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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淮南子·道应训》的文体形式及其解释特征

时间:2024-02-10 17: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张海英,陈嘉灿

(湖南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道应训》是《淮南子》中专门解释《老子》等书原文的一篇文章,其文体属于解释文体,却不属于传统经传体、经解体或是经说体中的任何一种。本文根据其以事喻言的文体特征,给这种体式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喻解体。喻解体的特点不仅体现在具体解释内容上,也表现在其文本内容的基本结构和组织形式上,展现了这一文体形式的发展与成熟。《道应训》喻解体引述故事以解经的方式承自《韩非子·喻老》,具有多方面的优点,通过分析其文体特征,可以理解《淮南子》采用此特殊体例的原因,同时有助于把握喻解体的形成轨迹及其在汉代所产生的影响。

《淮南子·道应训》一文的体例十分特别,全文皆以“故事+引文”的文章形式为阐述方式。其文体形式如下例所示:

惠子为惠王为国法,已成而示诸先生,先生皆善之,奏之惠王,惠王甚说之,以示翟煎,曰:“善!”惠王曰:“善,可行乎?”翟煎曰:“不可。”……故《老子》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此之谓也。(《道应训》)①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2017年,第456页。

此章在叙述惠子为惠王制作国法、翟煎虽称善而言不可用的故事之后,接着引用《老子》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句原文,既是对《老子》的解释,也是对此段叙述的总结。这种文体的独特性早已引起学者的注意,曾国藩在解题《道应训》时就说“此篇杂征事实,而证之以老子道德之言”②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54页。,杨树达《淮南子证闻》也认为其体例与《喻老》十分相似①杨树达:《淮南子证闻;盐铁论要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16页。。事实上,这种先有一段论述再加以引文的形式,并非《淮南子·道应训》所独有,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解释方式,在先秦典籍中已然可以见到,尤其在《孟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诸子文章中,这种形式的句子更是常见:

鄙夫反是,好其实,不恤其文,是以终身不免埤汙傭俗。故《易》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②王先谦,沈啸寰,王星贤:《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84页。

昔舜欲旗古今而不成,既足以成帝矣。……《夏书》曰:“天子之德,广运乃神,乃武乃文。”故务在事,事在大。③许维遹,梁运华:《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第302页。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④焦循撰:《孟子正义》,沈文倬,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第221-222页。

因为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有称引《诗》《书》等经典的习惯,故出现这种论述形式并不奇怪。虽然同样是先论述再称引,但《道应训》相对于以上叙述形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全文都采取了一致的形式,即其解释所引文本的形式是统一的,并非如《荀子》《孟子》等只在某一篇的论述中偶尔出现这样的说文方式。这种解释方式如果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就很难讨论其成体例的问题,只能算是一种造句的形式。但当它的形态从单个句子变成一种集合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独特的文体了,即《道应训》是以此种论述形式集合的一篇专门性解释文章,这也是我们论述《道应训》一文文体问题的前提。

在先秦诸子中,《墨子·经说》《管子解》及《韩非子》的《解老》《喻老》等都属于专门解释经言的篇章。对于这种特殊的文体形态,人们一般将其通称为解释文体,大致有经传体、经解体、经说体等说法。这三种解释文体各有特色,学界一般认为“传”是传注者对他人所作的“经”进行注释的行为,而“说”“解”是对“经”的详细言说,其作者与经文作者一般为同一人⑤赵辉:《经与先秦说、解、传的发生及演化》,《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这三种解释文体与《道应训》的文体密切相关,特别是经解体与经说体,可以说直接影响了《道应训》文体的形成,因此以下简要分析三种解释文体与《道应训》文体的关系。

1.《道应训》文体与经传体的关系

经传体主要是师生在授受过程中对原来经典进行解释的产物,正如刘勰所说,“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⑥刘勰,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020年,第284页。。先秦时期已有为《周易》作传注的相关文献,还有的经传主要发生于史书的注释与解析之中,如《春秋左氏传》。但是这种经传式其实并不算是一种文体,因为经传体有“经”,也有“传”,而先秦时期的经、传是分开的,只是西汉以后,才有经学家把传注分别附在各篇、章之后,经传逐渐合而为一⑦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76页。。由此我们可以推知,经、传的产生是由来已久的,但是作为解释文体一种的经传体,可能得从经、传开始合并才开始形成。《韩非子》的《内储说》《外储说》也有类似经传体的形式,但有“经”而无“传”之名称,实际上也应属于“经说”,所以经传体这一文体的正式形成应该是比较晚的。

