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媛 宁佳钧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继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之后,中央对能源战略的最新表述,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破立并举,创新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号角,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一)高质量发展要求量的合理增长作为保障
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GDP和人均GDP要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基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将带动能源消费需求的进一步增加,预计能源消费总量也将从2020年的49.8亿吨标准煤,增长到2035年的62亿吨标准煤。
(二)高质量发展要特别注重质的有效提升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框架性遵循。作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模式,实现“双碳”目标是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的基础上,在2030年之后逐步减少,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113亿吨左右,其中能源消费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占比88%左右。综合参考各研究机构对碳汇能力和碳捕集与封存前景的研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2060年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需降低至20亿吨以内,能源消费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需降低至15亿吨左右。
(三)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统筹实现国家现代化和“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
2021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52.4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消费和非化石能源占比分别为56%、18.5%、8.9%和16.6%。按照当前的能源消费结构,每增加一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费,就会增加两吨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因此,既要保障量的合理增长又要保障质的有效提升,根本出路在于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尽可能减少化石能源消费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
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随着非化石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将带来能源体系转型的两大趋势,能源系统电气化和电力系统低碳化。一方面,在能源生产侧和消费侧两方面的协同作用下,能源系统电气化水平将持续提升。一次能源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更多的能源通过电能转化为终端消费能源;
另一方面,非化石能源主要通过发电进行转化,推动能源结构和电力系统的清洁低碳化。
能源电气化在能源生产侧主要体现为一次能源通过电能转化的比重,现阶段其比重从2000年的35%左右逐步提高到2020年的45%左右;
在能源消费侧,主要体现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从2000年的不到15%逐步提高到2020年的27%左右。同时,随着非化石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电力系统低碳化的趋势也日渐明显。非化石能源通过电能转化能源加以利用,2020年非化石能源电能转化比重为9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由2010年的9.4%提高到2021 年的16.6%,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由2010年的19.2%提高到2021年的34.6%。总体上看,非化石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利用提升了能源系统的电气化程度,推动了一次能源结构和电源结构的清洁低碳化(见图1)。
未来随着非化石能源的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能源体系将发生深刻变革,电力系统在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中的作用将尤为凸显。未来四十年,能源系统电气化水平将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将持续提升。预计2060年一次能源电能转化比重将达到88%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将提高到70%左右,能源系统电气化水平将迅速提升。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将于2035年超过50%,成为电力供给的主力军。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将达到90%以上,非化石能源电力系统将逐渐呈现深度低碳化特征。由此可见,重构能源体系的核心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本质在于承载高水平电气化和实现高水平低碳化(见图2)。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项长期建设性任务,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先立后破,保障能源安全,平稳实现破立并举。
(一)推动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实现“破”举
第一,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完善煤电清洁高效转型政策。党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现“双碳”目标的前提是能源体系的转型,是从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向以新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的转变,这一转型必须立足于能源需求不断增加的现实。根据预测结果,到2030年,我国煤炭的消费比重占45%左右[1],煤炭仍将发挥能源供应的基础保障作用。当前,由于煤炭利用的不清洁、不高效,导致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和其他大气污染物。为清洁高效利用煤炭能源,实现破举,需要优化我国煤炭生产和消费政策,推动煤炭利用向清洁、高效方向过渡。一是提高煤炭的清洁利用。当务之急是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逐步提高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煤矿生产能耗,实现煤炭清洁化生产。二是推动煤炭的高效利用。在煤炭利用各环节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利用或转化效率,并不断应用具有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升级、改造、重塑煤炭利用产业。
图1 2020—2060年我国能源系统电气化趋势
图2 2020—2060年我国电力系统低碳化趋势
第二,推进油气清洁高效利用,完善油气高效利用机制。在我国,石油是重要的出行能源,天然气是重要的居民日常消费能源,其需求量非常大,增强油气供应能力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此外,天然气是碳排放量较低的化石能源,灵活性强,应当重视天然气作为过渡能源的作用。但我国的资源禀赋是“富煤、贫油、少气”,这导致了我国石油和天然气较高的对外依存度。以2021年为例,我国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为73%和45%。较高的能源需求要求我们不仅要推进油气的清洁利用,还要同时推进高效利用。一是提高油气的清洁化开采能力。推动炼化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油气清洁开采能力。二是完善油气的高效利用机制。为加快油气清洁利用进程,可进一步完善油气与风能、光伏以及地热能等能源资源协同开发机制,鼓励在油气田区域内建设多能融合的区域供能系统,提高油气利用效率[2]。
(二)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立”举
新型能源体系是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需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才能助推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
