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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工业志(1991—2002)

时间:2024-02-07 08:15:01 来源:网友投稿

(四十四)

(接上期)

五、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

1997 年,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全力搞好成本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当年全厂实现工业总产 值4.187 亿 元( 按1990 年 不变价格计算), 发电成本值为0.055 元/千瓦时,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46.4 万元,完成定额的116.37%。1998 年,该厂认真贯彻“经营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资金管理以优化投向、降低成本为中心”的方针:一是把熟悉财务业务、具有分析协调能力的管理人员调整到财务部领导岗位上来;二是对大额度资金投向坚持召开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防止资金流失,避免决策失误;三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活动会;四是对资金缺口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五是加强对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六是抓好财务基础管理工作。1999 年,该厂综合1998 年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发电量50 亿千瓦时的预计值严格控制生产成本的开支,在当年新增人员59%的情况下,全年发电成本增加比上年下降22.64%,荣获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年度“内部经济效益杯”劳动竞赛优胜单位。2001 年,该厂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对小型基建、技改、大修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审计和监督,全年共完成工程审计项目172 项,涉及工程造价300 多万元,工程结算审减15.2 万元,审减率0.51%,有效确保了工程质量,节约了工程造价。当年,各项财务考核指标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实现内部利润346.78万元。2002年,该厂根据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下达的预算指标对成本费用进行了分解落实,对各种费用开支按分管领导实行承包管理,并与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考核。资金管理按预算方案实行总量控制,将年计划细分为月计划直至日计划,项目上按总目标成本划分为一般生产用资金、技改、大修资金、纳税用资金等,并定期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乱摊、乱挤成本,按计划控制成本开支。该厂2002 年全年电力销售收入3.2216 亿元,上缴税金1.86 亿元,实现内部利润350 万元,实利润总额175 万元,净利润49.3 万元,上缴税金223 万元。

六、桂林供电局

1998 年,桂林供电局把加强内部管理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以成本费用管理为突破口,严格执行《广西电力局内部电价核算成本费用考核办法》,健全预算管理,实行切块内部承包办法,取得较好成效。全年车辆修理费、材料费、差旅费、办公费较往年均有较大幅度下降。1999年,桂林供电局对原有的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的新会计制度,明确财务岗位职责规范标准,使该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坚持对成本费用进行预算管理,按预算向各分管部门下达成本指标,并将成本费用完成情况与经济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相挂钩,较好地调动了各部门人员成本管理意识,顺利完成了当年内部利润指标。2000 年,该局在1999 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财务基础工作在电费管理核算、工程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清算、票据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滚动式编制预算,使各项财务指标得到了良好控制,同时有效保证了城乡电网建设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工程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和资金使用按规定执行。2002年,该局坚持财务预算控制与审计监督结合,规避经营风险,进一步完善电费管理体系,组织力量攻关,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电费账务问题;通过清理资产及往来账目,理顺了与三产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产权关系,解决了多年积滞未了的账务,盘活了企业资产。

广西电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坚持围绕“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和“抓内部管理、促改革发展”的方针,建立健全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制定和完善审计规章制度,认真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以及代管县供电企业审计管理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着力增强审计服务意识,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队伍素质,改革和完善审计监督体系,严格审计程序与工作纪律,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落实审计的成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与联系。完善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构建适应本局(公司)改革发展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机制。

1991—2002 年, 广 西 电 力系统的审计项目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审计成果比较明显,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机制、维护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和反腐倡廉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节 基 本 情 况

一、机构

1985 年10 月,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处成立,按照“边组建、边工作”“抓重点、打基础”的方针,逐步开始在电力系统所属单位内部建立审计制度,组建内部审计机构和配备审计人员,并组织开展了对局系统各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和供电工程贴费的审计调查。广西电力工业局在所属企业中,500 人以上的单位设审计处(科、室),500 人以下的单位设专职审计员,基层单位审计机构(员)在行政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至1991 年6 月底,全局已有审计机构18 个,共有审计人员59 人,至此,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组织已初具规模。1993 年,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中,审计机构、人员和相关工作有所削弱。至1997 年末,全局系统设有独立审计机构21 个,其中1997 年新增2 个;有审计人员83 人,比1996 年增加了14 人,其中专职审计员由1996 年的55人增加到了68 人。

