动的背景来看,与其说古华找到了新的写作纲领,不如说他重新把握了时代的“罪责承担者”。1960—1970年代期间,为了巩固土改成果,“走资派”是政治话语所指认的“罪责承担者”,因此“打倒走资派”是文学创作的核心主题;而在三中全会后,“罪责承担者”发生了转变,过去十几年积累的习惯势力和左倾意识在全国性的政治反思中被推上这一位置。在此之前,古华对伤痕文学的创作方式显然有所忌惮:“我写她发疯,写是政策错了,那就是典型的‘伤痕文学’。当时我不敢写。”⑩等到三中全会提出“思想解放”“现代化”等路线方针以后,古华敏锐地察觉到它与脑海中这个未成形的故事间相互贯通的可能。而这势必要将思想解放运动提供的“新启蒙”话语转化为小说的故事策略,“通过‘反专制’‘反封建’的叙述,它以隐喻的方式将‘失效的’社会主义实践界定为蒙昧时期,将融入西方中心的现代性标举为一种普世的道路”。尽管古华多次强调自己的创作在三中全会后已发生变化,摒弃了此前“及时配合党的各项中心任务,迅速地反映三大革命运动的火热斗争”的创作模式,但在新时期古华向核心话语靠拢的创作观念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只不过命题作了相应调整。在1979年元旦致王朝垠的一封信札中,古华写道:

最近省里连开了两次会,讨论艺术民主问题。回来之后,胆气壮了些,把一个构思了许久的东西写了出来,曰《秘书和书记》,其中的细节都是生活中的真事。算是我对抓纲治国、“战略转移”的认识的一个思想汇报吧。基层的群众,对党中央、对“四化”欢欣鼓舞,但对中下层官们,普遍信心不足。我的这个八千来字的小东西,算个呼声吧!

这篇八千来字的短文《秘书和书记》的具体内容已不得而知,但从中可看出古华对政治现状的关注以及文艺创作上的反应迅速。这不仅凸显了古华自觉充当“政治传声筒”的意识,此后他根据思想动向改写真人真事的创作方法亦初见端倪。其“命题作文式”的创作观呈现了作家在思想解放运动的背景下仍延续了谋求主流话语认可的创作思路以及某种“自我保全”的本能,这构成《芙蓉镇》框架转换的话语基点。

为更确切地理解古华的创作思路,可以对古华同年发表的《爬满青藤的木屋》进行考察。这篇小说和《芙蓉镇》发表时间前后只隔了几个月,它们都改编自真人真事,以野蛮愚昧和“现代化”的对立为命题,因而表现出一定相似性。相比寡妇的故事,《爬满青藤的木屋》的本事更鲜为人知:

这个本名邓一平的郴州铁路中学初中毕业生,1972年春下放来林场后,由于“文革”耽误没读到书、年龄小不懂事调皮,每次回郴州总喜欢扒火车去外地,既不花钱又能旅游。不曾想有次在衡阳火车站扒车时,不慎摔倒在铁轨上,被疾驶而来的火车压断了一条胳膊,只剩一条手臂。从此,不但被工人师傅和知青们安上大号“一把手”,还因为厌世不合群,自己要求到工区的一个护林点红毛坑去。那里只有一家工人住着,营林护林。后来男主人怀疑这个知青与其老婆有染,竟无视法律趁知青在溪边钓鱼时,将知青打死,被他老婆发现后又杀死老婆,然后自焚。

在本事中,邓一平文化水平其实并不高。为使之适合“新启蒙”话语,作者将之改写为“有知识的角色”李幸福,使之在与盘青青的恋爱中扮演了“启蒙者”。同样,《芙蓉镇》里的胡玉音“只在解放初进过扫盲识字班”,一度将自己不育的原因归结为“和男人的命相不符”“彩头不好”。在这一意义上,她与知识分子秦书田的恋爱同样暗含了启蒙、被启蒙的关系。

表1 《爬满青藤的木屋》与《芙蓉镇》本事/故事演变比较

不难发现,古华塑造乡镇人物时格外突出愚昧者与启蒙者这两种“对立”的形象,这使两篇小说的爱情框架呈现出相同的结构性隐喻,即对“启蒙”的迫切呼唤,古华在小说中增加寡妇由“不育”到“育”的情节也说明了这一点。

