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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二篇

时间:2022-05-26 08:45:02 来源:网友投稿

吊装是指吊车或者起升机构对设备的安装、就位的统称,在检修或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起重吊装事故应急预案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起重吊装事故应急预案2篇

【篇1】起重吊装事故应急预案

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方案与起重吊装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汇编


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方案

根据现场情况和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期重点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一是施工人员较多,不可避免的要穿插作业,因此要做好防物体打击的技术措施。二是施工面较为分散,内作业自然光线差;施工机械设备较多且移动频繁;受工艺限制施工条件较差,因此要全力做好防电击的技术措施。三是机械设备较多(如切割机、电焊机、砂轮机、轮胎式汽车吊),因此要做好防机械伤害的技术措施。四是做好洞口及周边防护防跌落、坠楼等人身伤害。

1.防物体打击技术措施:

1.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2施工中应妥善安排,同一立面应避免同时施工,以免落物伤人。

1.3施工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时集中清放,严禁沿楼层乱扔乱放。

1.4大型物件吊装应派专人指挥,非安全区域内严禁站人。

2.防电击安全技术措施

2.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F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m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2.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不大于)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2.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2.4.外电保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6米。

2.5配电系统

(1)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3)带电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4)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5)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6)电箱内部及其周围邻近区域不得有杂物。

(7)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

(8)电气装置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①停电;

②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

③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④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⑤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3.防机械伤害技术措施

3.1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3.2电动机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1)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定期检查,未经动力(机具)部门检查确认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2)现场使用的各类低压电器设备应铭牌清晰,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对于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护套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

(4)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用漏电保护器,平板振动器、磨石子机、水泵等频繁移动机具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电源线不得超过50m,并设专人调整,严禁缠绕扭结使用。

(5)焊接设备应放置防雨,干燥通风处,其外壳应完好。

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侧使用的橡胶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宜超过30m,均不得绞绕使用。(6)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开关电源线、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其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执行国标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场所可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场所和金属构架上作业,采用Ⅲ类工具,并配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使用。

(8)在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器。在多灰尘和潮湿地区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4.洞口及周边

防护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4.1孔洞、过道防护

直径(或边长)50cm以上孔洞周边应设置两道防护拦杆,其高度为40cm和100cm。行人坡道应有扶手及防滑措施,夜间出入口须设红灯示警。

5.汽车吊装作业危险源控制措施

5.1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分析,汽车吊只能停留在安装间区域作业。现场可能同时堆放其它单位的大构件,因此在吊装前必须协调现场其它单位相关部门配合我方施工尽量减少大构建堆放,避免工作空间狭小造成安全事故,吊装前必须通报监理及安装间各相关施工单位,吊装行进路线,作业区域及详细的吊装时间计划。

5.2汽车吊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5.3汽车吊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汽车吊进入作业点,单位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5.4为了保证起重吊装不出安全事故,特要求汽车吊装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5.4.1吊装采用的25T汽车吊在进入厂区行驶时候,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起重机行驶和工作场地应平坦坚实,不得在厂房安装间倾斜的地面作业,离管沟,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5.4.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5.4.5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5.4.6汽车吊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5.4.7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4.8操纵室远离地面时,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情况下,地面及作业层(高处)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5.4.9用彩条旗对安装施工现场进行封闭,设置警戒人员,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同时用警示带设置公共安全通道,规定通行时间。

5.4.10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5.4.11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5.4.11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5.4.12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5.4.13起吊施工台车各种构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5.4.14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牵引绳。

5.4.15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5.4.1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5.4.1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操作前必须进行仔细核实。

5.4.18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的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①表面有裂纹、破口

②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④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⑤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6、高处作业安全:

6.1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6.2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6.3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6.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①、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推放平稳,不防碍通行和装卸。

②、随手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③、作业中的走道内余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任意乱掷或向下丢弃。

④、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6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均应及时清理。

6.7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7.攀高作业安全:

