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利娜,牛晓勇,李 红,贺 静
(1.太原理工大学《煤炭转化》编辑部,山西 太原 030024;
2.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山西 太原 030024)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是职称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提出将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必要条件、分层分类调整完善论文条件、鼓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1]。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完善职称评价标准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2]。对于出版系列,2021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完善评价标准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评价能力和业绩,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3];
并在其中附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2021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闻出版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4](以下简称2021年《通知》),笔者发现该通知在申报资格条件上有较大的改动,为各地区职称评审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方向。
期刊编辑是推动期刊健康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及出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职称评审制度不仅能够激励其职业发展,促进其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且在加强期刊编辑人才队伍建设及提升期刊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鉴于2021年《通知》中的申报资格条件与 2020年相应通知中的申报资格条件相比有较大改动,且 2020年各地区已经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了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并予以实施,为此,笔者以2020年我国28个地区(除青海、宁夏和西藏)发布的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以及2021年《通知》作为数据来源,从期刊编辑这一视角进行比较,以期分析期刊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发展变化,从而为期刊编辑的职业发展提供启示,促进编辑人才作用的发挥。
1.1 基本条件
2021年《通知》中明确指出申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4],这对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继续教育(统称为基本条件)提出了统领性的要求。为此,笔者结合此通知,在归纳分析2020年各地区职称评审文件(以下简称 2020年各地区文件)中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如下探讨。
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总体来看,2020年各地区文件中对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为:编校的出版物出现过方向性、政治性错误,受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及其他形式的处分和处理者不得申报职称。此外,个别地区将考察范围扩大到申报者发布的新媒体内容的政治质量上。思想政治素质是职称考核的首要条件,作为出版工作者,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必须过硬。除了编校的出版物外,在出版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制作发布内容已成为期刊提升影响力和传播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新媒体内容的政治质量同样不容忽视。因此,在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上,应结合2021年《通知》精神和以往职称评审指标,注重从线下到线上全方位考核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
编辑职业道德是编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及道德品质[5]。2020年各地区文件中对申报者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以及存在学术造假、学术不端行为等的情况均做出了从“一票否决”到延迟申报的惩罚规定。例如,甘肃省规定“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除‘一票否决’、撤销职称外,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因此,在制定地方评审文件时应更加细致化严格化2021年《通知》中“不得申报人员”条例下“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的规定,对达不到职业道德要求的申报者,除给予其“一票否决”外,还应根据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处分。
继续教育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大多数地区在2020年评审文件中根据2010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72学时”。自2021年1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施行,明确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增加,体现了国家对于出版人才专业化能力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各地方出版局应根据继续教育内容形式要求合理认定折算学时,制定相关评价指标。
