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结合损伤形态与痕迹比对判定致伤物1,例

结合损伤形态与痕迹比对判定致伤物1,例

时间:2024-02-02 14:15:01 来源:网友投稿

彭丽琴,钱超金,赵韬,田济亚,胡雪辉,廖煜,李俊

1.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南 常德 415009;
2.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湖南 长沙 410005;
3.岳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南 岳阳 414022

1.1 简要案情

某日02:00 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一名中年女子被发现死于其自家房屋后门。经查,该女子54岁,与其父母同住。

1.2 现场勘验

警方赶到现场时,尸体已被急救人员与家属挪动。据最先发现死者的死者母亲描述,死者坐伏在后门外第二级台阶上,急救人员赶到时其已无生命体征。

据勘验,后门北侧有一个四级台阶,第二级台阶北侧面、第一级台阶面及其东侧有流淌状血泊;
第一级台阶上有一只沾血棉拖鞋及少许滴落状血迹;
在第一级台阶西侧边缘以及紧挨着台阶的西侧地面有较为密集的滴落状血迹。阶梯西侧82 cm处有一长28.5 cm、宽20 cm 的血泊。距离台阶63~90 cm 处在血泊东侧有一打碎的瓷碗,其中有一块碎碗片靠近台阶,还有一块碎碗片位于距离台阶西侧82 cm 处,其余碎碗片分布比较集中。血泊西侧距离台阶110~150 cm 处发现多处碎酒瓶的残留物。距离台阶西侧64 cm、430 cm、450 cm 处各发现烟头1 枚(图1)。

图1 现场照片Fig.1 Scene picture

足迹检验:现场提取到的血足迹与灰尘足迹为死者家属和警方勘查人员所留,结合外围勘查可排除作案嫌疑。

DNA 检验:现场所有碎碗片、碎酒瓶片上仅检出死者DNA。其他生物检材经DNA 检验为死者家属及邻居所留,结合外围调查可排除作案嫌疑。

1.3 尸体检验

尸表检查:尸长152 cm,发长10 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体形中等,尸斑浅淡不明显,尸僵存在于全身大小关节。左眉弓处见一2.5 cm×1.6 cm 挫裂伤伴皮下出血,从上至下损伤程度由重变轻,挫裂伤下缘可见1.0 cm×0.4 cm 表皮剥脱。左颧部见3.7 cm×3.4 cm表皮剥脱。双眼睑闭合,角膜轻度混浊,双侧瞳孔尚可透视,巩膜无黄染,双侧睑、球结膜苍白。口唇黏膜苍白,口腔、鼻腔及外耳道未见异常分泌物。头皮及皮下组织未见明显损伤,颅骨未见骨折。颈部左前区见一长4.9 cm 开放性创口(图2A),创缘较整齐,深达颈椎,创角较钝,左侧创缘可见挫伤带,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创缘右侧有一长3.0 cm 弧形表皮剥脱,边缘不整齐,局部可见4 处嵴状突出。将死者颈部创口最深处末端标识为A,距离A4.7 cm 处有4 处细微的不规则皮瓣,按照标识工具痕迹方法分别标识为a1、b1、c1、d1(图2A),测量a1 至b1 的距离为2.41 mm、b1 至c1 的距离为1.46 mm、c1 至d1 的距离为2.01 mm。创道内肌肉等组织断裂出血。左侧颈总动脉、颈内静脉和颈外静脉未检见破裂出血,第4、5 颈椎横突孔间见活动性血性液体涌出,擦拭后仍继续涌出,根据解剖结构和出血情况,推断应为椎静脉破裂(图2B)。骶髂关节上方见一3.0 cm×1.1 cm 挫伤伴皮下出血。余无明显异常。

图2 颈部创口及组织损伤Fig.2 Neck wound and tissue injuries

法医病理学诊断:颈椎血管破裂,大失血。

毒(药)物检验:提取死者部分肝组织、胃内容物及胃壁组织进行检验。肝组织中检出乙醇成分,质量浓度为456.8 mg/100 mL。未检出其他可疑毒(药)物成分。

DNA 检验:死者双手指甲擦拭物中未检出他人DNA。

1.4 损伤重建与致伤物分析

死者颈部创口创缘较整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左侧创角较钝,右侧有明显的切划拖尾损伤痕迹及表皮剥脱。该创口具有不典型刺切的双重特点。

