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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融合背景下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的问题审视及推进路径

时间:2024-10-27 09:15:02 来源:网友投稿

邢文涛 白晋湘

[收稿日期:2023-10-27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1YBQ087);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21B0744)。

作者简介:邢文涛(1988-),男,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武术文化与教育。E-mail:715596399@qq.com  通信作者:白晋湘]

摘      要:培养手艺人,何愁“守艺人”,解决好传承人培养问题是推动传统武术现代化传承的迫切需求。通过文献研究、田野反思等以非遗保护纳入体教融合政策为逻辑起点,审视传统武术传承人的培养困境,构建培养体系,并提出推进路径。研究认为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纳入现代教育体系是中国式“体”与“教”融合的探索,是教育理性的回归。而面对传承人培养存在制度贯通不畅、资源转换受阻和育人协同离散的困境,应构建活态化的人才培养链和以“师资+课程+平台”为保障的融合互嵌的育人体系;
并提出构建引导性协同机制为引领,打造“双循环”育人渠道为主线,彰显系统化课程育人的要素支撑,以建设高质量师资与平台为保障,践行规范化考评机制为牵引的推进路径。

关  键  词:体教融合;
传统武术;
传承人;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24)03-0079-08

Examination on issues and advancement paths of inheritors cultivation for traditional Wushu in the context of integration of sports and education

XING Wentao,BAI Jinxia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Jishou University,Jishou 416000,China)

Abstract:
Cultivating craftsmen, why worry about the "keeper", and solving the problem of training the inheritors is to promote urgent needs for the modernization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Wushu. Throug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field reflection, the study takes the integration of non-heritage protection into the policy of integration of sports and education a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and examines the predicaments of training traditional Wushu inheritors, building the proper training system and putting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omotion paths. The study concludes that the incorporation of training traditional Wushu inheritors into the modern education system is an explor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sports" and "education" in the Chinese style, and also a return to the rationality of education. In the face of the predicaments including poor system integration, obstruction of resource conversion, and dispersion of educator coordination in the course of cultivating inheritors, this study has proposed the following promotion paths, such as constructing a living talent cultivation chain, and an interlocking nurturing system guaranteed by "teachers + courses + platform"; and also proposing establishing a guiding synergistic mechanism as the lead, creating a "double-cycle" nurturing channel as the main line, highlighting the elemental support of systematic curricular nurturing, building and strengthening high-quality teachers and platforms as the guarantee, and practicing a standardized evaluation mechanism as the traction.

Keywords:
integration of sports and education;
traditional Wushu;
inheritors;
talent cultivation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活态化的内在属性,其真正价值体现在文化主体——人[1]。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传承的核心,其重点在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和传承人培养两方面。2021年文旅部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通知中指出:“加强青年传承人培养,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创新传承人培养方式。”规划的内在意蕴突出非遗与教育融合的重要性以及其在积聚非遗理论研究人才、提供专业培养渠道、扩大传承队伍等的迫切性。

目前,关于非遗传承人保护的研究。从理论层面看,主要是从“生存境遇、认定制度(多元认定方式[2]、立法认定[3]和推荐制等)、保护的机制措施(建档立档、影像民族志[4]等)、传承人培养[5]及行为方式与能力提升[6]”等方面。从实践层面看,文旅部以“能力建设”为枢纽,实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在提高传承人的教育水平和能力提升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总体看,研究与实践主要以“传统工艺”类属为切入点。在传承实践中,传统武术校园传承大多处于“接非遗、看展演、演套路”的粗线条、浅层次、碎片式阶段[7]。因而,在代际传承断裂困境下,应痛思“谁来教”的梯队建设问题,找寻有传承意愿的接班人,更要保证培养的质量问题,积极推动传统传承方式融入现代教育体系。

2020年8月《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体育、教育走向深度融合。该《意见》是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探索中形成一种全视角、全方位、全领域的育人模式,无疑对推动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相结合,创新培养方式提供有利契机和支撑。基于此,重点关注传统武术非遗基地校的传承人才,从非遗保护纳入体教融合政策的视角出发,梳理体教融合与传承人培养的逻辑关联,审视传承人培养的现实困境,构建传承人培养体系,并提出优化路径。以期为培养有责任、有担当,能肩负武术非遗现代化传承重任的高素质人才提供理论借鉴。

