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篇1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县安委会《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和市、县、镇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坚持“入局”思维、“断链”思维、“终端”思维和“辩证”思维,按照“安全重要、应急重要、责任重要、群防重要、规律重要、行动重要、党建重要”的工作要求,以明责履责问责为牵引,扎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紧盯突出矛盾问题,抓预防、重整治、强监管、严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制定落实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推动各村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企业、部门、属地三方责任一体落实,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持续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为平安石莲子建设,实现“量质齐升、两年千亿”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整治重点
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医疗、农业机械、畜牧、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电力、油气管道、商贸流通、水利、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建立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发动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莒南县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以及县直对口单位印发的方案,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对口市直部门,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鲁安发〔2022〕11号),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依法规范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靶向施治,精准排查。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制定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等5类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省有关部门将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等基本要素,作出统一指导,推动检查流程标准化、检查内容标准化、隐患整改标准化,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共性检查表和专项检查表的内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
4、大力开展监管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对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相关部门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强化零工市场管理,加大对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力度。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方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镇街、部门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抓好规划、立项、审批、设计等源头环节的安全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风险隐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2、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业态新领域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醇基燃料、玻璃栈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平台经济、密室逃脱、剧本杀、玻璃栈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失控漏管。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村要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镇街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4、切实强化排查整治支持保障。推动辖区内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全面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31日前)
5月30日,镇政府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全面动员部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组织学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的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5个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以及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1日—7月31日)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本单位高风险单元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三)部门精准执法(8月1日—11月30日)
1、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各镇街、各部门要统一组织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专项执法活动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举措,全面落实街道各委员会、各社区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医疗、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醇基燃料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委员会、各社区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委员会、各社区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全覆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奖惩、收入挂钩。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向本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要带队开展1次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强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高危企业和人员密集单位要组织好“班组一周一小练、车间一月一大练”活动,每季度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1次演练,并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20__年底之前实现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全覆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1次演练,并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各委员会、各社区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委员会、各社区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__市__区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责任分工表》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专项行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鲁安发〔2022〕11号),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依法规范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各委员会、各社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靶向施治,精准排查。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认真对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5类(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严格按照两个“检查表”明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等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
4、大力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各委员会、各社区要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各自监管内企业,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委员会、各社区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街道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委员会、各社区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驻点监督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探索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委员会、社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街道将视情况对有关委员会、社区进行约谈,并在街道进行通报。
(三)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抓好规划、立项、审批、设计等源头环节的安全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培训内容,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围绕本质安全研究谋划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进程,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
2、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加强对醇基燃料等高风险项目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失控漏管;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不清晰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小施工、小作业、违规外包转包、外来施工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督促推动制定监管和检查标准,明确管理责任。重点关注功能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功能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功能区组织架构,优化安全管理体系,补齐安全监管短板。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定期听取各委员会、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委员会、各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4、切实强化排查整治支持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街道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全面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7、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坚持“四位一体”全面倒查,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对照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严格按照3月18日中组部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4月25日市委专题会议、5月3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和4月2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济安办字〔20__〕12号)有关部署要求,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相互衔接、压茬推进,分六个阶段开展:
(一)深化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31日前)
5月3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化动员部署。
(二)全面自查、集中培训及帮扶阶段(20__年6月15日前)
6月15日前,各委员会、各社区、各企业组织自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执法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1、督促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抓好全链条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结合各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积极聘请专业机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活动,实行专家签字备案制度。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国内或省内高水平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济安字〔20__〕8号)要求,集中1个月时间,从各委员会、各社区、企业3个层面分领域、分规模、分专业,实施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安全培训,突出抓好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每名员工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企业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发生过事故的领域,必须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厂区、车间安全警示效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三)街道专项检查阶段(20__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6月15日至6月30日,街道各委员会根据所负责领域实际,统筹各项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检查计划,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同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集中攻坚整改。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发现自查自改走过场、流于形式、重大风险研判不准确、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重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推倒重来,严肃处理。
(四)“回头看”阶段(20__年7月1日至7月31日)
7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落实。对前期企业自查和检查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5个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
(五)精准执法(8月1日至11月30日)
1、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专项执法活动和异地执法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六)总结提高(20__年12月)