另外,2021年《通知》中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没有做出要求。笔者认为,申报高级职称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资历,且任职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证明其能够达到胜任工作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可以不考核申报者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1.2 研究成果
由于2020年大多数地区将“论文论著”作为独立的申报资格条件,因此,笔者首先对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论著条件进行分析。梳理2020年各地区文件中的论文论著条件,笔者发现,其在各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从规定发表的论文论著性质来看,约一半的地区规定发表出版专业论文论著,其余地区规定发表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论著(与所编刊物学科方向一致的论文论著)。另一方面,从规定发表的论文数量、级别及论著字数来看,规定发表出版专业论文的数量至少为1篇,规定发表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数量最多为4篇以上,且对发表论文级别的要求也相差较大;
而对于论著,从没有字数要求到最多要求字数在15万字。可见,在以往职称评审条件中,一是将论文论著条件作为单独条件列出,过于凸显论文论著条件的重要性;
二是论文论著类型和数量的规定在各地区间差别较大;
三是评审条件中没有强调申报者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成果的重要性,导致无法真正体现申报者的学术水平,有些地区只要论文数量达到要求即可。因此,以往的职称评审条件难免会给期刊编辑人员带来困惑和误导,比如,在学术研究上,存在将研究重心侧重于出版专业还是相关专业的困惑,或存在只要论文数量够就可以评职称的心态;
在出版工作上,存在将工作重心放在撰写论文上而轻视业务工作的现象等,从而不利于期刊编辑的职业规划和长远发展。而2021年《通知》中将论文论著条件列于“研究成果”标题下,同时指出从2022年起,提供的研究成果须为申报专业内容,这从宏观层面上避免了过于强调论文论著的重要性,规范了发表论文论著的类型。同时由于各地区出版水平和出版系列从业人数存在差异,各地区在职称评价标准的制定中应因地制宜合理设定论文论著数量,并体现具有代表性成果的论文论著的价值。
除了论文论著外,2021年《通知》中明确了研究成果还涵盖行业标准、专利成果、研究课题和调研报告。研究成果的多面性有助于从理论到实践全面考核申报者的学术能力。笔者整理发现,这些成果在2020年各地方文件中以业绩条件列出,主要指标包括参与国家级出版项目、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的数量,承担的项目是否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或受到中央、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等;
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办采纳或国家部委办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等。结合2021年《通知》,笔者认为各地方出版局在制定评审指标时,应注重从研究成果而非业绩成果的角度合理设置行业标准、专利成果、研究课题和调研报告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切勿重成绩而轻实践贡献。
1.3 业绩成果
2021年《通知》指出,申报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业绩成果。其中,出版系列须提供选题策划报告、审稿校对意见、设计制作方案、项目代表性成果等。这反映出在今后的职称评审中将注重对于策划能力、评审能力、编校能力和项目创新能力等的考察。整理发现,在2020年各地区文件的业绩条件和能力条件中体现出了对上述成果的评审要求。以申报副编审职称为例,策划能力考核指标包括能参与期刊选题、出版计划以及重点栏目、特色栏目或常设栏目的策划和组织;
评审能力考核指标包括应具备解决审稿或编辑中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对出版物进行复审或终审及担任责任编辑,或能够对重点出版项目进行评审;
编校能力考核指标包括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能够提出改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方案等;
项目创新能力考核指标包括参与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国家重点数字出版项目工作等。
另外,2020年大多数地区将期刊获奖情况和期刊影响力纳入业绩条件,包括期刊获得的出版奖及科技奖的奖项级别和奖项数量;
编发稿件的最高被引频次、期刊被国际重要检索系统收录情况,以及被高影响因子的期刊方阵或核心期刊、其他报刊选载或评介、摘录数量等指标。个别地区还规定了其他业绩条件和能力条件,如指导和培养年轻编辑的人数,编辑或担任责任编辑的期刊是否与境外开展版权合作,担任期刊的主编(执行主编)、副主编或编辑部主任、重要栏目的责任编辑(主持人),参与过国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等。
目前来看,以往各地区职称评审文件中考核能力和业绩的指标虽然种类较多,但有的指标无法量化,有的指标如编校任务定量过高或过低,从而使得评审指标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2021年《通知》对业绩成果的范围给予了导向性的规定,各地方新闻出版局应结合期刊的出版业务,着重强调对申报者策划业绩、评审业绩和编校业绩的考核,建立可以量化适于评审的指标体系。
2.1 提升素养,加强学习,筑牢期刊编辑职业发展的根基
职称评价标准中的基本条件为期刊编辑如何提升自身素养提供了重要的启示。首先,作为以纸媒和新媒体平台为载体进行学术传播的主力军,期刊编辑发布的内容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期刊编辑必须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一方面,期刊编辑应力求站在传播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度,以全球化的视野传播宣扬先进文化和科技成果,打造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从而涵养读者的精神生活,增强文化自信;
另一方面,期刊编辑需实现出版业务开展与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有机融合,丰富自身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以强烈的政治觉悟去开展出版工作,从而筑牢自身职业发展的根基。