2002 年,合山电厂聘任副总审计师,成为广西电力系统所属单位设置副总审计师的第一个单位;北海、南宁、梧州等供电局和田东电厂增加了审计人员;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广西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和广西贵港供电有限公司设置了独立的审计机构,并相应配备了审计人员,使内审工作开始逐步走上正轨。至2002 年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代管的44 个县(市)供电企业中,有15 个单位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占总数的34.09%;另有8 个单位虽未成立内审机构,但配备了专、兼职审计人员。这些单位的审计工作通常是组织审计组联合审计实施,不受其他业务部门及个人的干预,但审计工作计划、重要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须报主管局批准。

12 年来,广西电力系统的审计人员边学边干,在实践中锻炼,一支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审计业务水平的审计队伍在全局系统内形成,从组织上保证了广西电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业务

广西电力审计主要是对广西电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的生产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工会、多经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厂、局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含承包审计)、效益审计、基建预结算、合同审计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挖掘潜力、增收节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全局(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1991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各级内审部门在搞好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审计领域和审计范围,逐步在检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延伸,查找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为企业强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当年,局系统完成审计项目97 项,其中重点审计10 项,查出违纪金额207.15 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22 万元,增加企业收入105.47 万元;处理经济纠纷7 项,挽回企业损失46 万多元;查出经济案4 项,涉及金额2.4 多万元,经地方检察机关认定,转由企业作行政处理。

从1992 年起,审计部门开始全面而有重点地对局属单位实施厂、局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的业务范围又有了新的扩展,对加强经营管理、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领导干部考核和促进廉政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当年,局系统完成审计项目163项,其中重点审计14 项,查出违纪金额158 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8.6 万元,增加企业收入19.9 万元;处理经济纠纷18 起,挽回企业损失96 万多元;查出经济案2件,金额4 万多元。

1993 年,该局的审计工作主要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财经法规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进行。全年共审计了15 个所属企业,而重点是广西水电工程局和洛东水工机械厂。经过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3 万元。年内,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该局进行审计工作,参与了部分经济案件查处和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1994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完成审计项目343 项,其中收支审计59 项,效益审计237 项,承包经营审计15 项,专案审计8项,审计调查24 项,查出违纪金额1012.7 万元,其中增加该局税后利润304 万元,增加国家收入405 万元。

1995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共完成财务收支、基建项目及合同等审计项目420 项,共查处违纪金额1472 万元。其中增加国家收入415 万元,增加企业收入469 万元,挽回基建损失289 万元,避免企业损失600 万元,增加固定资产481 万元。

“九五”计划期间,广西电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累计完成审计项目13880项,其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4项、承包经营审计51 项、财务收支审计400 项、效益审计67项、专项资金审计170 项、合同审签7961 项、工程审计4398 项、审计调查212 项、其他项目审计517 项。通过各项审计,公司审计部门累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1 亿元,促进增收节支7059万元(其中工程项目审计核减节约投资6753 万元,其他项目审计节约306 万元)。

2001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共完成项目审计4819 项(不含农网项目和代管县供电企业),其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7 项、资产经营审计13 项、财务预算审计5 项、会计决算审计38 项、经济效益审计24 项、专项资金审计35 项、内控制度审计15 项、工程审计4453 项、其他项目审计160 项、审计调查39 项,同时完成签证审计4773 份。全年共查处违纪金额1878.48 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236.54 万元。

2002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312 项,其中任期经济审计39 项、工程审计1032 项、资产经营审计4项、预算管理审计4 项、经济效益审计3 项、内控制度审计9 项、审计调查73项、其他审计148项,同时完成签证审计4838 份。全年查出违规金额2645.4 万元(其中已纠正违纪金额729.56 万元),内部经济处罚4.85 万元,内部收缴金额173.4 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429.4 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98 万元。