根据创口形态及现场勘验情况,发现现场碎酒瓶片、碎碗片均呈现不规则锐器形态。对所有碎酒瓶片、碎碗片进行仔细甄别,发现仅有两片瓷碗碎片上有大量血迹,且面积较大,能形成较为稳定的受力支撑面,存在造成死者颈部对应创口的可能,标识为1 号碎碗片及2 号碎碗片(图3A)。

为进一步确定1、2 号碎碗片是否为致伤物,使用橡皮泥制作碎碗片的损伤痕迹进行侦查实验。(1)1号碎碗片沾染血迹的直线距离最长为9.5 cm,形态和表面痕迹分布与死者创口不符,通过多次反复制作工具痕迹未形成与尸体颈部创口形态大致相同的痕迹。(2)2 号碎碗片整体呈圆弧状,瓷片长11.6 cm,倒立时能竖立在水平地面上,瓷片内凹面与外凸面均有大量血迹黏附,与死者颈部创口在位置、形态上相对应。通过放大观察,可见碎碗片边缘有数处嵴状突出(图3B)。用橡皮泥制作2 号碎碗片的工具痕迹,测量发现距离尖端约8.26 cm 处有4 处稳定的细节特征,分别标识为a、b、c、d(图3C),测量a至b的距离为2.59 mm、b至c的距离为2.14 mm、c至d的距离为1.89 mm。(3)经比对,2 号碎碗片的工具痕迹数据与死者创口测量数据仅有细微差距。由于人体肌肉组织具有弹性且颈部为弧形,可能导致一定的测量误差,但以上差异能够合理解释。因此,2 号碎碗片符合作为死者颈部创口的致伤物。

图3 致伤物及其工具痕迹Fig.3 The vulnerant and its tool marks

1.5 案件性质的认定

根据案情调查情况、视频监控显示的死者当晚活动情况以及从死者家人、朋友、邻居等处调查了解的情况,无证据表明死者有自杀倾向。死者颈部损伤为致命伤,但不符合自伤(杀)特征,可排除自伤(杀)所致。

致伤物(2 号碎碗片)及现场其他所有碎碗片、碎酒瓶片上均未检出他人DNA;
视频监控显示,在案发时段前后未发现可疑人员进入现场,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痕迹及生物检材,可排除他人作案嫌疑。

死者身上所有损伤均在现场模拟实验(采用与死者身高接近的假人进行)中可以形成。餐桌上空酒杯及死者体内检测出的乙醇含量高,尸体较新鲜,表明死者生前有饮酒,且饮酒量较大;
死者体内未检出其他可疑毒(药)物成分;
死者体表未见明显窒息征象且现场无导致窒息的场所和物品。因此,死者符合酒后失足意外摔跌导致颈部被摔碎的碗片割伤,而醉酒使其反应及疼痛感受均较差,导致大失血死亡。