即使经传体将“经”与“传”合一,“经”“传”两者之间依旧界限分明,两者实际上可以各自独立。而《道应训》明显不属于这种形式,它的解释部分与所解经言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整体结构。此外,经传体注重的是注释,而《道应训》的解释形式则是一种阐释解说,可知《道应训》的文体形式与经传体不同。

2.《道应训》文体与经解体、经说体的关系

经解、经说二体的说法更加复杂纷纭,以往的论述往往将二者混而不分。这除了两者作为解释文体具有极其相似的特点之外,与“解”“说”二字的意义相近也不无关系。在文字意义上,“解”与“说”虽然确实有所差别,但也存在字义互训的情况,如《字书》曰:“说,解也,述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也。”⑧徐师曾,罗根泽:《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132页。《广韵》则有“解,讲也,说也”①陈彭年,等:《宋本广韵·永禄本韵镜》,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77页。的说法,再加上现代汉语“解说”一词的广泛运用,二字的字义便产生了一定的混淆,因此“经解”和“经说”二体的差别容易被人们忽略。

但是经解体和经说体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第一,经解体一般以“解”为题,最早以“解”名篇、名体的应该是《管子》,其书有《管子解》;而经说体则一般以“说”为题,最早可以追溯到《墨子》的《经说》。二者不仅分别源自不同典籍,也确实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差别。第二,经说体一般不重在详解经文,而是重在说明,经解体则常以逐字逐句的方式详细地解说经义。经说体中的经言较简短,经、说二者往往相辅相成,经解体则有比较多的引申与发挥。第三,在形式上,经说体经常表现为“经”文中大多有“说在……”的承引文字,经解体则在解经文字之后常用“故曰”的形式引出所解经文。第四,在经说体中,经说的作者和时代多数情况下是统一的,即应是同一作者在同一时间所创作的;经解体的“解”与“经”作者的时代很可能不一致,因为其形式与内容实际上类似于师徒之间教授相承的记录或者讲义②高新华:《先秦著述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283-286页。。

《道应训》与经说体在重视说明经文这一方面是比较一致的,但是不同之处也很多。第一,《道应训》既没有“说”之题,也没有“说在……”的形式。第二,经说体一般是自作解说,而《道应训》明显是解他书之作。与经解体比较,《道应训》以“故曰”的形式引出经文,以及“解”与“经”作者与时代基本不一致的特点,都与经解体相似,但《道应训》不以“解”为题,也与经解体常用较多文字逐字逐句解读经言的形式不同。

3.《道应训》的文体应为“喻解体”

由上文所述可知,《道应训》的文体总体上属于解释文体一类,我们可以泛称之为“解体”,但如果细分,则又不完全属于以上诸体。《道应训》的体例同时体现了经说体和经解体的部分特点:在经传关系上,它重在说明而不注重解释词义,这一点与经说体相同;在解经形式上,它于解经文字结束之后以“故曰”的形式引出所解释的经言,这又与经解体相似。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它具有经说体与经解体两者的特点但又不属于二者之一。最重要的是,《道应训》是解释其他典籍的文章,是后人解读先前时代的经言,这也使它具有了经解体的特点。

除此之外,《道应训》解经出现了全新的特征。它全文皆以“故事+引文”为书写格式,这种文体形式,承继《韩非子·喻老》的解释方式,重在“以事喻言”或“引事解经”,与以往的解释文体相比,已显独具一格的趋势。因此,本文给《道应训》中的这种文体形式提出一个新的名词——“喻解体”,即一种通过事喻的方式,对其他经典文献进行意义上的阐释说明的解释文体。一方面,它的体例是解释文体的一种,另一方面,它以解释为目的所采用的方法——事喻方法,将其与一般的经传体、经解体和经说体等解释文体区别开来。

喻解体的基本形式是“故事+引言”的模式。这种模式既与其他解释文体有相似的书写目的,又能呈现出其独具特色的文体特点。

(一)以寓言故事为主,兼以解述为辅

《道应训》一文主要通过寓言故事来解释所引用的《老子》等文本,而不是通过解释字词或者句子含义的方式来阐述经言意义的,这种以寓言故事为主的解释方式,不仅是喻解体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它区别于经说体、经解体的主要标志。