三、制度建设

20 世纪90 年代初期,广西电力系统的审计工作开展尚处于起步、制度不健全的探索实践阶段。系统内机构尚未健全,审计力量配备不足、专业设置不全,仍存在审计人员因未能正常参与有关生产经营会议、经济合同的签订,没有及时学习了解相关文件、精神,而对本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不明、信息不灵、政策制度不掌握等问题。加之计算机管理也还没有普及,审计工作开展难度很大。

1994、1995 年, 广 西 电 力工业局均召开全局系统审计业务会议。1995 年在系统内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并组织学习贯彻电力工业部印发的三个实施办法。通过集中学习并结合实际讲解,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审计程序和方法,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1996—1997 年, 广 西 电 力工业局通过试点,在局本部和系统各单位正式实行审计工作向职代会报告的规定,并发动基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审计制度和办法,比较规范的有《来宾电厂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来宾电厂工程预、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合山电厂审计工作办法》《合山电厂经济合同审计办法》《桂林供电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试行办法》等。

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陆续颁发执行了《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等9 个内部审计制度。

2000 年,为适应体制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10 个内部审计制度。基层单位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也相应制定了内审制度,如《合山电厂专项工程审计实施细则》《合山电厂合同管理办法》《合山电厂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合山电厂技术改造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等,此外还草拟了《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工作派驻制管理办法》初稿及《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社会审计管理办法》。

2001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制定了《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标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办法》《代管县(市)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代管县供电企业审计工作和指导意见》等9 个内部审计制度。

2002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在原有的内审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或修订了《公司审计室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报表考核评比办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暂行办法》《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6 项制度。

四、队伍建设

1993 年,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中,审计机构、人员被削减过半,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1994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党组发出桂电党字[1994]11号文,及时刹住了审计机构人员组织滑坡、队伍不稳定的局面,审计机构逐渐充实健全,由1993年的8 个恢复到13 个,专业审计人员由1993 年的41 人恢复到55 人。1994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召开了全局审计业务会议,通过集中学习并结合实际讲解,广大审计人员明确了审计的有关原则、程序和办法。此外,还与华东电力审计分局联合举办了一期微机应用培训班,为普及审计微机应用打下基础。1995 年审计机构由1994 年的13 个增加到17 个。

1996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抓好四项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基建审计,选送21 名业务骨干参加华东审计分局和同济大学联合举办的建筑工程概算培训班;二是组织一期审计制度学习班,参加学习人员58 人;三是举办一期有23 人参加的审计微机应用培训班;四是派出7 人参加各级审计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广西电力工业局采用自培和外培的方式培训审计人员99 人,并给下属12 个审计机构配置了计算机。当年,合山电厂设立了独立的审计科,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设立了审计组,广西电力试验研究所设立了审计室。广西电力工业局全系统共设审计机构21个,定员72人,专职审计员59人,比1995 年有所增加。

1997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的审计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些单位在减人增效、精简机构的同时,新设了独立的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将工程、经济等其他技术人员抽调到审计部门,充实了审计力量。此外,广西电力工业局还先后派出多名审计骨干参加电力工业部在华东局举办的工程项目财务评估培训班,并通过召开审计会议、印发文件、组织学习、指导咨询、抽调审计人员参加实践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1999 年7 月,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召开了年度系统审计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会议进一步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审计会议精神,对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年内,组织了1 期公司审计人员参加的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培训班,并取得了广西区财政厅财会业务知识继续教育证书。

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了4 期财务、审计人员《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培训班;举办了1 期审计电算化应用软件培训班,学习国家电力公司统一规定的“远光新纪元财务管理软件和审计统计报表”应用软件;举办了1 期审计业务培训班,就如何开展资产负债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常规审计的重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审计实务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2001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部分审计业务骨干参加审计署、中国内审学会、国家电力公司和广西区审计厅举办的国家财经、审计政策法规和审计业务技能培训班学习,全年外派学习79 人次。同年,该公司召开了审计工作会议。会后许多单位采取了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实了审计力量,加强审计管理:公司本部,桂林、北海、玉林、梧州供电局以及广西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火电建筑公司等单位均增加了审计人员;玉林、钦州供电局为解决农网项目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抽调了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审计部门开展农网项目审计;南宁供电局以本单位审计人员为主,抽调代管县供电企业财务人员组成审计组,对各代管县农网项目实行交叉审计,这些措施从整体上加强了公司的审计力量;岩滩水电厂、南宁供电局等部分单位结合企业“创一流”工作,按照国际标准化的要求,制定了审计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和有关审计制度。

