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Grid),在信息学中,网格是一种用于集成或共享地理上分布的各种资源(包括计算机系统、存储系统、通信系统、文件、数据库、程序等),使之成为有机的整体,共同完成各种所需任务的机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格员巡查河道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网格员巡查河道3篇
【篇1】网格员巡查河道
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18〕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第三条 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河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
第四条 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处理的违法行为应逐级上报。
第五条 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质保护巡查。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他违法行为。
(二)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及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三)水污染防治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情况。
(四)水环境保护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等情况。
(五)水生态安全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及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等情况。
(六)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
第六条 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现代对地观测手段对河湖进行动态监管。
第七条 巡查频次及方案由各级河长根据实际情况定,河湖(库)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及时向河长报告。
第八条 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实行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河湖日常监管巡查记录,及时交同级河长办归档备查,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
第九条 各地要公布涉河湖(库)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对河湖(库)巡查发现的问题,由河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明确处置时间,跟踪处理结果,直至办结销号。
第十条 乡河长办应将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工作内容,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1
河湖日常巡查登记表
巡查单位: 编号:
附件2
河湖巡查重大或有特殊影响水事案件报告表
报告单位: 编号:
附件3
河湖日常巡查水事案件月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注:1、此表为涉河水事违法案件月报表,包括本月新增涉河水事案件、上月其它重要案件处理情况。
2、此表为excel格式,各县市区河长办汇总后报市河长办。
【篇2】网格员巡查河道
任丘市中华路办事处
网格化巡查制度
一、工作职责划分
城建办负责对办事处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以国省县道以及市区主要道路两侧为重点,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交由有关部门处置。
二、巡查工作制度
1、巡查工作方式
城建办工作人员划分网格,每周至少全面巡查1次,对重点建设路段要坚持不懈重复巡查。
2、巡查问题处置
巡查发现问题后,巡查人员要立即上报城建办主任,由城建办主任与主管副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城管、国土、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相应处置。
3、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后,要认真填写巡査记录,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地点、违法情况等内容,相关部门处置完成后,巡查人员还要将处置结果写入巡查记录。
【篇3】网格员巡查河道
网格巡查员工作职责
1、工作时间为每天8:30—,节假日有专人值班。
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区域内进行巡查,充分发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对社区内各类事件和群众求助进行收集和上报,
3、及时、准确地将发现和收集的社区事件等问题,报告监督指挥中心;
4、接受监督中心的指令,负责对某个公众举报的社区事件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5、接受监督中心指令,对社区事件处理结果进行确认,将确认结果报监督中心。
6、对负责的工作区域内的所有社区情况做到数量清,方位准,状态明;
8、接受街道对社区网格巡查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
9、接受监督中心督察员的抽查,积极支持督察员工作,在督察员抽查到本社区时,协助督察员顺利完成检查上报等工作;
10、承办街道及区监督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