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工作指导意见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工作指导意见2篇
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篇1
基层党组织承诺书_基层党组织保证
基层党组织承诺书_基层党组织保证
1. 在学习方面,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课,及时完成作业。努力学习,保持对学习有较高的积极性,多涉猎课外读物,坚持吸取课外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
2. 在工作方面,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自己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另外,加强自己对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的同时,并能够合理安排部门干事的工作,使大家都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所收获。做好党员联系人工作和责任区工作,坚持做到月反馈。做好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内各党员的
3. 在思想方面,保持党员的积极主动性,从小事做起,例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时时关注时下形势政治等等。以积极向上、乐观的态度对待周边的事物。
4. 在生活方面,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关心身边的同学。并且做到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5. 我将努力做到以上承诺中的事项,使自己能够逐步向党组织靠近,请党组织对我进行考察。
延伸阅读:
20xx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创先争优优活动的开展,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基层党组织承诺书_基层党组织保证。
2、强化党员意识教育,重视和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培育他们崭新的战斗风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的督查与监管力度,加强各方面的量化考核,提升支部党员的整体素质及工作的实效性。
3、加强支部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全体党员,促进支部科学发展。 支部将根据上级党总支要求制定出各种学习、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言行,让全体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支部活动,将专业特点与活动相结合,让所有党员在活动中展现自我、规范自我,增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从而形成团结向上的工作局面。
二、廉政建设方面承诺
1、履行职责,把学院任务当作第一责任。
2、服务师生,竭尽全力解决好学院师生的各种困难基层党组织承诺书_基层党组织保证。
3、公正公平,让师生人人充分实现人生的价值。
4、依法办事,各项工作不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基层党组织承诺书_基层党组织保证 end#
5、廉洁从业,班子成员无一人发生腐败现象。
我们将认真对照承诺事项,化压力为动力,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兑现以上各项承诺,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阅读拓展:
20xx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xx镇xx社区党委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工作。
二、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战略目标作贡献。
三、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努力完成本社区服务居民的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服务基层为原则,积极为民办实事。
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承诺书_基层党组织保证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社区创建,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献计献策。
五、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区。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构建城市新型和谐社区。
(盖章)
20xx年x月25日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盖章)(司法局观《将改革进行到底》有感_《将改革进行到底》观后感)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篇2
海淀园基层党组织工作
指导手册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
前 言
自1989年海淀园工委成立以来,在市、区委的领导下,园区工委和各企业党组织通过积极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适合园区特点的党建工作思路和日趋完善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系,得到各方面普遍关注和支持。2004年,工委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多年来的实际工作经验,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海淀园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对海淀园高科技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能作用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园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截止目前,园区工委共有基层党组织456个,其中二级党委12个,党总支一五个,管理党员1.95万名。考虑到高科技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普遍兼职,义务性从事基层党的工作,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党务工作经历,对党组织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如何做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怎样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存在一些经验不足的情况。为了方便企业党务干部,了解园区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知识,从实用性出发,我们对2008年9月的版本进行了修改,重新编写了这本《海淀园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手册》,希望能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工作起到一些实际的指导作用。
编者
2010年10月
一、海淀园工委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1、海淀园工委主要职责............
2、工委办公室(统战部)主要职责........................
3、组宣部职责......................
4、纪工委职责.............
5、工会工委职责.....................
6、团工委职责............
7、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职责............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点.......................
1、高科技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
2、高科技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要求. ......................
3、高科技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 ..................... .
4、高科技企业党员作用. ..........................
三、基层党组织设置..........................
1、党的委员会 ................................... ....
2、总支部委员会. .....................................
3、党支部委员会. .....................................
四、委员会成员职责. ..................
1、书记的职责..................................
2、组织委员的职责...............................
3、宣传委员的职责..................................
5、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6、青年委员的职责..................................
五、党组织主要工作制度........................
1、党内选举制度.....................................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3、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六、党组织日常工作...............................
1、 转移党组织关系程序................................
2、党费的收缴及管理使用规定..........................
3、园区党建网建设及信息工作...........
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5、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程序...........
6、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7、民主生活会程序............