1、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20__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一轮综合督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核查专项行动成效,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谁发现、谁挂牌”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或按照市直有关部门挂牌要求督促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本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街道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具体承担协调联络相关工作。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报送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总体方案》《全省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实施方案》要求,__镇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重点,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贯彻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行动为抓手,突出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1、组织学习并研究制定重点检查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至少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对标对表部署开展自查自改。
2、组织开展现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是否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是否督促各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和报告机制。是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诺报告工作的通知》(徐安发〔2022〕9号),加强危险作业事前审批、持证上岗、事中监护、事后管理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承诺报告制度。特别是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5、组织对关键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整治。是否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是否为管理、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组织编发“一人一卡”(卡片载明员工姓名、职责、联系电话、操作规程、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等信息),提高岗位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6、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是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徐安办〔2022〕80号),是否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7、组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优化人员配置。企业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九小场所”、工地集宿区、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8、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照《__市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指导意见(试行)》(徐安办〔2022〕37号)要求,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9、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教育培训、班前交底班后讲评制、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坚持关口前移,将风险挺在隐患前,落实工业和非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制度,运用风险报告平台管控好本企业风险,做到报管并重;是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危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10、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是否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等教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是否针对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在建产业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在建产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__〕20号)有关要求。
11、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全体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提升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兵把守、齐抓共管,对行业内具有重大风险的企业和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通过精准、严格、专业、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冬季专项行动、20__年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等系列活动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以及区安委办统一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重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标对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现有判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补充完善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从“条”上统筹推动各系统专项行动。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
2、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重点精准监管执法。突出电力、工贸、危化品、群租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含自建房)、水务、农机、特种设备、批发市场、消防、文旅、医疗卫生机构、校园、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企业主体责任整治重点,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精准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无证动火等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4、建立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
5、实施多元化监管模式。贯彻落实市“攻坚摘牌”行动,全面完成市下达的5项“攻坚摘牌”任务,序时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聚焦短板弱项、深层次问题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对照市“揭榜挂帅”10个项目,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技术、新方法、新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监管安全水平。开展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四评”活动,并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机制,量化安全生产等级水平,对评级较高的“无事不扰”,评级较低的加强执法监管。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查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施信息通报共享、会商研判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和联合信用惩戒。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建立“逢查必考”制度。
6、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在重要节点时段,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驻厂(矿)检查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专家宣讲”。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7、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针对不同事故类型,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强配强应急救援力量,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度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铜政办通〔20__〕8号)要求,加强实战演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要节点时提前部署落实前置备勤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__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__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及党政领导干部20__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专题学习,逐条对照落实。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地区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汇报,推动专项行动落实;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及企业的每一项要求原原本本的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督促其知责明责并严格履责,实现“属地清单式集中交办、企业菜单式常态自查、部门动态化督查检查、政企专家‘三签字’闭环整改”。
3、强化宣教和社会监督。围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以及“安全生产月”、“重大隐患大家查”、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消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经常性、滚动式开展安全公益宣;有针对性的在重点部位和场所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实效,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对查实情况进行重奖,努力形成企业全员和全社会共同“防风险、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徐委办〔20__〕43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推动高危行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工作机制。
5、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治开展情况。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__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督导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问效。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上旬)。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组织协调,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行动工作合力。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系统集成、重点突出,将专项行动与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行动一体化推进,围绕三方责任、聚焦__三项重点内容,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精准执法、联合执法,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形成“一盘棋”的局面,实现强化执法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推动专项行动务实开展。每月28日前报送调度数据,8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专项行动阶段小结和总体开展情况。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政府办《__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__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__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__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三卡”(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应知卡、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专项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整治任务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辖区内从事电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外地取证或无证开展电气焊作业人员情况,加强培训教育。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突出事故风险和我县实际,制定各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滚动排查道路风险,推进高、中风险及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整治动态清零,对“人车路企”全面加强管控。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含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场所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的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重点问题。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警示标志设置等“三类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问题和违法行为。
(4)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未按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地下矿山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和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隐蔽致灾因素治理走过场、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行作业、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不采取措施,以及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顶板支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违规进行尾砂回采、未按规定检测排水设施等突出问题。
(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工艺、易燃易爆、装置、设备、管线带“病”运行和老旧装置安全隐患,中小型油气储存基地“四个系统”应用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以及特殊作业环节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
(6)工贸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粉尘涉爆、受限空间等行业“21项”重点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及爆炸、吊运等作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隐患。
(7)城镇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违规占压,违规设置气瓶间,餐饮场所违规使用放置气瓶、擅自安装气化设备和敷设管道,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
(8)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长输油气管道、高压气瓶、企业压力容器、企业在用起重机械、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大型剧院舞台设备安全。
(9)农业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果园肥料发酵池、养殖场化粪池、储存池、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立的沼气池,生产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农村建房开挖的孔桩等有限空间存在的隐患,强化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
