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kuài jì。(英文名称为Accounting)会计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会计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各种税收法规为法律依据来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5篇
第一篇: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
距离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越来越近,你知道什么是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它所包含的制度内容吗?为了各位做财务的小伙伴们对制度更好的了解,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什么是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是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核算对象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存在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实施时间
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改革背景及意义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
背景①《预算法》的要求
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提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背景②十九大报告背景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政策,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就要从财务报告、财务数据来分析和控制,这也需要合适的政府会计制度。
背景③现行制度难以准确反映政府机关家底
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为目的,无法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
背景④会计信息可比性低
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致,造成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通过汇总、调整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
意义①提高数据完整性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能够全面反映单位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
第二篇: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分析作者:邓国辉来源:《中国市场》2019年第12期
[摘要]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以及核算内容方面较以往发生了诸多变化。文章围绕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有关新旧制度衔接问题处理的相关规定,探讨事业单位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与新账还是旧账衔接,以及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衔接时有关长期投资处理的具体问题,为事业单位更好地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处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2146
1引言
2017年财政部印发了最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报表相关制度(财会〔2017〕25号文,以下简称“新制度”),于2019年1月1日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同时废止。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财政部又发布了相关的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衔接规定)。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将来的走向及发展至关重要,是一个关键性的基础,因此事业单位必须扎实做好账务衔接工作。
2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较现行制度而言,有重大的变化和创新。
(1)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变化。《新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创造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体系”的会计核算模式。
(2)取消现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执行《新制度》,适当保留原有行业特殊业务。
(3)财务会计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强化财务会计功能。《新制度》要求经济业务原则上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个人感觉有逐步向企业会计靠近的趋势。
(4)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较以往扩大,利于规范会计处理,更为准确全面反映政府财务信息。
第三篇: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附件1: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2应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20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在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2.“121202 应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收取的医疗款,应当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20201 应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机构收取的医疗款。
(2)“12120202 门急诊病人欠费”科目,核算门急诊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203 出院病人欠费”科目,核算出院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3 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应向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9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90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2.“12190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302 库存物品”科目下设置“130201 药品”、“130202 卫生材料”、“130203 低值易耗品”、“130204 其他材料”和“130205成本差异”明细科目。在“130202 卫生材料”科目下设置“13020201 血库材料”、“13020202 医用气体”、“13020203 影像材料”、“13020204 化验材料”和“13020205其他卫生材料”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相关物品的成本。
(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601固定资产”、“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下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701无形资产”、“1702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下按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六)医院应当根据核算需要,参照“1601固定资产”、“1701无形资产”等科目,在新制度规定的“1613 在建工程”、“1703 研发支出”等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2305 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 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和预收病人的预交金。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01 预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2)“23050102门急诊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门急诊病人的预交金。
(3)“23050103住院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
2.“230502 其他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预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预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接受服务单位的款项。
(八)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001累计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00101 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减去使用财政项目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累计盈余。
2.“30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3.“30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4.“300104新旧转换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新旧制度衔接时转入新制度下累计盈余中除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和科教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九)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101 专用基金”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10101 职工福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依据财务会计下医疗盈余(不含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2.“310102 医疗风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财务会计下相关数据计算提取并列入费用的医疗风险基金。
(十)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1 本期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30101 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相关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2.“33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医疗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3.“33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十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2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下设置“330201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30202 转入累计盈余”明细科目。
(十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001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按照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 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实现的收入。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01 门急诊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门急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1 门急诊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1 挂号收入”、“4101010102 诊察收入”、“4101010103 检查收入”、“4101010104 化验收入”、“4101010105 治疗收入”、“4101010106 手术收入”、“4101010107 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108 药品收入”、“4101010109 其他门急诊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108 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801西药收入”、“4101010108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108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2)“41010102 住院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2 住院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1 床位收入”、“4101010202 诊察收入”、“4101010203 检查收入”、“4101010204 化验收入”、“4101010205 治疗收入”、“4101010206 手术收入”、“4101010207 护理收入”、“4101010208 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209 药品收入”、“4101010210 其他住院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209 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901西药收入”、“4101010209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209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3)“41010103 结算差额”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2.“410102 科教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2 科教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201 科研收入”、“41010202 教学收入”明细科目。
