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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任务下高校声乐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策略研究

时间:2024-02-11 11:15:01 来源:网友投稿

陈柳江

音乐专业的大学生普遍思维活跃,中西方文化知识摄入广泛,但其思想意识形态却相对薄弱,易受到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冲击和影响。例如,一些声乐专业的学生认为民族唱法比较“土”,而西洋美声唱法才“洋气”。长此以往,中华优秀音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也将受到极大影响。声乐是高校音乐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开课面广、开课时长等特点。从广义上来看,声乐课既包括声乐小课,也包括重唱、小组唱、合唱、阿卡贝拉等一系列的声乐延展课程。在承担大学生思想教育方面,声乐课程具有其他专业课程不可替代的优势。一直以来,声乐教学更注重歌唱技能技巧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思想指导和价值引领。因此,如何将歌唱技能技巧训练与大学生的情感教育及价值观引领相结合,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德艺双馨的音乐文化践行者、传播者和开拓者,就成为声乐课程思政改革的主要目标。

(一)构建民族特色声乐课程教学体系

我国现代声乐教学体系是在借鉴融合西洋美声唱法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自20 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洋美声唱法传入我国以来,便对我国现代声乐演唱与教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应运而生一大批优秀的声乐演唱人才和教育人才。但我们在注重声乐艺术如何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却忽视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一道理,使得现阶段声乐艺术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亦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中国传统民歌、戏曲、说唱等声乐演唱形式逐渐被边缘化并淡出公众视野,真正民族化的演唱缺乏创新、没有市场,美声唱法的学生唱不好中文歌曲、咬字不清楚,民歌唱得“美声味儿”太浓,民歌本身行腔韵味不见了等,取而代之的是以演唱技巧的高低作为声乐演唱的评价标准,中华文化、中华歌唱艺术的美学追求荡然无存。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任务的提出,为声乐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必须构建民族特色声乐课程体系,让声乐教学回归声乐教育的“本体”。

声乐教学要注重对中国文化与中国艺术审美元素的纳入,如在演唱方法上学习借鉴中国优秀戏曲剧种、说唱音乐等(如京剧、黄梅戏、豫剧、京韵大鼓)演唱方法,而不是一味地将中国声乐“国际化”;
值得一提的是,近来很多古诗词歌曲在网络上“爆火”,可以看出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优秀古诗词声乐作品的魅力之大,值得我们声乐人认真揣摩、演唱学习、宣传推广;
学唱经典戏歌,如《牡丹亭》《青玉案》《粉墨春秋》等的一招一式都蕴含丰富的中国美学思想,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都是课堂上深受学生喜欢的戏歌作品;
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独特的民族性格和生活习惯孕育出独特的地方语言文化,而丰富且优秀的民歌离不开独特的语言环境,因此,学习用不同的地方语言演唱地方民歌,是保持民歌原汁原味的关键。高校声乐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要想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民族特色声乐课程教学体系,只有扎根于中华民族土壤的声乐艺术,才能真正代表中国声音、传递中国精神、展现中国风采、唱出中国气派。

(二)打破唱法禁锢,实施“中国唱法”教学

1986 年,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中,为了区分不同的演唱形式,首次按照美声、民族、通俗进行分组比赛,由此拉开了三种唱法分类的序幕。21 世纪以来,三种唱法的划分逐渐不能满足人们对于声乐审美的进一步需求,新的唱法分类如民美、民通、美通、原生态等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但各类音乐院校依然按照三种唱法的划分模式组织声乐教学,把声乐引向了狭隘的技术误区。其中,美声唱法以接轨西方而故步自封;
民族唱法在大众化和时代性的口号下与民族传统日益背离;
通俗唱法教学单一,表演流于形式,技术含量日益降低。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演变,声乐艺术该向何处发展的问题,已变得越来越不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上提出的“高校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三个问题,直指我们的培养模式与目标,成为高校教育必须回答的根本问题。这就促使我们每一个声乐人进行反思,声乐教育在学习、借鉴各国先进知识体系的同时,不能忘记我们需要回归声乐教育的本质与初心。因此,我们应在继承本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各国演唱方法中的科学成分,合理创新,形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科学的声乐教学体系。