七、企业工委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海淀园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2、《关于加强海淀园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3、《关于对园区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
4、《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5、《海淀园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6、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八、党内常用文书范例..............................
1、发展党员公示书................................
2、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4、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议............
5、支部大会通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附:
海淀园企业工委工作人员名单
海淀园企业工委党建工作督导组名单
海淀园工委主要职责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简称“海淀园工委”)是中共海淀区委的派出机构,与海淀园管委会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区委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
2.参与园区发展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
4.根据区委授权,负责海淀园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园区人才建设工作。
6.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纪律检查工作。
7.负责海淀园机关行政监察工作。
8.领导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9.负责园区统战工作。
10.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淀园工委内设机构及职责
工委办公室(统战部)主要职责
工委办公室为海淀园工委内设机构,统战部设在工委办公室,工委办公室(统战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海淀园工委日常工作。
二、负责工委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三、负责党内文件管理、文秘、保密工作。
四、负责园区统战工作。
组织宣传部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部为海淀园工委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宣传教育、思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园区人才建设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海淀园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老干部工作。
纪工委(监察处)主要职责
纪工委为海淀园工委内设机构,海淀园监察处设在纪工委,纪工委(监察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四、负责海淀园机关行政监察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信
访案件。
工会工委主要职责
海淀园工会工委为区总工会的派出机构,同时为海淀园工委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园区企业工会及各工会联合会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职工活动,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理和调处劳动争议,受理职工来信来访和咨询,为职工排忧解难。
四、协助和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团工委主要职责
海淀园团工委为海淀团区委的派出机构,同时为海淀园工委内设机构,与组织宣传部合署办公,团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园区企业和海淀园机关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青年队伍建设。
二、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维护青年权益。
三、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企业家评选工作,以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为载体,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学习和交流。
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职责
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落实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园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海淀园工委临时设立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指导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组织,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基层党组织,提出相关意见。
二、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三、加强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党务工作者的联系交流,取得企业高管层对党组织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五、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党建创新工作的经验与方法。
六、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交纳党费,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及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点
高科技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区委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主旨,以促进园区企业发展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党员、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和方法,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思想政治核心,使广大党员成为促进企业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先锋和模范,达到培育共同理想、构建和谐园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益、维护各方权益、共创美好生活的目的,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一流园区”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新技术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要求
1、健全组织、扩大覆盖。努力扩大企业中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凡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通过扎实工作,逐步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富有成效的党的工作。
2、发挥作用、强化服务。企业党组织要密切联系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倾听各方意见、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员工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围绕服务企业,服务党员、群众,服务社会,增强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监督保障、促进发展。要把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做到体现政治优势,凝聚各方力量,促进企业发展。
4、灵活高效、务实创新。从企业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建工作思路,开拓工作渠道,创新活动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
新技术企业党组织的作用
按照党章规定,新技术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员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园区特点,新技术企业党组织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1、贯彻党的主张。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支持、帮助经营者依法对企业行使职权。
2、加强自身建设。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关心、爱护党员,为党员服务;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3、促进企业发展。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党的活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共同完成好各项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凝聚员工献计献策,为企业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
4、建设精神文明。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倡导爱岗敬业的从业理念、文明守信的经营理念和科学健康的生活理念,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企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5、营造良好环境。帮助企业协调好内部各方立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协调与外部各方的关系,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6、领导群团组织。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指导他们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自的章程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党、工、团活动互促互动、形成合力,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新技术企业党员作用
园区企业的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真正做到既是合格党员,又是优秀员工。从园区实际出发,结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以及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足本职工作,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2、带头坚持勤奋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努力成为企业的工作骨干。