1  体教融合与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的内在关系

1.1  体教融合为传承人培养提供关键保障

目前,聚焦于专门性、系统性传承人培养还处于初始阶段,与学校、社会融入的互嵌渠道尚待开通,各方共识缺乏,力量难以凝聚。在传承实践中,传统武术传承人面临着“生计方式、文化教育、升学就业等制度障碍。《意见》的出台可为传承人培养提供了理念依托、目标导向和制度保障。首先,理念依托。体教融合在思想上与非遗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具有相通性,都是将以体育人的理念、协同育人的价值、融合治理[8]等新理念进行融合与运用,以解决矛盾和短板,推动体教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目标导向。体教融合内涵是实现体育与教育融合,培养身心和谐、后备人才培养与文化教育相结合,完成“传承普及与精英培养”的双重目标。《意见》对推动传统武术融入教育体系以及“为谁培养、怎样培养、培养什么”传承人提供目标指向,并拓宽培养渠道,活化了武术价值转化的多维路径。最后,制度保障。体教融合根据“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原则提出的各要素融合的系统性存在,其在8方面意见中“一条龙人才体系、升学就业保障、职业发展、文化政策保障”等制度,将有助于打破传承人培养理论参照缺乏、制度体制欠缺、资源融合混乱、目标导向不明等壁垒,畅通人才培养转化通道,提供多元培养、对接社会需求、服务地方的一体化育人保障。同时,为传统武术进校园、规范社会武术组织、形成“一校一拳”发展模式等具有重要价值。

1.2  传承人培养融入教的行动拓展体教融合理论体系

从《意见》和相关研究看,多指向以竞技体育为主的融合模式,这种认识思维是局限、狭隘的。而应将传统体育及非遗项目纳入融合范畴,以拓宽体教融合的内涵和维度。首先,在文化内涵上为体教融合的深化注入传统文化元素和多维素材支撑。传统武术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不仅是身体技艺,更承载人文、道德、爱国等教育内容,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资源。传承人培养教化不仅推动体教融合向民间深化的本土性创新,更是将以文化人的理念真正融合。其次,在构成要素上拓宽了体教融合的边界。一方面,传承人培养不仅是体育、教育部门融合,更是推动文旅局、非遗中心、高校、代表性传承人等多主体的融入,拓宽了参与主体的边界。另一方面,从资本要素角度,是将各主体的技术、理念、资源、制度等的多维融合,凝聚多元治理合力,实现多维系统、多重要素的协同效应。最后,在学科建设上是对深化体教融合模式的实践探索和回应[9],再审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发展定位,重构学校武术教育生态的重要举措。2021年教育部正式将非遗列为艺术类本科专业目录,并在2022年非遗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签订了《非遗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商高层次传承人培养理念、路径和方案。因此,将武术非遗纳入体教融合政策,一方面,将激发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科建设的动力,将所秉承知识、经验等转换成课程体系,铸牢其在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建设中的生存根基。另一方面,将推动体育学与非遗学、民族学等多学科融合,推动体教融合走向纵深。

2  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的问题审视

2.1  制度壁垒:培养贯通不畅的认同困局

目前,传统武术传承人高龄化、断层化等不断攀升,原因是生计方式的骤变使持有者的观念、态度、情感及社会关系变奏而发生“生存难以为继的认同”困局[10]。身份认同是个人对自我身份、地位、利益和归属的一致性体验[11],是影响传承动力的关键因素,既可内化形成也可外在利益驱动,而利益是制度认同的本质体现,是制度能否获得认同的根本所在。因此,从制度认同的角度看,制度设置的利益性缺失是制约传承人身份认同不可忽视的因素。

