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喜凤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0)
国务院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19年工作要点》的函中,首次提出了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这一目标。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全面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支持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确保到2025年基本形成“区域产业和教育共生共荣”的发展格局。然而在实际教学中,现阶段我国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的现象仍然存在,其根源在于企业履行职业教育这一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不健全,成为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涵及履行方式通过立法进行限定并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建立职业教育共同体的前提。本文应用 CiteSpace软件对已有与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相关的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识别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研究热点,综合分析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涵、履行现状、实现路径及这一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
1.2 文献来源与数据选择
以中国知网文献数据库为数据来源,选择专业检索页面,设置“篇关摘”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学合作+学徒制+校企合作)*企业社会责任”,设置出版时间范围为2000-2022年,来源类别为“全部期刊”进行检索,剔除无关文献后,共检索71篇有效文献(文献检索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1.2 研究工具与数据处理
采用CiteSpace科学知识图谱分析软件6.1.R2版本,对与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分析其研究热点和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涵演变趋势。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作者、机构和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对文献时区分布等进行可视化分析,借助可视化手段分析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涵及其发展。
2.1 文献发表时间分布
我国学术界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研究较晚,最早文献发表于2008年,中国知网共收录2篇相关文献,提出职业教育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2008-2022年,学术界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作为企业一种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不高,每年发文总量很少,2009年仅1篇,最高为2020年,也只有10篇相关文献(年度文献数量见图1)。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要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带动了学术界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研究,2014年这一领域的文献达到8篇。教育部等6部分联合2018年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对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内容与形式进行了详细阐述,再次提出把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等多个文件的发布,使该领域文献发表达到高峰,2020年达到10篇。文献分布图谱显示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从首次出现到目前为止已历时14年,每年的发文数量总体不高,但在71篇文献中,核心期刊收录的总数为34篇,证明该研究领域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也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开展的关键和难点,但总体上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已有研究停留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重要性,未能涉及具体实施和如何推动法律机制建设的层面。
图1 2008-2022年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数量
2.2 核心作者与机构分布
文献作者和主要研究机构统计结果(表1)显示(包括合作作者),共有105位学者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开展过研究,其中发表文献数量超过1篇的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有7位,主要研究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具体作者和研究机构如表1所示。
2.3 研究热点分析
应用CiteSpace 软件对文献的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旨在展现文献高频关键词,识别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研究热点。数据分析前,设置网络节点为“Keyword”,选用关键路径算法(Pathfinder)和链接剔除( Pruning sliced networks), 设定阈值“threshold”为“3”。关键词聚类分析结果较好(Modularity=0.627 8, Weighted mean silhouette S = 0.893 8)。分析结果共展示93个关键词节点,161条关系线,密度为0.037 6,具体数据及关键词图谱如图2所示。依据CiteSpace统计算法原则,关键词中心度大于0.1的为该研究领域的热点,在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领域,共发现热点关键词15个,其中“校企合作”为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频次为37,其次为“职业教育”,出现25次,其他的热点词还有“企业”“权利”“社会责任”等,具体热点关键词统计见表2。
表1 文献主要作者与机构
图2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文献关键词图谱
图3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发展时区图谱
2.4 研究发展与趋势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发展时区图谱(图3)显示,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研究总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9-2017年,第二阶段则为2018年至今。在第一阶段,学者们聚焦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分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驱动力,并探索企业在职业教育中责任缺失的现状与应对策略。在路径策略方面侧重于通过立法建设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限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评价与监督。从2018年起,学者们开始关注产教融合,把促进校企合作的目标上升为推动校企深度融合的生态体系构建和职业教育共同体的建设,因此更多地关注成熟的职业教育体系中企业的行为机制、制度创新和推进路径。
表2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相关文献热点关键词统计表
学者们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研究聚焦于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不佳的原因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激励机制三大方面。
3.1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内涵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定义尚没有一个获得广泛认可的界定,被认为是一个在本质上存在争议的社会概念[1]。周梁[2]以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竞争战略三大理论为依据提出企业应当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认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目的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标准,而应是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可以为国家创造财富,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为国家培养输送人才、实现科教强国等作出贡献;
另一方面,企业培养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解决了学生的就业问题,为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国家缓解了就业压力,提供国家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因此,企业从事教育事业,是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秦程现[3]将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为企业享受了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为其创造价值的同时,应当承担与自身能力相匹配、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是一种战略性社会责任。光琳[4]和徐珍珍等[5]把企业的职业教育社会责任依据承担的培训内容与对象进行分类,认为针对企业内部员工技能提升而建立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是一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另外一种类型则是针对学校和社区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据具体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把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行为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为针对青少年的、为激发学习兴趣的职业启蒙教育;