《管子》中已经有以寓言故事解经言的情况:

羿,古之善射者也,调和其弓矢而坚守之,……道者,羿之所以必中也,主之所以必治也。射者,弓弦发矢也。故曰:羿之道,非射也。③黎翔凤,梁运华:《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第1173页。

羿善射故事是对经言“羿之道,非射也”的解析。这是先秦文献在解析经言过程中使用寓言故事较早的例子。不过从中也可以发现,它和喻解体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一是经言简短,经言本身与其所释文字中的故事相关,羿善射的故事与“羿之道”是一致的,严格来说,这还算不得是喻解,而是一般的拓展阐述;二是其故事比较简要,因为缺乏叙述性的文字,没有形成一个有完整情节且能够表现人物的故事,篇幅也极短,所以,人们很容易质疑它是否算是寓言故事。《道应训》喻解体的寓言故事显然与上述有较大的不同,如下例所示:

赵简子以襄子为后,董阏于曰:“无恤贱,今以为后,何也?”简子曰:“是为人也,能为社稷忍羞。”异日,知伯与襄子饮而批襄子之首,大夫请杀之,襄子曰:“先君之立我也,曰能为社稷忍羞,岂曰能刺人哉!”处十月,知伯围襄子于晋阳,襄子疏队而击之,大败知伯,破其首以为饮器。故《老子》曰:“知其雄,守其雌,其为天下谿。”①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59页。

此则故事从赵简子以赵襄子为继承人叙起,然后写赵襄子忍受知伯羞辱,最后写晋阳之役赵襄子破杀知伯的故事。可见《道应训》所举的寓言故事是比较成熟的,一般都有较为完整的情节,有比较丰富的人物刻画、语言描写或者情景描叙。这与《韩非子·喻老》中的一些叙事相似:

宋之鄙人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受。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是鄙人欲玉,而子罕不欲玉。故曰:“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②王先慎,钟哲:《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2003年,第164-165页。

可以看出,《道应训》与《喻老》在引用寓言故事形式方面是高度一致的,都是先叙述故事,再在最后附上所解引文,而它们所引用的寓言故事又是相当完整的,正如蒋伯潜所说,“《喻老》之体裁,又极似《淮南子》之《道应训》”③蒋伯潜:《诸子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98页。。以时代先后论,应该说《道应训》极似《喻老》,其文应是对《喻老》体例的模仿,但是,《喻老》中的故事有时并不如《道应训》生动完整,况且其以故事解经言的体例应用得还不彻底,不及《道应训》喻解体形式的一般完善。

喻解体的形式不止出现于《韩非子》《淮南子》二书,蒋伯潜在谈及《道应训》与《喻老》之间关系的时候又提到,“《喻老篇》引古时遗闻轶事以说明《老子》,绝似《韩诗外传》”④蒋伯潜:《诸子通考》,第497页。。《韩诗外传》一般被认为是解《诗》的著作,其解诗方法已使用了喻解体这一形式,试看下例:

哀公问孔子曰:“有智者寿乎?”孔子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命也者,自取之也。居处不理,饮食不节,佚劳过度者,病共杀之。居下而好干上,嗜欲无厌,求索不止者,刑共杀之。少以敌众,弱以侮强,忿不量力者,兵共杀之。故有三死而非命也者,自取之也。”《诗》曰:“人而无仪,不死何为。”⑤韩婴,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5页。