首先,非遗制度设计的精英化缺陷。认定制度本质上是借“国家话语”将权益赋予传承人“文化者”地位而构建的身份认同,彰显国家在非遗保护中的主导地位[12]。但制度设计忽视非遗的群体特征,忽视传习人生计、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不利于激发认同及意愿。如对湘西苗拳调研发现,很多传习人有传承能力但无传承意愿,他们认为经济利益、升学就业等缺乏保障。反思此现象,不能否认身份认同与制度失位的因果关联,同时也说明政府层面缺乏传承人培养渠道、物质保障和精神激励等利益机制。

其次,体育、教育、文旅行政部门融合的制度壁垒。传统武术传承更多是以体育属性和范畴中存在,而由于体教分离、非遗融入教育不足等因素,传统武术习练者难以突破以二级运动员证和竞技难度为标准的考试制度,无法实现本科层次的跃升。如《藏着的武林》五祖拳传承人之子为进高校深造,不得不迎合竞技武术考核的标准,苦练高难度动作,然而这并不是传统武术所推崇。这种考试制度很大程度上抽离了传统武术习练者的积极和认同,也致使传统武术不得不向高、难、美、新方向靠拢。

最后,缺少体系化的“育苗”机制。湘西苗拳校园传承中存在“练者多传者少、有能力无意愿”的尴尬现象。一方面,学校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较低,就算发现好的苗子,也因缺少中高考人才输送机制而被迫转型。传统武术教学呈“到小六就终止,初三叫停,高二下马”的常态现象。另一方面,政府监督机制缺失。学校虽积极贯彻非遗政策方针,各级非遗基地校也成为传承的重要场域,但重普及、轻传承,大多处于“接非遗、看展演、演套路”粗浅阶段,传承效果极不理想。

2.2  话语缺失:非遗技艺向教育资源转化困难

目前,代表性传承人参与教学受制于“他者”的话语权,主要以“参与者”的社会角色非常态化的参与教学,致使其知识与话语难以向优质的教育资源转化,从而制约了育人的效果。

首先,受制于“他者”的话语权。一是非遗基地校的武术教师对教学内容自主设定的话语权,而由于其对技法知识掌握欠精深,致使教学出现“技击祛魅”等问题。在苗拳非遗基地校中存在以“套路化”的课间操为主要传承形式,缺乏技击教学,且过程各学段脱节、重练缺赛、各学段内容重复,缺乏系统连贯的结构化的内容体系,教学效果收效甚微。另外,竞技武术也越来越脱离传统技击内涵,并引领竞赛发展。二是体育“非主科”认知持久,传统武术传承被置于边缘化状态,领导不重视,传承流于形式。三是缺失课程建设话语权。目前代表性传承人并未拥有建设课程的话语权[13]。如高校专家在参与中小学武术课程建设时,存在淡化代表性传承人参与的主体性问题,忽视其在课程、教材、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参与性。这也致使武术课程僵硬封闭,缺乏技击实践和文化内涵。

其次,传承人“自我”的知识经验转化难产。代表性传承人多为民间拳师,主要采用经验式的“口传心授”方式,无固定教法、教材,缺乏将知识、经验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的能力,对教育理念掌握、富有成效的教学差强人意。另外,在现代化的历时性枢轴中,传统师徒制的自我调适机制失范,制度权威逐渐势衰,甚至出现徒弟“反客为主”的现象,传承者数量极速缩减。这些问题都使师傅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隐性知识难以转化,也难以培养高层次传承人才。

2.3  协同离散:协同育人的渠道尚待开通

传承人培养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组织等多方的协同配合。但由于体教长期融合不深,体育、教育局、学校等参与主体在共识、共享、共治层面存在难以聚合的困境。

首先,思想共识难以凝聚。由于保护主体间利益诉求不同,地方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存在重申报轻传承的功利性行为,缺乏长远的传承战略规划,且对非遗保护政策的理解度、执行度不透彻。如政策中规定的“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鼓励年轻人学习”落实不当。而学校虽被赋予了传承传统武术重任,但归根结底是以“应试教育”为目标的,而体育局体校更是以竞技成绩为目的,与传承人培养目标存在利益冲突。另外,社会组织在营利性和公益性间的价值取向矛盾,为生存而无法持久性与学校合作。