五、审计工作业绩

1994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处李国辉被电力工业部评为审计先进工作者;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被评为广西区审计先进单位。

1995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统计报表的编写工作获电力工业部在全国通报表扬。

1997 年,经广西区审计厅组织评比,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处、玉林供电局审计科被评为1995—1997 年度广西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南宁供电局和广西火电建筑公司的2 名审计人员被评授予“1995—1997 年度广西内部审计先进个人”称号。

1998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被审计署授予“全国内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城乡电网项目审计工作得到了国家电力公司的肯定,公司审计室被评为国家电力公司城乡电网项目审计工作先进集体。

2001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室被广西区审计厅授予“1999—2001 年度全区内部审计先进单位”称号;被审计署授予“全国内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审计室卢国栋同志被审计署评为1999—2001 年度全国内审先进个人。

第二节 主 要 工 作

一、企业法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广西电力工业局根据《电力工业部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制审计办法》的规定,实行“谁任命、谁审计”的原则,担负着全局系统近42 个核算企业局(厂)长、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采取联合审计的方式,抽调基层审计人员,充实到审计组,认真开展审计工作。

1992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处就承包经营、任期经济责任的定义、审计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探讨,制订审计规范表格一套45 份,并对填表作出具体要求,使任期审计工作初步达到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质量。当年,审计处与干部处、企业管理处、财务处等有关处室紧密协作,连续对14 个单位的局(厂)长、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客观公正的建议,对此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起到了促进作用。

1994—1995 年, 广 西 电 力工业局审计处对所属5 个局(厂)长、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1996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共对10 个局(厂)长、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其中重点完成对联局招待所所长、桂林疗养院院长、大化水电总厂厂长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997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完成对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经理、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经理、南宁电力学校校长、桂林电厂厂长、河池电业局局长等人员的离任经济审计。广西电力工业局所属单位审计部门相应开展了对本单位多经企业领导等中层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998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共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1 项,先后完成了南宁变压器厂、岩滩水力发电厂、河池供电局、柳州供电局、麻石水电厂、南宁火电厂等7 个单位的法人代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与广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对柳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离任进行了联合审计。

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重点完成了对钦州供电局、西津水电厂、广西电力线路器材厂、广西火电建筑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玉林供电局等单位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完成系统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5 项,任期审计覆盖率达96%。重点组织了对广西火电安装公司、广西电网调度中心、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南宁供电局、麻石水电厂等单位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001 年,随着改组改制和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的加大,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始终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组织对17 个单位进行了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外还组成审计组对广西电力工会、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社保中心经费收支进行了审计。各地区供电局对代管县供电企业负责人离任也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防城港供电局、北海电力培训中心和广西电力线路器材厂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等问题,并坚决纠正了梧州供电局直接在基建、技改工程中列支工资、资金不纳入工资总额核算等问题。

2002 年7 月,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召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研讨会,就任期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任期审计的经验与体会以及如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与布置,对公司系统任期审计工作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公司先后对广西电网调度中心、广西电力燃料总公司、广西火电安装公司、桂林电力宾馆、广西电力发展总公司、河池电业局、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广西水电工程局和广西力元物业有限公司9 个单位法人代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2001 年已审项目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后续审计调查或作进一步研究处理。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供电局对代管县供电企业负责人离任也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或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任期审计工作,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探索审计模式,创新审计方法,通过实行审前调查、联合审计、后续审计以及规范程序、注重意见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及将任期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运行评价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了任期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促进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的增强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的审计

广西电力工业局坚持把财务收支和执行财经法规的审计作为内审工作的重点,要求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进行审计监督。

