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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夏志清与英美文学批评的理论渊源

时间:2023-12-28 08: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张 涛 王雨晴

夏志清在美国攻读学位,以及后来酝酿、写作《中国现代小说史》的1950年代,正是“新批评”派在美国文坛和批评界风行之时。而夏志清所在的耶鲁大学,更有像布鲁克斯、波特这样的“新批评”派的主将。在攻读博士期间,夏志清曾受教于波特、布鲁克斯等“新批评”派的重要批评家。这种便利的条件,让夏志清“近水楼台先得月”,在耶鲁研究院的几年中,他已经非常熟悉“新批评”派的基本理论主张和批评方法了。其实,早在夏志清赴美前,他就已经接触到了“新批评”派的著作了,只是那时还没有进行仔细系统地研读。夏志清在北京大学任教的时候,与其兄长夏济安逛北平的外文书店,无意中发现了“新批评”派的代表作《精致的瓮》,“另一本济安同我觉得非买不可的是勃罗克斯(Cleanth Brooks)评析英诗的《精致的骨坛》”,并且将《精致的骨坛》推荐给了同在北京大学任教的英国学者燕卜荪。燕卜荪则被认为是“新批评”派的先驱人物。由此可见,夏志清那时就已经十分欣赏和认同“新批评”派的理论主张和批评实践了。等到日后,跟随着这些“新批评”派批评家读书问学,受到“新批评”派的耳濡目染,大量阅读“新批评”派的刊物,“我在一九四八年到耶鲁后,才看到整套《南方季刊》,真觉得内容美不胜收。同时,《啃吟》《西沃尼》季刊,每期出版,都抢先看,觉得人生乐事,莫过如此。”自然也深谙“新批评”派的理论精髓。以至于后来在写作《中国现代小说史》时将“新批评”的批评方法运用得得心应手。

“新批评”派特别重视对于“文本”自身审美价值的发掘和鉴赏,他们倡导的是一种“文本批评”,“承认作品文本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客体,也意味着强调文学批评的使命,就是对作品文本的分析和评价。”要“批评”就要有标准,就要有自己的情感和态度,就要评判出作品的优劣、好坏。布鲁克斯甚至就此认为:“我相信,如果放弃了好和坏的评判标准,我们也就等于开始放弃了我们对诗歌本身的概念。”而夏志清就深受布鲁克斯的影响,直言作为文学史家“我的首要任务是‘优美作品之发现和评审’(“the discovery and appraisal of excellence——语见《小说史》初版原序),这个宗旨我至今仍抱定不放。”他并以此为理念,对入选《中国现代小说史》的篇目精挑细选,哪些人选人,哪些人专章分析,都有着仔细的考量。从而发掘出了一直以来为文学史所忽视的几位“新人”,诸如张爱玲、沈从文、钱钟书等。除此之外,他还对一些既有的文学史结论,进行了价值重估。

“新批评”派并不是忽视作品内容和历史语境的纯粹的“形式主义”者。美国学者韦勒克曾经指出,因为“新批评”派冠以纯粹的“形式主义”者的标签后,遭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种种误解:

指控的四大罪名最为常见。首先,新批评派是一种“曲高和寡的唯美主义”,“为艺术而艺术论的复活”,对于人类意义、文学的社会功能和效果没有兴趣。新批评派,大家称之为“形式主义者”;
其次,新批评派,我们有所耳闻,完全不顾历史。新批评派将艺术作品脱离它的过去和它的环境。再次,新批评派,有人以为是旨在使得批评具有科学性,或者至少“将文学研究处于一种和科学的先决条件不相上下的先决条件”;
最后,新批评派,现在有些论者弃置不顾,以为只是一种教学手段,法国文本分析流派的一个翻版,至多对于那些必须学会阅读,尤其是读诗的美国大学生有所助益。