相比《爬满青藤的木屋》,《芙蓉镇》的框架显然更加复杂,也更值得探讨。此外,不同于《爬满青藤的木屋》的开放式结局,《芙蓉镇》的结局更为完满。《芙蓉镇》对改革开放后“新时期新气象”的热情歌颂,使小说具有此前伤痕小说所缺乏的集体感召力。这一完满结局的设置直接提升了古华小说的“宣传效果”,沙汀在与古华的谈话中即指出:“十年大动乱,对于‘四人帮’的罪恶,人民是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大家有气,但气要出得均匀,要划清界限。《爬满青藤的木屋》我也看了,你在歌舞团工作过,写东西有情调、色彩,能吸引人。主要你谴责了大男子主义和安于愚昧的落后思想,但故事发展有些勉强,结局令人感到压抑。《芙蓉镇》应该说是创作界一个新的成就,从内容到形式都将引起广泛注意。”为了弥补《爬满青藤的木屋》结局的缺憾,古华在“获奖作家创作经验谈”中特地作了“注解”:“森林山火之后,盘青青和李幸福终于赢得了他们的幸福。”可见,古华要触碰的是三中全会后国家面对的新弱点,并试图找到它的文学“出口”。这并不意味着《芙蓉镇》的创作毫无文学的感性冲动,但作家只有在感性冲动与时代的核心命题之间找到契合点,才能取得最显著的文本效应,并赢得名声或地位。因此,尽管《芙蓉镇》的“新启蒙”框架与本事的关系并不密切,但它最大化地发挥了寡妇本事可能包含的文学性、现实性与政治性。

在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刘炜的通信中,古华就《芙蓉镇》的修改谈道:“至于结构,我是有意破坏老套子,今天的读者多是青年人,‘朦胧诗’‘意识流’尚且不怕,还怕《芙蓉镇》的这点跳跃吗?”这段话说明了古华在艺术形式上进行创新的野心。但更重要的是,《芙蓉镇》叙事时间的“跳跃”与古华对政治历史变迁的选择性呈现相关,他为四个章节分别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四个时间点:一九六三年(“四清”运动前夕)、一九六四年(“四清”运动全面展开)、一九六九年(九大以后,“斗、批、改”运动在全国展开)、一九七九年春上(三中全会召开后不久)。历史的叙述者往往“为使其他事实成为完整故事的组成部分而无情排除一些事实”,除了参照寡妇本事中几个转折性的时间点,古华对于其他重要历史节点的忽略并非毫无意识。张帆提出,“整个小说的叙述都在不断地回避某些非常重要的时间和事件,比如说,第一章1963年,已经是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的调整时期;第三章1969年,则回避了‘文革’高潮期的三年;第四章1979年,又跳过了政治暧昧的‘前三年’”。在省略启蒙叙事所排斥的个别年份的前提下,四个时间点所构成的“故事纲要”划定了小说的经验区域,读者只可从中发现历史事件的特定编目,在局部事实中形成整体印象。

古华用一组小人物演绎了这“被简化”的十六年变迁,情节主线为胡玉音和秦书田在政治灾难中相互同情、恋爱的过程。这必然意味着对寡妇本事的改写,最突出的改写是在爱情发生的方式上。本事中,寡妇和勘探队员之间的爱情是自然发生的,然而经过一番改写,胡玉音与秦书田爱情的起源被设定为政治上的共同遭遇。作为“副文本”,小说相关章节的标题“黑鬼之间”也体现了这一点,正是因为两人先后沦为“黑鬼”,相互同情,最终才渐渐生发出爱情。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是公开的政治厄运激起了他们个人的叛逆。为了突出这一设定,这对恋人从未“一见钟情”。在故事开头,胡玉音对秦书田有政治成见,认为他“落魄”“下作”,其态度是可怜甚至反感的。而在秦书田眼中,胡玉音不过是普通的良家妇女,由于身份特殊,“在胡玉音面前,秦书田十分知趣,眼睛不乱看,半句话不多讲”(《芙蓉镇》,第7页)。“人鬼分明”体现了本事中的阶级“鸿沟”,但小说为了将1950年代知识分子(“右派”)的厄运安置进小说,显然颠倒了原型中寡妇和勘探队员的阶级身份。