1991 年,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院审计科对该院财务科1—8 月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除加强有关的手续制度建立、健全、贯彻执行外,还纠正了把不该摊入成本的开支如春节座谈会等费用0.51 万元、手续不全的呆账处理1 项0.14 万元、固定资产1 项原值少记0.35万元等问题,维护了财经纪律,帮助和促进被审单位(部室)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并加强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增强了自我约束机制。

1993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审计处抓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财经法规和反腐败这一中心来开展工作,共审计了48 项,其中重点审计5 项,单独或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专案6 项,审计调查9 项。查出违规金额192.04 万元,违纪金额145.64 万元,挽回企业经济损失3629.87 万元。经过合同审计,减少经济损失39.17 万元;通过审计建议,增加企业经济效益86 万元。

1994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完成收支审计59 项,效益审计237项,承包经营审计15 项,审计调查24 项,查出违纪金额1012.7万元,其中增加局税后利润304万元,增加国家收入405 万元。

1996 年5 月,合山火电厂财经违纪问题被财政部重点查处,广西电力工业局组成审计组及时对该厂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清理,查出该厂多经企业及劳务收入等账外的资金达1214 万元,责令该厂自查及时上报纠正,补交税金,使该厂避免了重大的罚没损失。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签证,是广西电力工业局自审计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坚持的一项工作制度。1996 年年度报表审计面达100%。审计签证质量逐年提高,审计报表基本能按要求和规定上报,保证了各单位和全局年度报表上报数字的真实、准确。

1997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包括年度财务决算审计)74 项。

1998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安排对钦州供电局、防城港供电局、燃料总公司、电机工程学会等单位的重点审计,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100 项,查处并纠正违纪违规金额3618 万元。

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重点完成了对梧州供电局、原新闻中心、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财务审计,对公司社保中心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核算、汇总、收入、上缴情况和公司工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还对北海电力培训中心、电力发展总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

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原洛东水电厂、原拉浪水电厂、原岩滩水电站工程建设公司等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同时完成了对北海电力培训中心的经营情况、南宁供电局所属南宁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费收支、岩滩水电站项目基建收入及资金发放等问题的审计。此外,公司还对广西水利电力建设监理公司2000 年上半年的资产、负债和所有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审计。经过审计核实及调账处理,增加企业资产(货币资金)463 万元,相应增加企业利润463 万元。此外,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对桂冠公司及其所属大化水电厂、百龙滩水电厂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检查,还多次派人到广西水电工程局、宜州水电厂等一些基层单位进行审计业务指导和帮助。

2002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关于资产经营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基建、技改、修理工程项目完成情况以及主辅分离有关情况、公司本部财务状况和资产经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此外,公司还配合广西区审计厅对农网项目及有关财务收支和南宁电力学校移交地方财产开展审计,并对柳州、玉林、北海供电局和柳江、柳城、北流、陆川、平南等县(市)电力公司的农网还贷进行审计调查。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1994—1995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共进行基建项目及合同审计253 项、承包经营审计29 项。

1996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共进行基建、技改、大修工程项目审计和签证918 项,审计金额为15.39 亿元,审减金额949.54万元。对柳州电厂扩建工程进行了审计,纠正设备购置不合理收费463 万元。委托电力审计事务所分所审计项目4 个,审计金额1191 万元。审减金额89.84万元:其中对防城港供电局综合楼基础工程进行审计,审计金额316.48 万元,最后审定结算金额为265.81 万元,审减金额50.67万元,审减率达16%。凡是开展了基建项目审计的单位,都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控制了投资的流失。如南宁供电局全年审计项目151 项,其中基建项目审签147 项,审减金额93.80 万元,为本单位节约了投资。全局有38个单位开展了基建项目审计及签证工作。

1997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采取三种方式加强对基建、技改、大修工程项目的重点审计:一是按局规定,投资超过100 万元的项目,由局组织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二是委托事务所审计;三是对不超过100 万元的项目,一般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审计。1997 年全局共开展基建、更改、大修工程项目审计339 项,节约投资金额合计1180.14 万元。