3、带头实践党的宗旨。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甘于奉献,注意听取员工呼声,反映员工意愿,热情为员工服务。
4、带头创造一流业绩。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
5、带头关心企业发展。团结带领员工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就企业生产、科研和经营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6、带头构建和谐企业。顾大局,讲风格,与员工和睦相处,密切联系员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疏导,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企业多做工作。
7、带头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改革。
8、带头弘扬良好风尚。发扬诚实守信、团结进步、清正廉洁等良好道德风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基层党组织设置
党的委员会
企业中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书记、副书记数额不得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分别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和青年委员等。
总支部委员会
企业中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分别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和宣传委员。
党支部委员会
企业中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50人以下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也可增设副书记1人,分别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和宣传委员。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必须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海淀园基层党组织都是建立在园区企业当中的特点,企业工委建议园区企业党组织的书记最好由在企业内行政职务最高的党员担任,这样可以使企业党组织能够更加有力地围绕企业的经济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书记的职责
书记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委员会工作,将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委员会委员,同企业领导交流情况,支持企业的工作。
5、领导和支持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评比表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组织,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结合本企业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3、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好党课。
4、协助企业开展有益于增强凝聚力的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5、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在园区企业纪工委和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采取有效形式教育企业党员知纪懂法,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拓宽渠道,及时发现不正常的思想苗头和倾向,化解矛盾,
理顺情绪,保持企业稳定。
3、协助园区企业纪工委办理纪检信访件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
4、加强与园区企业纪工委的沟通,反映党员和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对党员加强管理和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5、依法保障企业党员权利。
6、完成园区企业纪工委和基层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青年委员的职责
青年委员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4、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
党组织主要工作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
一、企业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1)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3)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必须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2、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必须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情况提出质询,党组织应作出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可以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委员。当选的支部委员的票数应超过支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支部正副书记的产生,应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3、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制定工作、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各自的工作走上正轨。
四、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
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党员必须从党的事业出发,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三)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二、支部委员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对生产、经营、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措施;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5、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6、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7、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三)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准备,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四)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五)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6、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一)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演讲以及作业、测验、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四)支部应根据工委的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五、组织生活会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在党内对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每季度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三)要加强对组织生活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四)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五)支部每季度要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定,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靠拢党组织,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3、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也可以让培养对象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培养教育。
(三)对培养对象的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培养对象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四)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函调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五)进行公示。要在公司内部以一定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收集群众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一般为一周。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负责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票决制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企业工委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批准后,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 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及入党介绍人应及时提醒。
2、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以上均应上报企业工委审批。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培养考察等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党组织日常工作
转移党组织关系程序
海淀园所属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在转移党组织关系时根据不同情况遵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转入:
1、从中央、国务院直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转入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党员所在副部级以上直属机关党委→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工委。
2、从部队转入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党员所在师以上政治部→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工委。