其次,作为学术成果的把关人以及从事出版研究的学术人员,期刊编辑必须提升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秉持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诚信,并以身作则恪守职业规范与出版伦理,认真履行出版的责任与使命。职业道德是期刊编辑职业发展路程中需持久坚持的规范准则,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应成为期刊编辑必修的课程。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7]此外,近年来国家相继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2021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指出对失信行为严重者,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取消其晋升职务职称等资格[8]。在此背景下,期刊编辑应高度注重自身德育建设,遵守科研诚信,抵制学术不端,避免出现道德失范行为而使其成为自身职业发展的拦路虎。
再次,期刊编辑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随着出版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以及出版市场的竞争加剧,期刊编辑的知识结构、出版能力、创新意识必须与时俱进,同时,期刊编辑在职业生涯中也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发展瓶颈,这些都需要期刊编辑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期刊编辑应多与同行进行交流,学习先进的出版经验,广师求益,革故鼎新,激发期刊策划、组织的灵感。
2.2 累积学识,提高技能,搭建期刊编辑职业发展的阶梯
2021年《通知》指出申报者须提供反映或代表其任职以来的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突出强调了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这意味着对期刊编辑的职业化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期刊编辑不仅需要掌握出版专业理论知识,而且随着刊载论文学术水平的提升、论文评审难度的加大,对选题策划创新性的竞争,以及对国家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重大战略需求的回应,越是优秀的期刊越需要编辑具备更专业的学科知识、更精准的学科洞察力和更深厚的人文科学素养。因此,期刊编辑一方面应关注学术动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提升学科知识;
另一方面,应将学科知识与编辑出版学、传播学等理论结合起来。例如,在论文评审及选题策划等方面更加体现期刊编辑对学科知识的运用,而在编辑校对及学术传播方面则体现期刊编辑出版理论知识的运用。只有发挥学科知识和出版知识双重优势,才能集思广益,取得高水平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行业标准、专利成果、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
从职称评审标准中的业绩成果来看,策划能力、评审能力、编校能力和项目创新能力是期刊编辑职称评审考核的主要能力。首先,期刊编辑应做好策划工作、评审工作和编校工作之间的平衡。在三种能力中,策划能力决定了期刊的学术高度,评审能力决定了期刊的学术价值,编校能力保障了期刊的出版质量;
同时三者又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而在实际工作中,重编校轻策划、评审依赖专家的情况较为多见,因此,期刊编辑应注重改变这种状态,合理做好自身的职业规划。其次,数字出版时代来临,在海量信息的大浪潮下,期刊编辑一要打好编校基本功,认真锤炼编校技能;
二要提升评审能力,不过于依赖审稿专家,做到在初审环节能对论文的创新性、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研究结果的合理性以及讨论分析的深度等作出合理判断,在终审环节能对稿件的学术质量最终把关;
三要努力学习新媒体传播技术和选题策划方法,积极跟踪学科动态,紧抓学科热点,策划适应全媒体时代的出版内容。此外,在项目创新能力上,期刊编辑应从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结合自身的兴趣和优势,确定合理的研究选题,撰写项目申请书,积极申请各类出版相关基金项目,从而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实施为手段,提高自身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在职业发展中登上更高的阶梯。
2.3 创新理念,强化意识,扩宽期刊编辑职业发展空间
从2020年各地区文件中的业绩指标和能力指标来看,期刊编辑还应创新出版理念,强化品牌意识、传播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是期刊发展不竭的动力,期刊编辑需树立创新开放的理念,注重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出版流程,改革管理机制和出版模式。品牌是期刊被广大学者认可的标志,期刊编辑应注重在期刊现有出版优势和特色风格的基础上,加强与编委、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他们对期刊发展提出的意见,通过邀请知名学者、学科带头人等专业人士担任客座编辑、学科编辑,参加或举办学术会议,运作专题化、特色化、品牌化项目等多种方式打造专刊专栏专题,塑造良好的期刊品牌形象。此外,期刊编辑应提升传播意识和服务意识,多渠道提高期刊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加期刊被国内外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的数量,并且通过建立读者群和作者群、优化微信公众号发送消息、实施精准推送等方式为读者和作者提供良好的阅读体验和投稿体验。期刊编辑只有创新理念,强化意识,才能拓宽自身职业发展的空间。
随着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的发展,出版业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加之受到各种期刊评价体系的影响,期刊的发展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这不仅对编辑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而且考验着编辑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完善的职称评价标准可作为编辑职业发展的航向标和夯实编辑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压舱石,只有发挥其有效作用,凝聚起每一位编辑的力量,才能打造一支素质型、学习型、能力型和服务型的优秀编辑队伍。2021年出台的《通知》,在宏观层面对职称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不仅为各地区制定科学合理的职称评价标准提供了指导,同时也可成为期刊编辑职业发展的指南。期刊编辑应注重从提升素养、累积学识、提高技能、强化意识四方面促进自身职业的发展,从而在未来的职业道路上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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