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尹
段爱松,云南昆明晋宁人,其近来出版的长篇小说《金缕曲》以“晋虚城”为故事背景,在与云南古滇王国的时空交错之中,借助不断变换的叙事主体,以主体的言说层层展开,讲述了一系列现实与历史、人性与罪恶、神秘与梦幻乡交织的故事。小说整体呈现出较强的意识流色彩,加上语言的诗性特征,一开始就为小说的阅读,设置了重重障碍,而对于叙事主体的定位,是解开小说的一把钥匙。
小说第一部分“鸵鸟肉”中,叙事主体“我”是一位丧失了正常心智的“重症患者”,在整个故事当中作为罪恶之原,遇到了钱陆这一帮凶,而钱陆应该谐音“前路”或“钱路”,他是杀人狂的得力助手。人间贪婪的欲望,为叙事主体的所谓赎罪想法提供了可能。《集市》一章中其以一位小生意人的视角出场,讲述了集市之上纵横的欲望:“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每天必经此地”。正是因为购买者如此强烈的贪婪,完全忽视了其所售卖的乃是“罪恶”。在“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愿意为这个巨大的坟墓般的场地超度”一句中,可以看出,作家对于这种物欲的强烈控诉。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杀人狂的罪恶才能够得以成倍助长。“晋虚城”曾经的杀人事件轰动全国,作家化身杀人者视角,却又时时站在叙事主体外围,以审判的姿态将这个事件以艺术的文字永载历史,这也是整篇小说叙事主体复杂性的体现之一。
第二部分《小镇》,讲述了十位小镇男子,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内心都有着自己的追求,却又都结局悲惨。叙事主体“我”此时作为一个旁观者,不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或是回忆,或是路过看见,以相对冷眼的态度,见证了十位“小人物”的悲惨命运。虽然,“在‘我’的记忆中,晋虚城无论死去,还是活着的人们,统统都必须由我找回来。”一位身负“罪恶”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悲剧”之时,竟然妄图想去救赎他们,这无疑是可笑的,自己尚在逃亡之中,又如何能够救赎别人?从小说内容来看,此部分和第一部分以“活人”的姿态讲述,从其中的人物关系来看,叙事主体“我”为同一个人物,只是第二部分中的叙述功能弱化,不再是故事主角,只承担故事的见证和讲述作用。
小说第二部分“异梦录”,以“青铜”为叙事主体,采用第一人称“我”为叙述口吻,以“青铜”之梦,再现了古滇王国的发展史。在历史的讲述中,“把”军师、“果”器师等十位古滇将领的命运与王国的命运相交织。通过“青铜镜”呈现的画面,在一派神秘的巫术氛围中,将王国的最后一战,复原纸上。
作家巧妙借助埋藏地下新出土的青铜,赋予其“铜的意识”,以它身上的历史性,顺理成章地以梦的形式回忆千年往事,重现古滇秘史。历史的故伎在现代重演,“明”王和“十手下”的命运就如同小镇“商贩”和“十少年”。依托铜的梦境,作家有意打通其中的关联,以其深埋地下,历经千年历史的属性,见证这种来自于古滇国神秘的巫术之源的轮回之力的真实存在。
小说此部分将现实之中无以安放的罪恶和宿命“嫁祸”给古滇国神秘的“巫术之源”,这无疑是对“无法解释”的现代罪恶和人类悲惨命运的一个绝佳的解释。青铜贮贝器上恐怖血腥的图像,正与当下罪恶的弥漫如出一辙。青铜的千年之梦,也只是为了控诉:悠长的历史并没有将人性净化,反而留下其阴暗的一面,让罪恶滋生膨胀!