医院因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在“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和“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科目下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十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此外,医院除遵循新制度规定外,还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业务活动费用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101 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六)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901 其他费用”科目下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十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6101 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610101 医疗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1 医疗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101 门急诊预算收入”、“61010102 住院预算收入”明细科目。
2.“610102 科教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2 科教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201 科研项目预算收入”、“61010202 教学项目预算收入”明细科目,并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医院执行新制度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新增明细科目的情况详见附表1。
二、关于报表及编制说明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至少按年度编制财务报表附注。
医院除按照新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外,还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详见附表4)。
(一)关于资产负债表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累计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新旧转换盈余”项目(详见附表2)。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接受财政项目拨款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新旧转换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在新旧制度衔接时形成的转换盈余扣除执行新制度后累计弥补医疗亏损后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关于净资产变动表1.调整项目
医院应当将净资产变动表中“其中:从预算收入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其中: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将“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从本期盈余中提取”。
2.调整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
(2)“从本期盈余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本期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本行“累计盈余”项目以“﹣”号填列。
(三)关于收入费用表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收入”、“科教收入”项目;在“(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三、本期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项目,详见附表3。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5)“三、本期盈余”项目下的“其中: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扣除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收入扣除医疗活动相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项目下“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收入扣除科研教学活动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收入”项目下“科教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四)关于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医疗活动相关收入、费用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详细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上年数”栏应当根据上年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中“本年累计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填入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的“上年数”栏内。
3.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医疗活动收入
“医疗活动收入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应根据“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列。
“医疗收入”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医疗活动费用
“医疗活动费用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费用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五)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在“(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支出”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科教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在“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医疗收支差额”、“科教收支差额”项目,详见附表5。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二)事业支出”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科教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其他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的“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扣除财政项目拨款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表中“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的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以及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支出”、“事业支出”项目下“其他资金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相关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科教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科教资金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六)关于财务报表附注医院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费用信息,披露格式如下:
政府指令性任务
业务活动费用
其他费用
合计
任务1
……
其他
合计
三、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医院应当对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四、关于运杂费的会计处理医院为取得库存物品单独发生的运杂费等,能够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不能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单位管理费用,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关于自制制剂的会计处理医院对于按自主定价或备案价核算的自制制剂,在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时,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借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贷记“加工物品”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加上或减去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贷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通常情况下,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附表6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七、关于弥补医疗亏损的账务处理年末,医院“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为借方余额的,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用于弥补医疗亏损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八、关于本期盈余结转的账务处理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中的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与医疗活动相关且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部分,以及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事业收入中的科教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医院应当将“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中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余额和“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对应明细科目,借记或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贷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贷方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借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借方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借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九、关于本年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年末,医院在按照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后,应当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记“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十、关于医疗收入的确认医院应当在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发出药品)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医疗收入。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折扣的,按照折扣后的实际金额确认医疗收入。
十一、关于医事服务费和药事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执行医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核算医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医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
执行药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核算药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药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
十二、关于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的账务处理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科目。
