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仓 胡玲
(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 拉萨 850000;
2.成都种智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2007 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基于西藏特殊的地域环境,更是基于成都丰富的创新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在四川省成都市建立了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西藏首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承载着落实西藏创新战略实施,培育西藏中小型科技企业,助力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孵化器定位为西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器和加速器,为在孵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共享活动、会议空间、共享实验室及设备、网络等硬件设施外,通过孵化器在成都的创新平台,引导在孵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成都良好的科研环境、技术氛围、人才资源、优惠政策[1],不断整合区内外创新资源,优化创业要素,提升在孵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加速其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企业高质量成长。
2007—2016 年,自治区财政设立了自治区科技孵化专项资金,每年投资1000 万元,平均每个企业无偿资助经费150 万元至200 万元;
2017 年之后,企业以项目形式入驻孵化器,孵化器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共享实验室、共享会议室并开展相关指导服务,落户西藏境内的项目,经考核通过毕业验收的,可申请获得30 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孵化器借助自治区政府推动创新发展的利好政策,充分利用成都市丰富的科技资源和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经过15 年的发展,培育出了一大批科技型企业,为西藏就业形势的改善和经济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截至2021 年,累计孵化企业105 家,86 家企业毕业落户西藏。本文对20 家毕业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2021 年营业收入上亿元的公司有2 家;
营业收入1000 万元(包含)至1 亿元的公司有9 家,占45%;
营业收入100 万元(包含)至1000 万元的公司有5 家,占25%;
净利润正值公司有12 家,占60%;
20 家公司上缴税收超过1 亿元、研发投入近3000 万元、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数量282 件、职工总数1475 人;
20 家企业中有1 家企业上市、6 家企业认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1 家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
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从毕业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孵化器运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孵化服务体系相对完整、政策扶持力度较大的情况下,孵化器整体运行机制、服务水平、投融资环境等方面尚有很大改善空间,与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整体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2.1 专业化运营管理人才匮乏
孵化器运营需要按孵化器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运营管理人员,且运营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孵化器行业知识、孵化服务体系认知和孵化服务能力。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为国家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多、任务重、人员少,存在一人承担多个职能的现状。目前,孵化器专职专岗人员少,工作人员专业度不够,孵化器从业经验不足,缺乏相应的创业服务能力。孵化器运营人员基本从事孵化器相关手续办理、企业入驻流程操作等简单工作,暂时很难满足为在孵企业提供深入创业服务的需求。
2.2 孵化体系有待完善
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配套比较齐全,同时搭建有一整套孵化服务体系。但孵化器提供的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粗糙、服务质量和水平整体不高。主要体现在:
2.2.1 企业整体面服务不足。目前所提供的服务更偏向于围绕企业的单个“项目”展开,缺乏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在孵企业的整体全面针对性的服务。
2.2.2 企业服务未常态化开展。孵化器通常是在培训及阶段性评估考核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协助企业解决或对接相关资源。对于企业在平时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孵化器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不多,企业也很少主动向孵化器求助及提出相关服务诉求,因此孵化器日常性、持续性服务较少。很多入孵企业在孵化器内并未享受到企业辅导、团队建设、知识产权布局、高企培育、产业资源对接、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投融资服务等增值服务,孵化器尚未充分发挥其创业孵化功能。
孵化器运行资金全部来源于政策性专项经费,其中专项经费的70%左右主要用于孵化器房租、物业水电费等的基础性配套支出(企业以项目形式入驻孵化器,免费使用办公场地及各项配套设施设备等),孵化服务的投入比较少。企业毕业验收通过后可申请获得30 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孵化器没有其他的资金建立自有种子资金。
2.3 内部运行机制不够灵活
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是由政府主导、政府直接参与管理的非营利型孵化器,孵化器运营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部门财政拨款,工作人员收入和管理参照公务员,导致孵化器全凭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来推动工作[2]。孵化服务的过程中,更多关注入孵企业(项目)数量指标是否完成,缺少对入孵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关注和扶持。入孵项目完成,则意味着服务的终止;
企业完成项目并落户西藏,毕业验收后,则算是完成了该企业的孵化。企业毕业后的运作情况、成果转化等情况基本不会继续追踪,孵化器与企业之间没有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联系,在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力量薄弱。孵化相关流程多、周期长,孵化管理和运营上灵活度不够,造成资源使用效率低,降低了孵化器的资源配置效率。
根据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的调研情况及自身发展现状来看,孵化器有自身的特色和成效,但在其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方面,如何提升孵化器科技创新孵化能力与效率,使其成为支撑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是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为促进孵化器的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切实推动孵化器提质增效,使其在引领科学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等各个阶段与相关领域充分发挥其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建议着手。
3.1 注重培养管理人员,建设专业服务队伍
孵化器应着力建立一支懂孵化专项知识、能提供孵化服务、善搭建孵化服务体系的专职运营团队。首先,引进创新型专项人才。孵化器应积极引进商业敏感度高、沟通能力强、思维活跃、勤奋靠谱、扎实能干的创新型人才;
