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兵根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辽宁省围绕“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所有者职责主线,准确把握工作目标,以资产清查和课题研究为抓手,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始终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高站位高标准推进试点任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抓调度。省委、省政府和6个试点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市领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有为副省长组织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提出12项具体任务,2次专题调研听取试点工作汇报,8次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批示。自然资源厅刘兴伟厅长、于海峰副厅长全程指导参与资产清查、制度创新等具体工作。大连、锦州等6个市分管市领导分别召开试点工作调度会,对照国家、省级要求细化部署工作任务,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逐层逐级抓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人员组成等事项的通知》等系列管理文件,对照全省12项重点任务,对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厅(局)17个业务处室及相关技术单位,逐级明确工作职责,逐项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会议、报告、督导约谈等5项工作制度,设立了综合协调、专家智库等5个工作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从严从实抓推进。建立并落实好周报告、半月调度、月通报、定期简报等制度,组织专项督导组每月对各试点市进行检查督办。今年以来,全省先后总结上报17期周报,编发工作简报8期,组织召开5次调度会、3次通报会,开展专项督导督办6次,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发现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17项难题,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坚持把资产清查作为试点工作一项重要基础性任务,利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契机,多措并举指导各试点市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成果得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肯定。
一是突出典型引领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认真总结葫芦岛市承担全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在各试点市推广应用。指导各试点市结合地域特点细化制定具体措施,用好用活国土“三调”等已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统筹整合部委、省级等专业技术力量,成立了资源清查技术质量组,运用新版核查、质检软件对各资源种类实物量清查质量情况抽检、复检,第一时间解决技术难题,并形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质检报告。目前,全省6个试点市资产清查工作推进顺利。
二是实施点对点指导督导加快工作进度。在省级层面建立资源清查“技术交流群”,采取“点对点、一对一”方式,组织30多名技术人员线上线下指导督导,先后5次赴盘锦、锦州等试点市实地开展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进度。目前,省本级已完成资产清查省级复检招投标工作,全省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5类资源价格信号数据基本收集完成,正在建立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各试点市已整理完成各类资源的基础数据和专题数据,正开展土地、矿产、海洋、森林等资产实物量清查工作。盘锦市正对30多万个图斑进行数据整合和赋值工作。
三是制定办法方案提升标准质量。坚持以国家《技术指南》为基准,结合我省资源特点,制定了涵盖工作流程、技术要点和保障措施等的系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资产清查工作标准质量。加强资产清查全过程管理,制定下发《全门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省级复检项目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从基本目标、技术指标等3个方面明确全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省级复检技术依据,通过质量管理、时间进度、过程核查、成果核查4个方面工作,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清查工作规范有序。严把资产清查质量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量检查方案》采取县级自检、市级预检、省级复检的方式,进行实物量属性信息成果检查、经济价值估算检查、质量评价等全方位技术核查,确保清查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
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积极探索创新自然资源资产配置规则、收益管理和委托代理模式等新方法新路径,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协同配合国家高效完成试点任务。
一是在探索创新工作管理上开新路。按照姜有为副省长要求,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从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评估验收、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提出20条具体要求,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创新制作了全省试点工作计划鱼骨图,对照国家要求的4个重要阶段,细化分解成33个关键节点和53项具体工作,周、月、阶段性任务目标实现一图统管。
二是在探索创新重点课题上勇争先。针对国家《技术指南》没有水资源资产清查内容、且对清查统计不作硬性规定的情况,主动开展水资源实物量清查,7次与省水利厅、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技术对接,探索编制了《辽宁省水资源清查技术方案》,挖潜整理了1956年-2016年全省水资源相关资料,收集了全省845条河流、4座湖泊、779座水库的名称、面积、长度、径流深、库容相关资料,为国家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探索新路。立足试点配套制度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相关调研工作,为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奠定基础。
三是在探索创新政策制度上求突破。坚决落实国家《试点方案》对我省明确的具体任务,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技术支撑部门和专家智库组作用,依托自然资源部经研院、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13家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力量,第一时间形成了全省试点工作20个政策制度创新点,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结合试点工作推进和海域资源特点,经过多方研究论证,对前期制度创新点进行微调,归纳总结出海洋资源资产处置配置、行权管理、收益与保护三大政策创新类型,形成了省级3项、市级17项的“3+17”差别化政策制度探索创新体系,充分凸显出了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优势,拓宽了海洋资源研究范围及资源要素配置价值属性,实现一举多赢。为确保创新成果取得预期效果,结合辽宁实际及资源特点,从案例分析、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政策办法和规章制度草案、完善委托代理机制的意见建议、配套标准规范和评估指南等方面,确定了制度创新技术实现路径和成果表达形式。目前,省级3个制度创新课题分别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完成了课题研究开题工作,正按计划开展方案编制、政策调研等具体任务。盘锦市已完成24个研究课题开题,每个课题分别明确专人负责;
5个试点市已完成课题研究开题前期准备,各项工作紧锣密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