第四部分“活蹦乱跳”,选取人身体的“脑”“眼”“血”等为叙事主体。叙述者纷纷直指罪恶之源:变态杀人狂,亦即卖“鸵鸟肉”的小商贩,此部分与小说第一部的“凶器”和“狗仨”等章节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只是此时被解剖的“身体”反客为主,以被肢解的一方为中心,讲述身体各部分的被杀体验。
以第一节“脑垂”为例,“脑”向死而生,“活”在杀死它躯体并吞食了自己的凶手体内。在叙述过程中,两个“我”的视角切换别具审判意味。如:“我看到了自己,我竟然在吃着喝着自己”。一方面,“脑”“活在”凶手的体内,成了凶手的一部分,于是,自己便也是在吃喝自己。另一方面,作为人,竟然自己在吃自己(同类),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发指的行为。作家在叙述视角的运用上,独具匠心,在被杀与被吃的叙述之中,直指人心。
叙事主体对死亡的重新经历是一种死亡的割裂体验,是“死者”对于死的再度经历。作家借助这样的叙述主体,将死亡异化,既写出了罪恶在人身上爆发的全过程,更将对于死亡的体验描写,推向变态的境界,即:我吃我。人性扭曲之下,对于死的认识,都已经变得荒诞可怕。
透过叙事主体,作家想强调的应该是:古滇王国的战争、“晋虚”城的杀人案、小镇人民对于生活的挣扎、物欲的贪婪、文明的摧毁,这一系列关于人性的思考如果要经由死亡才能找到答案,那这个答案的代价未免过于太大;
如果这个答案只会让“已经死去的人”明白,那活着的人注定永远无法得到救赎。
第五部分“葬歌”以亡灵为叙述主体,讲述在被执行死刑后,其亡灵回归老屋后回忆的关于家中亲人的种种事迹。此部分与第四部分相反,将叙事主体换为了杀人者,让其作为死者体验家族死亡的痛感。面对家族的湮灭和消失,叙述主体“我”开始忏悔自身的罪孽。在忏悔之中,得到救赎。这个代价有甚于“被杀者”,毕竟连环杀人与抢劫未遂,前者的罪孽更为深重。
整篇小说在叙事主体的多重变换之下,呈现出的是人物心理的复杂和痛楚。如果不联系作家与叙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事件串联起来应该是:以“晋虚城”一个因解救被抢劫少女而杀死抢劫者,并肢解了抢劫者的人物为中心,以其逃亡和救赎为线索,通过历史与现实的交叉,生与死的对话,在孤绝的叙事中表现出现代性对于人性的摧残以及人性的自我挣扎。现代社会变化下对于人性的扭曲,竟让杀人者罪恶残暴至极且毫无悔意,这是多么的可怕。小说以活着的人、“青铜”和死去的“人”三种不同的叙述主体呈现,作家也以三种不同的姿态与叙述主体保持联系:对活着的人的审判,这是一种平视姿态;
对现实的不敢直视而借青铜之梦强行寻求心理安慰(造成这种现实惨境的乃是古滇巫术之源的轮回之力,而不是人性本来),这是一种逃避的姿态;
对“死去”之人的救赎,这是活着的人对于其罪恶的毫无悔意之下,作家以“上帝”的姿态,强行让他们“认罪”,并且让其亡灵在再次死亡中得到赎罪。由此看来,叙述主体之杀人狂一路逃避金色骑马人的追杀,这个“金色骑马人”应当是作家本身,亦是作家在其肆无忌惮杀人且毫无悔意之下强行施加给他的道德和法律“追杀”。虽然作家对于杀人者罪恶的审判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不惜动用古滇巫术来“欺骗”自己,认为这是轮回诅咒,而不是人性本来,但是作家终究需要救赎自己,也需要让已经死去的人得到救赎。因此,在现实的杀人者毫无悔意的情况之下,只好让其亡灵代其赎罪。既然活着的人得不到救赎,或者说救赎不了活着的人,那么只能救赎罪恶者死去的亡灵。这是作家的慈悲,也是人性该有的慈悲。
如果联系叙事主体与作家之间的关系,小说各部分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完整外壳之下支离破碎的东西”。第一部分“鸵鸟肉”是作家在人性的思考之下对历史杀人事件的再现;
第二部分“小镇”是对童年玩伴纷纷离去的缅怀;
第三部分“异梦录”则借故乡出土的古滇王国的青铜器重回古滇国;
第四部分“活蹦乱跳”视角转到被杀人狂杀死的“人”身上,以它们的疼痛和思想警醒世人;
第五部分“葬歌”是一首真正意义上的长诗,以爵士乐即兴的特征写下,表达对人性变化的思考:时间改变了什么?人又能改变时间的什么?以挽歌的意味旨在“给自己赎罪,给时间赎罪”。作家借助不同的叙事主体,探索时间留下的东西,在对历史和现实的悼亡之声中,记录人性的罪恶,寻求人性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