(10)商贸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加油站点、大型油库经营场所,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商场电梯、扶梯)、油罐储油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国家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在专项整治方案中予以明确。
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重要会议、节日等敏感时间节点常态化落实行业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三类人员”到位在岗制度。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5月15日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情况进行重新摸底分工,建立属地、属事安全生产责任台账(附件1、2),报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尾矿库、危化品生产经营(含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项目、燃气经营储存(包括液化加气站);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电商物流平台;县工信局负责民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县市监局负责大型娱乐设施或者有重大特种设备企业;县商务局负责大型商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县教科体局负责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旅游企业、星级酒店、重点景区、文化娱乐场所、长征大剧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县发改委负责能源企业、电动汽车充电桩、水电站(5万千瓦以上);
县水利局负责水电站(5万千瓦以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规模农林牧渔企业(包括养殖场)、星级农家乐;县林业局负责林场及规模木材加工厂;县城管局负责渣土运输企业、弃土场、共享单车、垃圾填埋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广告公司;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县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剩余的其它种养企业、工贸(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花爆竹零售、圩镇商超(包括餐饮、住宿)、一般建设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农村道路、旅游景点、燃气供应点、公共汽车停靠站点、物流快递点等企业(项目、路段)由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兜底。5月底前,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安全生产责任牌,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和责任干部(样式见附件3、4),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安全包保责任人(挂点责任人)要深入包保(挂点)场所、企业、路段开展督导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提升本职安全水平。
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要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6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参与,对隐患整改久拖不决或屡查屡犯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坚决予以曝光。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每季度至少报送1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至县安委办。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执法检查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党政领导和属地责任落实方面。
1、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各乡(镇)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5月底前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导;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工业园区每5年至少开展1次整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强化园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充实加强园区安全监管力量。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将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见附件2)。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依据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规定实施挂牌督办,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市级督办的60天内、县级督办的30天内要有实质性进展。原则上,各乡(镇)、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要排查不少于5条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理出需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各乡(镇)、各部门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层面一般不予挂牌督办。对县级及以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视情况给予提醒、督办、挂牌,并建立台账。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本乡(镇)、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整改情况调度和督导,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3、强化隐患整治投入保障。各乡(镇)要加大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治理资金投入,落实必要的工程性整改措施,实现标本一体化治理,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要出台一批重大政策和措施、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工艺更新,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基层监管履职能力
4、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近年“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基础上,各明确1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和1家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召开现场会、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等方式,介绍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本行业领域内企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__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__年8月至11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集中力量、压实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行业牵头部门要针对当前薄弱环节、突出风险、普遍问题,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统筹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安委会将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各类督导督查考核重点。排查整治期间,对各乡(镇)、各部门重大隐患排查数量和挂牌督办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排名情况将纳入年终应急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鼓励,对被通报批评的进行扣分。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事故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县安委会将对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必要的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应急管理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本地主流媒体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请各乡(镇)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22日前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以及乡(镇)和县直部门《__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6、7);12月10日前全面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联系人:管九洲,联系电话:__,邮箱:__。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县安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街道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县细化措施,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树牢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强化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聚焦工作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4、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辨识风险,细致排查隐患,做实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注重防要害,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等,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行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
2、各有关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水平有效提升,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3、各社区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
4、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零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和分包企业人员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做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预防。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等,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制定并有效实施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标准,组织制定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
3、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行立改的,要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用相关设备设施,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绝不“带病运行”,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报告;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4、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要对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从严控制和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按照“谁招请人员,谁负责任”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6、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权利、义务和职责;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否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作业前是否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健全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特别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岗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其他企业也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专项行动期间企业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失信惩戒,黑名单曝光、上限处罚等措施。
(二)狠抓监管单位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__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手册,明确执法检查内容,执法检查标准要求和责任;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事项,以业务大培训、示范执法、案卷评议、交流研讨、模拟执法、岗位大比武等活动为载体,对本单位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效能;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聚焦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单位依法督促整改。
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治理。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抓实“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查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4、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积极发挥行业领域牵头作用,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单位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5、创新服务方式指导帮扶企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行业主管单位,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专题宣讲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讲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督促提醒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专家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积极帮助企业开展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要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管理,大规模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着力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整体提升。
