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资料,供大家参考。
目录
1、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第1页)
2、以学铸魂 以学增智 以学正风 以学促干(第5页)
3、紧紧锚定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第8页)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第17页)
5、《党章》学习要点(第28页)
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点一览(第36页)
6、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第41页)
6、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第52页)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这一总要求,是针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围绕当前中心任务、聚焦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本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战略指导性。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我们党一贯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在党的事业发展的每一个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创新最新成果凝聚意志、引领前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是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学思想,就是要全面学习领会并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强党性,就是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深刻领会这一思想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我们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化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靠实干,基本实现现代化要靠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实干。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体现到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中,转化为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重实践,就是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改造客观世界、推动事业发展,用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在积极识变应变求变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重实践,就是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分析症结、逐项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新实践中展现新作为,书写新时代的历史华章。
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奔赴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需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要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迅速投身到主题教育学习实践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凝聚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昂扬斗志,积极主动作为,直面风险挑战,坚定勇毅前行,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主战场上发挥才干、接续奋斗、再建新功。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奋楫扬帆启新程,需要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谋新篇,需要牢记使命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住此次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的良机,锐意进取、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中,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以学铸魂 以学增智 以学正风 以学促干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要“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开展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为全党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以学铸魂,夯实思想根基。以学铸魂,就是要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对党的价值追求和前进方向的高度政治认同,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要铸牢对党忠诚,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要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以学增智,掌握看家本领。以学增智,就是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更好履行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
坚持以学正风,涵养新风正气。以学正风,就是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强大人格力量,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整饬各种不正之风,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廉洁奉公,力戒“四风”,做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成为转变作风、增进同群众感情的过程。
坚持以学促干,开创发展新局。“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以学促干,就是要锚定实干担当促发展的目标,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改造客观世界、推动事业发展。要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扑下身子当好“施工队长”,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付诸行动、见诸成效。要做到学以致用,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积极识变应变求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为推动改革发展破除一切障碍、扫除一切拦路虎。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共产党人对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的孜孜探求,是灵魂升华的壮阔航程,是精神洗礼的伟大征程。通过这次主题教育,全体党员必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伟大思想旗帜下,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途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紧紧锚定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
“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根本任务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阐述这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同时明确提出5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理论学习方法,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实践论、方法论的高度统一,必须贯穿体现到主题教育全过程。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提高党性修养,推动事业发展,不断增进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使全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把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硬钢铁。要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狠下功夫,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学出能力本领,学出新风正气,着力解决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任务决定方向,目标引领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主题教育具体要达到5个方面的目标,即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这5个方面的目标,是对主题教育根本任务在不同方面的细化分解,也是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必须紧紧锚定、深学细照、笃行实干、抓出实效。
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这是习近平同志在主持起草党的十八大报告时,专门要求写入的一段话。
“欲事立,须是心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信仰、信念、信心,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回看百年党史,多少惊心动魄,多少跌宕起伏,我们党能够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靠的是什么?归根到底在于千千万万中国共产党人心中的理想信念始终坚定执着。今天,血与火的生死考验少了,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仍在继续。只有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才能在乱云飞渡中把准方向、在糖衣炮弹面前保持清醒、在泰山压顶之下勇往直前。
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之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员、干部砥砺理想信念和精神境界的最好教材。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才能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才能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
更好肩负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推动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对党的价值追求和前进方向的高度政治认同,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经受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锤炼品格强化忠诚。“我们挑选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看是否对党忠诚;
我们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教育他们对党忠诚”。2018年7月3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忠诚的重要性。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小说《红岩》中刘思扬的原型刘国鋕,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面对特务劝诱,他斩钉截铁回答:“我死了有党,等于没死;
我如出卖组织,活着又有什么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用这个故事提示全党:“对党忠诚就是要这样,无论顺境逆境,都铁心跟党走、九死而不悔。”
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而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和平时期检验党员、干部是不是对党忠诚,标准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强调要看“四个能不能”:能不能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能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能不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能不能坚持党和人民事业高于一切,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新形势下对党忠诚的地位作用、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
实干担当促进发展。5月的神州大地,繁花似锦,气象万千。抢抓农时忙碌劳作,田间地头处处生机盎然;
大国制造开足马力,工厂车间一派热火朝天;
科技创新奋力攻坚,实验室里活力充分涌流……新征程上的中国人民正用汗水浇灌梦想,以实干笃定前行。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理论的威力,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发挥出来;
学习的成果,要靠实践成效来检验。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这都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我们靠实干创造了辉煌的过去,还要靠实干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前进道路上,必然会遇到大量从未出现过的全新课题、遭遇各种艰难险阻、经受许多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唯有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积极担当作为、敢于善于斗争,才能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实干担当促进发展,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践行宗旨为民造福。“这是我第三次担任国家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人民的信任,是我前进的最大动力,也是我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一番肺腑之言,道出了人民领袖始终如一的赤子情怀。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党的根基和血脉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早年在河北正定,他骑着一辆半旧的二八自行车,跑遍全县25个公社、220多个大队,倾听群众心声;
在福建宁德,他带头沉下身到最偏远、最困难的地方,了解群众生活;
在浙江,面对超强台风,他彻夜不眠指挥群众转移,坐上冲锋舟直奔群众被困地区;
在上海,冒着大雨到社区调研,有居民想将一只编织牛送给他,他会心一笑:“哦!我知道了,你是要我做服务人民的孺子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新征程上,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更好回应人民各方面诉求和多层次需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才能走得通、行得稳。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通过做大“蛋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廉洁奉公树立新风。2022年10月27日,延安革命纪念馆,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时期的‘十个没有’”展板前驻足凝望。展板之上,排在首位的“没有贪官污吏”分外醒目。总书记感叹:“当年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延安,住窑洞、吃粗粮、穿布衣,用‘延安作风’打败了‘西安作风’。”“延安作风”为什么能打败“西安作风”?一个重要原因是共产党的清廉和国民党的腐败形成鲜明对比,延安成为“民心之归向”。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廉洁奉公,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能够始终赢得人民拥护、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全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要始终赢得民心、守好民心,必须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当前,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必须将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树立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党才能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之中,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公生明,廉生威。”党员、干部只有坚持廉洁奉公,不搞特权、不谋私利,才能把腰板挺直;