“曲高和寡的唯美主义”,“唯艺术论”,对于历史、现实完全忽视、视而不见,这些曾经对于“新批评”派的误解,同样发生在夏志清的身上。大陆学者对夏志清的批评除了他的政治立场之外,就是批评夏志清所标榜、运用“新批评”派的“形式主义”批评方法。其实,在“新批派”的内部对于“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许多批评家的理解也并不一致,只是有少数的批评家如兰色姆,是主张形式与内容“二元论”的,他认为“作为局部肌质的细节与作为结构的内容互不相关,肌质的扩充方向也不受一首诗的概要的制约。”然而,多数的“新批评”派的批评家,还是反对兰色姆的内容与形式的“二元论”,坚持内容与形式的“有机整体论”。作为“新批评”派代表人物的维姆萨特就曾说过:“形式拥抱信息,组织成一个更深沉、更有实质性的整体,抽象的信息不再存在,孤立的装饰物也不再存在。”雷纳·韦勒克在他的《近代文学批评史》中分析“新批评”派时,也说过:“在新批评派的著述中,一首诗的脉络连贯,不是从形式方面去研究的,那是‘形式主义’的标签给人的启示。传统上大家所说的一首诗的形式,实际上新批评派不大重视……但是新批评派摒弃形式与内容的区别说:他们相信诗歌的有机性,而且在实践中不断地推究态度,调门,张力,讽刺和悖论”维姆萨特和韦勒克的分析,多少可以消除一些我们对于“新批评”派的误解,他们不是纯粹的“形式主义”者,他们同样关心“内容”。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深受“新批评”派影响的夏志清,也不会是一个文本“形式主义”者了,他同样也关心作品的“内容”。同样是关心作品的“内容”,为何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与大陆的“现代文学史”,在文学是书写的范围、作家的评价、作品的鉴赏上,又有迥然而异的差别呢?这我们就不得不讨论一下夏志清所关心的作品“内容”的内涵是什么了?

已经有研究者指出,夏志清的文学史野心,主要不是在施展“新批评”派“文本细读”功夫,他的批评重点也不是去揭示文学作品中充满歧义的语言修辞和充满了瑰丽奇异的想象与象征,而是要“借着新批评的方法,夏希望重探国家论述与文学论述的关联;
这一强烈的历史情怀使他不能视文学为‘一只精致的瓮’”即使是“新批评”派的批评家们,他们在专注于“文本细读”之外,还有着其他的关怀,有着他们对于文学“内容”的关注。“新批评”派的批评家艾伦·泰特就认为:“‘一切文学都包含着一个社会的,或者道德的,或者宗教的旨趣’即使马拉梅的诗歌,也‘对品行有所潜移默化,这是就诗歌打动我们的感情而论。’”“新批评”派的批评家承认文学与现实之间的复杂关联,也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文学作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内容,以及在作家身上存在的潜移默化的社会角色。尽管承认了文学作品的“社会性”,但是,泰特却坚决反对将表现“社会性”看作文学作品的主要内容,也反对作家把“社会角色”当作自己的主要的自我意识。泰特认为,作家的根本任务就是“对语言的活力负责”,他反对“要求诗人不再成为诗人,而变成一个政治理想的宣传者,即使他本人认为,那是一个值得为之努力的理想,这仍是一个不负责的要求”。就文学史研究而言,泰特反对那种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以及生物发展的进化演进等方法,来追溯文学作品的“前生今世”,来推究不同作品之间的相互影响与因果关系。泰特认为,这种所谓的“科学”的文学史研究方法,都回避了文学研究和文学史研究当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他们都回避了判断”。泰特认为,每一位批评家和文学史家都有“进行判断的道德义务”,“进行判断”是批评和文学史的基本使命。如果批评家和文学史家将评判作品优劣、好坏的任务交给了“历史”,那么我们的时代“将根本没有判断可言”。因此,批评家和文学史家必须判断“自己时代的文学”。泰特虽然强调了文学作品中的“道德关怀”,也认为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有“判断的义务”,但是,他并不认为“判断的义务”就一定要求“我们进行一种道德判断”。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批评”派的批评家虽然主张文学的“道德关怀”,但是,他们都反对将这种“道德关怀”教条化、泛化。