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医保款的,在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还应冲减相关的预收医保款。
十三、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医院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十四、关于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一)医院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除按新制度规定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
(二)医院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十五、关于成本报表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成本报表,具体包括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见附表7)、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见附表8)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见附表9)。成本报表主要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成本核算对象,所反映的成本均不包括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形成的各项费用。
(一)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1.本表反映在将医院的单位管理费用(行政后勤类科室成本)和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科室成本分摊至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前各科室直接成本情况。直接成本是指科室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科室成本的各种费用。
各科室直接成本需要按成本项目,即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
(1)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的各栏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
“人员经费”项目应当根据“工资福利费用”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卫生材料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卫生材料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药品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药品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无形资产摊销费”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摊销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提取医疗风险基金”项目应当根据“计提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费用”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除以上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2)医疗业务成本合计=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小计
(3)本月总计=医疗业务成本合计+管理费用
(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1.本表反映医院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将单位管理费用、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逐步分摊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后,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情况。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包括科室直接成本和分摊转移的间接成本。
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全成本应当按照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中的“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该栏目金额应当与“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中对应栏目金额保持一致
本表中“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填列。
本表中“全成本”栏应当根据本表中“直接成本”栏金额和“间接成本”栏金额合计数填列。
(三)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1.本表反映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中各项成本所占的比例情况,以及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床日成本、诊次成本情况。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2.编制说明
(1)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各项目应当依据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的数据计算填列,其中,床日成本、诊次成本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计算填列。
(2)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用于对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结构进行分析与监测。“##”为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不同成本项目的构成比,用于分析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结构,确定各科室内部成本管理的重点成本项目。
例:人员经费%(##)=(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金额/该科室全成本合计)×100%
人员经费金额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
人员经费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合计)×100%
十六、生效日期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医院执行新制度新增明细科目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备注
1212
应收账款
121201
应收账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21202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12120201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
1212020101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
1212020102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住院医保款
12120202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门急诊病人欠费
12120203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出院病人欠费
121203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
1219
坏账准备
121901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1902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302
库存物品
130201
库存物品\药品
130202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
13020201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血库材料
13020202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
13020203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影像材料
13020204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化验材料
13020205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其他卫生材料
130203
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
130204
库存物品\其他材料
130205
库存物品\成本差异
1601
固定资产
按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701
无形资产
按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2305
预收账款
按债权人明细核算
230501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
23050101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收医保款
23050102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门急诊预收款
23050103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住院预收款
230502
预收账款\其他预收账款
3001
累计盈余
300101
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
300102
累计盈余\医疗盈余
300103
累计盈余\科教盈余
300104
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
3101
专用基金
310101
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310102
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3301
本期盈余
330101
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
330102
本期盈余\医疗盈余
330103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
3302
本年盈余分配
330201
本年盈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330202
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
4001
财政拨款收入
按照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4101
事业收入
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
410101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
41010101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
4101010101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挂号收入
4101010102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
核算医事服务收入
4101010103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检查收入
4101010104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化验收入
4101010105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治疗收入
4101010106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手术收入
4101010107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4101010108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
410101010801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410101010802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410101010803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4101010109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
核算药事服务收入
41010102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
4101010201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4101010202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核算医事服务收入
4101010203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
4101010204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
4101010205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
4101010206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手术收入
4101010207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
4101010208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4101010209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
410101020901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410101020902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410101020903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4101010210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核算药事服务收入