1998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部门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发现大中型基建项目管理与控制较好,而小型自筹基建及技改、大修工程项目问题较多,存在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的现象和管理混乱的问题,造成资金从源头上流失。因此,公司决定加大审计力度,增强审计力量,要求审计部门参与工程项目评估、图纸会审、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作,以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全年共开展工程项目审计1410 项,审减金额737 万元,核减投资92 万元。各基层单位在开展工程项目审计方面也取得了成绩。广西电力线路器材厂审计工程项目13 项,从主项、概算、施工过程到竣工决算等各个阶段都已全部经过审计,审计面100%,审计金额142 万元,审减投资6 万元。

1999 年初,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室设立投资及基建审计科,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审计业务。全年共完成工程项目审计1200 项(含审计签证),审计核减节约投资2503 万元。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开始后,公司审计部门认真开展对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审计监督,制定《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审计实施暂行办法》。公司各级审计部门按规定对承贷的城乡电网工程开工前、建设期和竣工决算全过程进行了审计监督,共对26 个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行了建设过程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送审投资额达9168 万元,审减节约投资1010 万元,审减率为11.02%。

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开工前审计覆盖率达100%,对投资较大按规定应报公司审计的11 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重点审计,审减节约投资975 万 元, 审 减 率7.23%; 办理委托审计小型基建项目25 项,核减节约投资595 万元,审减率6.64%。对桂林、柳州、河池、玉林网区农网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整,纠正了一些影响农网项目资金安全的违规问题,并向国家电力公司提交了专题报告。对桂林供电局历年基建、技改工程决算不及时和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进行了审计调查,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2001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各级审计部门继续对小型基建、技改、大修工程项目的审计,做好重点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全年共审减工程投资2034.53 万元,公司所属单位审减投资合计1790.31 万元。公司直接组织的工程决算审计项目中,审减率超过10%的有4 项,合计送审金额1196.86 万元, 审减投资183.03 万元, 平均审减率15.29%。

2002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共完成工程审计项目1032 项,工程签证审计2349 项,合同审计签证2437 项,审计核减工程款促进增收节支3429.40 万元,核减合同款114.36 万元。其中公司组织的项目审计核减金额1656.53 万元,占48.3%,公司所属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审计核减金额1921.22 万元,占51.7%。

四、专项审计调查

1994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根据电力工业部的安排,在局生产系统开展了资金调查工作,提出加强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的建议和实事求是地向电力工业部反映了广西电力工业局建设资金困难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完成了对局生产企业对外投资及出借资金的审计调查,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了7 条关于加强管理的建议;有重点地开展了对内控制度的审计调查。

1997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系统共开展了生产企业盈亏和小火电机组经营状况等审计调查共34 项,通过调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实际审计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业务处理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帮助企业进行内部调账处理,避免了违纪问题发生,使企业增加利润395 万元。

1998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各单位共开展专项审计调查49项,局本部开展了5 项专项审计调查,并提交了审计调查报告和汇报材料。各单位按照公司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贴费、业务招待费、管理费用进行调查。

1999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统一核算单位的修理费开支、审核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如大修理工程未经过审计签证、虚列工程结算单、截留大修理费用等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处理违纪违规事项、规范经营行为。

2001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审计部门分别在麻石、宜州、田东、梧州、钦州、柳州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和座谈,了解与掌握基层单位近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此外,还先后到阳朔、永福、鹿寨、桂平、横县、合浦等10 多个代管县供电企业调查了解审计工作开展及农网项目管理有关情况,督促各代管县供电企业切实做好农网项目审计的自查自纠工作。

2002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关于资产经营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基建、技改、修理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着重检查了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经营考核办法》和工商管理、主辅分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其他审计监督工作

1995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对多种经营企业和工会经费进行了审计,促使多种经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促进各级工会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和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来宾、合山电厂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经济问题并积极配合纪监检察部门办案,查出两件贪污受贿案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此外,各单位审计人员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清查“小金库”及“三大检查”工作。

