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奇
摘要:在我國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加快下,促使新一轮的工程建设步入高潮,这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监管也提出了新要求。我国政府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监管,正在不断完善各类审批程序相关规定。本次研究阐述了我国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而后分析了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策略。希望可以为建设工程的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批后监管
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我国提高了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强调在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始终实施城乡规划监督检查,通过人大、公众、行政等方面的监督,并提出了各项监督检查措施,并通过相应的法律明确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作用,促使城乡建设健康稳定发展。但在现实工作中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方面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为此,本文对其相关问题展开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放线验线工作
在施工前,需要进行放线验线工作,当建设单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批准施工图作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施工放线,实施人员主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有关人员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施工单位)担任,放线工作完成后,需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验线,通过检验审查后才可以进行施工。
(二)违章查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规定[1],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需要符合规划要求,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审查。如果在现场监督时发现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等违章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检查人员需要明确指出,并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使得建设工程在符合相关规定下开展。
(三)竣工验收
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许可要求予以核实,在竣工验收工作中主要对建设工程的主体、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进行规划核实验收。当竣工验收半年内,建设单位需要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二、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批后监管方法单一
在以往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后监管中,都是以书面形式呈现,此种方式无法对区域中的所有项目实施一体化管理,也难以进行相关技术分析,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造成了一定难度。同时,以往的监管惩处方法主要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并没有将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措施进行有效运用。但现阶段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此种单一的行政处罚办法会对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2]。
(二)缺乏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管理机制
从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管理机制看,不仅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还缺乏城乡建设项目抽查制度,这些管理机制的缺乏导致城乡规划建设市场难以有序进行,导致城乡规划建设市场诸多方面发展受到阻碍与影响,因而无法实现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三、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方法的探索与研究
(一)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入库建档管理
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入库和存档工作了,可以充分利用电子报批软件,以电子化方式在规划平台中展示,为审批人员查找、对比项目提供方便,同时也可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分析项目,比如对该区域工业厂房的比例、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其是否达到该区域的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利用现代化处理方法,打破了以往单一的以纸质管理方法,同时也有效实现了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信息化人库,可以通过网络化监管方式,更好的掌握土地规划利用情况。
(二)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评价机制
通过建立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可以进一步保证城乡规划建设市场有序进行,也可以有效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高促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试行记分制度。可以根据社会影响程度、过错大小等方面制定每项信用行为的积分标准,并遵照相应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分值进行计分,具备良好信用的计正分,不良信用的则计负分[3]。
2、实施信用监管评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固定时间进行监管评价,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公布评价结果。而后将此次结果自动转入历史记录查询系统及信用档案系统,最终进行年度信用监管评价等级。
3、实行差别化监管。这需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年度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作为参考依据,可以给予信用监管评价等级较高的信用主体奖励,如授予信用荣誉称号等。而对信用监管评价等级较低的信用主体,则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监管,如果是信用监管评价等级极低的信用主体,要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途径警示。
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工商、市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通报城乡规划信用管理信息,将这些信息作为资质证书年检、资格评审、推优评优的重要依据。此外,对于信用监管评价等级极低的设计单位,需将其信用信息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
(三)制定建设项目抽查制度
对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技术方面进行抽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正确性。其一,施工图审查机构需要定期将通过审查的项目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移交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其二,依据规划管理部门设定的条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进行抽查,并列出月抽查清单,并根据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的条件进行随机抽取。其三,结合月抽查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效规划技术抽查,最终以书面方式将抽查情况反馈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四)完善城乡规划建设惩处措施
一方面,要遵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合理建设,具体的面积指标要达到要求的项目标准,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地价进行收取,此部门主要是由城乡规划和国土部门合并后成立的。
另一方面,如果建设项目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项目竣工后增容面积超过了规定,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置并限期拆除,对于无法拆除的建设项目,没收实物,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其他处理办法。
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本文对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方法的思考与探索,分析了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存在的批后监管方法单一、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入库建档管理、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评价机制、制定建设项目抽查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建设惩处措施等途径,提高了对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促使各项管理工作向综合化、科学化、公开化发展,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济宁:规划批后监管软件填补行业空白[J].城市规划通讯,2016,45(23):119-203.
[2]田贵铎,谢桂秀.基于信息化视角的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监管方法研究[J].《规划师》论丛,2018,56(00):185-188.
[3]陆萃. 城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利益博弈与对策[D].南京农业大学,2017,45(02):100-101.
[4]侯继功.关于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规划批后监管及其策略分析[J].江苏城市规划,2016,56(12):110-1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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