1996 年1 月30 日,中国声乐学会成立,学会大力倡导“中国唱法”,总结“中国唱法”的经验,做好“中国唱法”的普及和推广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团结我国广大词曲作家和音乐工作者,为促进中国声乐学派的建立和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学会将“中国唱法”定义为:继承了中华民族声乐传统之精华,借鉴了西洋先进歌唱技法及教学手段,以标准普通话、地方方言、少数民族语言、丰富的语音韵律及中华民族音乐语汇为规格,具有中国特色的、时代的、为中国人民审美情趣所接受的唱法。①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一大批践行“中国唱法”的教育家、歌唱家脱颖而出,他们博采众长、中西合璧,用行动和实力证明声乐演唱应该从作品出发,不分唱法,作品需要什么技术,我们就选择什么技术,作品需要什么方法,我们就选择什么方法。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拥有自己的唱法,如意大利唱法、德国唱法、法国唱法、俄罗斯唱法、美国唱法、印度唱法等,提倡中国唱法、建立中国声乐学派是中国声乐未来发展的方向,是加强中国声乐国际话语权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我国音乐文化回归、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因此,高校声乐课程思政改革,必须打破声乐教学中原有唱法的分类禁锢,提倡并践行“中国唱法”教学。

(三)提升声乐课程的美育功能

2020 年10 月15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 年9 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之后出台的第二个国家层面的美育文件。五年之内连续出台两个国家级文件,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学校美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育人成效,因此,教师的“美育”能力变得尤为重要。音乐美育是指以音乐艺术为内容和实施手段对人们进行审美教育,以促进人的心灵净化和个性完美的社会实践活动。音乐艺术之所以具有这种美育功能,主要是由音乐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音乐的物质媒介是由音响、节奏、旋律、音色、速度、力度、曲式等组成,在艺术分类上属于听觉艺术和表演艺术,它能非常强烈地表达人们的情感。正如古罗马美学家朗吉弩斯所说:“和谐的乐调不仅对于人是一种很自然的工具,能说服人,使人愉快,而且还有一种惊人的力量,能表达强烈的情感。”这就是音乐美育强大的育人功能。

声乐课程属于音乐学专业的重要主干课程,要想培养声乐类学生的审美能力、情感表达能力和创造能力,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注重课堂对音乐美的引导。教师应引导学生根据声乐作品中节奏、旋律、音色、速度、力度、曲式等音乐要素的变化,分析、理解和感受每一首声乐作品独特的美感。第二,引导学生将自己对声乐作品的理解融入声情并茂的演唱中,从而准确、有效地表达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第三,加强艺术实践,组织学生开展多类型的音乐会,比如文艺表演、个人音乐会、师生音乐会、毕业晚会等;
加强声乐延展性课程,如合唱、重唱与表演唱等,给学生提供更多展示美、创作美的机会和平台。蔡元培说过:“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②可见,美育是审美与教育结合的产物,加强声乐课程的“美育”功能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值得一提的是,“美育”的教化功能众所周知,但在“重技轻艺”的高校声乐教学模式下,“美育”的功能在不断弱化,而声乐教学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必须加强声乐的“美育”功能。

(一)注重课前对声乐课程思政资源的挖掘提炼

声乐教师在选择声乐作品的时候,既要考虑学生的演唱水平和驾驭能力,还要注重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与时代性,要在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立足时代、扎根人民、深入生活,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同时,教师要对所选择的声乐作品和课程进行研究整理,挖掘作品中所蕴含的民族情感、爱国主义精神、中国智慧、中国风格、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以及改革开放、民族统一等思政元素。督促学生通过现场观摩或观看影像视频等途径,欣赏相关歌曲、歌剧、音乐剧、舞剧表演等,提高自我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心,养成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好习惯。例如,在预习古诗词作品、现代民族歌剧作品或外国声乐作品的时候,教师要督促学生在歌唱前必须查找资料,从作品的创作风格、语言特点、情绪情感等方面提前了解作品,深入研究。笔者发现,一些学生在学习声乐作品前几乎不看、不学曲谱,而是直接在网上下载相关音视频循环跟唱,这样的学习模式对学生读谱能力的培养十分不利,完全背离了声乐课程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要求。由此可见,课前对声乐作品的了解和熟悉是实施声乐课程思政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获得良好的声乐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

(二)注重课中声乐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合与无缝切入

对声乐作品的前期准备和整理,是准确把握声乐作品与表达作品的关键。在教唱过程中,教师要不断地激发学生内在的激情,必要时除了范唱外,还可以和学生一起观看影像资料,加深对声乐作品的理解。例如,在学习演唱《在灿烂阳光下》这首经典红歌时,教师可以要求学生提前熟悉作品的创作背景与机缘、歌曲的具体内容、要表达的情感。这样就不需要教师在课堂中过多地讲述作品内容,稍加范唱并播放一段相关影像视频,就能使学生在演唱过程中伴着朗朗上口的旋律,自然而然、有感而发、感同身受并准确地表达作品。声乐作品演唱的过程既是爱国爱党的情感体验过程,也是感受美、表现美的心路历程。这一切都是通过演唱完成,不需要教师过多说教,也不需要讲述太多大道理,“如春在花、如盐化水”之中,学生便已经从心灵深处理解了党的伟大,理解了为什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就是情感体验作为思政元素带给人的心灵洗礼,也是开展声乐课程思政的优势与独特之处。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很多反映新时代、新风尚、新变革的声乐作品也应运而生,这些作品写作手法新颖、曲调优美、高亢有力、振奋人心、类型丰富。因此,教师在授课时要善于挖掘这些新作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并将这些优秀的声乐作品介绍给学生,指导学生学唱,做到与时俱进。另有一种类型的声乐作品,由古诗词改编而成,曲调清新、朗朗上口,多采用古典与现代、传统与创新结合的技法创作而成。在学唱这类型声乐作品时,可以将中国几千年诗词歌韵直抒胸怀,在浸染诗词的同时,传唱经典、弘扬时代主旋律。

