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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食品类专业产教融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时间:2024-07-20 11:00:03 来源:网友投稿

食品类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是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培养过程中必须依托产教融合方式。目前,产教融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专业设置不合理、师资配比不均衡、实训基地缺少、企业动力不足、相关政策缺失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食品类专业产教融合现状分析,得出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人才培养机制、“双师型”教师培养、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和课程设置等方面提出建设策略,对优化食品类专业产教融合具有指导性意义。

1.引言

食品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传统产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对营养、健康、安全的食品要求越来越高,食品类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量不断提升。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产业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人才的关键部分。为提升职业技能人才质量,满足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2021年4月,在全国职教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高职食品类专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现状

2.1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政策不断完善

我国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已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多元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推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不断发展。2017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深度,加快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必须坚持产教融合,并对县级以上政府、企业提出要求,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提供多种优惠政策。

2.2产教融合办学力度逐渐提升

2.2.1产教融合形式不断更新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视程度的增加,食品类专业也在不断寻求新的更多的合作企业,力求拓宽产教融合的深入和广度。目前,很多食品类专业都已经与国内大中型食品企业合作设置订单班培养专业,学校主要进行通识课、专业基础课教育,企业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学生讲授专业技能,从而为企业量身定制自身需要的学生。其次,很多高职院校都成立了食品职业教育集团、食品产教联盟或产业学院等,通过此种方式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力度,促进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要素全方位融合。再次,有些高职院校还通过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园,为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与企业合作开发项目,企业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提升教师专业技能。

2.2.2“双师型”教师占比不断增大

“双师型”教师在职业教育综合育人、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起着带头引领作用,特别是食品类专业教师,需要不断与企业对接,掌握食品工业最新发展动态、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机械设备。为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不少高校通过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教师到企业锻炼,使教师在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上共同进步,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

2.2.3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比例逐步上升

为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教育部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高职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要求学生毕业前获得1个或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之路。在此政策的推动下,各高职院校加大了与食品类行业、企业的对接力度,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加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当中。通过考取证书的过程,学生能够掌握本专业的技术和技能,为后期与企业更好的对接打下基础。

3.高职食品类专业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企业也存在着合作动力不足、流于形式等问题。

3.1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的主体单位,在推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责任,企业与学校合作的深度从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学院实力和学校合作意向的强弱。通过调研发现,学校在产教融合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专业设置不合理。有些食品类专业申报时,不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只关心是否为热门专业,只以好招生为目的。虽然专业申报成功,但并没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和实训室条件、校企合作单位不足,课程设置没有针对性,教学中以理论讲授为主,不能实现“教、学、做”一体,也不能学到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导致产教融合进展缓慢。

其次,师资配比不合理。目前大部分食品类专业教师数量充足,但存在專业不对口、缺乏企业经历、实践技能差的问题。部分高职院校缺乏食品类专业学科带头人,缺少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专业发展缓慢。同时,由于实验室管理员缺乏,很多食品加工、检测类实验课准备不充分,开设比例偏低,学生技能得不到提升。有的院校虽然“双师型”教师数量充足,但没有真正的技能,培养不到企业需要的技术。

最后,校内实训室建设不合理。食品类专业的实训室主要有各类食品加工实训室、食品理化检验实训室、食品微生物实训室、基础化学实训室、色谱室、光谱室等,但目前很少高职院校的食品类专业能将以上实训室建设完整,这就导致学生专业技能掌握不全面。

3.2企业在参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企业投资建设校内工厂无疑会增加企业支出,出于对收益的疑虑,最终他们会放弃投资。其次,有的企业考虑到对学生的培养周期长,企业短期利益得不到满足,产出得不到平衡,不能实现付出的回报,所以就只想接收毕业生,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合作培养没有兴趣,实训时也不愿意提供技术含量高的岗位给学生。最后,企业认为我国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国家目前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在财政、土地、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减免等方面有优惠,但还缺乏细节和可行性。