3、从外省市转入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党员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园工委。
4、由北京市内各单位及在京高等院校转入的, 其党组织关系由党员所在党委直接转入海淀园工委。
二、转出:
由企业党组织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盖章或由支部书记签字后,转到海淀园工委,再由工委办理转出。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或办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
党费的收缴及管理使用规定
一、党费的收缴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业党组织一定要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按照标准、按月收缴党费,并及时上交到企业工委,由企业工委逐级上交。
二、党费的管理使用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严格手续、堵塞漏洞,凡使用党费的单位,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门帐目,专款专用。
2、建立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向党员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下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3、企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4、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具体使用范围是:培训党支部书记或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杂志和资料设备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园区党建”网建设工作
为了多渠道搭建党建工作平台,更好的服务和指导园区企业的党建工作,企业工委开设了园区党建网。设立了通知公告栏、党建动态、组织建设、党风党纪、企业文化、统一战线、风采录和咨询信箱等栏目。一方面使园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更快捷的获取信息,更及时地了解上级和园区党建工作动态,了解企业工委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另一方面为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党组织提供有关建立党组织、党务工作、统战及纪检方面的咨询服务。
园区党建网站进入方式:
1、xzhongguancunxx→园区党建
2、xzhongguancunxx/partydoc/index.htm
园区党建信息工作
为了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交流信息,沟通思想,指导工作,
企业工委特创办《园区党建动态》期刊。《园区党建动态》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反映工委各部门工作动态,反映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介绍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介绍党组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事例,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的有关工作。
工委希望园区企业党组织设立信息员,定期将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活动情况形成信息向工委刊物投稿,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学习的目的。企业工委每年将根据各企业投稿情况评选优秀报送单位,并给予表彰。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民主生活会程序
企业工委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海淀园企业
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区委关于开展“新跨越、新海淀、新风采、新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全面推进园区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以一流党建促进一流园区的创建,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先进性是我们党的根本特征,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党的先进性建设,事关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抓住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目前,园区已经聚集了14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域经济和首都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认真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把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对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顺应园区发展的需要,认真、扎实、有效地抓好园区企业党建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观 推进“二次创业” 建设“一流园区”的迫切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实质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目前,园区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进一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企业凝聚力的艰巨任务;园区本身也面临“二次创业”、“五年上台阶”的繁重任务。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更好地引导企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动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促使企业把自身发展和“富裕型、知识型、生态型、服务型、平安型、和谐型”海淀的建设目标结合起来,为推进“二次创业”和建设“一流园区”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三)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是构建和谐园区 提升园区企业党建水平的现实要求
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是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和作用。通过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园区初步形成了适合企业特点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系和贴近园区实际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与企业的迅猛发展相比,园区的党建工作还相对滞后,与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构建和谐园区的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和不符合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党的工作覆盖面不够,有效地开展活动不够,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力度不够,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够等方面。因此,提升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势在必行。我们应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部署以及市、区委有关指示精神,加快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步伐。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区委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主旨,以促进园区、企业发展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为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为党员、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和方法,全面提升园区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使企业党组织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思想政治核心,使广大党员成为促进企业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先锋和模范,达到培育共同理想、构建和谐园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益、维护各方权益、共创美好生活的目的,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一流园区”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健全组织、扩大覆盖。努力扩大企业中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凡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通过扎实工作,逐步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富有成效的党的工作。二是发挥作用、强化服务。企业党组织要密切联系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倾听各方意见、协调各方关系,维护员工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围绕服务企业,服务党员、群众,服务社会,增强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监督保障、促进发展。要把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与促进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做到体现政治优势,凝聚各方力量,促进企业发展。四是灵活高效、务实创新。从企业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丰富和完善党建工作思路,开拓工作渠道,创新活动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
三、不断加强园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准确定位 充分发挥作用
园区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员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确保政治方向。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保证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加强自身建设。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员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关心、爱护党员,为党员服务;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3、促进企业发展。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党的活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共同完成好各项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凝聚员工献计献策,为企业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
