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职责第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护林员职责16篇,供大家参考。
护林员职责 第1篇
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2、协助乡政府、林业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职责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或拔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配合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人员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3、护林员务必着巡山马夹,带口哨和手机,定期巡护本职责区的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务必全日制巡查,并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一天巡山中发现的各类状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协助村委会组织护林职责区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负责本职责区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防止病疫区传染源的传入,如有病虫害发生应及时报告林业站。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报告县林业部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7、协助处理本职责区山林权属纠纷。
8、参加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的例会,了解和反映林农的要求与问题。
9、护林员对所辖职责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并第一报告。
护林员职责 第2篇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党和国家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制止各类违章用火。若发现森林火灾,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配合组织扑救火灾,协助调查火灾案件。
3、定期巡护本责任区的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必须全日制巡查,并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天护林巡山中发现的各方面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管护责任区内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发现森林病虫害疫情,应及时报告林场业务股,并协助开展各种的森林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制止森林病虫害传染源出入责任区。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向森林派出所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案件。
7、协助处理本责任区的山林权属纠纷。
8、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现象,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
9、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护林员职责 第3篇
1、用心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党和国家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本职责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及时制止各类违章用火。若发现森林火灾,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护林防火委员会,配合组织扑救火灾,协助调查火灾案件。
3、定期巡护本职责区的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务必全日制巡查,并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一天护林巡山中发现的各方面状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用心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管护职责区内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发现森林病虫害疫情,应及时报告林场业务股,并协助开展各种的森林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制止森林病虫害传染源出入职责区。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向森林派出所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案件。
7、协助处理本职责区的山林权属纠纷。
8、护林员对所辖职责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现象,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
护林员职责 第4篇
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引导当地群众提高森林保护意识;
二、执勤时应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办理《进山登记证明书》,并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禁止其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办理了《进山登记证明书》、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时,报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
四、有事必须事先向公司请假,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或委公司安排有关人员代替执勤或巡护森林。
五、发现火情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做到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并立即报告。
六、协助公司或有关部门开展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木采伐和林地保护管理;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和温地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区生产、施工活动的野外火源等管理。
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病虫害灾情。
八、上岗执勤或巡护森林应携带护林员证,巡护森林时还应携带柴刀、移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九、保证做到责任区内无乱刨乱挖等行为发生,保护好管理责任区域内的树木、植被。
十、防火期结束后,可根据需要,协助各队做好其它有关的工作。如清理或养护树木。
十一、保证做到严格管理,不徇私,秉公执法。
十二、以上几条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护林员职责 第5篇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着装上岗认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村、乡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四、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负责封山育林区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八、要保持通讯畅通,有火情要及时上报村委会、乡政府。
九、完成乡政府、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护林员职责 第6篇
一、积极配合分场场长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做好责任山场竹木的守护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场情况,每月对巡山护林、失盗木竹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四、认真做好看护山场的防火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分场的责任山场出现失盗情况,要及时反映汇报,保护现场,摸清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失盗原因。
六、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书面请假,不超假,模范遵守场规场纪。
七、按规定在分场住宿,不擅自离场外出。
八、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物,遵纪守法。
九、团结互助,尊敬领导,做一名优秀的护林员。
护林员职责 第7篇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在防火期内,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村、乡(镇)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四)、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负责封山育林区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八)、完成乡林业战交办的其他任务。
护林员职责 第8篇
1、负责制订全城区森林防火有关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
2、制订各项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指导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筹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例会;
3、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计划,储备、调拨森林防火各种物资设备,负责灭火机具和通信器械的检修;
4、制订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协调、组织、指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协助查处火灾案件,参与界定森林火灾事故责任;
5、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技术,负责有关业务培训、打火队伍培训工作;
6、负责处理森林防火案件的来信来访,火灾统计汇报、档案管理;
7、协调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发布森林火险信息。负责内务监督管理,做好值班检查;
8、承担城区人民政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护林员职责 第9篇
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引导当地群众提高森林保护意识;
二.每月在站上班与住宿时间应达到场20天以上,正常休假不超过10天(含回家的时间,但进站必须在上午10时以前),如有法定假和年休假除外。
三、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时,及时向分管场长汇报。
四.保护好护林站房屋,生活用具设施,搞好护林站房屋周边的卫生.