6、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在已有信息化平台基础上,积极与上级单位对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丰富完善监测预警、视频监控等数据内容,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尽快投入应用。推动市、县同行业单位实现监测预警、视频监控、指挥调度等畅通畅联,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和全省安全生产指挥调度“一键通达”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安全技术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行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本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行业主管单位建立系统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盯牢盯死“条”上的隐患整治,防止当“二传手”和“甩手掌柜”,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街道纪工委将视情况对有关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提高社区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支部书记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各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我市我县细化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动员部署加快统筹推进。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支部书记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带头督导检查辖区内企业重大隐患整治情况;支部书记要定期召开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社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辖区内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辖区内经营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共治合力。各社区要不断强化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属地责任。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要持续深化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社区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全面实施和优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19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单位帮扶(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单位精准执法(11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各社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行业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在本辖区本行业内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专项行动实行“领导+专家+专班”工作方式,采取“专家查隐患、单位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提高督导检查专业性和工作实效。街道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各社区、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由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部署,街道应急办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有关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单位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应急管理单位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派出所、交管站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道路,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整治,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城镇燃气、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主管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消防安全整治,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社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渔业船舶、水利行业、农业机械、畜牧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精神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中心校牵头负责校园安全整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整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要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牵头责任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其他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安全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街道组织纪工委、应急管理办成立综合督导检查组,对重点时段、重点辖区、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各社区、各相关单位也要参照落实,成立专项检查组(附件2),组织行业领域专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调度指导。纪工委、应急管理办要充分运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约谈、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应急管理办每月调度掌握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附件4),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公开通报。
(五)强化责任落实。纪工委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与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协作配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信访举报、问题查处等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因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力促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和《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__〕4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33条具体举措和县委、县政府37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站所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旅、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紧盯重点场所单位,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不留死角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镇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员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单位(站所)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集中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抓紧抓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的“五定”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杜绝纸面整改或虚假整改。要深刻吸取县内外及历史上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健全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坚决杜绝盲目施救扩大事故伤亡。
(二)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实施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部门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各单位(站所)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单位(站所)要开展“安全三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是什么?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处罚,同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单位(站所)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村和单位(站所)开展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各单位(站所)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精准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单位(站所)的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统筹处理好安全监管与安全服务的关系,深刻认识当前招商引资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须统筹做好安全技术指导服务的重要意义,多措并举帮扶企业解决好安全生产与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压紧压实主要领导责任,推动措施任务落实落细。
1、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各村、各单位(站所)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35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33条具体举措和县委、县政府37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组织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进行动员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镇政府各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的单位(站所)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积极宣传教育发动。各村、各单位(站所)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及时宣传典型做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绿色作文网Www.0279.NeT演练作为重要内容,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四、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任务
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油气管道、危化企业老旧装置、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督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__城镇加油站、洮河加油站、西滩加油站、各村村委会)
(二)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运输)。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情况;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优化农村客运服务、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高速公路等重点道路通行秩序维护,落实安全检查和设备维保情况;整治农村务工人员出行包车超员、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铁路运营安全有序情况;铁路沿线轻飘物治理,铁路安全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违法行为整治等情况;铁路线路护坡、桥梁等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情况;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情况。(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各村村委会)
(三)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加强桥梁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各村村委会)
(四)消防。重点排查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焦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住宅、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物流仓储集散地、集贸市场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卫生院、学校、各单位、企业、经营门店、各村村委会)
(五)燃气。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卫生院、学校、各单位、企业、经营门店、各村村委会)
(六)工贸。重点排查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等。(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企业)
(七)文旅。重点排查旅游景区人员限流和疏导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娱乐场所服务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预案情况等。(牵头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活动主办方、各村村委会)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牵头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企业)
(九)教育。重点排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车辆接送或超员接送学生等行为情况;相关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处置过期实验药品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非法网吧、非法文化经营场所及占道经营、“黑校车”等行为整治情况。(牵头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中心小学、各教学点、幼儿园、各村村委会)
(十)农业农村。重点排查整治设施农业、农村用火用电、火灾预防排查、“五小车辆”安全,农用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拼装改装、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报废以及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作业;上道路行驶农用机械超速超载、载人载客;农机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出具假报废回收证明等情况。(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企业、各村村委会)
五、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步骤,各村委会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配合单位(站所)、企业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5月17日前)。各村、各单位(站所)和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改(8月底前)。企业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各村、各单位(站所)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开展专题培训。
(三)精准执法(11月底前)。各村、各单位(站所)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站所)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全盘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深入具体抓,力促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坚持统筹推进,提高工作质效。各村、各单位(站所)要将专项行动与“八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狠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undefined、官僚主义,确保问题隐患查得出、改到位、不反弹。
(三)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打非治违。各村、各单位(站所)坚持严字当头,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隐患整改不遗漏、责任措施不走样、打非治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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