《韩诗外传》的这一类形式与《喻老》《道应训》相似,也是先引用一个完整的故事来阐发自己的观点,最后再引用《诗》原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道应训》,还是《韩诗外传》和《喻老》,它们以故事解释经言的形式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可见喻解体这种体例在《喻老》之后,应为《韩诗外传》《道应训》所继承。但《道应训》与《韩诗外传》也有不同之处,《道应训》不属于所谓的“外传”体系⑥杜绣琳:《〈淮南子·道应训〉对〈韩诗外传〉说理方式的承继与创新》,《理论界》,2008年第8期。。另外,《韩诗外传》与《道应训》浑然一体的篇章格局也不全然相同。《韩诗外传》并非只有喻解体一种文体形式,也有以拓展解说为主的形式,这样的形式基本类似于经解体或者经说体的文体形式,甚至有不引用《诗》等经言的情况⑦关于《韩诗外传》部分章条没有引用《诗》等经言,有学者认为是因为脱落的缘故,但此说未必准确。。有学者认为《韩诗外传》将故事与《诗》结合在一起,是使用唯一说理方式的一部专著,因此形成了一种定型的说理体式⑧杜绣琳:《文学视野中的〈淮南子〉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26页。。这种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即使是在《喻老》中,以故事解说经言的方式也没有被应用在每一条引言上,只有到了《道应训》中,以事喻为解释手段的方式才得以贯穿全文,从而将《喻老》以来的喻解体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道应训》的喻解体以叙述寓言故事为解释经言的主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追求一种形象化的解说,这并不意味着它对非事喻方式的拒绝,相反,阐释推论的文字依旧是其重要的辅助手段。譬如,“赵襄子攻翟而胜之,取尤人、终人。使者来谒之,襄子方将食而有忧色。……夫忧,所以为昌也;而喜,所以为亡也。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①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60-462页。这段引文在叙述完故事之后,使用了多达上百字的论述,并且还有延伸的阐释说明,最后才以“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又弗盈也’”结束。可以看到,《道应训》的喻解体虽然注重以寓言故事解释经言,但是其“解”的主要目的与经解体等相比,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所以,它有时会在所举故事之后,加入一些必要的解释说明。整体来看,这样的做法并未破坏其以事为主的基本体例,而是通过对以往解释文体的吸收融合,表现出新的面貌。

(二)以一事证一言的结构

《道应训》一文的体例,以引用寓言故事解释经言为主要特征。这种引事喻言的形式,不仅以故事为主要解释内容,而且基本遵循了在每一则经言前只叙述一个故事的原则,即每一个寓言故事对应一条经言,呈现出一事证一言的结构形式。《道应训》一文有经言五十六则,其中引用一个故事的有五十则,引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故事的有六则;以一个故事对应一条经言的有五十一则,以一个故事对应两条经言的有五则。由此可见,除一小部分经言之外,大部分都遵循了一事证一言的体例。在此,我们不妨看一下例外的情况,如下例。

昔孙叔敖三得令尹,无喜志;三去令尹,无忧色;延陵季子,吴人愿一以为王而不肯;许由,让天下而弗受;晏子与崔杼盟,临死地不变其仪,此皆有所远通也。精神通于死生,则物孰能惑之! 荆有佽非,得宝剑于干队,还反度江,至于中流,阳侯之波,两蛟挟绕其船。佽非谓枻船者曰:“尝有如此而得活者乎?”对曰:“未尝见也。”……然,攘臂拔剑,曰:“武士可以仁义之礼说也,不可劫而夺也。此江中之腐肉朽骨,弃剑而已,余有奚爱焉!”赴江刺蛟,遂断其头,船中人尽活,风波毕除,荆爵为执圭。孔子闻之曰:“夫善载! 腐肉朽骨弃剑者,佽非之谓乎!”故《老子》曰:“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焉。”②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97页。

这段文字在叙述孙叔敖三得三去令尹之后,再引延陵季子不愿为王、许由让天下和晏子与崔杼盟等事,一共涉及四则故事。可是,这段文字最重要的故事却是末尾出场的荆国佽非刺蛟的故事。可以看到,这段文字虽然用多个故事解释经言,但是却能做到主次有别,总的来说还是保持了以一个主要故事解释一条经言的体例,而多次解释或者多重解释的情况并没有发生。作为比较,同为解释《老子》原文的《文子》就存在多次重复解析经言的现象,比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句,就在《道原》《精诚》《上仁》等篇章中多次出现;“其出弥远,其知弥少”也在《精神》《九守》等文中重复说明。《韩诗外传》也有使用多处叙述对应同一经言的情况,譬如:“事强暴之国难,使强暴之国事我易。……仁形义立,教诚爱深。故《诗》曰:‘王猷允塞,徐方既来。’”③韩婴,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第228页。“勇士一呼而三军皆避,士之诚也。昔者楚熊渠子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弯弓而射之,没金饮羽,下视知其石也。……《诗》曰:‘王猷允塞,徐方既来。’”④韩婴,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第230页。“昔者赵简子薨而未葬,而中牟畔之。……《诗》曰:‘王猷允塞,徐方既来。’”⑤韩婴,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第231页。以上所说大体是“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情况。