五、发现火情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做到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并立即报告。
六、协助林场工作人员做好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病虫害灾情。
八、保证做到责任区内无侵占林地,盗伐林木严重的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好管理责任区域内的一切资源。
九、必须保证手机通讯的通畅,尤其在重点防火时期。
十、应维护管护区林区便道的通畅,加强对来往车辆的检查,发现可疑车辆不能放行,并及时向场部汇报。
十一、每月如实向场部书面报告一次管护区的管护情况,每季度书面总结本季度工作1次。
十二、护林员不得擅自离岗或空站,离岗或空站1次,予以经济处罚100元,2次予以经济处罚200元,3次予以转岗,具体落实到直接责任人。
护林员职责 第10篇
一、用心配合分场场长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做好职责山场竹木的守护巡查。
三、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场状况,每月对巡山护林、失盗木竹状况进行自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四、认真做好看护山场的防火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分场的职责山场出现失盗状况,要及时反映汇报,保护现场,摸清状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失盗原因。
六、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书面请假,不超假,模范遵守场规场纪。
七、按规定在分场住宿,不擅自离场外出。
八、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我,爱护公物,遵纪守法。
护林员职责 第11篇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以及保护重点公益林的意识。
2、巡回护林员要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每于做好巡山记录。护林点的护林员要坚守值班治度,做好外运木、竹、柴、炭的检查登记工作。
3、督查并治止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4、及时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对劝阻无效的以及情节较重的要及时报告村委会或直接报告森林公安分局警务区。
5、发现森林病虫害发生以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要及时报告。
6、做好林区外运的木、竹、柴、炭的检查工作,并报告村委会进行处理。
7、对林木采伐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林木采伐规定的现象要及时报告。
8、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林业工作。
护林员职责 第12篇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着装上岗认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村、乡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四、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滥挖和乱捕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
六、负责封山育林区域巡查,制止野外放牧。
七、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
八、要保持通讯畅通,有火情要及时上报村委会、乡政府。
九、完成乡政府、村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护林员职责 第13篇
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了解和反映村民(森林经营者)在森林 资源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
二、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保守秘密,安全 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生产。
三、 执勤时应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办理 《进 山登记证明书》 ,并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 传,禁止其带火种进入林区。
四、离开执勤岗去巡护森林时,要在执勤岗护林员去向 牌上写明去向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办理了《进山登记证明书》 、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 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 时,报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六、有事必须事先向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请假,办 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 或委托村委会安排有关人员代替执勤或巡护森林。
七、接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应及时将森林火险预警信 号标识悬挂在执勤岗外墙或进山入林的道路口醒目处,让进 山入林的人员一目了然,提高警惕。
八、接到报警电话或发现火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 林病虫害灾情,应尽快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 并立即报告。
九、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或有关部门开展营造 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木采伐和林地保护管理;森 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和温地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 区生产、施工活动的野外火源等管理。
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 森林病虫害灾情。
十一、上岗执勤或巡护森林应佩带身份识别卡,携带护 林员证,并穿戴制服,巡护森林时还应携带柴刀、望远镜和 移动电话。
十二、做好执勤或巡护森林情况、气象和交接班记录, 保持执勤岗卫生,保管好执勤设施、设备,保护好责任范围 森林防火设施,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努 力学习保护森林业务知识,熟悉社情、山情、林情,时刻掌 握林区动态,爱岗敬业,正确履行职责。
护林员职责 第14篇
一、坚持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森林防火条例,熟悉各管辖点、片的社会自然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强巡护杜绝火源,看护好火险区,要害部位,严格检查一切入山人员和车辆,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
四、坚持请示汇报,做好各项记录。发现火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扑救。
五、对于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和各项林业政策法规的,要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处理发生的案件。
六、加强责任区巡护,清除非法入山人员,没收火种,从严教育,消除火灾隐患。
护林员职责 第15篇
要身体健康。
要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因为护林员负有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及时阻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责任。
要有相当的护林防火、安全防范专业技术。
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为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这里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中空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宜林地。
护林员职责 第16篇
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2、协助乡政府、林业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或拔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723773)配合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人员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3、护林员必须着巡山马夹,带口哨和手机,定期巡护本责任区的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必须全日制巡查,并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天巡山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协助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负责本责任区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防止病疫区传染源的传入,如有病虫害发生应及时报告林业站。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报告县林业部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7、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8、参加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的例会,了解和反映林农的要求与问题。
9、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并第一报告。
10、积极完成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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