在古华的笔下,他们的情感轨迹完全是从无到有的。胡玉音只有身处和秦书田同样艰难的政治处境,即“同是运动落难人”的境遇下,才对伸出援手的秦书田“感恩不尽”并“感受到了一点儿春天般的温暖”(《芙蓉镇》,第158页)。渐渐地,他们在同情中萌生了爱情:“谁要是没有来扫街,心里就会慌得厉害,像缺了什么一大块。”(《芙蓉镇》,第160页)随着心灵的靠近,身体也产生了爱情的体验,如“脸块对着脸块,眼睛对着眼睛,第一次挨得这么近”“脸发热,心发跳”“那笑容里,那声音里,比原先多出了一种浓情蜜意”(《芙蓉镇》,第161、164、165页)。最后,他们感受到了政治身份对爱情的阻碍,各自“心里都压抑着一种难以言状的痛苦”,“仿佛达成了一种默契,不再提那要把人引入火坑的罪恶”(《芙蓉镇》,第164、165页)。经过作者“条理化”的安排,故事情节呈现出循序渐进的特点。无论是起源还是受阻,两人爱情的进展不只是两性的相互吸引,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政治话语始终参与其中。

同本事比较,小说的叙述逻辑显得更为用心。首先,秦书田被迫害的时间早于胡玉音,他在政治上有“自知之明”,对胡玉音“眼睛不乱看,半句话不多讲”。而在现实中,技术员最初没有受到迫害,且由于政治身份占优势,有时还“看一眼”寡妇。本事中寡妇的丈夫已经去世,而小说开头黎桂桂还没被逼自杀。这些都为爱情的“由无到有”作了铺垫。其次,寡妇和技术员之间感情的发生是自然而然的。工作组就住在寡妇家里,技术员三十岁未婚,寡妇也比较年轻。可以说,这段爱情是自然性的,它起源于男女之间美好的感受,与长相、谈吐相关的可能性更大。他们爱情的发生没有政治原因,主要是性的吸引。一般情况下,爱情的发生是突发的、不可捉摸的,没有具体因果可循;而在小说中,没有政治迫害,就没有这段姻缘的发生。可见,在对爱情起源的叙述中,“自然性”的因素似乎被叙述者忽略了。因为“同是运动落难人”,秦书田的帮助使胡玉音产生了感激和同情。扫街的又只有胡玉音和秦书田两人,孤独感使他们经由街道这一特定空间形成了依赖关系,他们害怕失去彼此,只有每日“互相看一眼”才能确认自己不是孤独的,才会“心安”,否则“心里就会慌得厉害”。在他们第一次偶然发生身体接触的同时,他们目睹并分享了同一桩“政治丑闻”、同一个秘密。我们几乎无法在两人的日常相处中找到刻意求爱的迹象,他们的爱情是逐步推进的,秦书田从未偷偷地“看一眼”,胡玉音也不敢表现出特殊的情意。在某种意义上,《芙蓉镇》通过“无性”的爱情展现了人性的纯洁与非人的政治迫害。

进一步来看,《芙蓉镇》爱情起源的虚构体现了小说话语框架的“整体一致性”。这种“整体一致性”首先是故事的一致性,它与叙事采取怎样的故事策略存在决定性关联:一方面,通过区分“可以叙述之事”与“不可叙述之事”,小说在本事史实通向故事的道路上设置了叙事检测的“关卡”;另一方面,文学作品对本事史实的删减、改造和虚构,与“本质”“真实”等概念相关,进而与启蒙、革命等话语系统相关。为了将“文明与愚昧的冲突”设置为这一时代的本质真实,反映“左”倾错误对人们心灵、肉体造成的伤害,古华修改了寡妇本事的爱情起源。在此特定“叙述准入条件”下,寡妇和技术员爱情的“自然性”成了不可叙述的对象,“政治性”则成为叙述的核心。这也是《芙蓉镇》的爱情叙述与其他伤痕小说的不同之处,《芙蓉镇》的爱情是相互拯救,是发生在“黑鬼之间”的患难爱情,爱情的起源被赋予了鲜明的政治色彩。而其他伤痕小说,或如张贤亮《绿化树》《灵与肉》叙述男性知识分子为民女所救,或如《爬满青藤的木屋》叙述民女为男性知识分子所救,他们的爱情都是自然发生的,心灵、肉体的交流带给他们某种超越和救赎。在与秦书田的爱情故事之前,胡玉音曾与黎满庚有过一段短暂的、自然发生的爱情,但由于政治势力的干预被扼杀了,随后他们的爱情化作了兄妹情,又再一次因为政治迫害而破灭。而本事中寡妇并没有一个初恋情人,是叙述者为了将政治迫害的命题落到实处,特地增加这一情节。此外,在古华设想中,经历了政治转变的黎满庚原本更加“罪恶深重”,但在编辑龙世辉的建议下,古华将部分的“恶”“转嫁”给了新人物王秋赦。据当时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汪兆骞回忆:“古华说,老龙真是有水平的老编辑。他指出作品中正直、真挚的黎满庚一下子就变成一个出卖灵魂的小丑,没有令人信服的逻辑性。我就把黎干的坏事都移植给新人物王秋赦,黎满庚果然得救了,王秋赦丰满了”。