第一,要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我国具备风电、太阳能发电的优越条件,未来在新型能源体系中风能、太阳能将是占据主体地位的新能源,到2060年,风光发电比重将达到62%[5]。因此,当前要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大规模开发。风电、太阳能的开发利用需要有合适的地理位置,要有序推进优先就地集中开发、就近集中开发,加快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的建设。尤其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开发条件优越的地区,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的集中式开发,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第二,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有序推进农林废弃物就近生物质发电处理,逐步发展城镇废物垃圾焚烧发电,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和城镇的生物质能的多元化发展。
第三,在具备高温地热资源的地区,积极推进地热能供热、发电示范项目,在具备优越的海洋能开发条件的海域,推动海洋能就近海岛供电,实现海上能源补给。同时,鼓励新能源融合式发展,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
体制机制改革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制度保障。新型能源体系下的能源主体将实现多元化,传统能源体系下的体制机制将无法适应新型能源体系。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措施制定的主要方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从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角度出发,本文认为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同联动”的体制机制是确保顺利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总体制度保障。
(一)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突出政府引导作用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党和国家面对能源发展新形势所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是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引导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作用不可或缺。从顶层设计角度,政府要强化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规划和引导作用,完善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相关治理机制。
第一,推动构建以绿色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机制。新型能源体系是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80%以上。政府在推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推动构建以绿色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机制。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做好能源体系制度建设;
另一方面,要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新能源开发的投资力度,鼓励企业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引领社会各能源供应主体共同推进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
第二,推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前提是要建设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能源基础设施。在电力方面,202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在“双碳”战略实施进程中,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内容,因为新型能源体系是以新能源结构为主体的,这就要求电力系统的发展必须要适应新能源的特征。目前,新能源具有发电不稳定、间歇性以及消纳问题突出的特点,传统电力系统无法适应新能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政府应引导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不仅能够保障新能源稳定发电,更是建设新型能源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在油气方面,政府引导推进油气清洁利用进程,探索新型高效输氢方式,加快推动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在综合能源等新业态方面,政府引导探索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探索建立数字化管理示范平台和能源数字经济新模式,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
(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发挥好市场主导作用
新型能源体系是一项全社会能源系统性变革,必须贯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多使用市场手段,促进社会主体在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促进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
第一,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意见》要求:围绕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运行,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容量市场交易机制。为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
■锦鲤成群|董年龙/摄
第二,创新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市场化体制。新型能源体系的主体是绿色低碳的新能源。2021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仅16.6%,对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程度远远不够,创新市场化手段激励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市场化措施。具体来看,一是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市场,完善和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二是借鉴德国电力销售方式,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签订长期购买售电合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完善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
(三)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突出能源系统协同作用
新型能源体系下能源品种多而复杂、产业链较长,要协同推进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不仅要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以促进新型能源供给,还要注重能源消费端的能源安全观。
第一,建立新型能源产业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能源产业供应链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以尽快实现供应链核心节点的技术攻破,才能实现满足需求的能源供给。依托现有的大型新能源开发基地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领先技术的研发、应用,通过重大工程的实施推进形成新型能源开发技术的产业化、产业链的一体化。为更好地实现新型能源产业供应链的协同机制,做好核心节点的技术攻关,能源行业龙头企业可以联手高等院校、科研所等力量建立国家型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技术难点攻关,以做好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研究来促进能源产业供应链协同机制的创新。
第二,建立新型能源体系下的能源安全观。传统意义上的能源安全理念是指能源供应能够保障能源消费需求,突出强调解决能源供应问题,以供应保需求。客观上看,这样的能源安全观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能源产业粗放式发展和不正确的消费理念,因此,仅从能源供给侧入手是无法从源头解决能源安全问题。在新型能源体系下,能源安全理念倡导改变以往粗放式的供给模式,尝试从能源需求侧进行理解,不以满足能源的“无限”需求而采取粗放式发展模式来提高“有限”能源的供给能力,以保障合理的能源需求、抑制不合理的能源需求为基础,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
猜你喜欢化石能源消费国内消费疯狂英语·初中天地(2021年11期)2021-02-16新的一年,准备消费!小康(2021年1期)2021-01-13第六章意外的收获小学科学(2020年5期)2020-05-25————不可再生能源">用完就没有的能源————不可再生能源家教世界(2019年4期)2019-02-2640年消费流变商周刊(2018年23期)2018-11-26福能源 缓慢直销路知识经济·中国直销(2017年3期)2017-04-16新消费ABC大社会(2016年6期)2016-05-04第三章 化石大作战小学科学(2015年2期)2015-03-11第三章 化石大作战小学科学(2015年1期)2015-03-11化石科学大众·小诺贝尔(2009年9期)20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