其次,资源共享难以整合。一方面学校、代表性传承人、社会组织等主体,仅是简单的依赖非连续的传承人研培计划和政策引导,缺少资源共享体系的育人平台和组织,各主体间难以形成固定的协同渠道、平台和组织来提供育人资源。另一方面学校内缺少特色化、体系化的实训课程及与竞技体校、社会组织实践相衔接的传承基地,资源整合度与利用率低。

最后,协同共治难以联合。体育、教育、文旅等部门对《意见》落实滞后,各部门各自为政,资源整合与配置效用不足,协同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在纵向上与央地政府间存在贯通障碍等,这些都制约着传统武术非遗的系统性发展。

3  体教融合背景下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体系构建

人才是非遗教育传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传统武术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与健康促进的三位一体携手并进的重要支撑,三者同构互嵌,才能为非遗教育开拓渠道,为传统武术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竭动力。因此,非遗现代化传承需要培养“技术技艺、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凝聚的复合型人才,需要实现从传统的师徒制人才培养体系转换到适应非遗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

由此,在体教融合背景下,构建基础教育阶段的“小-初-职高/普高”的职普融通与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相对接,形成纵横交融的“多元活态”人才培养链条,以解决培养渠道受阻、育苗机制缺失等制度贯通不畅的问题;
构建“师资+课程+平台”的育人协同的保障体系,以解决资源转换受阻、育人协同离散等问题。该体系运行遵循“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的活态化人才培养链的主线原则,形成保障体系支撑培养链的同构互嵌的运行逻辑(如图1)。

3.1  活态化的人才培养链

首先,在体育、教育政府部门主导下搭建非遗基地校与职业类体校、代表性传承人、武术组织等的横向联结,以传承人培养为核心,加强非遗纳入体教融合模式的机制建设,融合多元资源为传承人培养、竞赛获证、升学就业等提供政策支撑和资源保障。此外,初升高阶段应推动职普融通,加强职业体校和普通高中之间教育与竞赛资源互通、学分互认以及学籍转换融通,或组建普职融通班,伴以代表性传承人职业启蒙的培养,探索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流机制,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其次,府地协同下搭建基础教育阶段与高等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探索“中高专本”“3+3或3+4职教高考”等多元化培养模式,建立阶梯式认定、分流筛选和整合认证机制等贯穿培养链。针对有技能潜质者进行职业发展培养和对具备学术潜质者可走专业教育道路,探索职业队发展与普通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模式,构建两者在“竞赛与教育”“职业与学术”交流与互通,形成“层类交错、有机贯通”委培反哺循环模式,助力传承人培养目标实现。

3.2  “师资+课程+平台”的育人保障体系

构建专业化的师资保障、“内外上下”联动的一体化课程体系和特色化协同育人的保障体系,以提高传承人培养的质量和规格。其中师资建设是核心,课程建设是保障、平台建设是依托,三者相互支撑、相互依托,共同维持培养体系的顺利运行。一是在基础教育阶段,以凝聚“学校武术教师+代表性传承人+体校教练”组成的复合型师资团队,联合教体局及师资团队构建“普及、课服及校外拓展”相衔接以及职普融通互认与互用的课程体系,搭建以非遗基地校、传承人传习基地、职业体校竞赛基地为支撑“三平台”建设,以竞赛赋能传承人才培养新态势,促进“课练、课赛、赛证”的融通与转换,搭建“教训赛”[14]一体化育人模式。二是对接高等教育阶段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人才反哺”为导向,以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为发展路径,采用“导师+代表性传承人”双导师制培养为核心,构建“专业基础、技能竞赛、创新实践”模块化的课程体系,推动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建设与申报,形成“学练赛、传研创”的协同育人体系。

4  体教融合背景下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体系的推进路径

传统武术传承人培养体系的推进路径,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整合优质体育、教育资源为手段,推动各领域的交互与融合,不仅要均衡各主体的利益诉求,还应聚焦在“治理、渠道、课程、师资、评定”5个维度,以治理融合为统领、渠道畅通为主线、课程为支撑、师资平台融通为保障、评定贯通为牵引,创新科学有效的实施路径(如图2)。

