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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美学中的味审美研究

时间:2024-06-07 09:15:01 来源:网友投稿

宋鹤亭(长安大学)

陈望衡以《说文》味依据提到:“中国人最初的审美意识起源于味觉”。许慎说汉字“美”的本义是味觉美,日本学者笠原仲二在他的专著《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提出:“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确是起源于味觉美的感受性。”因此可以认为,美感论的起源在于味觉。

(一)以“甘”为美

味觉作为人的感受器官,与人的体验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味觉的感受也涉及人本身审美感受。在古汉语中有:“美,甘也”“甘,美也”,可以发现,美和甘在汉语词义上是同属一类的,都属于味觉的范畴,“甘”味即是“美”味。在古代的训诂学中,曾把“美”字训作:“美,甘也。从羊从大……美与善同意。”“甘,美也,从口含一。”“含”即“合口停之也”,其含义就是在口中含着的食物不立即咽下,在口中慢慢回味,品尝其味道之“美”,即“甘”味。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释意:“甘”即肥胖的羊其肉适口,好吃有滋味。(这里的“甘”不是指“五味”之一的“甜”。)同时“羊大则美,故从大”(徐铉注),意思是羊大体肥毛密,强壮有力,生命力旺盛。人对羊,首先是视觉上的感受,但接着就转移到了味觉——这样肥壮的羊一定好吃,即味“甘”。所以“美”的本义最终还是落脚在“甘”上,肥羊味甘故美。中国人最初的审美意识就源于“肥羊肉的味甘”。中国古代的“羊”主给“膳”,一直被公认为吉祥、富裕、殷实、幸福的物证,而在古代的礼仪活动中,“羊”又被作为贡品,上供给先祖以求得风调雨顺,因此羊又象征着美满和幸福的生活。因此,“美”字在古代不仅具有味觉上的含义,还综合了视觉和触觉。“美”字由“甘”字发展而来,从表示羊肉鲜美的“甘”含义演变成了具有更广泛意义的“美”,它的用途也更加丰富。在饮食中但凡有“甘”之味,皆可以用“美”来表达其味道,无论饮食的性质和种类如何,又或是饮食的名称为“甘”,则对其附以“美”训。《春秋繁露·五行对》中也提到:“五声莫贵于宫,五味莫美于甘,五色莫贵盛于黄。”五味中最美的是为“甘”味。可见中国人自古便更乐于接受“甘”味,“甘”味和“美”的关系从各处文献资料中均有出处。

(二)美善相和

在论述了“羊大为甘、以甘为美”之后,可以进一步阐释“美”的起源。由于“美”字的组成是“羊大”,“善”字的结构中也有“羊”字,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美”与“善”都和“羊”有所关联。在《说文·苟部》中提到:“羊与义、善美同意。”这里将义、善、美等字从羊都看作是通“祥”的字意,是在文字学上最早对于“羊”通“祥”的解释。《说文解字》中:“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在游牧的羌族文化里,羊象征是幸福和吉祥。“羊”与“祥”字在古代也是通用的,最早出现于甲骨文和金文中。“羊,祥也。”说文解字也将这两个字释为同意。从味觉的角度来看,《说文》云:“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羊的膻(膳)味起初是被当作美味、甘味的,由于“善”通“膳”意,具体到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善”的本义就是“好”,也就是指食物之味道好,好味就是美味,因此“美”同“善”。“美”与“膳”,与“善”的相通可以说是因为古人对功利性的趋向才进一步引起了审美,功利性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人的审美意识产生。

美感起源于味觉,还可以溯源到先秦时期“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孔子云:“尽美也,又尽善也”,告子云“食色,性也。”美的前提必须是达到善,就如人想要丰富精神层面,就必须先满足口腹之欲。美善相和的审美特性与人感官的味觉审美特性是相统一的。“美善观”的起源是最初是礼乐文化对人起到的教化作用,最早是出现在传统的乐论中,美与善都被赋予上了伦理道德教化的作用。“美善合一”是音乐审美的重要准则,这个观念却也对中国饮食和味觉起着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既追求口味上的美,又追求养生护生顺天生民的“吉祥”。饮食不可伤生,否则就不吉祥,不美也不善。“美善相和”在味觉审美上的具体表现便是五味调和,发展到此时已经到了成熟阶段。五味调和不仅使味变美味,同时又符合养生的原则,使人在满足了味觉感官的享受、获得口感上的愉悦之外还能趋利避害,达到“美善相和”的境界。