相反,挡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做人就没有骨气,干事创业也难有底气。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就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领悟思想伟力,奋楫再启新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必将汇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以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主线,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一系列原创性成果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这一重要思想,需要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
工人阶级只有建立代表本阶级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先进政党,才能从自发走向自觉、从分散走向联合、从被动走向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的领导这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根据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的新变化、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就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出许多重要论断,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强调全党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以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勇于自我革命的独特优势,着眼提高党的自我革命能力,深刻揭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命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自我革命就是补钙壮骨、排毒杀菌、壮士断腕、去腐生肌,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人亡政息。强调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要始终牢记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激发党的创造活力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从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兴衰历史规律的战略高度,就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位,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强调政治上的主动是最有利的主动,政治上的被动是最危险的被动,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担任领导职务、负责一方面工作,必须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政治因素,谋划推动工作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政治风险。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工具,只有深深植根人民,才能拥有最深厚最持久最可靠的力量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真挚情怀,提出一系列饱含深情、富有哲理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强调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领导艺术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营养和力量,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与群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真理力量,熟练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一锐利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政党就能深刻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预见未来,牢牢把握历史主动。
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真理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并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强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参天大树之根本,是我们党和人民不断奋进的万里长河之泉源,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强调理论修养是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决定政治敏感的程度、思维视野的广度、思想境界的高度。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拥有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打不散压不垮扰不乱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着眼建立健全严密的组织体系,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坚强有力、充分发挥作用,党的组织体系的优势和威力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强调要建设好党的组织体系这座大厦,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畅通起来,防止出现“拦路虎”、“中梗阻”、“断头路”。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中央和国家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把地方党委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以崇高理想和神圣事业感召、吸引、汇集、锻造优秀骨干分子,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把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提出许多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指导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干部成长规律、干部工作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正处在克难攻坚、闯关夺隘的重要阶段,迫切需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关键时顶得住的干部。强调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要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强调要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
通过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地位和作用,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人才是衡量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谁能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爱岗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要广开进贤之路,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强调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科技竞争优势。
党的作风是人们认识一个政党最具体、最直观、最真实的依据,是观察一个政党人心向背的晴雨表。
习近平总书记以事关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强烈忧患,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提出一系列正风肃纪的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必须标本兼治,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坚持用党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危险的敌人,防止和反对腐败是共产党人的天职。
习近平总书记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坚强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巨大勇气,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思路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必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快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常掏灵魂旮旯,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马克思主义政党肩负着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神圣职责,要保证党的执政骨干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把权力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习近平总书记对权力滥用的危害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许多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不能忘了严管。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强调要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抓住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等关键点,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列出权责清单,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加快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制度是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依靠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而且注重运用党内法规制度来管党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宏大视野,谋划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把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基本方式。制度不在多,而在精;
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务实管用;
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使制定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章”,避免出现“破窗效应”,做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法规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完整的责任链条、畅通的责任传导机制、强有力的责任追究。
习近平总书记把责任落实作为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着眼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提出许多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责任重于泰山,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只有责任到位,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都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深入地而不是表皮地担负起党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才有可靠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党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加强对分管地区和部门党的建设的指导和督促。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担负起监督责任。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职能作用。党支部要发挥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调要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督促,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党章》学习要点
1.党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实现共产主义。
3.党的行动指南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5.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6.“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什么?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7.党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8.我们的立国之本是什么?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9.我们的强国之路是什么?
坚持改革开放。
10.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是什么?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11.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2.申请入党的人需要履行哪些程序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13.预备党员的转正及权利义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14.什么是自行脱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15.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16.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什么时候举行?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
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17.党的地方代表大会什么时候举行?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18.各种基层组织的作用 ?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19.党的纪律要求?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20.党的纪律处分有哪五种?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1.共青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2.中国共产党的党徽是什么图案?
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23.中国共产党党旗是怎么样的?