4、建设精神文明。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倡导爱岗敬业的从业理念、文明守信的经营理念和科学健康的生活理念,教育党员和员工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企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5、营造和谐环境。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企业协调好内部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关系,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领导群团组织。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指导他们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自的章程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党、工、团活动互促互动、形成合力,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二)加大力度 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根据上级要求和园区实际情况,凡具备条件的企业,及时建立独立的党组织;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将该企业党员编入联合党组织;对于新企业,实行申办企业、接转党组织关系、健全党组织“三个同步”的做法,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很少或没有党员但影响较大的企业,积极稳妥地推行和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通过工会、共青团、行业协会等组织,运用党建网站等多种方式,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三)采取措施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党章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选举产生。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选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由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在企业或员工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员担任;有条件的,应由具有党员身份的企业高层经营或管理人员兼任,以利于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找准位置、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要善于同企业管理者进行沟通,获得相应支持。工委要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好活动创造条件,为他们购买必要的书籍、提供有关的学习资料,编发《海淀园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手册》,加强工作指导;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逐步形成有效的培训机制。基层党委、总支每年也要组织一次对支部书记的培训。通过上述方式,帮助党务干部熟悉和掌握党务工作的基本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四)因地制宜 创新企业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根据园区企业特点,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以增强党的工作的及时性、吸引力和实效性。党组织活动的内容要同企业文化建设,同工会、共青团的活动紧密结合,并不断加以充实、拓展,做到“为企业所需要、为管理者所支持、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企业党组织活动的方式要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大力提倡和运用“业余、小型、灵活、务实”的活动方式,积极推广楼宇、物业、行业和专业园区等不同企业党组织间的一家主办、多家参与的联合组织活动,实行“公转”带“自转”,使基础比较弱的党组织,得到带动和启发。同时,充分利用园区特有的高新技术优势,构筑活动载体,继续加强“园区党建”网站和“红色中关村”网站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网页建设,加快园区党建工作电子化进程,使园区企业党组织之间形成互动,为党员在线沟通思想、向组织汇报、与组织交流等活动创造更加便捷的条件。
(五)坚持标准 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努力把企业中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关心他们的成长。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要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尤其注重做好优秀的企业管理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和其他阶层先进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力争做到发展一个、影响一批。通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效地消除空白点,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认真抓好园区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强化党员先进性教育
按照适当集中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今年上半年,党员集中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按照上级部署,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搞好试点,积累和学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下半年,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认真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得广泛、深入、扎实、有效。
在经常性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加大教育力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党章为主要学习内容,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用科学知识、先进理念武装党员头脑;不仅要把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放在突出位置,而且要提高党员岗位创新意识和能力,使党员在政治上是旗帜,在工作上是标兵,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与党员自我发展、促进企业发展、为国家作贡献有机地统一起来;要运用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党员的自净能力;要不断探索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严格党员管理
按照党章规定,凡进入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都要把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的党组织。因特殊原因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持党员关系证明信参加党组织活动。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主动和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做好组织转接工作。对预备党员,要指定专人在预备期内进行指导帮助,提示申请转正,防止遗漏和拖延。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发挥企业党组织纪检员的作用,落实加强党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生活,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组织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加大服务力度
园区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为党员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党员。要从党员的现实需求出发,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党员,倾听党员的心声,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力所能及地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把党组织当作自己的“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四)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园区企业的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真正做到既是合格党员,又是优秀员工。从园区实际出发,结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以及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足本职工作,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2、带头坚持勤奋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努力成为企业的工作骨干。
3、带头实践党的宗旨。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甘于奉献,注意听取员工呼声,反映员工意愿,热情为员工服务。
4、带头创造一流业绩。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
5、带头关心企业发展。团结带领员工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就企业生产、科研和经营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6、带头构建和谐企业。顾大局,讲风格,与员工和睦相处,密切联系员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疏导,化解矛盾,为构建和谐企业多做工作。
7、带头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改革。
8、带头弘扬良好风尚。发扬诚实守信、团结进步、清正廉洁等良好道德风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一)理顺组织关系 完善管理体系
为适应园区企业发展快、分布广的特点,工委将对情况变化的企业党组织设置及时加以调整。同时,加强对园区企业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探索,除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独立党委以外,工委还要从园区实际出发,依托产业联盟、企业集群和行业协会,按照地域或行业划分的原则,适时建立若干联合党委,逐步形成工委面对独立党委和联合党委的工作体系。
