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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7篇

时间:2024-08-09 08:15:02 来源:网友投稿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7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事项,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体育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应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体育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国家支持发展体育事业,同时鼓励体育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体育事业的多元功能,依托市场,发展体育产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强单位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单位预算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体育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确定。定额或者定额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体育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体育事业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严格划清经费渠道的原则。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相互挤占和挪用,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编制预算。

(六)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体育事业单位必须将全部财务收支项目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程序:

体育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执行。预算报送时间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根据事业计划,参照近年收人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

(二)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1、事业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根据单位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务费按照人员编制、定额标准或近年来支出的情况进行测算编制;业务费按工作任务和定额编制,无法确定定额的,按近年开支情况测算编制;设备购置费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购置计划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修缮费按维修定额或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编制;其他费用测算编制。

2、经营支出目级科目和事业支出目级科目相同。预算编制方法比照事业支出编制方法办理。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根据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和非财政补助收入状况,在保证正常支出需要的基础上从严编制。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数额编制。

5、上缴上级支出按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编制。

(三)单位预算必须附有预算编制说明书。

第十三条预算调整:

体育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需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收人管理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体育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体育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体育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种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人,即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体育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人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它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事业收入包括:

(一)竟技体育比赛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组织或参加各类竟技体育比赛和表演取得的各项收入。

(二)门票收入,即体育场馆举办各类文体表演取得的门票收入。

(三)出售广播电视转播权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出售竞技体育比赛和表演的广播电视转播权取得的收入。

(四)广告赞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利用体育场地、体育比赛服装和器材等为社会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收入。

(五)体育技术服务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和推广体育科研成果等取得的收人。

(六)体育相关业务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组织与体育相关的各种体育交流、体育展览、体育旅游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后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体育事业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体育事业单位上述八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七条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人。

(三)租赁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场地、大型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体育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L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十八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注重经济效益。

(二)体育事业单位取得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销售发票、门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体育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支出是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条体育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

(一)事业支出,即体育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体育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事业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障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体育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体育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体育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二条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统一掌握使用。单位各业务部门的开支,应当事先提出使用计划交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体育事业单仕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体育事业单位做出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体育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四条体育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五条为了加强支出管理,提高经济核算水平,有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其支出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体育场、馆经营、竞技体育表演、体育商业比赛、体育技术服务、体育宣传品制作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计入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是指体育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体育场、馆经营、竞技体育表演、体育商业比赛、体育技术培训、体育宣传品制作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计入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是指体育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六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范围:

(一)非财政补助收入能够基本满足正常支出的体育场、体育馆、体育运动中心,以及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二)体育事业单位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商品销售部、餐饮部等。

第二十七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体育事业单位、单位内部实行成本核算的部门,其成本费用须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

第二十八条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九条结余是体育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体育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专用基金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0%后,用于体育事业单位固资产维修、购置的资金,体育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有偿调拨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直接转入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未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体育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其他有关规定提取和设置的专用基金。

第三十三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资产是体育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体育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实行独立核算的体育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存款帐户,严格遵守银行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在银行开户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一般由单位财务部门开设帐户,单位内部其他非独立核算部门不得另设帐户。银行存款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三十八条体育事业单位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要按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数额较大的,须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第三十九条存货是指体育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进出库和保管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

(二)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核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

(三)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帐,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帐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

(五)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及时调帐。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四十一条体育事业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贵重仪器等专业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竣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帐并交付使用。

(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新旧程度估价入帐,或根据捐赠时提供的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四)体育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限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五)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转入修购基金。

(六)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单位接受赞助、捐赠的实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存货、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一)体育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进行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体育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体育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四条对外投资是体育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一)体育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三)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效益论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五条负债是体育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六条体育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是指体育事业单位为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

(二)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

(三)应缴款项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第四十七条体育事业单位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四十八条体育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九条体育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五十条体育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体育事业单仕,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体育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体育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体育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体育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体育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体育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二条体育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体育事业发展状况、体育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长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四条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事业效果、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财务管理等。