1.6 鉴定意见

死者符合颈部锐器损伤致颈椎血管破裂导致大失血死亡,推断应为椎静脉破裂。

实际工作中,致伤物推断一直是法医学鉴定的重点和难点,不规则凶器所造成的损伤相较于规则凶器来说推断难度更高,此时对创口细小痕迹的观察往往是判定致伤物的重要依据。本例颈部创口创缘整齐,创腔内无组织间桥,如果没有注意到创口边缘的弧形表皮剥脱及嵴状突出,很容易误判为刀类锐器。结合本例及文献[1-3]学习,对于此类不规则凶器的推断应注意以下几点:(1)寻找特殊且稳定的特征,即不受或少受凶器以外因素影响的特征以及凶器本身具有的特征性结构形成的损伤,包括衣物、骨骼、皮肤、器官上的损伤,尤其是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微特征,往往成为突破口。本例中,创口边缘表皮剥脱的4 个嵴状突出便成为反映凶器特征的特殊损伤点。(2)创周、创底、创道的探查。一些不规则凶器如玻璃、瓷片等可能在创周或创底留下提示凶器质地或特征点的异物,如姜有生[4]曾根据创底的白色玻璃碎片判断出致伤工具,甘增禄等[5-6]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能量色散X 射线光谱仪(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energy dispersive X-ray spectrometer,SEM-EDX)检测遗留的金属颗粒推断致伤物种类。此外,创道形态也能够很好地反映凶器的整体形态特征。(3)现场的仔细勘验。一些易碎工具如酒瓶、玻璃杯、碗等经常会在现场留下碎片,结合现场工具和痕迹一般可判断工具。本例中,现场血迹的分布、地面上的碎酒瓶片、碎碗片等为判断致伤物、还原现场提供了有力支撑。(4)工具痕迹制作。对于已经有怀疑凶器对象的,工具痕迹的比对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在替代模型上客观再现致伤形态并与实际创口进行对比,寻找一些特征点数据支撑判断。本例采用橡皮泥制作皮肤组织的替代模型,通过用可疑碗片在橡皮泥上制作工具痕迹,发现了与创缘4 个嵴状突出对应的点,再通过进一步测量突出点之间的距离印证了对致伤物的推断。制作工具痕迹在法医学中并不少见,选择替代模型的材料是比较关键的一步,需要根据工具类型以及模拟的对象来确定。如ZAINAB 等[7]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和蜡板作为承痕体制作咬痕模型。结果显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即时显示效果强,蜡板更适合长期保存痕迹。FALLAND-CHEUNG 等[8]研究发现,环氧树脂和聚乳酸是适用于替代头颅骨模型的材料,前者适用于外力较小时,后者适用于外力较大时。公认的生物软组织模拟物则是由含10%~20%明胶的水溶液制作的水凝胶[9-10]。但对于基层公安而言,在短时间内获取这些材料并非易事,考虑到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故经常采用一些易获得、性价比较高的材料。正如JANZON 等[11]的观点,模拟物不一定需要具有与其应该复制的组织完全相同的生物力学特性,只要能够合理推断或适当缩放以反映组织中发生的情况,这些差异就可以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对于一些比较脆弱或不可替代的原始物,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可逆的后果对后续调查造成影响,三维打印技术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经济成本。EDWARDS等[12]采用三维打印技术还原了钝器伤的颅骨,结果显示,除了一些非常细微的细节外,整体还原度非常高,精度可控制在2 mm 以内。LI 等[13]采用三维打印技术打印了枪管并成功在子弹上制造出工具痕迹,但也存在一些细节还原不准确的问题。这说明三维打印技术对一些非常细微痕迹的还原尚不适用。

致伤物的推断是决定案件性质的重要环节,而准确推断致伤物又必须依据对损伤的仔细检查。本例中,法医在检见第4、5 颈椎横突孔间有活动性血性液体渗出后未对横突孔进行更细致的解剖学观察,未检见具体的破裂血管;
对颈总动脉内膜未进行解剖观察(受到碎碗片按压后内膜可能损伤);
在损伤已深达颈椎横突的情况下未对颈椎骨质进行更细致的剥离观察(确认是否有划痕和骨质损伤),也未对创底进行仔细清查,寻找可能脱落的瓷片碎屑,导致在致伤物推断方面缺少重要的解剖学依据。究其原因是法医在解剖前没有对致伤物进行准确的预判,导致解剖过程中没有把握住一些关键细节。因此,法医对涉及损伤致死的案件,须全面、仔细、系统地进行尸体检验,尤其须高度注意损伤周围肌肉、血管与骨骼等的检查,尽可能多地发现关键细节,综合案情、现场与尸体检验结果有效推断致伤物,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证据。

猜你喜欢凶器创口死者比缝合更好的创口封闭方法中老年保健(2022年6期)2022-08-19心灵创口贴好孩子画报(2021年6期)2021-07-17消失的凶器小学科学(学生版)(2020年11期)2020-12-14改良型创口贴设计(2020年6期)2020-05-14ORGANIZED GIVING汉语世界(The World of Chinese)(2019年5期)2019-11-11小伤口都能用创口贴 ?北京广播电视报(2019年1期)2019-03-21暴力语言会变成凶器收藏界(2018年1期)2018-10-10“牙签弩”——玩具or 凶器?玩具世界(2017年6期)2017-11-08伤害孩子的“凶器”黑名单文理导航·阅读与作文(2017年3期)2017-08-22走近“死者之脸”奥秘(2016年2期)2016-03-23

推荐访问:致伤 判定 损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