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永波 睢罡
噪声是石油石化企业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噪声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是长期性渐变过程,致命性危害小,职业性噪声聋受到的关注度不高。笔者通过对某石油石化企业下属20个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调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职业卫生管理不足问题,并对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改善建议,以期达到更好的听力保护效果。
文/杨永波 睢罡
石油石化企业生产现场存在较多的压缩机、机泵等大型机械设备,且设备多处于露天场所,分布点多面广。因此,噪声是最常见的危害因素。但由于噪声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是长期性渐变过程,致命性危害相对小,职业性噪声聋受到的关注度还不够高。笔者通过对某石油石化企业下属20 个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调查,深入了解听力保护现状,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旨在对如何做好听力保护的提升措施进行探讨,以期达到更好的听力保护效果。
笔者调查的20 个作业场所涉及钻井、套管打磨加工、管线焊接、机电设备维修、码头作业、船舶、石化原料加工等作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颁布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法律指南,制定了12 类74项检查项目。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 号),此次调查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共计78 种,接触人数较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图1 所示(一个员工在作业中可能同时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此数目为单项接触统计)。统计结果显示,噪声是接触人数最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接触噪声的比例达到63.4%。特别是出海作业人员,存在高频听力损失的比例达16.3%,且随着工龄增长呈现增加趋势;
而在某套管打磨加工场所,噪声岗位中存在高频听力损失的比例更是高达37.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从源头治理、过程防护、健康监护上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了管理制度体系,并对员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为员工提供了符合噪声防护要求的耳塞、耳罩,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包含噪声在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对涉及噪声作业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做到了依法合规的管理。
图1 某石油石化企业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比例
但从听力保护的效果看,笔者通过深入调查评估,发现企业的噪声防护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
噪声作业分级管理较为薄弱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 部分:噪声》的要求,稳态和非稳态连续噪声的等效声级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危害4 个等级,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多数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忽视分级管理的现象,所采取的听力保护措施基本是“一刀切”,对不同危害等级的噪声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造成防护过度或防护不足,也降低了员工对噪声防护必要性的认识。
听力保护培训与警示效果不佳
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多数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宣教主要集中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时段,日常宣教较少。“一阵风”式宣传过后,效果难以持续。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多,各作业场所基本都涉及5 类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噪声危害和听力保护并未开展针对性宣教。开展的宣教形式主要是条幅、标语,员工关注度不高。张贴于车间门口等位置的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牌,显示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理化特征、健康危害、应急处理、防护措施等信息,但笔者通过抽样调查了解,约80%的作业人员表示并未关注到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实际起到的提醒效果有限。
护听器佩戴效果不佳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护听器佩戴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数企业未根据噪声危害等级、员工健康状态、作业方式等因素选配适宜的护听器。
二是护听器的佩戴主要是通过示范演示、口头告知等方式教授佩戴方法,员工佩戴不正确、佩戴时间不足等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出现部分员工不佩戴的现象。例如,在笔者调查的20 个作业场所中有4 个作业场所存在部分员工未佩戴护听器的现象,经过访谈调查了解,不少员工认为没必要或佩戴不舒适;
或在自行佩戴时又出现耳塞佩戴方法不正确的情况,未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
三是企业缺少与员工沟通听力监测结果、触动员工听力损害痛点的实践活动,导致员工对听力损害不以为然。
笔者对多个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后,对企业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以下方面。
员工个人和社会认知方面