1997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依照电力工业部关于试行向职代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的要求,首先选择了玉林供电局、来宾火电(A)厂、广西水工机械厂和广西火电安装公司等4 个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试行向职代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局所属单位对工会经费收支进行了审计,作出审计报告17 份,对工会经费收支中不规范的做法和不合理的开支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局多经企业的经营状况审计43 项,其中对局直属广西电力发展总公司和广西电力生产科技公司这两个资金流失较严重的公司进行了全面审计,摸清了这2 个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失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建议。广西电力工业局有7 个单位的内审机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办理经济专案8 次,涉及金额284.79 万元。当年还审计多经企业项目73 个,有12 个单位对工会经费进行了审计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有8 个单位向职代会提交了审计报告。

1998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对某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专项审计中,查明该公司财务主管通过造假账贪污公款310 万元,并追缴现金172 万元。同时查明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截留营业收入私设小金库367 万元,用于滥发钱物和红包,最后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处理。还配合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派出的审计组对广西电力工业局本部及二层机构和部分所属单位进行为期1 个月的重点审计工作。

1999 年和2000 年,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向本单位职代会提交了审计工作报告。通过这项工作,一方面汇报审计工作情况,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把审计工作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审计部门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审计工作向前发展。

1994—2002 年, 广 西 电 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审计情况统计见表13-4-1。

20 世纪90 年代初期,由于职工队伍人数的不断扩大,在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广西电力系统努力克服由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用工、用人、分配三大制度造成“大锅饭”的弊端,逐步在改革开放中实践,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制度。遵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能源部的要求,广西电力工业局开展了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有效推动了企业内部改革的全面深化。

表13-4-11994 — 2002年广西电力工业局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审计情况统计

第一节 职工队伍

1991—2002 年, 广 西 电 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加强人员管理,推进减人增效,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1991 年末,广西电力工业局系统共有职工32884 人,其中工人19255 人、学徒289 人、技术人员3490 人、管理人员3676人、服务人员4413 人、其他人员1761 人、离退休人员557 人。至1995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系统共有职工32627 人。其中固定职工23389人,临时职工1741人,计划外用工2764 人。局属西津水电厂、大化水电厂、合山火电厂、南宁火电厂等13 个发电企业职工总数为8358 人,其中合山火电厂2362 人,柳州火电厂1079 人,大化水电厂971 人,位居前3 位。局属南宁供电局、柳州供电局、桂林供电局、河池电业局、玉林供电局、梧州供电局、防城港区供电局、钦州供电局等8 个供电企业共有职工5754 人,其中南宁供电局1435 人,柳州供电局1403 人,桂林供电局809人,分别位于前3 名。局属水电工程局、火电建筑公司、火电安装公司、送变电建设公司等4 个建设、施工单位共有职工14520人,其中水电工程局7628 人,火电建筑公司1623 人,火电安装公司1697 人,送变电建设公司3572 人。

(待续)

从1996 年开始,由于减人增效的力度加大,在发供电设备和发供电量增加的情况下,职工人数逐年下降。至2000 年末,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职工人数为25168 人,其中国家电力公司所属24650 人,自治区所属518 人,同比减少2057 人,减少8.2%。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523 人,能级结构1 ∶3.1 ∶3.5 (高、中、初专业技术职称比例),其中高级职称1030 人,占职工人数的4.1%; 学 历 结 构1 ∶0.9 ∶2.1(大专及以上、中专及技校、高中及以下之比),其中大专及以上的人员6022 人,占职工人数的23.9%。公司各类技能人才12448 人,技师826 人,高级工2674 人,中级工6554 人,初级工2394 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3500 人,占职工人数的13.9%。

2001—2002 年, 广 西 电 力有限公司职工数与“九五”计划期末相比基本保持稳定。至2002 年末,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职工人数为24508 人,其中公司本部330 人;直属单位合山电厂、南宁供电局、电力试验研究院等20 个单位11124 人;控股单位桂冠电力有限公司781 人,桂林虹源发电公司501 人。

1991—2002 年广西电力工业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职工人数统计具体见表13 -5-1。

表13-5-1 1991 — 2002年广西电力工业局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系统职工人数统计 单位:人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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