(三)注重课后对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反思与总结

声乐教学过程主要由课前、课中、课后三部分组成,课堂教学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学生对于声乐课程学习的获得感,课后反思与总结则是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保障。在开展声乐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讲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比如,教唱大三学生《卜算子·咏梅》这首古诗词声乐作品之后,教师要总结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价值目标)是否实现;
课程思政切入点(如浸染诗词、传唱经典)是否巧妙融入;
学生是否感同身受,从中体会并懂得中国诗词音韵相结合所传递出的独特美感和艺术价值;
以及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要如何改进提高等问题。教师还应该引导、组织学生观看艺术水平较高的音乐会、演唱会、歌剧、音乐剧、舞剧等,加强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积累;
组织各种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如红歌竞赛、古诗词歌曲大赛、艺术展演等;
利用节庆日,如“七一”“八一”“国庆”等开展各类主题文艺演出,在营造良好艺术氛围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和水平,从而让声乐课程思政元素在各个教学环节中无痕对接、巧妙融入,真正落实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目标。

(一)对学生演唱进行综合评价

声乐是一门艺术与技术高度结合的课程,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声乐教学开始主要关注学生对歌唱方法的掌握,“唯技术论”现象越来越普遍。由于教学过程过于重视歌唱技能技巧的训练,教学评价(主要是期末考试)也以演唱水平的高低(主要是演唱技能方法的掌握程度)为主要标准进行考核。很多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并不注重学生的歌唱表现,如对作品风格的把握与理解,以及歌唱时的面部表情、肢体协调能力等。尤其是在普通音乐院校声乐专业学生的歌唱水平和音乐素养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自然要展开分层教学。对于学习能力强、演唱水平高、舞台表现好的学生要重点培养(极少数)。而对于学习能力稍弱,学习声乐的兴趣和热情不高的学生,则要制订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指标,特别是课堂教学,应重点关注他们歌唱习惯的养成、歌唱语言的规范、作品风格的把握、作品内涵的理解,以及歌唱肢体动作的协调配合等;
考试评价要将这些内容纳入其中,将规范歌唱,以及自然、协调、准确地把握作品与正确表达作品内涵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例如,当学生在演唱时,能够达到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表演自然流畅这一目标之后,教师在给予其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应为其制订更高层次的教学目标。这样可以让学生都有上升空间,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声乐学习过程中有较高的学习获得感。

(二)加强教学过程评价

学生的思想修养、价值取向、音乐素养其实很难通过指标给予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很难十分准确地去判断。那么,如何界定学生是否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优良的音乐素养呢?在笔者看来,可以通过课中和课后两条途径进行观察。第一,课堂观察: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
第二,课后观察:观察学生课后都在做什么。学生对于作业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类学生对待自己的学习总是认真负责,每次都能很好地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课后也会注重和教师沟通交流。懂得自我学习、拓展知识面,利用互联网等学习工具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水平,在学习上具有较高的自觉性、主动性,学习效果自然比其他学生好。通过多年的教学观察,这类对自我要求较高的学生往往思想修养和艺术素养较好,懂得如何规划自己的人生,对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习目标和人生目标都很明确,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反观另一类学生,对待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总是采取敷衍的态度,学习积极性不够高、懒散,学习和生活目标不明确,对自己的学习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好好学习知识、增强能力,没事的时候喜欢在宿舍“煲剧”,只求一张毕业文凭。这类学生需要教师在他们身上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及时提醒和监督他们的学习,同时对他们严格要求。这类学生当中尽管有些人演唱水平较高,但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习进步缓慢;
而另一些则原本就认为自己“差”,放任自己“破罐子破摔”。总之,这些学生的共同点就是思想意识薄弱,意志不够坚定,学习缺乏动力,没有学习目标,或学习目标不明确,很容易受到外来思想的影响和干预。在制订教学评价指标的时候,一定要将以上学生的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艺术素养和学习能力综合纳入其中,鼓励学生积极面对人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在声乐艺术学习的道路上树立目标,主动学习,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工作者而努力。