可见,从本事到故事的演变中,小说采取的故事策略背后实为政治话语的运作。的确,采用何种框架对现实本事进行转换存在诸多的可能,但古华选择讲述一个能与新时期“对话”的故事,对邓小平复出后的改革开放时代作出一个“强呼应”,因此政治效应在其创作意图中是首要的,对“风俗民情”“乡镇生活”的现实摹写则是次要的。换言之,是新时期的政治语境决定了小说爱情起源的叙述,而非1960—1970年代的真实环境。《芙蓉镇》爱情框架的叙述逻辑看似毫无破绽、“前后一致”,而这恰恰是小说采取特定故事策略改写事实的结果,包含了作者呼应新时期政治话语的意识。

《芙蓉镇》的核心矛盾是胡玉音、秦书田同迫害者展开的爱情斗争,而这在本事中其实并不存在。事实上,技术员与寡妇的爱情刚萌发就被扼杀了,批斗过程中他们也未作任何反抗。这一改写涉及小说的叙述机制,即“通过特定因果关系的输入,将原本缺乏内在逻辑联系的事实重组为一个具有开头、发展和结尾的且有内在意义的系列事件”,亦即“如何在叙事过程中植入特定因果逻辑进而重构本事、创造意义的过程”。显然,以真实事件为据的作品在将本事转化为故事时,必然面对以新的冲突机制为原型事件重新结构、赋形的问题。现实生活之事件,或如琐碎、无序的生活流,或循守世俗社会原有逻辑,作家即便“如实再现”,也不大可能直接沿用事件旧有的逻辑。相比本事,小说不仅增加了为爱情抗争的情节,而且将爱情斗争的线索延展为一个更为广阔的斗争叙事,包含了经济冲突与权力斗争。

据此,《芙蓉镇》的人物大致可分为正反两派:一派代表了民众自由发展的权利,他们是一开始的被压迫者、后来的反抗者,自上而下有黎满庚、谷燕山、秦书田、胡玉音;另一派为传递各类指示、主张阶级革命的官僚势力、“运动根子”,自上而下有杨民高、李国香、王秋赦。小说的情节始终在冲突化的叙述机制下推进:受到迫害的基层干部黎满庚背叛了初恋情人胡玉音,转而投靠更“强大”的女性李国香。“流氓无产者”王秋赦追随李国香,并以情欲的方式形成更紧密的联结;领导谷燕山被撤职,秦书田与胡玉音为爱情抗争但因处于斗争劣势而两地分离。他们多数是古华参照政治化的冲突(斗争)机制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抽调”出来的典型人物:“《芙蓉镇》里所写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有生活原型,有的还分别有好几个原型。”“运动根子”王秋赦虽然是后来新增的人物,这一形象的塑造受到了编辑龙世辉的重要影响,虚构性更强,但却被一致认为是这部小说中最典型的人物,甚至小说改编为电影前,阿城和李陀都认为王秋赦是核心人物。推其原因,在于王秋赦象征了新时期从“文革”中总结出的“典型错误”之一:“他们利用派性混水摸鱼,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破坏国家经济建设,在混乱中搞投机倒把,升官发财。”“投机”正是《芙蓉镇》斗争叙事中反派的重要特点,王秋赦由“四清”入党,担任了镇大队党支书,县委财贸书记杨民高的外甥女李国香则在运动中被提拔为县委常委兼公社书记。由此可见,小说的人物、情节与当时重要的政治观点、政策文件密切呼应。在此意义上,从抽象总结中被提炼出来的王秋赦这一形象也具有一定的历史真实性。这些或真实或虚构的两派人物,在《芙蓉镇》中演绎着两个层面的冲突。