3.3国内在关于产教融合相关政策方面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相关法律和政策中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提出了产教融合建设目标和实施措施,但可操作性不强,对各方主体具体责任和义务界定不够明确。各省、市、自治区也只是出台了指导性意见,缺乏可执行性。因此,我国目前还缺乏更实用、具体的能提高企业、学校参加产教融合动力的政策,缺乏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方主体责任、义务和待遇的详细规定。

4.高职食品类专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策略

4.1进一步规范、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

依托合作办学企业,聘请食品行业专家,成立食品专业产教融合指导委员会,建立学校与企业协同育人机制,设置适合食品行业、企业需要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采用订单班培养模式,将双元制教学、现代学徒制等方式融入其中,将企业的生产项目转化为学校的教学载体,以技术应用能力为培养主线,将行业标准与教学标准相对接,推动食品专业“教、学、做”的统一,最终实现产教融合、互利共赢的结果。同时,在产教融合过程中,要加强政府、学校、企业多主体之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线上沟通平台,推动产教融合深入发展。

4.2构建适合产教融合发展的专业和课程体系

通过食品专业产教融合指导委员会,设置能适应食品行业、企业需要的专业体系,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合理的能体现思想政治、个人综合素养、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课程体系,提升课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其能适应区域内食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食品产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于食品行业、食品企业需求量不高或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及时调整招生规模,优化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置。

4.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

食品类专业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更需要实践性、技能性强的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專任教师到食品类企业顶岗实习、挂职锻炼,将理论知识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筑牢实践技能功底,并参加企业课题研究,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提高教师去企业锻炼的积极性,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政策,将企业经历作为评聘职称的必须项,并给予相应的工作量和补助,提升“双师型”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同时,学校应多吸收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作为兼职教师,使学生提前接受企业生产实际,提升实践技能水平,并给予企业专家相应的报酬。

4.4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社会在发展、技术在进步,学校受资金、场地限制,无法跟上企业技术更新的步伐,因此,学校可以通过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的方法满足学生技能提升的需求。

4.4.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普通实验室只能满足一些基础实验,要充分实现“教、学、做”一体,需要有针对性建设食品类专业实训室种类、设备选型和布局,要与食品企业职业能力要求一致。对于设备昂贵、使用成本高的设备可以购买相应仿真软件让学生反复练习、反复巩固。另外,我们可以引入企业加盟,将学校现有的食品专业实训室、实训基地和主要加工设备提供给企业,即学校出厂房、出“工人”;
企业出技术、带“工人”,校企合作,进行产品生产、人才培养。

4.4.2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校内实训基地要尽量还原企业真实环境,如果想让学生接触真正的企业环境、社会环境,就要多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加强与各类食品加工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的合作。学生校外实习的过程中,通过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文化,参与食品生产、研发、管理和食品检验检测,既能够帮助学生将专业知识内化,又培养了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强了产教融合深度。同时,校内教师还可以给企业职工提供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是一个双赢的渠道。

4.5建立健全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对产教融合的发展起到了引导和促进作用,发达国家很早就通过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校企双方的法律责任、义务、经费保障等进行规定。例如,德国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就对教育机构与教育人员资质、报酬、考试方式等进行了规定。《企业基本法》明确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权利、义务。《青少年劳动保护法》对青少年接受职业培训进行了规定,这些都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因此,我们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财政税收部门出台更细致的政策,做好对企业、学校的利益平衡和责任分配,将对企业有效参与产教融合的税收减免、奖励措施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5.研究反思

食品工业在不断发展,新型食品类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需要不断加入,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方式需要持续进行。产教融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的支持,企业的参与,更需要学校真抓实干、热情主动的长期努力。

虽然国家在产教融合发展中已经做出了一些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产教融合的道路上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会不断涌现,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借着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强大的支持力度背景下,发挥高职院校教师的职责,为培养更多高技能型人才贡献力量。

作者简介:

张全军(1982-),男,山东临沂人,硕士,讲师;
研究方向:食品现代化加工技术、装备及工程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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