《道应训》一文还有“一对二”的情况,即在引用一个故事之后,接连引用了《老子》两处原文,譬如:“薄疑说卫嗣君以王术。……故《老子》曰:‘大制无割。故致数舆无舆也。’”⑥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66页。“大制无割”与“致数舆无舆”均为《老子》原文章句,以一个故事来对应两句经言,不仅相对于全文,而且相对于经解体,都可以说是一种特例。这种特例在《道应训》全文中一共有五则⑦此五则分别是“太清问无穷子”“薄疑说卫嗣君以王术”“中山公子牟谓詹子”“晋文公伐原”“公仪休相鲁而嗜鱼”。。应该指出的是,这种例外虽然有两处经言,却是用一处“故《老子》曰”来引出经言,而非如上文《韩诗外传》一般,有两三处引文便有两三处“《诗》曰”。

此外,《道应训》虽然引用两处经言,但是同则故事中的第一处经言一般都更符合故事的主要思想,如在“中山公子牟谓詹子”中,前经言“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就比后经言“用其光,复归其明也”更加贴合故事中“重生守和”的思想主旨。同时,就长短而论,前经言的篇幅也往往比后经言的略长,这都表明,《道应训》的作者隐约是以第一处经言为故事的主要解释对象。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种“一对二”与“多对一”的情况一样,仍旧没有离开一事证一言的体例。

综上所述,《道应训》全篇“一事对一言”的对应关系虽并不严格,但实际上却仍然遵循了一事证一言的体例结构。这一体例也型构了《道应训》喻解体的特色,即以事喻解经言为主,不重复举例,也不作过多的阐释说明。同时也说明,《道应训》的作者是在有组织性地编写内容,他们精心挑选了每一处引言故事并加以说明,使得全篇在结构上保持了井然有序面貌。

(三)以“故曰”的形式作为结尾

《道应训》中每一则故事结束之际,均以“故……曰”的形式引出所解经言,只有四处例外。其中使用“《老子》曰”有两处,使用“此所谓《管子》……者”有一处,使用“此老聃之所谓……者也”有一处①其中两处为“故《庄子》曰”和“故《慎子》曰”,其余皆为“故《老子》曰”。。曾国藩注意到了这一体例,“每节之末,皆引老子语证之,凡引五十二处”②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54页。(按曾说有误,实际上《道应训》共有五十六则,引《老子》有五十三处。)。当然,这种结尾形式并非《道应训》所独有,但是达到如此整齐划一的地步,在文学史上还不多见。

这种先叙述故事,再以“故……曰”引出经言的方式,实则有它的独特意义。庞朴在谈及先秦解释文体时曾说:“第一部分提出了若干命题和基本原理,第二部分则对这些命题和原理进行了解说。”③庞朴:《马王堆帛书解开了思孟五行说之谜: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之一的初步研究》,《文物》,1977年第10期。这种说法主要是针对经解体、经说体的部分特点而言的,他强调的是“先提出被解释的文本”,接着再是需要解说的文字。但是,《道应训》的体例并不与此相同,它以解释的寓言故事在前,而以所要解释的经言在后,并特意以“故……曰”的形式结束,这种截然相反的结构形式正是对先前解释文体的改变。

