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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STCW公约的海船船员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培训模式探讨

时间:2024-01-29 15:45:01 来源:网友投稿

邢永恒

(辽宁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辽宁 大连 116000)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智能设备的发展和普及,线上教学打破了传统线下教学的时空限制,使教学在技术、内容、形式及主体等方面发生全方位的改变,这为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提供了发展契机,也进一步拓展了海船船员培训方式。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的船员线下(课堂)培训受到较大制约,推动了在线教学需求的增长。如何使线上教学既满足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要求,又能保障船员培训质量,成为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STCW公约关于海船船员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相关规定,介绍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发展演变及主要航运国家的做法,分析当前我国在实施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海船船员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建议。

远程教学(distance learning)和电子教学(E-learning)是指学员通过在线课程、视频录制、视频会议或其他音视频技术媒体接受指导的培训行为,这种培训方式使学员无须亲临教室即可接受培训。与之相对的是面对面教学,是指在传统环境中由教员讲授、指导的活动,使用包括模拟器在内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培训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

根据STCW公约第I/2条的规定,申请适任证书所要求的培训是强制性的,就意味着不能以非认可的培训方式满足相关要求。单纯通过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培训模式,无法让学员获得STCW公约规定的适任能力。因此,将远程教学或电子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才能满足履约要求。

(一)STCW公约中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演变

早在2004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就开展了远程学习工具开发试点项目,将《海上事故与事件安全调查》示范课程转换为光盘,供远程学习使用。这种培训工具方便易用,受到成员国的欢迎,展现出远程学习在全球范围内的潜力。随后IMO在技术合作方面开始审议“技术合作的替代方法,包括互联网和其他技术创新的潜在使用”。

2006年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81次会议同意,在培训和值班标准(STW)分委会第38次会议增加全面审议STCW公约和STCW规则的高优先项目议程。随后,印度提出提案(STW38/12/1)建议在STCW公约第I/12条模拟器的使用中纳入新的培训方法,包括使用模拟器进行评估、远程学习和电子学习。德国等提案方(STW 38/12/4)认为,考虑到广泛的专业科目和所需的相关技能,以及船舶设备的复杂性和快速发展,对海员进行所有相关专业的知识更新培训对保持适任能力至关重要,有必要在STCW公约第I/14条“公司的责任”部分进行明确,创新船上和岸上培训方法,特别是在理论培训方面,可采用远程学习的方法(如电子学习、在线学习、基于计算机的培训、函授课程)。STW第38次会议确立了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全面审议的8项原则,其中第6项原则为: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增加一些灵活性。该项原则主要针对的就是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后经STW分委会第40次会议讨论同意将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作为指导纳入STCW规则B部分,并放在第B-I/6 节。

(二)STCW公约中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规定

STCW规则B部分第B-I/6节关于培训和评估的指导,对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缔约国可根据STCW公约第A-I/6节规定的培训和评估标准,允许采用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方式对船员进行培训。公约对使用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提出包括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学员、教学指导以及教学平台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图1所示。

图1 IMO关于远程/电子教学的相关要求

为对接受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学员学业成绩进行评估,公约规定缔约国应提供认可的评估程序和要求,主要包括向学员提供进行测验和考试以及通报结果方式的明确信息,具有能充分评估学员能力并且适合各级别考试的试题,确保试题保持更新的程序,可进行考试的条件和监考程序以及防止作弊的考试系统安全程序,以及有利于记录考试结果的安全认证程序。

尽管STCW规则B部分是建议性指导,旨在协助STCW公约缔约国和涉及实施、应用或采取措施的各方,以统一的方式使公约得以充分和完全实施,但这些建议总体上代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法,遵守这些建议将有助于实现所有船旗国的船舶和所有国籍的船员保持最实际可行的适任标准的目标。

(一)主要航运国家的实践

1.挪威

因新冠肺炎大流行、旅行限制和培训课程取消致使海员无法完成获得或保持海员资格和证书的课程培训,挪威海事局(NMA)于2020年3月发布通知,为确保和维持挪威海岸沿线的运输服务,决定允许完成培训机构提供的基本安全培训、基础培训和高级培训课程理论部分电子教学的海员,可以在挪威籍船舶上服务。挪威海事局还针对海员需要参加证书知识更新培训制定了一个短期措施,允许需要更新挪威证书的海员通过电子教学完成所需更新培训课程的理论部分,但电子教学须由经批准的培训机构提供,完成电子教学课程的人将获得不超过30个月的资格证明文件。