41010103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
410102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
41010201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
41010202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
5001
业务活动费用
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5101
单位管理费用
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5901
其他费用
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6101
事业预算收入
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
610101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
61010101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门急诊预算收入
61010102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住院预算收入
610102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
61010201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研项目预算收入
61010202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教学项目预算收入
资产负债表
会政财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应交增值税
财政应返还额度
其他应交税费
应收票据
应缴财政款
应收账款净额
应付职工薪酬
预付账款
应付票据
应收股利
应付账款
应收利息
应付政府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净额
应付利息
存货
预收账款
待摊费用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预提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股权投资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原值
长期应付款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净值
其他非流动负债
工程物资
非流动负债合计
在建工程
受托代理负债
无形资产原值
负债合计
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净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
累计盈余
文物文化资产
其中:财政项目盈余
保障性住房原值
医疗盈余
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科教盈余
保障性住房净值
新旧转换盈余
长期待摊费用
专用基金
待处理财产损溢
权益法调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无偿调拨净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本期盈余*
——
受托代理资产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注:“*”标识项目为月报项目,年报中不需列示。
收入费用表
会政财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本期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其中:医疗收入
科教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经营收入
(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七)投资收益
(八)捐赠收入
(九)利息收入
(十)租金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
二、本期费用
(一)业务活动费用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科教经费
其他经费
(二)单位管理费用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科教经费
其他经费
(三)经营费用
(四)资产处置费用
(五)上缴上级费用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其他费用
三、本期盈余
其中: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科教盈余
附表4
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
会政财02表附表01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项目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医疗活动收入合计
医疗活动费用合计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业务活动费用
医疗收入
人员经费
门急诊收入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挂号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诊察收入
商品和服务费用
检查收入
固定资产折旧费
化验收入
无形资产摊销费
治疗收入
计提专用基金
手术收入
单位管理费用
卫生材料收入
人员经费
药品收入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其他门急诊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住院收入
商品和服务费用
床位收入
固定资产折旧费
诊察收入
无形资产摊销费
检查收入
经营费用
化验收入
资产处置费用
治疗收入
上缴上级费用
手术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护理收入
所得税费用
卫生材料收入
其他费用
药品收入
其他住院收入
结算差额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投资收益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预算收入支出表
会政预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本年预算收入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
(二)事业预算收入
其中:医疗预算收入
科教预算收入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五)经营预算收入
(六)债务预算收入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八)投资预算收益
(九)其他预算收入
其中:利息预算收入
捐赠预算收入
租金预算收入
二、本年预算支出
(一)行政支出
(二)事业支出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
科教资金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
(三)经营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投资支出
(七)债务还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
其中:利息支出
捐赠支出
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
医疗收支差额
科教收支差额
附表6
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一、房屋及构筑物
医用电子仪器
5
业务及管理用房
医用超声仪器
6
钢结构
50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5
钢筋混凝土结构
50
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
5
砖混结构
30
高压氧舱
6
砖木结构
30
中医仪器设备
5
简易房
8
医用磁共振设备
6
房屋附属设施
8
医用X线设备
6
构筑物
8
高能射线设备
8
二、通用设备
医用核素设备
6
计算机设备
6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5
通信设备
5
体外循环设备
5
办公设备
6
手术急救设备
5
车辆
10
口腔设备
6
图书档案设备
5
病房护理设备
5
机械设备
10
消毒设备
6
电气设备
5
其他
5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10
光学仪器及窥镜
6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5
激光仪器设备
5
仪器仪表
5
四、家具、用具及装具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5
家具
15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5
用具、装具
5
三、专用设备
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
成本医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成本项目
科室名称
人员经费(1)
卫生材料费(2)
药品费(3)
固定资产折旧费
(4)
无形资产摊销费
(5)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6)
其他费用
(7)
合计
(8)=(1)+(2)+(3)+(4)
+(5)+(6)+(7)
临床服务类科室1
临床服务类科室2
…
小计
医疗技术类科室1
医疗技术类科室2
…
小计
医疗辅助类科室1
医疗辅助类科室2
…
小计
医疗业务成本合计
管理费用
本月总计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
成本医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成本项目
科室名称
人员经费
(1)
卫生材料费(2)
药品费
(3)
固定资产折旧费
(4)
无形资产
摊销费
(5)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6)
其他费用
(7)
合计
(8)=(1)+(2)
+(3)+(4)+(5)
+(6)+(7)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临床服务类科室1
临床服务类科室2
…
科室全成本合计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
成本医03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科室名称
成本项目
内科
…
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合计
金额
%
金额
%
人员经费
卫生材料费
药品费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其他费用
(##)
(**)
科室全成本合计
(100%)
(100%)
科室收入
收入——成本
床日成本
诊次成本
第四篇: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作者:李琼来源:《中国市场》2019年第35期
[摘 要]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各单位需要针对新制度改革内容和要求,提出新旧制度衔接无缝的措施。各单位运行经营多年,旧制度中的财务管理思维模式和管理方式早已根深蒂固,在衔接新制度时,难免会遇到很多问题,各单位还要结合自身资金资产管理现状,制定创新方案,以加大新制度的执行力度。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旧制度;衔接问题;措施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5.135
新政府会计制度有很多创新点,这些创新点集中于资产负债核算、报表体系结构、预算会计等方面,这些创新无一不对财务管理提供了有效帮助,但这种辅助过程是夹杂着挑战的,各单位需要从中找到机遇和契机,在整改内部财务管理结构、优化资产管理中发挥新制度的优势,提高资金资产利用效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文主要针对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进行分析。
1 政府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1.1 新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明细规定有待规范
各单位需要将新制度全面落实到生产运行过程中,财务管理需要进入全面转型阶段,这必然会遇到很多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制度中的财务管理明细条例得不到有效执行,虽然这些明细条例只起到辅助作用,但其不能与新政府制度内容得到同步落实,单位的财务管理必定存在缺陷。如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方面,新制度主要对其定义和折旧时间等进行了规定,相关单位虽然重新定义了资产,但并未根据固定资产的应用现状,确定具体的资产折旧时间[1]。另外一种情况下,与这些细节有关的规章制度出台时间要晚于新制度,所以各单位不敢私做主张,确定资产折旧时间,所以固定资产核算数据存在不准确问题。新会计制度明文规定了一级会计科目内容,其他级别的科目设置情况不满足财务管理要求,所以财务管理水平较低。
第五篇: 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存在问题
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面临的问题及解决 ——基于制度理论的视角
作者:盛中民;庞倩;潘俊
作者机构:常熟理工学院财务处,江苏常熟215500;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南京211815;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南京211815
来源:财会月刊(会计版)
ISSN:1004-0994
年:2019
卷:000
期:013
页码:89-94
页数:6
中图分类:F233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制度理论;政府会计制度;成本管控;高校会计核算;平行记账
摘要:全国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开始正式执行新发布的政府会计制度.高校作为业务较为复杂的事业单位,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难点问题.从高校会计平行记账与合并报表编制、会计核算体系与要素重构、教育成本核算与管控三个层面出发,对这些难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依据制度理论提出:在强制性同形制度压力下,高校需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开展资产核查及合同流程管理;在规范性同形制度压力下,高校需升级会计信息系统并提高会计人员胜任能力;在模仿性同形制度压力下,高校需推进成本核算管理,强化对成本核算工作的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