第五十五条财务分析指标包括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预算完成率、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增长率、经营收入增长率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参加全民健身人数、专业运动队人数、获世界冠军数、获洲际比赛冠军数、获全国比赛冠军数、体育场馆开放天数、体育场馆使用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确定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国家对体育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体育事业单位,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体育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十八条下列体育事业单位或者体育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体育事业单位和体育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体育事业单位对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经营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

第五十九条主管部门所属的体育科学研究单位和学校执行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六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体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国家体委备案。体育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体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93)体计财一字637号]同时废止。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2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本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本企业及其投资人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 会计核算原则

二、 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三、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季、年)。

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五、 本企业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回,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六、 企业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帐。

七、 企业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财产的帐面价值。

八、 企业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支出的效益及于一个以上(不含一个)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支出;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支出。

九、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果有必要变更,一般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三章 记帐与帐簿

十、 本企业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十一、本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十二、本企业的记帐文字为中文。

十三、企业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当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备,数字准确。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十四、本企业设置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三种主要帐簿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帐簿。

第四章 流动资产

十五、本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招待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

十六、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有多种货币的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按照不同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十八、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十九、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

二十、存货需定期盘点,每月盘点一次。盘存数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二十一、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未取得所有权之前,应当另行核算;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在辅助性备查帐中登记,并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予以说明。

二十一、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原价登记入帐。

二十二、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

二十三、 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盘存数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估计累计折旧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十四、 本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二十五、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失,一般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对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十六、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之后,应当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折旧。

第七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二十七、 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二十八、 无形资产应当自企业开始受益起按照规定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二十九、 本企业的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递延投资损失以及需要分期摊销的其他递延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三十、其他资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摊销:

开办费和筹建期间汇兑损失,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递延投资损失,按照投资期限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其他递延支出,按照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第八章 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他负债

三十一、 短期借款、预收货款(预收定金)和预提费用等,应当分别核算;应付款项,应当按照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

三十二、 本企业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公司债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三十三、 各种负债的利息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逐期计算。

第九章 投资人权益

三十四、 本企业的投资人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三十五、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合同、协议或者企业申请书的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

三十六、 资本公积包括捐赠公积、资本折算差额以及资本溢价等。

第十章

成本和费用

三十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及各项费用,都按规定计入成本、费

三十八、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十一章 清算业务

三十九、 企业的清算业务,包括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散、终止进行清算时发生的财产作价及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理、清算费用及损益的核算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四十、财产清算的作价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清算委员会确定。

四十一、 清算费用包括企业在清算过程中为进行清算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十二、 企业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四十三、 企业自清算开始,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并报送会计报告。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清算终了,编制并报送自清算开始至清算结束的清算损益表和财产分配表。

第十二章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

四十四、 会计科目一般分为资产、负债、投资人权益和损益四大类,参照行业会计科目的规定分类顺序编号。

四十五、 本企业的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十六、 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投资人。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

四十七、 企业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财务会计制

度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等。

五十一、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月份、季度会计报表,至少保存15年。年度会计报告(包括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重要会计档案必须永久保存。

五十二、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应当抄具清单,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销毁。销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永久保存。

五十三、清算结束时,企业的会计档案一般应当移送原企业主管部门保存。移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抄报原主管财政部门。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3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 财经纪律。

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

核算要准 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

对不符合财 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 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 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

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 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 并送乡长审批。

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 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 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 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

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 支付。

十、 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财政局规定,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均按规定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非特殊情 况不能乘坐飞机。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 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 规定办理。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4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 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8、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9、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1、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2、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3、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 责。

(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 分析和建议; 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 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 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 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 案; 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对股 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账处理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建 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 10、负责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和沟通工作。

(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权限如下: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 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 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 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 备; 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物料采购等事 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 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 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 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 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 维护资金安全; 审核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年 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6、财务信息化实施权:主持公司财务信息化实施,负责财务应用软件与业务应用系统 对接。