《道应训》“故……曰”的结尾形式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一方面,为上文寓言故事与下文经言起沟通联系作用,表明故事是对所引经言进行的解释。参照经说体、经解体经常存在前后文分离的情况,《道应训》则通过这种结语形式,使每一则内部取得了相对完整的效果,尽量避免了解释与经言分立的情况。另一方面,借由表因果关系的词语凸显了故事与经言之间的紧密关系,显现出“以事证言”或“以事述言”的目的性。“前引事后引言”的结构形式,实际上也是在强调一种因果关系,即前者“故事”为次,而后者“经言”为主的关系,这是文中刻意使用“故……曰”形式的缘由。相比之下,《韩诗外传》基本不用“故《诗》曰”的形式,便在无形中减弱了故事与所引经言之间的逻辑关系,所以《四库全书总目》说:“王世贞称《外传》引《诗》以证事,非引事以明《诗》。”④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十六《韩诗外传》),中华书局,1995年,第136页。有学者也认为《韩诗外传》的解诗方式“并不是解释《诗经》的‘传’,而是以《诗经》中相应的诗句,来点明论证自己的观点”⑤马世年,吴建新:《〈解老〉〈喻老〉的性质及其文体学意义》,《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可见,《韩诗外传》中故事与所引经言之间孰为主、孰为次的关系并不明朗,而这样的问题在《道应训》中则是不存在的。《道应训》用“故《老子》曰”之意,即是说“所以《老子》才会这么说明”之意,有其理,故有其文,以其事之理,证明其文所言非虚,也正是其篇名叫做“道应”的深意。由此事可知此理,因而可知书中之言的正确性,而书中之言,同时也印证了事中所含之理。其叙述的目的是以事证言,以故事喻解经言,从故事推论出引言的正确性,本来应是从故事到经言的单向论证关系,但从最终结果看,经言的真实性又体现在故事之中,实际上又形成了一种互证关系。故许慎认为,“道之所行,物动而应,考之祸福,以知验符也”⑥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454页。,正说明了这一互证道理。庄子在论道时,自觉地意识到了其言论的奇特可能会引发读者的质疑⑦林凯:《〈庄子〉的语言自觉与其神秘论道之理解》,《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道应训》很可能也具有这种创作自觉性,以“故……曰”引言的形式无疑加强了所述寓言故事与所解经言之中的联系。谭家健认为:“《解老》篇在中国哲学史上地位极其重要。作为一种著述文体,它比《管子》《墨经》都要成熟,因而在文体流变史上也是不能忽视的。”⑧谭家健:《先秦散文艺术新探》,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31页。此话并非虚言,《道应训》采用“故《老子》曰”的结尾形式是对《解老》《喻老》的继承,正是其文体更为成熟的标志之一。

综上所述,《道应训》的喻解体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以寓言故事作为主要解释方式,兼有部分论述解说;二是基本呈现一事对应一言的结构形式;三是形成了以故事在前,“故……曰”在后引出经言的叙述顺序。《道应训》表现出来的这些体例特点,既有对以往解释文体的继承,也有其自身的创造,可以说是先秦之后喻解体较完善的代表。

继承和发展老子思想以为己用是《淮南子》哲学思想形成的基础之一,故而它有诠释《老子》的需要。这种诠释一方面要努力贴近文本,另一方面则又要努力超越文本,通过对经典的诠释来建构自己的思想体系①袁青:《论汉代〈老子注〉对自然的诠释》,《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为了满足这种需求,《淮南子》必须寻求一种合适的体例,而《韩非子·喻老》初步形成的喻解体则正好为其提供了最佳的借鉴。从这层意义上看,《道应训》之所以采用喻解体的形式,就是为了更便捷地诠释《老子》。此外,从创作目的上看,《淮南子》在创作时就已指出,“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②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851页。,而喻解体引故事以解经言的独特形式,由于能兼顾“言道”“言事”两方面,正可达到“揽掇遂事之踪,追观往古之迹,察祸福利害之反,考验乎老、庄之术,而以合得失之势者也”③刘文典,冯逸,乔华:《淮南鸿烈集解》,第855页。的创作目的。除此之外,喻解体还有以下几种优点。

(一)简约文本,明白晓畅

班固《汉书·艺文志》曰:“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之言。”④班固:《汉书》,中华书局,2012年,第1531页。班固认为后人在对经典解释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良的现象,进而对人们在解经时不厌其烦地大肆解说这一做法提出了批评。刘勰《文心雕龙》亦云:“若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字;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⑤刘勰,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328页。他指出解经“要约明畅,可为式矣”⑥刘勰,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328页。,就是要遵循简约明畅的原则,尽量避免做过度的铺叙。

《道应训》的喻解体有效地避免了以上问题。喻解体是一种较为简洁的论述模式,它通过主要的故事和必要的论述,来显示经言的意义,可以避免较长篇幅的论说。譬如,同是解释《老子》的文本,《老子指归》的阐释动辄千字,在数十字的原文之后常常加以多达数十倍的解说,以“不出户,知天下”一段为例,《老子指归》的阐释篇幅约有一千二百字⑦严遵,王德有:《老子指归》,中华书局,1994年,第32-34页。,《道应训》的阐释篇幅则不满百字。总之,不作铺排叙述和过度解说,利用有限的文字来阐释文本正是喻解体的优点之一。