第二大类为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由学生向员工过渡的职业准备教育;
第三大类则是针对企业员工和社区群众再就业和职业发展所需要的短期或中长期技能培训。依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方式,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履行可以分为四大类:一是针对安全健康、技能提升、学历提升和弱势群体就业等方面的职业培训;
二是与职业院校共建产业学院、产学研中心、实训基地,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活动等灵活多元参与方式的职业教育;
三是为提升职业技能而开展的如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等系列职业活动;
四是企业出于公益目的组织成立创业基金、捐赠教学物资、社区知识普及等公益性活动[6]。秦程现[3]认为企业职业教育责任应划分为必尽责任、应尽责任、愿尽责任3个层次。认为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动态调研等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主动履行企业育人责任、把校企合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等属于伦理责任,不受法律约束;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公益事业、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等属于自主选择层面的责任,不会受到法律约束[3]。霍丽娟[7]认为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本行业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利用企业和职业院校双方资源优势促进行业技术创新与进步两大方面。
3.2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
学者们发现绝大多数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不高,不能与职业院校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缺乏校企共同承担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体意识。徐珍珍和刘晓[6]研究发现82%的企业以不同形式、不同合作深度参与了职业教育,承担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职责,但主要参与形式为公益,比如提供助学金、教学物资以及数字化资源建设等,且数字化资源的提供企业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运营商,依托自身的产业优势与特色承担职业教育责任。主要参与形式有校企合作共建产学研实训中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员工培训等,但更侧重对员工的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6]。企业真正参与校企合作、共建产学研实训中心的总体比例偏少,只有22.34%。在参与动力方面,徐珍珍和刘晓[6]认为企业主要出于经济和道德动机而参与职业教育,我国不少企业尚处于发展阶段,更多考虑的是自身的发展和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缺少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肖凤翔和黄晓玲[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在职业教育中要承担自己的角色义务,如果没有完成好就应承但相应的不利后果或者强制性义务,比如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中承担导向责任、供给责任和参与责任。
3.3 部分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欠佳的原因
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不佳的原因总体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是没有形成相关的法律规范,不能对企业的职业教育社会责任从法律视角进行限定,另一方面则是企业的职业教育主体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周梁[2]认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与广度不够,不能成为职业教育的主体,没有主体意识,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不灵活,激励机制不完善打击了企业的积极性;
企业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影响了校企合作的基础。光琳[4]认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要出于经济、制度和道德三大动力。学者们认为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够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企业和职业院校的责任与义务没有明确限定,奖惩机制不完善[4,9]。孙健等[9]发现大多数企业对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够,认为职业教育是院校的责任,职业院校人才培养问题完全是学校工作不力导致,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没有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能力。
3.4 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路径
学者们把激励机制分为内部和外部驱动, 认为企业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政府、社会的外部压力和企业的内部动力,并指出政府主导是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机制的重要模式,法律机制建设、财税激励机制建设和提升企业的动力机制是加强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主要途径。
我国部分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不佳的原因在于我国职业教育法规没有赋予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社会责任,没有给予企业适当的经济激励,完善税收激励机制可以促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责、利,是提升企业积极性的重要途径[2,7,9-12]。秦程现[3]认为目前有关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法律仍停留在总体框架层面,规定企业对职业教育有人才培养、师资培养等义务,对参与形式和如何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缺乏具体的实施参考意义。《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对企业实施组合式奖励,但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产生的形式多样,产生的费用缺乏统一的参考标准,难以建立培训补贴机制[3]。因此,我国急需从法律角度对校企合作的内容、形式、补贴机制、奖惩机制等方面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对企业必尽责任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建立相应的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等级评定考核机制,对拒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形成行之有效的惩责措施[3,9]。学者们提出通过企业办学或与学校合作办学的模式,确立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的参与意识[2,5,13]。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是一种从“旁观者”“被参与者”到“重要办学主体”的角色转变,意味着从政府办学转变为企业办学,会导致目前职业院校结构形式的变化,需要一系列的配套管理体制改革[13]。从经济角度强化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在运用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有形的激励机制的同时需引导企业关注长期盈利和无形的利益,吸引企业关注与投资,而不是单纯的捐助,可以强化校企之间的利益关系[6]。校企资源的互补性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优化校企资源的结构与配置,使产业链与教育链密切衔接可以打造资源相互依赖、共生共进的创新技术技能共同体[14]。
知识图谱分析显示目前我国学术界在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领域的发文总量较少,关注的学者数量呈缓慢上升趋势,但这一主题的研究是职业教育领域的难点与重点。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分析影响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因素,提出从立法角度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并提出建立奖惩机制督促和鼓励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总体研究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聚焦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状与动机,提出从立法角度督促企业履行职业教育社会责任,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阶段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升到更高的层次,聚焦于一个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共同体的构建。但是由于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制体系任重道远,已有研究停留在对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建立法制保障和奖惩机制的重要性层面,尚不能深入到如何推动职业教育法制建设和实施的细则层面,将来这一领域的研究有待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