7.1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在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7.2梯脚底部应垫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7.3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7.4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由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0mm以内。

8.悬空作业安全:

8.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有安全设施。

8.2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8.3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

9防止高空坠落和物体落下伤人:

9.1为防止高处坠落,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高挂底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操作。

9.2在高处安装构件时,要经常使用撬杆校正构件的位置,这样必须防止因撬杆滑脱而引起的高空坠落。

9.3在雨天,构件上因潮湿容易使操作人员滑倒,应采取清扫后再安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方可操作。

9.4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放入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

9.5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或火花落下伤人。

9.6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9.7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无误后,才能摘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以防止掉下伤人。

9.8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的无关人员入内。

10.其它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0.1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将保证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工程的操作工艺无先天安全缺陷。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下级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分工种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机械使用交底。交底在班组以上应以书面进行,并需要交底人、接受人签字。务使工人对操作的危险性和防卫措施有充分的了解。

10.2各种机械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进行防护、检查、使用和维修。所有机械、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所有电动机械必须保证其绝缘良好,并接有漏电保护器。

10.3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

10.4使用机械、机具严禁戴手套。

10.5我们在本工程所应用的所有临时供电、安全防护材料,均将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如为指定产品或推荐产品,将用指定产品和推荐产品。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做检验,保留各种检验证明。

10.6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防措施。安全难点集中在:

(1)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不足;

(3)各种电动工具的不安全使用,对临电设施的维护、检修;

10.7禁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小孩进入现场。


起重吊装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由于起重吊装作业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稍为疏忽就易发生伤亡事故,因此企业应加强和重视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项目部

4.预防措施

(一)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监理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

2)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锭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4)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按高处作业的要求挂好安全带,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5)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的环境,要进行检查、清除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对输电线路的妨碍,如何确保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作业周围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线的范围、场地的平整度;作业中如遇大风怎么采取措施等不利条件都要准备好对策措施。

6)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如检查起吊用具和防护设施;对辅助用具的准备、检查;确定吊物回转半径范围、吊物的落点等情况的准备工作。

7)吊装中要熟悉和掌握捆绑技术,及捆绑的要点。应根据形状找中心、吊点的数目和绑扎点、捆绑中要考虑吊索间的夹角;起吊过程中必须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参与吊装作业的指挥、司机要严格遵守。

8)严禁任何人在已起吊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10)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传递信号,司机要对指挥发的信号、吊物的捆绑情况、运行通道、起降的空间,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多人捆扎时,只能由一人负责指挥。

11)采用桅杆吊装时,四周应不准有障碍物,缆风绳不准跨越架空线,如相距过近时,必须要搭设防护架。

12)起吊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安全装置要完好,灵敏。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应先将吊物吊起离地20~50㎝处停机检查,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吊。吊运中起降要平稳,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3)对自制或改装的起重机械、桅杆起重设备,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试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有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放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平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平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吊装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四)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五)预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如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六)防止触电措施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5.应急预案

5.1危险点

根据吊装作业施工特点,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倾覆伤人、坠物或坠落伤人、触电伤人,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5.2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机械、人员高空坠落事故时,能够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5.3组织机构

1)公司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部制定的项目预案。

5.4应急措施

(一)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区域。

2)保持呼吸道畅通,若发现窒息,应及时排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清除口腔、鼻、咽喉的异物、血块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其伤情采取直接报警送往医院或作简单处理后送医院。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若伤员发生断肢情况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灭菌辅料)包裹装入塑料代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7)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应详细说明受伤程度、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8)项目部救援小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二)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当发生机械倒杆事故时,应立即调集其他起重机械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移开扒杆,抢救伤员。

2)当附近无起重机械可利用时,可采用其它方式顶升扒杆,救出伤员。

3)当操作员杆在倒塌过程中,撞击其它构件时,在恢复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构件损伤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否则,不能恢复作业。

4)当发生车身倾斜时,若在倾斜到一定程度稳定后,应迅速用钢丝绳将其与牢固的建筑物拉结牢固,驾驶和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其可能倾倒范围内。