2.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海事局(AMSA)鼓励在开发现代教学技术时使用行业最佳实践,认可电子学习(在线)、远程和混合授课方式,并考虑STCW规则第B-I/6节通过电子教学、远程教学、混合教学进行培训的指导,以及对接受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学员的学业成绩进行评估的指导。AMSA规定了认可的培训机构提供的所有STCW公约课程的批准程序,对电子教学(在线)、远程教学和混合教学课程,除了满足STCW公约对培训、评估、质量标准的规定之外,还应满足以下认可的具体要求:

(1)教员指导:参加远程教学计划的学生必须在整个指定期间都可以联系到教员。

(2)学生资源保障:提交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将如何提供与任何全日制学生同等的支持。

(3)课程限制:培训机构将确定参加该计划的学生是否受人数限制。如果是,则要指定数量。

(4)课程讲义和参考资料:课程讲义和参考资料必须具有适当的质量和内容,以使学生能够通过电子教学、远程教学和混合教学完成课程。完整课程的副本将与在线课程的申请或访问权限一起提交。培训机构应确保所提供的网络链接有效。

(5)教科书:如果需要,将在电子教学、远程教学和混合教学计划开始时向学生提供一份综合阅读清单。

(6)设施设备:如果考生有必要熟悉和/或使用设备,则必须向学生提供。培训机构将指导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7)课堂考勤:培训机构应评估学员能力并确定哪些需要出勤。培训机构应考虑对给定时间内参加其培训的学员进行辅导,以使学生在尝试最终评估之前巩固主要内容,这是电子教学、远程教学和混合教学计划的标准做法。

最终评估的场地和监考人员必须由培训机构安排。应尽可能使用航海院校的场地并且场地必须在使用前获得AMSA的批准。在进行最终评估之前,所有学员都必须向监考人员提供带照片的身份证明。

(8)时间限制:学员必须在开课之日起5年内完成批准的课程。

3.菲律宾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新技术发展,菲律宾海事局(MARINA)2021年对《通过远程和电子教学的海员培训和评估指南》(STCW Circular No.2016-12)进行了较大的修订。指南明确远程和电子教学只能由认可的培训机构提供,其课程需要事先经过MARINA正式批准和认可。远程和电子教学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模式进行:

(1)混合式教学——远程学习(理论部分)和传统的校园面对面培训(实践部分)相结合,课程需要在培训和评估中使用实验室设备和/或模拟器。

(2)在线教学——远程和电子教学模式,使用纯在线工具进行教学,其中授课、作业、测试均可以由虚拟平台实现,而课程可以作为桌面练习进行实践练习和评估,除非基于云的模拟器适合但仅用于实践练习,并提供了针对可以使用基于云的模拟器的特定能力的课程清单。

MARINA指南列明了可通过混合教学和在线教学提供的STCW强制性培训课程清单,规定了远程和电子教学培训课程批准标准,培训课程设计与制定应满足STCW规则第A-I/6节规定,提供的培训课程材料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①A部分(课程框架);

②B部分(课程概要和时间表);

③C部分(课程大纲);

④D部分(教员指南和教学材料);

⑤E部分(课程评估以及用于笔试和实践评估的评估工具)。

培训机构应根据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培训标准,提交开发的教员指南、教学材料和评估工具,能够通过远程和电子教学进行笔试。而通过远程和电子教学提供的教学内容和相应的教学活动应与需要面对面的教师和学员互动的内容和学习活动明显区分。远程和电子教学提供的培训课程应包含在培训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以确保船员具备STCW公约和规则规定的适任能力。

此外,MARINA指南还对使用远程和电子教学的学习管理系统、教学基础设施、接收技术、数据安全与隐私等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对教员、评估员和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负责培训和评估的教员和评估员(包括负责监督的人员)应根据规定的资格标准和机构的质量方针及程序获得适当的认证,参加过远程和电子教学培训,熟悉学习管理系统;
监督人员应出席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
参加远程和电子学习课程的学员应能够在注册后一年内完成课程等。