第一,经济模式的冲突,具体体现在米豆腐店和国营饮食店之间的经济模式冲突。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为巩固土改成果,国家政策大力干预经济建设引发了资本与劳动的深刻矛盾。社教运动与农村“四清”期间,地方国营经济对私营经济的打压极大妨碍了劳动人民的生产。到了“文革”时期,连同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内的私营经济也被列为禁区,不允许存在和发展。而此前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已催生了新的阶层和阶层之间的差别,土改后的“新富农”多是靠个人努力积累资本。从本事中工作组对寡妇的态度变化也可看出,他们认为将这一群体划为“富农”是有些不合情理的:“开始他们对她很提防,认为她是阶级敌人。后来发现她是社教运动划的富农,不是土改时划的,就恨不起来。”为凸显这一历史问题,古华在小说中对寡妇被划为“富农”的前因后果又作了许多“填补”。

在本事中,寡妇的确开了一家米豆腐店,经过个人努力攒钱买了房子。然而从古华对本事的回忆来看,米豆腐店并没有一个像国营饮食店这样具体的对手,寡妇被划为“富农”的前因后果也较为含糊。《芙蓉镇》爱情悲剧的“前情”则丰富得多,胡玉音因为米豆腐生意做得好,已然是芙蓉镇圩市上靠私营劳动发家的代表。她的破产是国营饮食店经理李国香有心排斥的结果。可见,为反映乡镇财产关系的变化、私营者劳动财产被剥夺的状况,说明反单干、反私营运动对群众造成的伤害,叙述者没有照搬寡妇本事的时间线索,而是对寡妇前后财产情况的空白进行了“填补”。此外,胡玉音的新房落成时,粮站主任谷燕山说道:“一对普通的劳动夫妻,靠了自己的双手,积蓄下款子,能盖这么一幢新楼房,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劳动可以致富,可以改善生活。……发展集体生产和家庭副业,门路多得很!……我想共产主义社会嘛,坐着是等不来的,伸着手也没有人给。前几年吃公共食堂大锅饭,也没有吃得成……”(《芙蓉镇》,第57、58页)这段发言引起台下“少数人在心里嘀咕”,但更多的人“报以热烈的掌声”“叫好声”。谷燕山的肯定及多数人的反应表现了群众对“劳动致富”的情感认同,少数人的“嘀咕”则暗示了后来的冲突。在对财产关系的不同观念上,谷燕山、胡玉音与李国香、王秋赦形成了“有产”与“无产”两种立场。

从现实来看,乡镇经济的结构调整确实是1978年后的重点工作。《人民日报》多次刊登相关报道,仅在古华创作《芙蓉镇》期间,1980年5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便报道了“仁寿红卫饮食店非法牟利手段恶劣受到停业整顿和经理被撤职”,1980年7月5日头版刊登辽宁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的新闻。古华在爱情斗争的框架中加入了虚构的经济冲突,通过私营经济的最终胜利,积极地响应了新时期对六十年代社会主义经济危机的“克服”。

第二, 爱情斗争:“人/鬼”等级的颠倒。几次运动后,李国香在经济和政治层面都确立了领导地位,胡玉音与秦书田的爱情斗争才正式成为小说叙述的中心。和爱情起源、经济状况一样,古华对寡妇与技术员的爱情过程也进行了改写。在寡妇本事中,遭到勘探队指导员的诬陷后,技术员因无法承受压力、“丢不起脸”而选择自杀,其原因更多是封建观念对人性的压抑以及由“作风问题”引发的舆论排挤和人身攻击,其中舆论压力亦主要源于传统观念。但《芙蓉镇》若如此照实写来,矛头就会直指封建道德观念。这样的故事在新时期显然不会是一个具有教育意义的好故事,也不符合古华紧跟思想解放潮流的创作意识。