(二)密切协作配合 做到相互促进
为有效利用各方面资源,推动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工委要同园区各业务部门加强合作,吸纳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工委委员,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要加强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的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做到同步发展,相互促进。
(三)加强党建研究 强化理论指导
为探索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工委拟建立园区党建研究会,开展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党建课题研究,运用研究成果,推进园区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办党建内部刊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培育先进典型 发挥示范效应
认真抓好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加强具体指导,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园区企业党建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重点围绕“三个服务”组织开展四项评比活动:即围绕“为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为党员、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进行“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企业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八带头”的优秀共产党员,认真组织开展党务活动、成效突出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的非中共经营管理者的“党建之友”评选活动。通过四项评比活动,树立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使其发挥良好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从而把园区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支持力度
工委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企业党建工作,从园区企业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要制定并落实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组织联系人制度,加强具体指导。同时,要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与企业及其党组织的联系和交流,竭力帮助企业解决党的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
工委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支持力度。关心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保持一支稳定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对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非中共经营管理者予以鼓励。通过走访、联谊等形式,加强与园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沟通,增进工作情感。对缺乏经费来源、开展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给予一定的帮助。各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时间、场所和资金等支持。
当前,园区正处在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力争园区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一流园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
关于加强海淀园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和党章有关规定,结合海淀园党建工作特点,现就加强园区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维护党章、执行已有可行的党员教育管理原则和模式,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积极推进创新;以服务为宗旨,关心企业党员的工作生活和发展,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凝聚党员群众共同实现园区企业和海淀园企业工委(以下简称“工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及要求
(一)党员教育的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国情;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科学文化知识。
教育内容还包括:上级及工委的有关精神、要求;园区和企业的发展战略、形势;企业文化相关内容;业务技能知识;爱国主义、社会公德和公益慈善活动教育;集体主义和团队建设等。
各企业党组织要按照上述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二)党员教育的方法途径和要求:
1、抓好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党课辅导、专题研讨、参观走访、文体活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和教育。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举办知识竞赛、交流和检查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典型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参加集体学习。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围绕企业发展、立足本职岗位、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献计献策、劳动竞赛、技术创新、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党员党性年度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意听取企业管理者和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评议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园区所有党员参加的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要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了解掌握并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5、确保教育效果和时间。要坚持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激发党员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大力开展“业余、小型、灵活、务实”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员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开展党员教育要积极争取企业负责人的支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适当利用工作时间开展;不能利用工作时间开展的,要合理利用业余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企业党组织要根据自身情况有序安排党员教育活动,每年开展3-4次集体教育活动,每年进行1-2次党课或形势报告等学习教育活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党员教育的内容要同企业中心工作、文化建设以及企业工会、青年的活动紧密结合,注意通过参与社会各种活动增强党员党性。积极推广楼宇、物业、行业和专业园区等不同企业党组织间的一家主办、多家参与的联合组织活动,使基础比较弱的党组织,得到带动和启发。充分运用网站、论坛、博客、手机、电视电话等各种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为党员在线学习、交流沟通、汇报思想、接受教育等创造更加便捷的条件。
三、党员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机制方法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预备党员转正有关问题。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各企业党组织有关党务工作者要熟悉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指导党员及时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的转接,使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每个党员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相应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预备党员除了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事宜外,要在预备期满后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各企业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在预备期内对预备党员进行指导帮助,提示其申请转正,防止遗漏和拖延。
(二)党员管理的机制和办法。
建立党员卡制度。各党组织要将党员卡发给所有正式组织关系在册党员,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党员卡记载了隶属党组织的情况、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关于转移组织关系、转正、缴纳党费等基本知识,提醒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方便党员与党组织及时保持联系。建设党员信息库,通过信息库加强对党员动态情况的掌握,以加强党员管理,指导党建工作的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协助工委做好党员信息库采集、录入、变更升级、统计分析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博客等手段加强与党员的互动和联系,没有条件建设网站或网页的党组织,要通过博客等免费载体拓展党组织的活动空间,加强与党员的联系。
保障党员的权利。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党内情况向党员通报、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制度,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环境,动员和组织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党员大会制度,发挥园区党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加强代表同企业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创新党员监督的办法。除了对党员进行党内的教育和监督外,要提倡企业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公示牌、党员专栏等,使党员在群众中公开亮明身份,以促进党员在企业积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党员组织处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的支部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流动党员的管理办法。