4.1  治理融合:构建引导性协同机制为引领

首先,健全“一盘棋”统筹引领机制。加强党的领导,明确融合的现实困境和目标指向,创新非遗纳入体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建设,联合体育局、教育局、文旅局、学校等部门凝心聚力,探索适合中国本土特色的体教融合模式,做好传统武术传承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培养机制、实施方案及监督评价等机制的落实,达成目标共识,明确育人目标。

其次,健全“一条龙”权益保障机制。身份认同既可内化也可外在驱动,在面临传承困境下,外部驱动促成内在自觉更具可行。一方面,教育、体育、文旅部门应加强对有资质传承人的认定、培养规划、竞赛获证、升学就业、物质保障及精神激励等政策支持;
研制职普融通建设方案、传统武术特长生的评价、考核、晋升等教育制度,可采用“委培反哺”的培养方式,打通选苗渠道、成才通道,使其在传承的具身实践中内化认同和自觉,做好育人保障。另一方面,以引导协同的方式构建目标达成网络,保障职业体校教练、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培养的奖项设置、薪酬、职称评定等权利的一致性,满足各方利益诉求,形成互认互用职普融通的双向奔赴。如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构建现代教育与传统师徒制相结合的利益驱动机制,提升育人的协同动力。

再次,构建“一张网”协同工作机制。非遗纳入体教融合是一项知易行难的复杂系统,一方面,要以协同育人为指向,应发挥体校、基地校、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在制度、文化、政策优势,推动以教体局引导,竞技武术、学校武术、社会资本系统互动协同的联动机制,搭建平等对话的平台,打破部门间的对话壁垒,切实凝聚育人合力。另一方面,构建协同共建共享平台,整合非遗基地校、体校、传承人传习基地以及俱乐部等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互通,提升协同育人实效。

最后,建立“一站式”过程监督、阶段反馈、结果评价的机制,以保障体教融合育人工作的有效运行。

4.2  渠道畅通:打造“双循环”的育人渠道为主线

目前,聚焦于专门性和系统性传承人才培养尚处起始阶段,人才发展与社会需求的互嵌渠道尚待畅通。因此,应统筹各类教育资源,畅通传承人发展通道,构建“教育、体育局等主导,学校、体校及代表性传承人主育,社会支持”的纵横贯通的“双循环”育人渠道。

首先,以“请进来”与“走出去”交互赋能,打造内外互通的循环模式。一是以非遗基地校为依托,以“请进来”方式赋智人才培养活态化[15],推动代表性传承人从“参与式”教学向“融合式”教学转变。一方面,赋予其体制内身份,畅通进入学校流程,切实保证融入到武术课程建设及教学中来,并组织挖掘、选拔优秀人才,进行精英化教学,推动技击与竞技融合。另一方面,向体育部门、社会武术组织借调优秀教练员,提高科学化训练水平及解决师资不足等问题。文旅、教体部门需要制定严格准入机制,对符合资格标准的教练员进行认定,颁发执教证书。二是以代表性传承人传习基地或职业体校为依托,以“走出去”方式赋利人才培养活态化[15],促进学生从“学习者”向“精英者”转变。一方面采用“一对一”师徒制的培养,回归乡土的沉浸式技击体验、文化感受和思想碰撞,以具身化实践逐渐内化身份认同。另一方面,鼓励青年体育教师走出去,积极参与文旅局、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传承人或运动技能研修培训等,带着教学技能提升、课程建设等任务,提高传承基础、眼界和学养。三是联合体育局、教育局等共建职普融通班培养,建立地方体育、教育部门间的协同治理机制,共制地方性传统武术职普融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措施和政策,促进其在体校和非遗校间的互认和转换。根据技术测试和文化成绩,自愿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间选择。如推动地方传统武术的竞技运动化转型[16],将有潜质者纳入体校武术运动员培育,提供优质专业化资源。

