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讲稿:把握深刻内涵、着力提升质效,以有力监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着力提升财务系统监督工作质效,在年终工作进入收官的关键阶段,我们专门利用一周的时间开展监督专题业务培训,可以说很有必要很重要。几天来,结合财务系统实际,我也作了深入思考,重点想结合当前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件特点,我以《把握深刻内涵,着力提升质效,以有力监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为题,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认清重大意义,解决好监督是什么的问题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无论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或是严明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都是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
从我党发展历程看,党内监督是一贯要求。回顾100多年的建党史,可以深刻地感受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就有2条(①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
②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年,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1949年11月,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2003年 12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颁布“两准则四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为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每一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是高度重视监督工作,审时度势赋予监督工作新的职责使命。
从看齐追随高度看,党内监督是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监督工作,历次中央全会都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部署,习总书记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对监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
强调,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
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用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调,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
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
要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党委(党组)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等等。这一系列重要思想,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战略指引,对于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主动抬高站位,及时对标对标,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抓好监督工作。
从党章党规党纪看,党内监督是制度安排。党章和党的重要文献都对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党章提出,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指出,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指出,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等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健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制度也逐步得到恢复和完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行全面阐释。2003年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所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十八大报告指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二十大报告又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等等。在我们的党章、监督条例和党的工作报告中,都对监督工作作出具体明确,为我们抓好监督工作提供根本遵循,需要我们久久为公、常抓不懈。
从形势任务要求看,党内监督是有力保障。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课题,著名的“窑洞对”大家都很清楚,黄炎培直言谈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时,毛主席坚定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我们党长期执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已经充分展现,同时也面临严峻的风险挑战,特别是权力容易受到侵蚀,最根本的是要靠监督来作保障,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从监督形式看,党内监督就包括党委巡察、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和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党外监督,要切实把各类监督统一起来、形成合力;
从监督主体看,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可以看出,监督不仅仅是纪委的事,各级党委、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是监督主体;
从监督对象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条例》明确,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可以说,监督的对象就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青年干部等。
正因为我们党一贯重视党内监督工作,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抬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才能不断压紧压实责任、灵活方式方法、做实监督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解决好监督抓什么的问题
一是要紧盯政治监督。要紧紧围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新时代新征程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聚焦“国之大者”,通过政治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看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
看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贯彻得怎么样;
看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要把对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件办理作为政治监督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件办理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及时有效调度,坚持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
坚持系统观念和治理理念,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个案查处的同时,对相关行业、领域、区域内的类似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视情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同类问题解决,推动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完善;
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得到长期有效的贯彻落实。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切实压实联系地区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督促每名党员干部切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用好问责利器,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向下压力传导不畅等问题严肃问责。
二是要紧盯重点关键。这是由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他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将会对所在地方或部门产生良好引领带动作用。反过来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一是决策“一言堂”。有的“一把手”破坏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 事项独断专行、违规“拍板”,造成重大损失。二是用人“一句话”。有的“一把手”违反组织纪律,滥用干部人事推荐 权、决定权,拉山头、搞派系、结圈子。三是花钱“一支笔”。有的“一把手”随意挥霍公款、侵占公物,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四是项目“一手抓”。有的“一把手”把规划权、审批权视为禁脔,大搞 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权力变现。五是出事“一锅端”。“一把手”出问题极易传染蔓延,危害班子、带坏 队伍,形成站队式、抱团式腐败,被查处时往往会“拔出萝卜带出泥”。
三是要紧盯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四风”问题呈现纠而未绝的特点,要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于在生活中奉行及时享乐人生哲学、热衷于灯红酒绿、纵情于声色犬马的;
在工作中“清茶报纸二郎腿,闲聊闲坐混光阴”、借工作之名增进“友谊”的;
特别是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称兄道弟,以权易钱的,党委将重拳出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跟上级部署,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地问题,纠治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的行为,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的问题;
纠治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行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的问题;
纠治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行为;
持续纠治工作作风,对内要严格干部管理,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等工作纪律;
对外要做好把脉问诊,重点惩治管理服务中组团吃请、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消极拖延、监管不到位,以及在税收执法中内外勾结、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让纳税人缴费人在正风肃纪中增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灵活方式方法,解决好监督怎么办的问题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当前,一谈到监督,大家普遍就会片面地认为是纪委的事情,是领导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和每一级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有这密切的关系。分析近些年队伍内外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有了苗头隐患或者问题刚刚发生的时候,各级能够及时监督提醒,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甚至是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实践告诫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思想认识,把握政治要求,做细做实监督工作。
一要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在各级机关,党委负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负有监督专责,而到了我们基层这一级,“两个责任”就变成了一个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所有工作都需要抓好具体落实。基层党组织是每名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活动的基本单位,比较容易和方便了解广大党员的所思所想。只有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抓严抓实抓细了,党员干部才能感到身边就有一把戒尺。要强化认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问题导向具体化,紧盯违纪行为的蛛丝马迹,注重日常、较真叫板,形成强化党内监督的鲜明导向。要抓在日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近距离接触、观察党员干部,多同其交流谈心,多关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力求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要营造环境,注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搭建保障党内监督的平台,畅通党内监督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创造条件让每名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切实培厚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的沃土。要落实责任,正副书记在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注重将责任压给各个委员,按照大家分工抓好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发挥好纪检委员、党小组长的作用,切实形成人人参与、齐心协力的良好氛围。
二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中具有普遍性质的监督,也是其他各种党内监督形式的基础。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出来了,党内监督整个局面也就活了。当前,广大党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总的看是好的,但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要加强引导,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对发挥监督作用的意义认识不清,担心参与多了怕越权越位,监督多了怕影响同志关系等,监督积极性不高,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意识教育,教育引导每名党员都要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发挥民主监督是权利、更是义务,充分发动全体党员共同履行监督职能。要强化自觉,每名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而且要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勇于揭发、检举各种违反党纪的行为,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把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真正记在心中、扛在肩上,不做被动者、旁观者。要提高质效,按组织原则和程序,通过党内正常途径,依纪依法进行监督,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不诬告陷害,不散布小道消息,不散发匿名信等,特别是要熟悉党规党纪,切实做到正确监督、善于监督。
三要灵活监督方式方法。抓好党内监督,关键是贯彻执行好制度规定。党内监督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离不开科学的路径。我们要把握好关键环节,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正确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合理、有效率的制度。当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单位片面发扬民主,导致工作开展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有的片面强调集中,存在家长制、“一言堂”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落实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集体决策制度,集体讨论时畅所欲言、不遮不掩,决定作出后坚决执行。特别是该提交党委会研究的事项,一定要提交会议研究。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敢不敢批评、能不能接受批评,反映了一名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胸怀境界。要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每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书记要带头,委员要作表率,上级对下级多指导、多帮助,下级多学习、多实践,让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好用。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要运用“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第一种形态“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是监督方式上的重大创新,是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步步严管、层层设防,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做到动辄则咎、防微杜渐。重视第一种形态,并不意味着忽视或放弃后三种形态,没有后三种形态的处理,第一种形态也难以落实。对党内监督中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氛围,讲纪律就有人听,抓纪律就有力度,“四种形态”的效果才能得以保证。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能置身事外。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熟悉掌握并运用好条例、规定等制度要求,不断探索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监督质效,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