除了泰特关于文学作品“道德关怀”的论述对夏志清有影响之外,英国的批评家阿诺德和利维斯等人关于文学的“道德关怀”和文学是“生活批评”的相关论述,也对夏志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马修·阿诺德是十九世纪英国的大批评家。他认为文学批评应该是一种“生活批评”。在这种“生活批评”中,他认为发现、发掘文学作品的“道德关怀”是“生活批评”必不可少的,或者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内容。阿诺德不断强调:“‘把观念崇高而深刻地应用于生活,是构成诗歌伟大的最基本因素’,‘违反道德观念的诗歌就是违反生活的诗歌;
对于道德观念漠不关心的诗歌就是对生活漠不关心的诗歌’。”同时,阿诺德还认为:“诗是在诗的真与美的规律所规定的条件下的一种生活批判;
在这种生活批判的诗里找到慰藉与支持;
我们要的是最好的诗;
最好的诗才有力量改造我们,支持我们,给我们以愉快,才是任何别的东西所不及的。”文学的“道德意识”在阿诺德那里,直接表现为文学对于生活做出的真诚批判。文学是“生活批判”的观念,对夏志清的文学批评影响巨大。夏志清主要将阿诺德的文学是真诚地“生活批判”的理论,分解为三个部分:一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人物态度是否真实(“爱憎是否真实”),二是作品是否表现出了生活的“真相”(“观察力是否敏锐”)和作品是否给读者以感染力以及阅读的快感。以作品中人物的态度是否真实而论,夏志清认为,茅盾的小说《虹》中的梅小姐由一个“个人主义者”转变为开始信仰“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本该写得真诚动人的。但是,就因为“作者在这一部分里加强了宣传的调子,使小说的真实性削弱了许多”;
以作者的“观察力是否敏锐”而言,夏志清认为叶圣陶优秀的短篇小说都是“具有的那种带有讽刺意味的客观性”,体现了叶圣陶对于生活细节的敏锐感受力。相反,他认为巴金的《爱情三部曲》“显示了巴金是一个书呆子作家,他笼统描绘了一个有着爱情和革命却缺乏真实感的世界。故事中的人物和地点虽是中国字,但在作品中却找不到一点具体的中国风习和风景——巴金的想象力,完全没有受到官感的滋养;
它只是卖弄陈腔滥调。”以作品的感染力而论,夏志清对沈从文盛赞有加,他认为沈从文“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伟大的印象主义者。他能不着痕迹,轻轻的几笔就把一个景色的神髓,或者是人类微妙的感情脉络勾画出来。他在这一方面的工夫,直追中国的大诗人和大画家。现代文学作家中,没有一个人及得上他。”他在评价郁达夫的《过去》时也说过:“郁达夫虽然伤感气味总是太重,这篇小说倒表现出令人难忘的一刻——一个浪子面对人类悲哀和正直而产生了自渐而快乐的觉醒。”

弗·雷·利维斯也是英国的一位大批评家,他对阿诺德的文学批评多有继承,非常服膺阿诺德关于文学要有“道德关怀”的理论主张。他在他的名著《伟大的传统》中,通过重新梳理、评价英国小说的文学传统,将“人性意识”和“道德关怀”,作为评定是一小说家是否是“伟大作家”的重要标准。利维斯说:“所谓小说大家。乃是指那些堪与大诗人相比相埒的重要小说家——他们仅为同行和读者改变了艺术的潜能,而且就其所促发的人性意识——对于生活潜能的意识而言,也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评价简·奥斯丁的小说时,利维斯更是认为,奥斯丁是凭借其小说中强烈的“人性问题”和“道德关怀”,才成就了一位伟大的作家:

她对于生活所抱的独特的道德关怀,构成了她作品里的结构原则和情节发展的原则,而这种道德关怀又首先是对于生活加在她身上的一些所谓人性问题的专注。她努力要在自己的艺术中对感觉到的种种道德紧张关系有个更加充分的认识,努力要了解为了生活她该如何处置它们,在此过程中,聪颖而严肃的她便得以把一己的这些感觉非个人化了。假使缺了这一层强烈的道德关怀,她原是不可能成为小说大家的。

对于利维斯给自己思想产生的震撼与影响,夏志清也毫不掩饰,“英国大批评家李维斯(F.R.Leavis)那册专论英国小说的《大传统》(The Great Tradition,1948)”,刚出版三年,读后也受惠不浅。李维斯最推崇简·奥斯丁、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约瑟·康拉德这四位大家。简·奥斯丁的六本小说我早在写博士论文期间全读了,现在选读些艾略特、詹姆斯、康拉德的代表作,更对李氏评审小说之眼力,叹服不止。中外人士缩写有关中国现代小说的评论,我能看到的当然也都读了,但对我用处不大。”受到泰特、阿诺德、利维斯等人的影响,夏志清自然也极为关注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道德意识”。但是,夏志清却反对将文学的“道德关怀”看作是空洞无物的道德说教,也反对将内涵丰富的“道德关怀”窄化为某种政治或传道。这也正如夏志清的业师布鲁克斯所说的那样“文学处理特别的道德题材,但文学的目的不必是传道或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