5)待采取稳固措施后,及时调集起重机械辅助扶正或进行拆解。

6)当发生完全倾覆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被压人员,必要时,采取肢解设备措施。

(三)重伤员运送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脑部伤者一般采用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采用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四)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5.5应急物资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36V安全线路、灯具、手电筒、应急灯、送风设备、报警器、吊车等物资。

5.6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

项目经理:138********

专职安全员:158********

【篇2】起重吊装事故应急预案

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起重伤害事故工作管理,及时有效的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第十建设公司枣庄鑫和国际佳园二期工程施工现场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

8、《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

9、 其它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基坑支护至竣工的起重伤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四、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枣庄鑫和国际佳园二期工程

4.2. 工程地点:枣庄市市中区

4.3. 设计单位: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4. 监理单位: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项目组织机构

为加强施工现场防起重伤害事故的组织领导和事故抢险指挥,使预防起重伤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卢晓斌

副组长:卢永泉 黄志国

组 员:郑文山 褚洪硕 许三平 钱康康 卢苏平 王光永 印新杰 刘金亮 方生 李策 孟宪鑫 张升辉 卢德权 胡贤伟 李金明 朱思雷 单庆义 葛正东

防起重伤害事故抢险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联系电话:

地址:枣庄市中区;鑫和国际佳园二期工程

二、职责

(一)组织构成

总指挥:卢晓斌

副总指挥:卢永泉 黄志国

技术支持组:钱康康 卢德权 胡贤伟

现场抢险组:许三平 李金明 朱思雷

物机保障组:卢苏平 李策 刘金亮

报警保护组:褚洪硕 方生 王光永

医疗救护组:张升辉 单庆义 葛正东

架子队(工区负责人):郑文山 印新杰 李策

(二)组织机构图及职责

1、总指挥(卢晓斌)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及抢救工作。

(2)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建委、安监局及局指,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

(3)视事故严重程度,要求报警保护组向相邻标段、医院求援。

(4)组织技术支持组视察现场,分析险情,立即确定抢险设施方案。

(5)督促现场综合保护组作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防止围观和人为破坏事故现场。

(6)督促物机保障组按技术支持组要求迅速运送应急物资至事故现场。

(7)指挥现场抢险组按照技术指导组确立的方案,迅速设施应急抢险。

(8)保障医疗救护组所需车辆,器具和救护资金。

(9)协助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

(10) 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演练所暴露出的预案缺陷,不断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 副总指挥(卢永泉)

(1)在总指挥领导下,协助总指挥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总指挥的安排,对起重伤害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和监督。

(3)当总指挥不在场,无法联络或处于被困状态时,代行总指挥全部职责。

3、 技术支持组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及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2)通知现场抢险组和物机保障组,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并派人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对应急预案编制的修订完善。

4、 现场抢修组

(1)负责对被困人员的抢救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减少人员伤亡。

(2)负责对危险区内障碍物、电器设备的转移,防止危害抢修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抢救道路的畅通。

(3)按照技术抢险方案组织抢险,防止危害扩大,最终消除不安全状态。

5、 物机保障组

(1)组织安排电工保证事故现场的安全用电和应急照明。

(2)安排运输应急物资的车辆赶到事故现场,对缺少的物料立即联系进场。

(3)将应急物资及时运送到事故现场。

(4)定期检查应急的电机设备、物资储备情况,抓好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保证应急设备、物资保持完好,对损坏和缺少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补充。

6、 报警保护组

(1)按总指挥的指示,负责内外联系,同时派人到附近路口给救援车辆引路。

(2)组织保安关闭工地大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已进闲杂人员进行劝导离开。

(3)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划出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4)对多事人员强行闯入后,要采取策略,委婉劝其离开,为防止其它人员向外发布不良信息,可请相关媒体通过正当渠道获取信息。