其次,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双管齐下”,打通上下贯通渠道,形成以自下而上“定向委培”与自上而下“人才反哺”的循环模式。目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招生对象、制度、培养方案等均指向竞技武术,阻碍传统武术习练者升学通道。应努力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体育、教育融合的行政力量,鼓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建设的高校与非遗基地校、体校及传承人传习基地等建立联合培养、人才输送、定向回流等保障机制,共商共议传承人培养的理念、路径和方案,全面推动传统武术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二是应加强和完善改革招生制度,研制传统武术特长生评价、考证机制和升学保障政策,适当放宽传承人入学成绩,破除唯“二级运动员”论的制度束缚,为其提供晋升通道。三是联合区域内职校普校、专本院校及体育院校,推进高等教育阶段职普融通贯通机制建设,促进教育与竞赛间的交流与互通,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发展途径。同时,建立人才分流与整合机制,分流以对有竞技潜质的学生向专业队职业方向发展,采用现有单独招生考试规定进行;
对传统技击有潜质者采用师徒制认定和高校导师联合培养的职业化教育,另研制考试制度规定;
对有学术潜质者进行武术专业教育培养,并探索与硕博学位贯通的再教育机制。整合以采用传承人认定标准对定向传承人探索反哺就业渠道,而对竞技退役运动员及相关专业人才,则根据政策反哺体校教学相关岗位,并推动竞技运动员转型。四是加强高校、教体局、科研所与地方传承主体合作交流,吸纳专业人才,推动非遗与学制接轨的科学研究,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两手齐抓,这既是非遗职业与学术的发展取向,也是现代教育发展公共性和全民性的要求[17]。

4.3  课程整合:彰显系统化课程育人的要素支撑

首先,形成政府引导、专业引领的课程建设机制。一是体育、教育、文旅局应重视本土非遗传承,构建协同机制,提振区域武术课程建设的责任感。联合制定课程大纲、内容、目标及评价等,明晰各部门间的职责职权范围,为课程建设铺路搭桥。二是以“代表性传承人”主体,成立集学者、体校教练、民间师傅等组成的人才智库,将其技击理念、实践经验与科学化训练手段和行为经历等融合,以转化为课程知识和理论话语,支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等的制定;
并建立常态化的课程优化机制,为校本课程及教学提供针对性改进措施,确保课程建设更具规范性和专业性。

其次,传统武术核心技艺进行系统化建构。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应加强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要素等版块规范、创新、转换。一是厘清课程目标,确立课程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以及校内外的课与赛的衔接。如基础教育阶段应注重兴趣的培养和提高,注重对基本技术、知识素养、区域参赛以及文化认同的培养;
专业教育阶段应加强非遗理论、核心技能、实践实训、竞赛水平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二是在课程结构上,呈现阶级式递进的维度。基础教育阶段健全非遗基地校的兴趣普及、课后服务课程以及校外的“第三课堂”实践课程体系,并与职业体校学生互通共享;
专业教育阶段,课程应建立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一体化递进的课程体系,制定系统化、层次化、阶梯化课程模块或单元。三是在课程内容设置上,将武术的礼仪、道德等融入各阶段课程内容中,提高育人实效;
构建以“技击”为纲的内容体系,促进武术传统与竞技的融合共生,实现技击及文化内涵的再创新、再转化。四是在课程实施思路上,运用“教、训、赛”的方式,遵循运动技能的形成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打通教学与竞赛间的鸿沟,积极参与省市县各级赛事,培养学生获得“知识、技能、竞赛和素养”多维能力,使学生在教学和竞赛中建立自信自觉。

最后,建立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课程体系需要联动教育与体育系统交互共享,打破职业体校与普通学校资源区隔状态,促进教学双向互用互认与融合共生。一方面,以“请进来”方式,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与体校、基地校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学术交流、专题研讨、成果展示,为传承人教育理解增权赋能,唤醒传承的热情。另一方面,推进“互联网+课程”,建立科学权威的教学库、宣传、培训平台,将传统武术核心课程、成果及培训进行展示,提供科学化资源平台。