因此,小说编造了这对恋人主动为爱情抗争的整个过程:胡玉音、秦书田遭难后萌生了感情,但由于政治身份的限制,他们自己也认定自己是“鬼”,不具有谈恋爱的“人”的权利。两人虽情不自禁,但达成了默契要止步于此。这与本事相同,不过小说这部分的心理描写显得尤为激烈:“他们心里都很痛苦。他们却渴望着过上一个‘人’的生活”,“他们明白这种胆大妄为是对他们的政治身分、社会等级的一次公然的挑战和反叛”(《芙蓉镇》,第165、172页)。然而,在古华的叙述中他们所认定的“把人引入火坑”的“罪恶”并非对传统操守的违背,而是对政治等级的叛逆。古华改写了本事中技术员的无所作为,令秦书田大胆追求胡玉音,和她同居。对风俗礼教的违背无意中被置换为对政治话语的“公然反叛”,后者进而可被理解为“人”的启蒙。依据同样的逻辑,当两个人物决心追求“人”的权利时,古华便使用了“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这样自我兽化、“非人性”的反讽性表述,以标示被压抑的人道主义启蒙。由此看来,胡玉音、秦书田从低头认命到为爱反抗的历程,实为新时期人道主义话语主导下的演进叙事。因此,《芙蓉镇》借助人道主义的爱情叙事完成了一次现代化思想对政治愚昧者的启蒙,用“人/鬼”“人/兽”等级的颠倒隐喻了新时期秩序的自我言说。

为更有效地完成以上两层冲突叙述,《芙蓉镇》还对反派人物予以了脸谱化处理与情感的区别叙述。与胡秦之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国香和王秋赦的“奸情”,这是脱离本事、为将人物脸谱化、贴上“反派”标签所作的故事虚构。这一目的在小说情节叙述的内在矛盾中也有所呈现,比如,从小说讲述的现实条件来看,李国香和王秋赦其实有结为夫妻的可能,而并非一定要以地下情的方式来往。李陀曾表示对李国香这一角色“最不满足”,认为她“比较脸谱化”“先天不足”。在小说中,因为年轻时曲折的恋爱道路,李国香的婚姻耽误了十多年。1963年她32岁,“文革”结束后与省里干部结婚时她至少已经45岁,这十几年间她和王秋赦持续来往,但竟一直没有结婚,这一设置显然有些勉强。一方面,从李国香的择偶标准来看,尽管她在政治上风生水起,由于外貌与年龄的限制,她只要求对象是个科局级,但经济、政治条件都要好,谷燕山就曾是她的考虑对象;另一方面,王秋赦最得势之时已当了芙蓉镇镇长,这一级别与当初的谷燕山是平级。1963年,王秋赦也是“三十几岁年纪”,与李国香年龄相仿。况且就两人第一次交谈来看,王秋赦经过一番“修整打扮”,在李国香看来也颇为顺眼,至少外形条件应比“一脸胡子拉碴,衣着不整”的谷燕山好上许多。按照小说的叙述,多年后两人“还有点藕断丝连”“恋旧”,但“王秋赦本来是可以找个女人成家的,可是为了对李国香的感情专一,死心塌地,他做出了牺牲”(《芙蓉镇》,第199页),显然两人有了真感情。此外,李国香一力提拔王秋赦,甚至提点他讨好杨民高,她在这段感情中颇有些女性的柔软心理,不只是横行霸道的女领导。

古华曾提出,小说描写人物要“立体”,要写出人物的“另一面”,才能达到真实。但在《芙蓉镇》中,这一做法却显示出古华艺术观与政治观的相互矛盾。无论在主观或客观的意义上,李国香和王秋赦都具有结婚的充分条件,叙述者却硬要他们发展地下情,这一安排不能不说有些刻意。一方面,古华要让王李、胡秦两段情感关系形成对比。为凸显胡秦恋爱的政治正当性,古华恰恰是借助了“奸情”这一从属于封建道德的情感话语给予王李以“不公正”的丑化叙述。比如,小说第一章即提到,王秋赦居住的“吊脚楼本是一个山霸早先逢圩赶集时宿娼纳妓的一栋全木结构别墅”(《芙蓉镇》,第24页);“凤与鸡”一节描绘了王秋赦奉承李国香的丑态,如“痴迷的眼睛”“盼着某种指示”,这些都暗示了两人后来的“不道德关系”。另一方面,小说对王李情感的起源与发展作了隐蔽化的处理,从而突出其地下情性质。如此,他们交往中“美好的另一面”完全被排除在叙述之外。对于两人在供销社内独处的情形,叙述者一概略过,只写到王秋赦偷偷摸摸地从“侧门”出来,并且由于秦书田的捉弄,小丑般滑倒在门前。