(三)对学生的声乐理论水平进行评价

声乐教学一直以来都比较重实践而轻理论学习,教师在教学中以言传身教为主,很少系统地将声乐学习的理论教给学生。当然,大部分教师会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给学生穿插讲解理论知识,但也有教师没办法做到。例如,发声器官的构成、自然说话状态和歌唱状态下声带振动的区别、共鸣腔体的构成等内容,很少有学生能真正弄明白。实际上,声乐演唱是以声乐理论为指导,学生不应该只停留在感知阶段,而是要学会理性思考。声乐不是完全“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是一门科学理论。学生只有掌握了足够的声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才能将歌唱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变无形为有形。因此,声乐学生对于声乐理论的学习,尤其对中国声乐发展史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现阶段的声乐学习有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我们很少去研究自己的声乐文化发展史,而对西方声乐发展史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则普遍较高,这就背离了现阶段弘扬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目标要求。对于本民族声乐文化的研究,不应该只是某些史学家的事情,更应该是所有声乐人的事情。因此,可以借助笔试提高声乐学生对于声乐理论学习的意识。

(一)提高教师的思政意识和教学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影响都是举足轻重的。不少实例证明,教师的不当言论对于理想信念处于形成阶段的青年大学生而言危害较大,甚至可能葬送其一生。而一位理想坚定,有着家国情怀,懂得教育的真正意义和使命的教师是学生之幸、国家之幸。只有一心装着学生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心里装着天下的学生。因此,教师在提升自我专业技能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加强自我道德修养,注重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治学严谨、因材施教。

声乐课程不是简单的技术传授,而是一种将社会主义价值引领、专业知识传授和实践能力培养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育人”作用的课程。声乐教师只掌握过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还远远不够,还要掌握教育学理论知识,换句话说,只有真正懂教育、懂专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同时,还要注重教学总结,所谓教学相长,就是要懂得随着教学的深入和积累,不断总结经验,更新知识和理念,才能获得理想的声乐教学效果,成为一位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声乐教师。如此,学生才能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得以落实;
教师才能具备声乐课程思政的教学能力,推动声乐教学事业良性发展。

(二)鼓励声乐教师加强艺术修养,开展个性化声乐教学

声乐教师从事的是艺术教育,因此,每一位声乐教师都应具备独特的教学魅力。艺术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传播“真善美”,要想达到给学生传播“真善美”的教学效果,教师首先应该是“真善美”的化身,这一点对于课程思政下的声乐课堂尤其重要。

那么,什么是声乐课堂的“真”呢?首先,声乐教师对声乐教学的意义要真懂得;
其次,对于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体系要真明白;
最后,对于学生要达到的毕业条件要真落实。声乐教师要做声乐教育的“明白人”,不将就、不糊弄、不虚伪,不虚张声势、做事不讨巧,清清白白、坦坦荡荡,朝着“德艺双馨”的职业理想前行。

什么是教师的“善”呢?古语云“育人者,必存善心”,孔子也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所谓传道,既指学问之道,也是做人做事之道,这其中就包含“善”的作用,一个没有悲悯之情的人很难成长为一位优秀的教师。声乐课堂教学面对的是所有声乐学生,尽管学生的水平和条件都不尽相同,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力,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厚此薄彼。例如,有的声乐教师为了业绩,只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对条件一般的学生不管不顾,甚至有的声乐教师上课不好好教,却要求学生私下“加课”。这样给学生无故增加精神和经济双重压力的教师,完全背离了声乐教育的初衷,也背离了为师“和善”之道。

声乐教师之“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要有仪态美。声乐艺术是综合性艺术,美的声音固然重要,美的形象也很重要。例如,我们在要求学生正确站立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要做到姿态美、语言美、笑容美。二要做到心灵美。善良是心灵美的前提,一位善良的声乐教师,对情感的体验更深刻,处理声乐作品更细腻、更到位,懂得根据作品的需要引导学生,让学生沉浸于美妙的歌唱意境,体验音乐之美。因此,提升声乐教师的个人教学魅力,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声乐课程思政教学效果、提升学生对未来职业理想的追求与热爱是非常重要的。正所谓“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一位好教师可以成为学生一辈子学习的楷模。

音乐教育过程应该是育人和育才高度统一的过程,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只有做到将社会主义价值引领、专业知识传授和实践能力培养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培养出真正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音乐人才。目前,音乐教学还存在“重技轻艺”,甚至将音乐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脱离的现象,导致音乐类学生意识形态观念相对薄弱,长此以往,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非常不利。声乐课程思政建设的开展,就是要将育人和育才高度结合,把“立德树人”的目标任务始终摆在音乐教育的首位,构建更高水平的声乐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的健康与全面发展。

注 释

① 详见《中国声乐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1996 年1 月30 日)。

② 蔡元培《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年版,第17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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