(二)形象说明,通俗易懂

章学诚云:“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也。”⑧章学诚,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2014年,第1页。实际上,先秦著作经常会“离事言理”,尤其是一些专论体文章,由于只用逻辑推理事理,所以就不免会造成枯燥难读的阅读效果。而援引故事以解释经言,既能起到形象说明的作用,又能起到辅助理解的效果,因此对经言进行一些补充说明,或者引事说理便逐渐成为解经的一种趋势。班固说左丘明为《春秋》作传是“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⑨班固:《汉书》,第1525页。,正是此理。刘勰云:“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⑩刘勰,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614页。同样是看到了“据事以类义”的重要性。以今天的视角来看,这一重要性可能显得更加清楚,就像周裕锴所说的那样:“这种情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在先秦诸子文章里经常会出现,我们所说的寓言故事或者圣人的一些故事都是属于这一类的。”⑪周裕锴:《中国古代文学阐释学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73页。

相比于一般性的理论叙说,生动形象的故事叙述更能吸引读者。郭英德等认为:“精彩的典故,往往能用极其精练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表达丰富的思想情感,传递多层次的内心感受,反映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因此古人写作诗文,议论叙事,多爱采用典故。”⑫郭英德,于雪棠:《中国古典文献学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59页。李桂奎认为好的故事讲述不仅能起到活灵活现的效果,而且能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①李桂奎:《中国传统写人理论之脉络及其谱系性》,《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总之,“不离事而言理”的做法,可以使经言显得更通俗易懂,喻解体的价值就体现在这里。

(三)增加解释说服力

增强文章的说服力是喻解体的又一作用。举例以为证是论述文中的常见用法,《道应训》喻解体正是此种说理方式的集中展现。徐复观《两汉思想史》曾说:“另一种方式,或者可以说是属于《春秋》的系统。把自己的思想,主要用古人的言行表达出来;通过古人的言行,作自己思想得以成立的根据。”②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三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页。喻解体是“属于《春秋》的系统”中的一种,其记事以言理的目的,正是想利用古人的言行旧事,来增加自身解释的可信度。傅修延认为:“诸子横议就本质来说是一种说理,为了更好地宣传自己的观点,诸子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以形见理的‘喻事’手段,这就导致了一则则相对独立的寓言故事的出现。”③傅修延:《先秦叙事研究:关于中国叙事传统的形成》,东方出版社,1999年,第259页。他认为诸子文章的本质就是说理,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道应训》。

可以看到,喻解体引用故事的最大特色,不仅在于它能形象地解释经言,而且在于其“征引事实”本身,可为说理提供它所需要的一种“现实依据”。就后者而言,先秦时期许多文类大多有一定的叙事成分,只有先说清楚相关事实之后,才能引申到下文,文章才能有理有力,发挥作用④董乃斌:《文类递嬗与抒叙博弈》,《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所以,前人之言与前人之事,既能成为可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文化资本,也能成为可显现某种历史权威的客观事实。陈蒲清曾说:“它(寓言故事)同时作用于人的感情和理智,因而具有较强的说服力量。”⑤陈蒲清:《中国古代寓言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289页。这虽然是对寓言故事价值的说明,但同样也适用在喻解体身上。

不可否认,喻解体也有不足之处。故事引用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具有形象性的同时,也兼有灵活性,所以,寓言故事通常不会只有一种寓意,而是经常存在“一个道理往往可以找到很多故事,一个故事也可以说明不同的道理”的情况⑥陈蒲清:《中国古代寓言史》,第291页。。这就必然导致其在解释经言的过程中会出现多解性的现象,甚至会导致产生歧义,乃至遮蔽经言之原意等现象。与此同时,论述文字的减少也常常因缺乏必要细致的注释,而失去了章句应有的一些优点。应该说,每种解释文体都不是完美的,喻解体也不例外。但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年代在前的诠释作品往往会成为后代作品的诠释参照⑦李贤中:《文本诠释意义饱沃度与诠释典范》,《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道应训》喻解体也正是在这层意义上,为人们解释经典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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