中华民族丰富的饮食文化引发的对“味”的探讨在古典艺术理论中可谓是不胜枚举,其中以“诗论”和“文论”最为丰富。

中国古代艺术美学最注重人本身的审美体验,始终将人作为审美主体,以人的感觉为出发点,去创作和鉴赏艺术,由于味觉具有直觉性、体验性,相较于其他的感官体验,更符合中国人的感性思维逻辑和直觉体验,因此“味”的范畴才得以兴起和发展。

(一)先秦时期的五味与味论萌芽

中国古代将味道分为五味,分别是“辛”“酸”“咸”“苦”“甘”,“五味”的提出是味觉作为美学最原初的形态,味觉理论的发展也都以“五味”为原型,人们对于味觉的审美也是先由“五味”的审美开始的,“五味”对应着传统的阴阳五行,与五色、五音等都是中国最古老的哲学逻辑体系。有学者认为最早提出“五味”西周时期,而“五味”的发展早期则是在先秦时期。究其源流,五种味道的划分在先秦时期并没有明确到以上提及的那五种,但通过一些古籍文献的记载可以窥见,那时的文学家思想家和理论家普遍都明确了“五味”就是“辛”“酸”“咸”“苦”“甘”,如《管子》:“左操五音,右执五味”。《荀子》:“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到荀子时,“五味”又被丰富为“七味”,老子也提出了五味之外的“淡味”“无味”。笔者要研究讨论的则是具体的“五味”,因为人作为审美的主体通过味觉的感官去感受具体的味道,由此获得审美的体验,此审美活动必须重实体的“味”,而非虚体。史伯认为万事万物都要讲求一个“和”,互相调配,才能促进万物生生不息,五味也需要调和才能适应人的各种口味,味“美”的重要条件也是各味道的“和”。对五味调和的追求已经体现了古人在体验“味觉”的同时已经有了审美的意识,从单纯的口舌之味到追求“味”的美感。此外,受文化思想的影响,先秦时期的“味”主要分化为两大类,一是以孔荀为代表的“和”味,二是以老庄为代表的“淡”味,由这两类味逐渐演变发展,才有了后期的“滋味说”和“韵味说”等味论。

(二)魏晋时期的“味”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与“味”相关的概念出现了许多,如“滋味”“余味”“遗味”“趣味”等,对“味”的讨论转到了文学批评的领域,主要以诗论和文论为典型代表,运用在对人物和文艺作品的品评上。各种“味”论的出现也表明味觉经验逐渐由一般术语演变为纯粹的美学概念和范畴,“味”由原来的纯粹感官体验上升为富有情感和意趣的心理体验。

以魏晋六朝时期的玄学作为哲学基础,由“味”的本身词义进行抽象引申,“味”实现了审美化的过程。可以说,“味”真正进入审美的领域,真正确立为审美的范畴就是在这个时期。

宗炳的《山水画序》中云:“圣人含道映物,贤者澄怀味象”,所谓“澄怀味象”,“澄怀”指的是淡泊涤荡的心境;
“味”指的是审美享受,审美愉悦;
“象”指自然山水的审美形象,意思是审美主体应该去除内心的凡俗杂念,以纯净的胸怀去感受自然万物,以无功利的心态去品味体悟和审美,从而获得超越纯粹肉身感受的超验的审美体验。“澄怀味象”作为魏晋时期著名的审美理论,是最早将审美与“味”相联系的理论,其中的“味”是指审美主体对客体的鉴赏活动,不同于味觉感官的口味,而是作为动词的品位、体味的含义,其中包含着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大自然的关照,以“澄怀”为前提才能去“味象”,要求审美主体的内心一定是非功利、超越世俗、物我两忘的状态。宗炳的“味”论主要是在绘画的领域,虽然只是从形式上将味看作审美方式,但也体现了当时“味”和“美”已经是紧密相连,“美”的途径是“味”,“味”的结果是“美”。以“味”论艺所表现的是人的审美意识在通过“味”得以发展,也同时促使着“味”不断升华为纯粹的审美范畴。