对业务流转环节和核算环节实施监控,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拟订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 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各项制度; 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 分析和建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 4、在财务负责人指导下,做好公司财务数据披露及检查工作,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完成内审及跟进工作;

5、组织、审核、指导并监督下属员工规范地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6、组织开展财务预算,草拟预算制度及预算报表;监督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 析差异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7、负责检查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实施及改进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8、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九条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 部指导。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十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政策,设置会 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 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的增减;收入、 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的事项。

第十二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业务都必须按 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 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财务人员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 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 业务主管及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后, 由财 务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填制生成记账凭证,记 账凭证应附相关的原始凭证, 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而另行存放时, 需要建立索引。

第十四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账凭证每月进行装订, 由专人保管, 存放于 档案室。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每天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济 业务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 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交易或事项; 对于外部审计机构 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 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 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 依据。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执行。

预算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年度预决算情况、 下一年度经营情况及目标, 制定下一年度的 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年度预算,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筹资及担保管理 第十八条 资金筹集的原则 1、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时, 从外部筹集资金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

2、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保持稳健的资本 结构,确保安全、有序,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取得资金最佳综合效益。

3、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控股子公司对外融 资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筹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等。

第二十条 担保管理 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 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提供担 保。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

重合同,讲信 用,维护公司形象。

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确定。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担保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登记、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 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以防范风险,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六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满足交易性、预防性和投机 性需要。

财务部除了做好日常收支,加速资金流转速度外,还需控制好资金持有规模,确定 适当的资金持有量。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 合理核 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在 30,000 元以内,控股子公司在 5,000 元以内;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支付的范围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现金支 付范围内的也尽量通过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做到 日清月结, 不得以“白条”抵库金。

月末由总账会计核对现金是否相符。

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 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 书面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处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 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签字确认。

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金盘点表应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

3、 备用金的管理 (1)年初各部门根据经营需要提出申请,由财务部核定年度备用金额度,按规定的审 批权限报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2) 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 及时归还借款。

按照“先清后借” 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回。

(3)财务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年度终了时重新核定下一年度备用金额度。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规定,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

支票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开设、撤销银行账户的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并保存好相 关资料。

3、财务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余情况。

月度终了,总账会计核 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主管 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4、出纳应做好各种银行票据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定 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5、实行财务印鉴分管制度。

总部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 人私章。

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财务印鉴由两人分管。

委托他人保管时要出具书面委托 书。

6、网银密钥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密钥。

控股子 公司在当地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其他货币资金参照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七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应收款项主要包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1、账龄管理: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在每月结账后 3 日内编制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账龄分析表,其中预付一年以上的账款需说明原因。

账龄分析表(按应收客户明细)报总账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 各销售部各一份。

2、财务部应协同各销售部经理,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各客户的赊销信用 额度,向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再发货时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销售经理、主管销售副总经 理审批。

3、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

有效控制经 营风险。

各往来会计至少每月将重大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与供应商、 客户进行对账或交与 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账,半年度及年度末进行全面对账。

对账后,往来会计编制对账结果汇总表,如有差异及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找原因

并保存好相关对账资料。

销售部业务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往来会计与客户进行账务 核对。

4、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促借款人归还,无故不归还 超过一个月的可从工资里扣除相应借款。

5、预付货款应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控制。

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验收后付 款,确因业务需要,支付前应审核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申请单。

第二十六条 应收票据的管理 应收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表, 应收账款会计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录入票据相关信息、 复印 保存,并将票据原件及时交与出纳,由其建立应收票据登记薄,详细记录票据的收款及转让 等情况。

票据贴现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 1、坏账准备由财务部统一计提和核算。

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方法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 变更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 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 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对于不能收回而需核销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并由财务部提交拟核销 坏账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5、监事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5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

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6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优秀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出纳内控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