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书甲方:乙方:为满足汽车排矸需要,甲方现租乙牌t货车两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相关信息:1、车辆型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
租赁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满足汽车排矸需要,甲方现租乙牌t货车两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相关信息:
1、车辆型号:
车牌号:
使用年限:
营运资格证号(复印件):
二、验收方法:
按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交强险、车辆年审验证)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乙方必须保证所租赁货车的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三、租赁方式及价格:
1、租赁时间:甲方根据运输需要通知乙方
2、采取固定单价租赁方式,租赁单价5元/立方,(该单价包含车辆保养修理费、人工费、燃油费及保险费),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司机食宿、洗浴条件,支付租赁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输需要终止本租赁协议。
3。甲方承担支付租赁费用税金。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租赁的辆保险、营运证及司机驾驶证原件并复印一份由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用货车将施工现场井口的矸石运输至指定的排矸场。
3。乙方应充分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道路的安全情况,乙方司机应注意安全行车,行车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租赁t货车的完好,按施工现场要求出车,保证汽车排矸及时,未经甲方或项目部安排,不得外出,私自外出责任自负。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确保机械及人员安全,确保车辆、人员的数量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流动,满足24小时随时排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方工程进度,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租赁费的40%。
五、结算方式:
每月底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结算,预付40%款项;每季度在支付每月余款的20%,剩余款项自汽车排矸结束后全部付清。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篇2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 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 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
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证方签字:
20xx年 月日
租赁协议书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 层,总高 米。
第二条 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型 3、数量: 台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 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 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 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付款方式:垫资三个月,第四个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号前付清上月租金。机械出场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如机械安装后正常投入使用,则按第三·2条执行。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 天计取租赁费。
9、项目所在地安、监等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给塔吊加装防碰撞措施,其费用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义务
1、提供给甲方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企业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拆许可证,配备操作人员,负责塔吊安装的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按要求整改达标。
2、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3、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4、乙方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尽快组织抢修,若超过6小时扣除当天租费。
5、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7、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执行公司服务保证措施和服务守则)
8、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记录和月检记录。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协议书篇4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谈判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租赁期限、续租
1、甲方将其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业”详见附件红线图)租赁给乙方经营连锁超市。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年 个月,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乙方的免租期,即租赁物业自 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免租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物业的,应于期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第二条 租赁物业的交付及改造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所有权证明合法有效;(2)租赁物业通过消防验收;(3)本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齐全;(4)租赁物业无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违章建筑等)。因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业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双方确认,任何文件均不能替代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效力。
2、租赁物业的交付时间为 年月日,若甲方交付时间延后,则相应的"免租期、租期也相应顺延,甲方交付时间延后一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租赁物业交付应当签订物业移交确认书。
3、租赁期间,乙方不可不经过甲方的同意进行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改造。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若乙方进行的装修或改造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在每年的月日/及月日前将租金一次性交付到甲方下述指定的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甲方变更指定帐户的应在乙方付款日前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应于乙方每年租金全额付款前5天提供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房屋租赁发票。因甲方提供的相关税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乙方有权从当期及今后应付甲方租金、费用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发票的,乙方有权暂缓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提供约定的租赁发票为止。
4、合同期内,甲方承担因出租租赁物业而须缴纳的各项税、费。
5、电费: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KVA供电量。租赁期间,甲方同意将用电户名过户给乙方,电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电部门缴纳,租赁期满过户甲方。
6、水费: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甲方同意将用水户名过户给乙方,水费由乙方自行向供水部门缴纳,租赁期满过户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业及土地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知晓乙方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开办超市,甲方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以用作开办超市。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业进行部分转租,整体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物业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提供的租赁物业及设施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情况特殊、紧急的,乙方有权但无义务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下年度的租金中扣除。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不受影响。甲方在维护、修复租赁物业期间影响乙方营业的,应减免影响期间的租赁费用。
4、甲方须全力提供乙方经营、设计、装修或改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行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如甲方要转让或抵押本合同项下房屋产权,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
6、由于租赁物业或所在大楼(包括配套设施)本身的建筑质量问题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工作人员、进入乙方租赁物业的顾客或其它进入场所的人员)或财产受到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7、甲方与第三方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若因甲方未能妥善处理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8、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门前主路修路、修挖地铁、甲方或第三人进行装修、维修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减免影响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在租赁物业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4、乙方除经营超市所需外不得在租赁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毒有害或爆炸物带入租赁物业。
5、租赁期间,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租赁物业时产生闲臵面积,乙方有权选择下列做法:
(1)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予第三方,如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无条件承接乙方在转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作为出租方继续履行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
(2)将租赁物业部分归还予甲方,甲方应从原租赁费用中扣减相应租赁费用。
6、租赁期间,乙方有权指定乙方相关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乙方股东有持股关系的公司等)承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甲方应予认可和协助。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
3、若发生市政、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赁物业损毁不能正常使用或商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部门规划、让道, 拆迁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协议终止。因租赁物业被拆迁而获得的拆迁补偿或赔偿费用中,涉及乙方的投入、装修、搬迁、设备设施、员工安臵等补偿或赔偿的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若地方政府未在在补偿或赔偿标准中列明明细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乙方上述项目的补偿或赔偿费用。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租赁物业因甲方原因有债权纠纷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的;
2)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土地、房屋性质变更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开业的;
3)甲方发生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未改正的。 甲方违约,乙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连续达三个月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外整体转租的;
乙方违约,甲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甲方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7、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
第七条 租赁物业的归还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品、设备、装修等的一部分或全部拆除或取回乙方(但乙方安装的消防设施、自来水管等镶嵌在房屋墙体内不可移动物品不得拆除)。甲方应按乙方当时租赁物业的实际状态收回租赁物业。甲方拒绝接收的,乙方可通过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方式腾退房屋,甲方对此不持异议。自乙方腾退之日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还房屋,租赁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租金和含有乙方财务资料等条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如乙方超市的营业额等)。
2、本合同最终的签订地为 。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代表人: 日 期:
租赁协议书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有集体所有的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座落及面积:该塘座落于 ,面积约 亩。
二、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xxx年6月1日起至xxx年5月30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 元,签合同时交清当年承包金,次年5月前交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承包期间,塍子上不能栽种树木。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塍、埂的管理和维修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塘塍、埂倒塌,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挠。
七、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若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八、承包期间,若遇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则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四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监证单位:
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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