“滋味”的本意原指味觉上综合的感觉,后来引申为了审美快感,钟嵘提出的“滋味说”最早将“味”引入了诗词歌赋,在魏晋时期的“味”论中影响最大,可谓是“味”范畴演变的开始,“滋味说”的提出使“味”成为审美的标准和文人士大夫的审美追求。钟嵘在他的《诗品·序》说:“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意思是五言诗在诗词中居首位,在众多作品中最富诗味也最具有感染力,它既不过于文辞繁缛,也不像四言诗那样过于文辞简约,既不流于烂俗也不流于晦涩。钟嵘将“滋味”作为诗歌审美的准则,他认为使诗歌富有“滋味”的关键在于“赋比兴”的运用,而“兴”的使用最突出诗歌的艺术特征,也最能体现出“诗味”。所谓“滋味”指的就是“诗味”,指的就是钟嵘所说的五言诗的味道,文学作品中“滋味”的意义便是使人在欣赏作品时能感受到无穷的意味,获得心灵的感悟和艺术的感染等审美体验。诗歌艺术的“滋味说”虽未直接涉及味觉的层面,但也使以“味”之本意延伸到了美感的领域,对“味”审美范畴的建构起到了奠基性作用,“味”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审美范畴也是在“滋味说”提出之后。

(三)明清时期“味”审美范畴纯粹化

“味”论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达到了成熟的阶段,进入了发展的末期,“味”已经被作为一个纯粹的审美范畴。这时期的“味”已经被广泛运用在了许多领域,如诗词、乐曲、小说、戏剧等,也被不同的学家研究阐释,提出了各色的理论,如诗味论、词味论、奇味论、趣味论等,与各类型的文艺形式相联系产生了“书味论” “画味论”等,这些种种的“味”论都被统称为了“艺味论”。“艺味”这个概念是由陶礼天提出的,他认为以“味”论艺是古人思维认知的方式,古人以“味”观物,以“味”取象,都体现了“味”作为直觉性的体悟特征,“艺味”发生的土壤是丰富的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和理论,受思想的多重影响,“艺味”有了哲学的基础,加上中国古人审美通感心理的作用,“艺味”才有了深厚的美学根基,以“诗、书、画、乐”等艺术形式为审美对象,通过“味”来进行审美批评。

晚明时期,公安三袁提出了“趣味说”,其中袁宏道的理论最为主流,他受李贽“淡则无味,直则无情”思想的影响,在他的文集《叙咼氏家绳集》中提到:“苏子瞻酷嗜陶令诗,贵其淡而适也。”他认为苏轼之所以喜爱陶渊明的诗文,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的诗平淡而又十分得当,平淡是最难以制造出来的东西,若是要使文字真正地有灵性,其微妙之处就在于恰到好处的平淡,过淡或是过浓都显得刻意造作,无论是甜味和苦味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制造出来,而平淡非也,任何诗文有了“淡”味就富有了灵性,给人的感受也会有所不同。从袁宏道的“淡”味说可以看出,文学作品“真性灵”的前提是“淡”的自然流露,“淡”同时也是“味”的前提,“淡”味的审美反映出来的是人的真实情感,是一种超然而心发的愉悦感,因此笔者可以认为“淡”味说的发展印证了“味”审美范畴的日益成熟,“淡”味可以延伸到不同的艺术领域,形成专门的“味”审美理论,其贡献无疑推动了“味”范畴理论化的进步。除淡味外,味还与含蓄、委婉、虚空等概念有联系,如明代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涵蓄有味”的含蓄味,李开先在《西野春游词序》中“诗宜悠远而有余味”的余味,清代沈德潜《说诗啐语》中“而有弦外音、味外味、使人神远,太白有焉”、刘熙载《艺概·诗概》中“短篇则宜纡折,不然则味薄”的味外之味,潘德舆在《养一斋诗话》中“汉、魏以性情时事为诗,故质实而有余味”的真味等。

“味”在明清时期显然已经进入了成熟阶段,此时的“味”论被提升到“意境”的层面,作为一种纯粹的美学理念运用在艺术作品的批评与鉴赏中,对“味”范畴本身来说是一种纯粹化、理论化、成熟化的发展,但是就味觉经验而言,却是逐渐脱离中国传统美学的语境,味觉感官本身的审美开始被忽略,“味”作为礼乐教化和论艺的工具,与饮食、口味之味渐行渐远,这也是“味”在传统审美范畴的发展中的狭隘和不足之处所在。“味”范畴的发展体现了中国古典美学独有的特性,它发源于深厚的饮食文化,延伸到诗词、乐曲、书画等艺术领域,借助味觉经验的感官性和体验性使人们感受万物,从而以“味”论艺。而“味”的范畴自先秦时期的萌芽阶段,到元明清时期的成熟阶段,从单一感官审美发展到一种美学概念,由此可见“味”十分符合中国人的审美心理和审美文化,对古典美学中“味”范畴的研究在味审美和古典美学两方面的发展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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