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
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党组主要责任落实。及时传达学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提出具体要求和安排。
2.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全面掌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指导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文件亲自督办。对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对所属部门及事业单位的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4.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情况。
5.每年认真审阅班子成员、所属事业单位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不少于两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6.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
7.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8.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主持一次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9.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市委和纪委报告。
10.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1.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加落实责任制检查考核。
12.带头引领示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作出廉政承诺,主动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3.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2.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3.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对重大问题线索、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全面落实党组及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4.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5.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提醒,对有关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报告。
6.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7.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作出廉政承诺,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二)个性责任
1.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分工。
2.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作风建设,督促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3.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每年在所属事业单位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
一、局党组责任清单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具体责任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落实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梳理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三)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每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分析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新一年工作作出部署。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处、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五)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要至少分别与分管科室(处、所)相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1次。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六)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三严四禁”实施细则,根除“四风”顽症,严防“四风”反弹,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
(八)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责任。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探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九)领导干部作率先垂范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将个人的重大事项变化情况通过派驻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促进局机关和系统风清气正。
(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派驻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组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及时组织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并及时牵头研究,督促落实。每年年初按要求,向市纪委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4次。
(二)主动履行责任。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每年1月份要组织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每年至少与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处、所)负责人开展1次约谈、提醒谈话。正确把握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注重廉政教育。全年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内容不少于4次,安排好班子成员谈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体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列活动,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派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对派驻局纪检组提出的廉政建议,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处、所)抓好落实。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五)强化监督检查。经常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科室(处、所)负责人抓好本科室(处、所)廉政建设。每年至少1次亲自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并抓好督促落实。
(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个人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通过派驻局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要在党组专题分析会前,了解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报告工作。每年年初指导分管科室(处、所),制定与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每月1次的督促指导,了解掌握分管领域中的来信来访和涉及廉政和行风建设等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每年至少2次与分管的科室(处、所)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掌握他们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化情况,以及分管科室(处、所)“三公”经费零增长情况有无突破等情况。
(三)支持查办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报告。支持派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四)参加检查考核。在开展业务工作、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一并纳入。加强对分管科室(处、所)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六)经常指导分管科室(处、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处、所)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了解掌握“三重一大”的情况,时刻提醒廉政风险。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
一、XXX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XXX领导班子承担XXX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XXX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党建重点任务和全年重点绩效目标体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为推动全区XXX“四服务”工作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建设xxx 美丽生态XXX”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以及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分析研判区X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办法。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每年制定XXX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落实。
3.加强对区XX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年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与分管部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4.每年底向XX、区XX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向区XXX党组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5.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XXX区委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选好干部,用好人才。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确保选人用人程序到位、监督到位,对不正之风和腐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出现问题坚决问责追究。每年向XXX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6.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督促整改。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7.组织领导区XXX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和区十二条禁止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每年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9.督促区XXX机关党支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区十二条禁止和纠正“四风”工作,对作风建设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督促下属部室履职尽责,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民评民议工作,按要求完成专项治理任务,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
10.严格落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11.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坚决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激励和促进干部竞相有为、主动作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新环境。
12.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等制度,维护广大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3.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4.将防治腐败的要求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之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力度,坚决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1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党纪党规、从政道德等纳入区XXX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
16.加强制度建设,有效防控岗位腐败风险,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17.全面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以制度规范党的建设、以制度巩固党建成果、以制度提升党建水平、以制度推进党建进程。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的落实。
18. 全面落实简政放权,落实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审批建设等方面的规定程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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