党员因工作、居住地变化等原因,无法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活动3个月以上的,要从流出地党组织领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及时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党员流动一年以上的,应按照有关程序将组织关系转至流入地党组织。各企业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和接收工作,同时,加强对本企业流出流入党员的管理。对于流入的流动党员,企业有党组织的,应纳入企业党组织管理,如果流动党员人数较多,应将其编为专门的党小组或党支部纳入管理教育;企业没有党组织的,纳入所在行业协会、产业基地、专业园区、楼宇等的联合党组织管理教育,或者纳入工委所属联合党委集中管理教育。
(四)联合性质党组织党员的管理办法。
联合性质党组织的党员在组织形式上实行分类管理。党员按行业、地域、工作隶属情况进行分类,分别编入相应的党总支、党支部或党小组,便于党员之间的交流沟通、资源共享以及开展活动。
四、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要求和方法
(一)党组织服务党员的要求和方法
1、党组织服务党员的要求。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为党员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党员。要从党员的现实需求出发,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党员,倾听党员的心声,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力所能及地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把党组织当作自己的“家”。
2、党组织服务党员的方法。
了解党员需求。建立经常性的了解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的制度,通过谈心、调查、座谈、党员信箱等形式,及时倾听、掌握党员需求。
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党组织为党员解决具体问题的工作制度,党组织每年都要为党员办实事,解决党员普遍存在和反映突出的问题,为党员的学习、生产、生活和工作提供服务。同时,通过走访、慰问、帮扶等方式,建立党组织服务困难党员的制度和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把服务党员工作做出成效。
建立党员服务平台,组织党员互助。整合党组织和党员各类资源,根据党员需求,发挥党员特长,在经济、技术、法律、文化、健康等方面搭建党员服务平台,建立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党员兴趣爱好俱乐部,为党员间的合作、交流创造条件;同时,通过网络建设“爱心家园”、“互助中心”等服务项目,建立党员反映困难、提出诉求的渠道,推动党员间的互帮互助。
(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要求和方法
1、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要求
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的根本宗旨,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帮扶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凝聚群众共同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法
按照中央下发的《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做好接待群众工作等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此外,还要结合园区和企业实际,开拓服务群众的思路,把服务群众工作做深做实。
在企业提倡党员骨干“传帮带”的做法。企业的党员在业务上要传群众技能,生活中要帮群众解困,思想上要带群众进步。真正使党员在企业发挥模范作用,树立先锋形象,同时推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开展。
在企业充分挖掘党员的各种资源,为企业员工提供业务咨询、法律援助、健康咨询、心理辅导、思想交流、文体互动等各种服务;积极组织企业党员为本企业生活困难和患大病职工捐款的活动;组织企业党员参加社会公益、捐献救助和扶贫慈善事业等。
建立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关心下一代以及重大体育、博览、论坛等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党员服务社会的渠道。
五、切实加强领导
工委将加强对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督促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本意见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各基层党组织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内容将纳入工委对基层党组织的综合考核评价意见中,并作为评选推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以及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向工委反映;要及时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发现的一些重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工委报告。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建立定期分析检查整改的制度,通过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扎实开展,真正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凝聚党员群众、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
关于对园区企业党组织工作进行
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发挥企业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确保党建工作在基层有目标、有落实、有监督、有提高,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党建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特制定本考核评价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贯彻上级精神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2、按时参加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工委报送相关信息。
(二)发挥实际作用
3、党组织在企业有明确的定位,做到不越权、不失位,围绕企业发展、党员群众需求做好服务工作。
4、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党员群众为企业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
5、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倡导先进文化理念,教育党员和员工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构建和谐企业,帮助企业协调好内、外部关系,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7、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关爱党员、服务群众,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尽力帮助解决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
8、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9、推进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
10、组织机构健全、班子领导有力,党务工作者熟悉党务知识,工作态度积极,组织能力较强。
11、党内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相关档案能及时建立,并进行有效管理。
12、每年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参观、党课教育、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加强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情况的考核。
一三、掌握本企业所有党员的基本情况,建立起党员的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维护,督促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按时缴纳党费、指导预备党员转正。
14、党员发展和积极分子的培养有计划、有成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所发展的党员素质较高,得到群众认可。
一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格党内纪律,落实加强党风建设的相关规定。
16、建立并实施群众评议党组织和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根据评议情况进行整改提高的制度;建立党组织经常性地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情况的长效机制。
17、开展党建工作有载体,如党建网页、内部刊物、党建专栏等,确保载体运转有效;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在机制、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一八、党组织的影响力逐步扩大。企业负责人重视支持、企业党员群众欢迎拥护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二、考核方式
1、本意见是评价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对企业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由企业党组织、企业负责人、企业党员、企业群众和企业工委五个主体分别对企业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评分的办法,综合五个主体的考核评价得出最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满分为100分。
3、五个主体的考核权重分别为:企业党组织的自评结果占20%、企业负责人测评结果占一五%、企业党员测评结果占20%、企业群众测评结果占一五%、企业工委测评结果占30%。
4、测评操作方法:
各主体对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考核均以表格评分的形式进行(测评表附后),一次性测评完成;各主体在自身参与测评的表格内逐项给出测评分,若有对本企业党组织工作的适当建议,可以填写在表格后或另附纸说明。
企业党组织的自评由企业党组织书记组织,企业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参加;
企业负责人的测评由企业党组织书记组织;
企业党员的测评由企业党组织负责组织,参加的党员由党组织随机抽取,人数根据各单位自身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少于党员总数的一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性集中测评;
企业群众的测评由企业党组织负责组织,参加的群众由党组织随机抽取,人数根据各单位自身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1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性集中测评;