(5)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被人为破坏。在移动伤害或物件前,做好标记和记号,并做好影像资料。

(6)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建筑结构物和附近道路行人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工地附近的人员有序撤离。

(7)负责善后工作,安抚伤亡人员家属、亲朋,控制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

7、 医疗救护组

(1)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将伤员迅速及时的运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使救援工程中所需资金得到保证。

8、 架子队(工区)负责人

(1)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工作。

(2)抓好日常安全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在紧急情况下,根据现场应急需要,提供人、物、机,积极投入到抢险中。

9、 救援队员

在应急救援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救援领导小组和救援队长的调动,在接到事故消息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抢险(救)工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第三章 防起重伤害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起重伤害安全领导小组,工区成立相应防起重伤害小组,设防起重伤害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预测,做好事故发生后的预备方案。

2、起重伤害措施

(1)起重机械必须按期由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2)起重机械应设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名牌,严禁超负荷作业。
(3)埋设于建筑物上的安装检修设备或运送物料用吊钩、吊梁等,设计时应考虑必要的安全系数,并在醒目处标出许吊的极限载荷量。
(4)起重机应安装以下安全装置并保证良好有效:超载限制器、升降限位器和运行限位器、联锁保护装置、缓冲器、防冲撞装置、登吊信号装置及门连锁装置等。
(5)每班第一次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吊具是否完好,并进行负荷试吊,即将额定负荷的重物提升离地面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以检查起升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起重机车运行前,应先鸣铃,运行中禁止吊物从人头上经过,严格执行“十不吊”。
(6)在起重机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米的一切合理作业点,包括进入作业点的配套设施,都应予以防护,设置防护栏杆,且栏高不低于1.05米。
(7)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线保护金属管、金属结构等按电气安全要求,必须连接成连续的导体,做好接地接零以及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Ω。
(8)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同意重物。在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两台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及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的起吊额定重量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厂技术负责人须在场监督。
3、制度保证:建立防起重伤害安全责任制。根据项目经理负总责,各级管理负相应责任的规定,全面建立并执行防起重伤害安全逐级负责制,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防起重伤害安全责任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起重伤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2)、指导群众防护,防止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安全撤离现场。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司等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做好现场清洁,减少、消除事故灾痕。

第四章 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1、一旦事故发生,不论事故现场何种情况,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大声呼叫),由机械操作人员切断电源,通知周边作业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用手机通知项目应急总指挥和联络员。

2、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带齐必要工具,到事故现场集中。

3、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后,应全面听从应急总指挥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险情,一方面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伤情,实施救治或转送医院。

4、险情排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护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事故类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二、应急保障条件

1、抢险队伍

项目部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值班电话、报警电话、灭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紧急照明灯具、应急药箱及担架等。

3、应急救援药品

外用药品:通常有双氧水、雷佛奴尔水、红药水、碘酒、消毒棉签、药棉、纱布、胶布、绷带、创可贴、跌打万花油、眼膏、碘胺结晶、烫火膏、清凉油或驱风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内服药品:人丹、十滴水、保济丸或藿香正气丸、一般退烧药品等。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四、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项目部必须制订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同时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并将运送物送下。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紧电源控制箱,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9、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五、事故报告

1、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重点部位、事故损失情况初步分析、抢修简况。

2、抢险救灾进展情况:按照防起重伤害应急预案抢险救灾具体情况,防起重伤害指挥部采取的具体措施,伤亡人员、损失机械物资处置及上报情况,恢复施工生产等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简要分析,初步分析事故的性质,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对事故处置的初步意见。(事故发生后,在较短的时间内应有初步的分析,在处理过程中或处理结束后要有准确的分析。)

4、抢险救灾下一步处理方案: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施工单位下一步预防措施、对既有构造物复旧或变更设计,增加设计方案、工期要求、施组、主要工程数量等,必要时可增加附表。

5、总结报告:抢险救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6、应急救援值班表、设备及物资1、防起重伤害事故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防起重伤害设备清单

3、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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