4.4  师资融通:建强高质量的师资与平台为保障

首先,师资是提高传承人培养质量的核心保障。在师资缺乏态势下,一是优化基础教育阶段师资的配备结构,教育、体育局应充分调动本地域体育师资存量,支持代表性传承人、教练员面向区域中小学体育教师开展教学培训,强化学校师资素养,推动队伍专业化发展,实现供需平衡;
打造由体育教师、武术教师、体校教练员、代表性传承人组成的“兼职+专职+大师”精品教学团队,并建立“传、帮、带”的提升方式,实现多方联动、强强联手,以消除师资缺乏的痛点。二是采用“导师+大师”的双导师制形式,加强高校、地方学校及代表性传承人的联合,创新传承结构,提升育人实效。导师应加强传统武术教学能力、非遗知识及创新能力等方面传授。规范假期学习机制,代表性传承人利用假期强化徒弟技击技艺、实践能力、文化情感与认同感的培养。伴以把代表性传承人“请进来”进驻高校进行实践与学术交流,鼓励导师走向田野,扎根乡土,了解武风武情及传承态势,加强双师间的常态互动,实现高校与民间的联结。三是推动师资协同运行。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与高校双师之间的强强联合,建设师资交流、培训与平台,提高传承质量,明确职责边界、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实现多方合作共赢。

其次,资源融合,打造强有力的传承与竞赛平台支撑。教学基地是现有教学课堂的补充和延伸,是教学改革的试验场,创新人才培养的实验田。一是在体育、教育局联合建立竞赛中心,发挥“三平台”的师资互派及机制联动效应,构建联合育人的竞赛体系和制度,创新选拔新形式,促进“教、训、赛、证”的衔接,优化赛事育人转化路径,尊重成长规律,实现传承人才、竞技人才及学术人才的多元共生,破除系统间兼容壁垒,构建竞赛赋能传承人才培养新态势。二是以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依托的高校,搭建学术研究、体育社团及工作坊平台,实现“学、练、赛、传、研、创”的全链贯通。加强专业队、体育社团建设,参加教育、体育部门整合的全国性赛事;
加强武术文化推介、传播、创新和转化;
建立与地方联合的实践基地;
加强双导师的交流以提高学徒实践能力。

4.5  评定贯通:践行规范化的考评机制为牵引

首先,构建多元化主体评价队伍。以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评价为核心,体育、教育、文旅等行政部门为保障主体、学校参与的多元主体认定方式,研制资格条件、选拔标准、培养方案、委培协议等考核标准,对传承人技术等级、文化身份进行考核认定。

其次,建立规范化认定与分流机制。一方面,建立阶梯式认定机制,采用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考试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评价主要是对传承人学习过程中效果的评价和监督,包括拳种基本知识、核心技能、态度、兴趣、意愿等情况。阶段性认定方式是建立与学业阶段相应的传承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考核和认证。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筛选分流机制。对认定为初级的进行师徒入门培养,认定中级的传承人可成为登堂弟子,进行精英培养,并可凭等级证纳入定向委培体系,并在武术单招考试中给予加分和政策放宽,并根据传承人认定等级、技术考核和文化测试成绩,进行职普分流。等级认定标准采用“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标准+段位制技术考核+文化考试成绩”[18]方式进行认定;
技术考核以武术拳种的核心技法的掌握与运用为主要内容;
文化考试成绩可参考学校期末成绩、中高考的体育生成绩标准的方式判定。

最后,建立整合认证机制,增加政策牵引,促进人才反哺。一方面,毕业后采用“学历证书+高级传承人等级证书+行业传承人认定标准”的方式,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评流程,对传承人的技术、知识、能力、素养等要素进行考核,优秀者可认定为高等级传承人,并纳入师徒入室认定培养。另一方面,推动竞技运动员的传统化转型和传承人才数据库建设,对达标准者、退役运动员以及专业人才等,可采用“备案制”方式给予身份认定,纳入传承人梯队数据库,并提供多元化的就业岗位以反哺武术教育与非遗系统(如中小学武术教师、体校教练等),并可作为参评传承人的重要依据。

新时期传承人才是推动非遗现代化传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教、体等各部门凝聚共识、机制共建,设立特色融通课程、整合师资队伍、搭建育人平台、规范评定牵引等方式,为活态化人才培养链提供携手并进的支撑,为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开拓渠道,逐步消除传承人培养的现实困境,构建现代化融合培养新生态,以助力传统体育高质量发展和体育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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