(二)我国海船船员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现状

1.相关法规规定

为履行STCW公约关于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相关规定,2017年3月交通运输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的规定,即“采用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方式对船员进行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保证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并且使学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习,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课程适合于选定的目标和训练任务”。为加强开展船员线上培训的管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船员培训的影响,2020年3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出台了《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船员线上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线上培训仅适用于船员岗位适任理论培训和证书再有效知识更新理论培训,不适用于船员实操培训。该通知还对线上培训的培训资质、培训平台、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质量和培训监督等提出了管理要求,如图2所示。

图2 船员线上培训管理主要内容

2.船员线上培训开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新冠肺炎疫情之前,船员培训仍采用传统的线下(课堂)教学模式,远程和电子教学这种线上培训模式并没有得到培训机构的积极响应,海事管理机构也没有出台针对线上培训的管理制度。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之后,船员线上培训成为特殊时期船员培训领域支持复工复产、解决船员培训难和换证难等问题的主要教学培训模式。对比STCW公约要求和其他国家的做法,目前船员线上培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管理制度层面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线上培训的相关规定属于临时性、针对性管理措施,原则性较强,虽然填补了我国船员线上培训监管的空白,但对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缺少具体的指导。如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培训机构选用的线上平台进行充分测试并验证其是否达到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判断平台是否满足要求时容易存在主观判断,对要求的理解不一致。相关规定未强调对培训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容易使培训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忽略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规定,船员线上培训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2)培训课程设置方面的问题。在课程设置方面,首先要考虑线上培训与传统课堂培训模式的不同特点,选定适合线上培训的目标和训练任务,以达到所涵盖科目的适任水平。但由于线上培训开展的突然性,对STCW公约要求的研究不够深入,培训机构在开展线上船员培训时,没有制定专门适用于线上培训的课程并申请课程确认,仅仅是将原来的传统课程培训内容移植到线上开展,没有根据实际对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内容进行区分,仍按照传统课堂模式授课,造成培训效果难以达到既定的培训目标。

(3)培训平台方面的问题。很多培训机构都采用了社会化、免费的网络平台(如云课堂、腾讯会议、钉钉等),以微信群、QQ群开展课程答疑辅导的方式开展线上培训,大部分线上培训是在平台上授课讲解,培训学员身份核验、直播回放、教务管理等功能使用较少或者根本不具备所要求的功能。教员借助简单的PPT课件就可以完成整个线上培训授课任务,而学员则希望教员通过更多的多媒体内容展示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和教员难以满足学员的要求。调查数据显示,超过30%的船员在参加培训前对培训平台不够熟悉,线上授课前的准备工作有待改进。此外,相关数据安全、培训跟踪与监控等往往被忽视,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评价存在操作上的实际困难。

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作为改革和创新船员教育培训的一种方式,是传统培训模式的有益补充,海事管理机构、培训机构都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其不断改进和完善,使其成为提高船员素质和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助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

(一)总结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建议进一步研究STCW公约相关要求,借鉴其他国家远程和电子教学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在我国船员线上培训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制定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海船船员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管理办法,对影响船员培训质量的相关要素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船员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培训的实施。

(二)合理设置船员培训课程

尽管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已经比较成熟,但对于技能型的船员培训来说,线上教学无法完全取代传统课堂教学,识别适合线上培训的内容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远程和电子教学提供的教学内容和相应的教学活动与传统课堂教学的区别,进而建立既满足海船船员培训大纲要求又适合线上培训的课程,以确保船员具备STCW公约和规则规定的适任能力。海事管理机构可建立STCW公约强制要求的适用于远程和电子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的培训课程清单,以指导培训机构开展混合培训模式的船员培训。

(三)加强过程管理,保障培训质量

按照STCW公约要求和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远程和电子教学提供的培训应被包含在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因此,培训机构应根据线上培训的特点和实际,修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把线上培训纳入受控范围,包括教员和评估人员的资格、经历、教学技术培训情况等,实现线上培训的过程管理、监督和评价。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对线上培训监督的管理制度,识别影响培训质量的关键因素,落实监管责任,以保障培训质量。

2021年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宽船员培养渠道,优化培养模式,打造高素质船员队伍。而远程和电子教学培训模式适应了当前不断改革和创新船员教育培训方式的需要,还需要相关各方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远程和电子教学培训的经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强化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以提升船员综合素质和适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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