然而,叙述者对胡玉音和秦书田“非法同居”的私密生活,则给予了细致描写和正面评价,比如“胡玉音脸蛋上的皱纹熨平了,泛出了一层芙蓉花瓣似的红润”“每分每秒都宝贵、甜蜜”“像世界上所有真诚相爱的人那样,在畅饮着人生最甜蜜的乳汁、最珍贵的琼浆”(《芙蓉镇》,第171页、172页、173页)。小说甚至借助“勤劳”这一美德来称颂两人的爱情,如“街打扫得一天比一天干净”“出工非常积极,还抢队上的重活、脏活做”(《芙蓉镇》,第171页)。这些体力劳动先前在小说中是作为惩罚、耻辱的“管制劳动”来讲述的,而在此处,体力劳动与政治运动之间的复杂关系却被遗忘在一旁。可见,《芙蓉镇》叙述者主观声音的强力介入,已遮蔽了其所声称的记录“乡镇生活变迁”的客观目的。情感的区别叙述也是如此,本来,王李的未婚同居、胡秦的政治处境都使他们的感情无法在社会秩序中得到认可,两对情人结合的“自然原理”、政治互助的性质也明显相似。但由于前者在冲突化叙事中所处的反派位置,他们情感中“真”的部分——在新时期话语不容争辩的“裁决”面前——遭到了叙述者的剔除。

无论是对斗争双方的差异化叙述,还是对双层冲突机制的凸显,抑或是对原型爱情悲剧的重新安置,都可从《芙蓉镇》中发现叙述者所秉有的“八十年代”的政治意识。小说借助“新启蒙”的故事策略与政治化的冲突机制,对寡妇本事中的事件进行删减、改造、虚构及重组,其内在逻辑实为新时期思想解放话语对旧时期极左政治的斗争与胜利。从叙事效果来看,胡玉音和秦书田从黑暗走向光明的爱情被置于新旧冲突的历史语境中,他们的大团圆本身就是一部启蒙的喜剧,传达了一种乐观的历史意识形态。在此意义上,小说将本事的悲剧改作现代化的喜剧,其叙述带有高度的政治自觉。这种自觉意味着一种“反历史态度”,即“历史只有在捣毁而非建立起对过去的责任时才是具有价值的”。借用许子东的概念,小说的叙述本身暗含了“忘却”的诗学。也许,只有通过《芙蓉镇》这类改写过的动人故事,借着将“人”变为“牲口”的名义,我们才可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忘却”社会主义实践内在的复杂性与可能性,进而确立“新时期”的历史合法性。《芙蓉镇》在1980年代思想解放潮流中被迅速经典化,无疑与此有关。尽管时移世变、“新伤痕”终究要取代“旧伤痕”,但胡玉音和她的芙蓉镇,也最终定格成了“八十年代”关于1950—1970年代的集体记忆的一部分,并参与进了新的现实实践的展开中。如此种种,为后人重新理解“新时期”起源之际的历史时刻与文化生产、反思改革开放40年之文化变迁,都提供了很好的观察角度。

注释:

①古华:《话说〈芙蓉镇〉》,《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3页。

②格雷姆·特纳著,高红岩译:《电影作为社会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2页。

③古华、阿城、谢晋等:《从小说到电影——谈〈芙蓉镇〉的改编(上)》,《当代电影》1986年第3期。

④海登·怀特著,陈永国、张万娟译:《后现代历史叙事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

⑤古华:《话说〈芙蓉镇〉》,《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3页。

⑥古华:《话说〈芙蓉镇〉》,《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3页。

⑦古华、阿城、谢晋等:《从小说到电影——谈〈芙蓉镇〉的改编(上)》,《当代电影》1986年第3期。

⑧古华:《后记》,《芙蓉镇》,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98页。

⑨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57、358页。

⑩古华、阿城、谢晋等:《从小说到电影——谈〈芙蓉镇〉的改编(上)》,《当代电影》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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