一是由于听力损伤是一个慢性长期积累导致的结果,且听力损伤对身体的影响没有粉尘、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身体的危害直观、严重,员工普遍重视程度不高。
二是相比于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仅存在于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广泛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地铁、公路交通等处。很多员工并未认识到作业场所噪声对听力的危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员工对噪声危害的认识。
三是影响听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体、社会、环境、年龄、疾病等因素,笔者通过调查发现,60%的员工认为,听力水平降低是随着年龄因素变化的自然结果。我国听力障碍残疾人数量多于其他残疾人数量,听力障碍率随着年龄升高而显著升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层面对听力防护的不足。
四是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听力损失和噪声带来的间接危害认识不足。现场噪声超标或者员工听力损伤可能造成现场作业信息沟通不准确或无法传达,以及听力损伤对员工心脑血管、睡眠、心理等造成的隐性危害,都可能成为生产安全事故中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目前,我国对噪声危害与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性研究极少。
企业管理与政府监督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原因调查有较为完整的事故致因理论作为支撑,直接原因和当事人、企业现职管理人员以及企业自身较易分析,较易进行处罚和追责问责;
而职业性噪声聋存在着致病时间长、跨企业跨岗位、历史资料不足、影响因素复杂等原因,无法将原因归结到当前企业,普遍存在难以处罚和追责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也降低了企业管理者对噪声防护的重视。
二是相较于生产安全事故监管和追责问责力度,地方职业健康监管存在着监管任务与监督力量不匹配、监管手段不完善等矛盾;
监管力度弱也造成企业在执行上存在一定程度弱化。
三是职业性噪声聋因伤残等级常常鉴定在八、九级之间,其工伤赔偿金额不多,职业病诊断又缺少民事赔偿相关支持,导致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从而对噪声防护的重视不足。
改进现场警示告知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部分企业作业场所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基础上,依据作业场所定期检测和日常监测噪声作业岗位变化等绘制现场噪声分布平面图。在现场不同噪声分布区域,树立噪声分贝标识,标明该区域噪声分贝值,文字提示“您已进入噪声85 dB(A)范围,请注意佩戴耳塞”,直观提示作业人员所在作业区域的噪声等级水平,督促作业人员和巡检人员均按照提示及时做好听力防护。
开展噪声作业岗位专项评估
笔者通过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统计分析和现场调查等措施,对20 个作业场所开展了噪声作业岗位专项评估,主要包括噪声作业岗位界定、超标岗位噪声危害等级划分等,进一步明确了噪声作业岗位/人员范围,明确了岗位/人员的噪声危害等级,细化了不同岗位/人员的防护措施,细化了个人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周期,使噪声防护管理措施更具有针对性,从而提升噪声作业岗位员工听力防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改进护听器佩戴培训方式
笔者通过对20 个作业场所员工调查发现,在员工的听力保护培训中引入护听器防护验证系统,对现场作业人员护听器佩戴效果进行测试验证,能够直观显示个体声衰减数据,评价作业人员佩戴防护器的实际防护效果,有效帮助作业人员完成护听器的最优选配,规范作业人员佩戴护听器的方式,矫正不良佩戴习惯。从图2 中可见,某员工未正确佩戴耳塞时的降噪值仅为14 dB,而经过指导培训后,其降噪值则达到了25 dB(注:低于20 dB 的降噪水平被规定为防护效果不佳)。因此,引入护听器防护验证系统能够加强职业健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灌输式、填鸭式的培训,切实通过培训提升员工自我听力防护意识,提高了员工正确佩戴耳塞、耳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图2 护听器防护验证系统培训前后效果对比
除了上述3 个方面的噪声防护提升改善措施外,笔者认为企业及其管理者还应该重视如下几个方面。
提高对听力保护的重视
建议做好员工听力防护,企业应认识到噪声不仅是危害员工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也是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潜在风险因素。长时间处在噪声环境对人的神经、内分泌、心脑血管系统等都产生不良影响,出现头痛、头昏、耳鸣、易疲倦等问题,是作业安全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增大了引起意外安全事故的风险。目前,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较为关注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意识,但对引发不安全行为背后的健康问题探究比较少。企业还需从保障作业安全的角度提高对听力保护的重视,防范因听力损失及其健康问题所引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
提高培训宣教的效果
当前,一些职业病防控措施大多从企业落实要求的角度开展工作,缺乏从员工角度看待问题的“换位思考”意识,造成一些培训和宣教流于形式,起不到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效果。企业还需要更加注重从噪声对员工个人健康危害的角度开展培训和宣教,促进员工真正做到主动防护。在宣教形式上,除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宣传活动外,还可以借助“全国爱耳日”,开展“保护听力、噪声危害预防”专项活动,提高听力保护的针对性。同时结合企业的实际特点,利用班前班后会等形式,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听力保护的提示,形成常态化日常宣教,持续提示员工做好听力防护。
提高措施执行力度
发病周期长和当即发生事故是职业病防治和安全事故管理之间最大的不同,也是职业病防治的难点。职业性噪声聋一般都有较长的噪声接触史,与噪声作业工龄有极大的关系,对各项听力保护措施的执行落地增加日常管理尤为重要。对企业的管理措施需要从过去的“发生职业性噪声聋后对企业进行处罚”,转向“加强对职业卫生过程的管理考核”,确保防治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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