其次,加强孵化相关知识培训。运营团队定期接受孵化从业资格及各项业类提高培训,参加行业内交流,赴国内典型示范孵化园走访调研,不断加深对孵化行业的认知和洞察;
第三,加强孵化服务能力训练。运营团队通过学习西藏、成都两地相关创业(产业)政策、了解两地营商环境、开展创业活动等不断打磨和训练服务类目,提炼出更加符合孵化器优势的可持续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
3.2 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升孵化服务水平
异地孵化器对孵化服务环境要求更高,在配备优质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的同时,高质量系统性的孵化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政策配套等,更有利于在孵企业的项目成果转化。助力政府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合法合规化运营管理,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孵化器更应不断优化自身的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孵化体系,建立良性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收集企业意见,并快速进行服务反馈,让企业真正参与并享受到孵化器的创新孵化服务。
3.2.1 完善孵化企业引进与培育机制。首先,孵化器应结合区内主导产业特色,结合“飞地”成都的优势,根据孵化器的运营发展规划,确定入孵企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其产业方向、技术研发能力、项目发展阶段、主创人员背景、企业注册地等指标。其次,建立孵化器运营管理机制,明确企业(项目)入孵和退出管理办法。组织专家从相应指标要求对企业进行评审筛选,同时敢于对不符合要求的入孵化企业进行科学淘汰处理,将有限的资源配置给更优的企业。再次,挖掘目标企业(项目),根据孵化器设立的入孵企业画像,深入企业(项目)聚集地进行项目招引,让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能够进入到我们的孵化器体系。最后,针对入孵企业的具体情况,利用孵化器创新资源项目进行孵化,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提高入孵企业的发展速度。
不断完善对入孵企业的引进与培育,持续发挥孵化器的服务指导作用,为入孵企业提供信息交换的渠道和日常交流的平台,加强孵化企业之间的交流,促进相互之间的协作。
3.2.2 加强产学研合作。孵化器通过与“飞地”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合作,搭建孵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化交流平台,根据孵化企业的技术需求和技术难点,匹配对接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专项技术,促成企业与技术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合作规模和深度。通过合作,一方面企业获得持续的创新力、先进的技术人才和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
另一方面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通过技术转移转让的方式实现了成果转化,真正实现了产学研用、院校企地的深度合作。
3.2.3 加强建设导师辅导服务体系。由于孵化器面向西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大多数企业缺乏创业经验,因此需要搭建孵化器创业导师库,建立健全导师辅导服务体系,为孵化企业提供专业的辅导服务,减少企业创业的试错成本,切实帮助孵化企业解决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借鉴并利用成都“科创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及西藏科技厅专家信息平台,建立并完善孵化器创新创业导师的资料库,针对性进行分类与管理,聚集各领域导师资源,形成专业性的导师辅助服务体系,提升孵化器运行效率和项目孵化成功率。
3.2.4 建立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功能不齐全,无法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科技服务。孵化器积极引进并筛选西藏、成都优质可靠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线上科技中介服务超市,利用数字化管理系统优势,充分整合区内外创业要素信息资源,提供包括当地的创新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检测认证、法务咨询等多项服务,尽可能多地为在孵企业开拓、挖掘、配置资源。入孵企业可自主选择入驻中介超市,寻找中介机构提供协助、指导、申报服务;
有资质的孵化企业也可以申请成为中介机构,提高孵化企业的收入来源。孵化器对代办事项实行监管管理,对代办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实行动态评估,确保代办服务优质高效。
3.2.5 建立孵化资金。孵化器应建立一支孵化资金,旨在为有需要的入孵企业提供相应资金帮助。政府层面需加强孵化器运营经费的投入,加强孵化器资金的使用及运营管理的灵活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孵化器开展孵化服务的相关支出率。同时可考虑与风险投资机构、天使基金等创投机构合作,联合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建立适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孵化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区内优质的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3.3 创新孵化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特色
(1)孵化器已搭建中试平台,配备相应的实验设施设备,免费提供给在孵化企业使用;
未来需加强中试平台的使用管理规范,优化中试平台的适用范围,让更多有需求的企业能够快速低价享受中试平台服务,实现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使命和价值。
(2)孵化器为入孵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基础硬件,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及创新的风险。未来孵化器可以考虑在延续免租招引更多优质企业的同时,实行物业水电按实收费制原则,加强入孵企业成本意识,避免资源的浪费。
(3)孵化器需要更进一步聚焦资源,提升孵化功能,充分整合各方面的有效资源,加强在孵企业之间的合作,在孵企业与毕业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身谋求发展的资源,优化入孵企业成长的环境[3]。
(4)创新孵化服务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减少冗余的孵化流程,科学灵活运营孵化器;
提高孵化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完善和连续性的孵化服务,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对入孵及在孵企业进行严格把关并按照管理办法实施考评,进行奖惩,提高孵化器资源的使用效率。
(5)借鉴我国异地孵化器、域外孵化器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运营思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长期发展战略计划,努力提高孵化器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
西藏初创企业面临着规模小、人才少、技术弱、成本高等普遍问题,如何降低科研成本、加大人才储备、增强技术壁垒、提高转化收益是初创企业健康成长的关键,也是孵化器一直想方设法为企业着力解决的难题。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老牌孵化器,如何破局利用现有的资源提高运行效率显得尤为重要。在孵化器发展的过程中,既需要政府牵头,重点通过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持续支撑孵化器创新运营,同时又需要引入市场化运营思路和模式,让孵化器与孵化企业之间建立长效、互信、稳固、互进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孵化器孵化服务质量[4],为孵化企业链接四川等周边省市一线科研资源,集聚创业人才、商业信息、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更多创新创业要素资源,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建立起长效合作机制,提供有力的服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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