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24.共产党员有哪些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5.共产党员有哪些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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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发布。
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篇语: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重点和关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一、坚定理想信念
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
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
必须加强学习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
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
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
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
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
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6年7月,我们着手开展党支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条例》的制定是一个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先后形成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资料和40个课题研究报告,到151个党支部蹲点调研,访谈861名党支部书记,发放调查问卷3万份,并开展专家研讨。《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的意见。2018年8月以来,《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条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
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传承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打基础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
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既回应不同领域党支部特点,又力求规定明确、简便可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
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
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
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
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问:党章明确了党支部的职责,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的?
答: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2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问:经济社会发展对党支部设置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请问《条例》在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方面有何规定?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条例》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
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问:《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请问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如何考虑的?
答:《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
《条例》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如
对村和社区党支部,强调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对高校中的党支部,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
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对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
对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强调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强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
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
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
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党支部有序有效运行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请问《条例》对党支部工作机制是如何设计的?
答:党支部开展工作,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日常运行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条例》总结历史传统、现实经验,将党支部工作机制主要设计为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同时,《条例》对各个会议召开的频次、职权和任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就有了一个基本遵循。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同时,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策作用,明确规定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为保证党支部党员大会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另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条的形式对党小组作出规定,明确了党小组的划分原则、工作任务和职责、党小组组长的任命及产生方式、党小组会的召开等。
问:党支部是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请问《条例》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何要求?
答: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在这里还要说明,《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请问《条例》在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过硬措施?
答:《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专章9条的篇幅作出规范,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对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措施。
关于党支部的任期。十九大党章对基层组织任期作出修订,支部委员会任期由原来的2年或3年修改为3至5年。今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依据党章,区分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对党支部任期分别规定为5年和3年。《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本地区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统筹安排基层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
抓支部关键要抓书记。《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渠道,以拓宽视野、严格标准,把优秀的党员选拔为党支部带头人。
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激励措施,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在激励方面,提出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三是强化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
问:党支部要靠各级党委(党组)来抓,请问《条例》在抓好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一刻不放松地抓在手上。《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支部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党委每年要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等。
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强调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作出一条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这既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熟悉党员、了解党员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强化了党支部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是强化了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提出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明确把抓党支部建设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四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并对落实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等作出规定。
问:请问中央组织部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要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的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答: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条例》的过程和遵循原则。
答: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8年以来,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条例》稿研究起草工作,先后到10个省(区、市)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1.1万份,并请6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进行专项研究。《条例》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修改。《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19年3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5月6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4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既明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出制度性规定。四是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并注意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时代特点。
问:党的十九大提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重大政治任务,请问《条例》中有哪些具体的落实措施?
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条例》制定的主线和灵魂。《条例》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明确提出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专章作出规定。在学习的内容方面,要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
在学习的方式方面,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在实践要求方面,强调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
问:除了您刚才讲到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外,在党员教育方面《条例》还规定了哪些任务要求?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条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从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规定了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并分别明确教育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通过加强这7个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问:在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方面,《条例》是怎样作出规定的?
答: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以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基本形式,以集中培训为重要手段,以激励关怀帮扶为动力,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的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方式。《条例》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经验,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从4个方面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作出规定。一是用好党的组织生活这一经常性手段,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加强党员党性锻炼。二是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坚持集中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集中轮训培训、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使党员接受日常教育全覆盖、有保证、见实效。三是组织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组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落实对老党员等重点对象的服务措施,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问:党员的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是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的常规性工作,请问《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严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条例》规定,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和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时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党纪处分。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条例》分别对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等作出规定,特别是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职责,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了便利。
问:《条例》专门就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请问是怎么考虑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从最基础环节、最基本工作抓起,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条例》总结运用这一成功经验,设专章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范,目的就是通过抓好日常性的管理监督和组织处置,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条例》依据党章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衔接,坚持党员政治标准和基本条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立足教育、区别对待,对在党员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规定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方式,由轻及重、层层递进,既从严要求,又体现组织关怀。一是明确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二是明确进行提醒谈话的情形。三是明确开展批评教育的具体情形和要求。四是分别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和要求,为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组织处置工作提供法规依据。
问:流动党员一直是党员管理的难点,《条例》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责任落实不够、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等问题,着眼让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条例》在总结近些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从3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管责任。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应当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是组织流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明确流入地党组织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
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三是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分别对农村流动党员、城市社区流动党员、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的管理提出要求。
问: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党建信息化工作,这几年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蓬勃发展,请问《条例》在这方面作出了哪些规范?
答: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既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示要求,从指导基层工作实践出发,《条例》作出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了总的要求,就是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出要求,强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出要求,强调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应用。四是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提出要求。总之,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使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便捷。
问: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请问《条例》在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方面有哪些重要措施?
答:党员教育管理是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条例》立足抓基本、管长远,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在党中央领导下,成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参加的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省(区、市)党委也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二是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等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场所、教材和经费等基础保障作出规范。四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追责。
问:最后,请您谈谈中央组织部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一是广泛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开展《条例》宣传。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示范班,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者专题轮训,提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党中央要求,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