企业工委对企业党组织的测评由企业工委有关部门完成。企业工委将通过对党组织所在企业的随机走访、向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抽查相关工作进展等形式进行摸查,并依据全年工作情况,尤其是重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考核结果的运用。企业工委将根据最终测评结果形成相应的分析报告,作为年度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综合评分低于60分或某一单项评分偏低的党组织,工委将提出整改意见,并派出指导员予以指导。
三、考核要求
各企业党组织和各考核主体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参与,确保考核工作在企业的顺利实施。在测评过程中,各考核主体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从自身角度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以准确反映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状况,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
本意见从2007年开始正式实施。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l、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附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附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附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 * *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 同志为预备党员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共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 份。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 票 人(签名)
计 票 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 * *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 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人,共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 份。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结果如下:
监 票 人(签名)
计 票 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海淀园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关于“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机制”的工作要求,参照《中共海淀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园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标准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按照党员年均100元核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自身管理费用中拨付适当经费支持本企业党建工作。
第二条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立足支部。要确保经费用于园区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
(二)服务基层。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三)专款专用。要确保经费严格按使用范围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员教育管理。用于党员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和权利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服务党员。用于走访、慰问、表彰、奖励党员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为党员生产、生活和工作提供服务。
(三)开展党组织活动。用于丰富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必要经费支出。
第四条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拨付渠道
园区企业工委根据海淀区财政局统一拨付的经费总体规模,按照工委核定的党员人数(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实际党员数),确定各基层党组织的经费额度,并逐级下拨到各党委、总支、支部使用。
第五条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经费管理机构。园区企业工委成立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由工委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预算制定和日常管理。园区内各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经费管理小组;不具备建立独立账户或专项科目条件的党组织,可由工委进行账务、现金托管,由该党组织支配使用。
(二)建立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研究制定经费专项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实行党组织书记审批,专人经办,票据、手续完备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对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建立经费使用情况通报制度。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定期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
(四)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制度。
园区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年底逐级向企业工委组宣部进行报告,并接受企业工委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办法由海淀园企业工委组宣部负责解释。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
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内常用文书范例
发展党员公示书
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质量,现将发展对象X X X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以便广泛听取意见。
X X X,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曾在何单位担任何种工作。工作简历(从中学起)。该同志于X年X月X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于X年X月X曰参加了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X X X、X X X为该同志入党联系人,经过党支部和入党联系人的培养、教育,并经党支部党员民主推荐,支委会初步审查,认为该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作为发展对象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公示期从X年X月X日起至×年×月×日止,欢迎大家提出意见,意见可直接向党支部反映,也可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
x:………. 联系人;……….
特此公告。
×××党支部
×年×月×日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同志于1998年8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积极靠拢党组织,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多年来,该同志不仅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而且能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对组织忠诚老实。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身作则,并能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关心职工疾苦,为群众解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信念坚定,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主要缺点:开展批评不够大胆。
支部大会于2001年3月20日讨论了×××同志的入党申请。大会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
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16名,应到会一五名(因私出国一名),实到会一五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一三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
支部名称 :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支部大会通过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2000年12月5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大会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11人,实到会10人(一人事假)。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请事假的×××同志会前也以书面形式向支部表示同意×××同志按期转正)。
支部名称 :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支部大会通过
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2000年11月25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大会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努力学习业务技术,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但他在最近的分房中,由于个人要求未能得到满足,大吵大闹,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这表明他的觉悟还不够高,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鉴于他对自己的错误已有认识,并作了自我批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延长×××同志的预备期半年(自2000年11月一八日起至2001年5月一八日止)。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一三人,全部到会。经表决,一致赞成延长×××同志预备期半年。
支部名称 :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支部大会通过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支部大会于2001年3月12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认为×××通知在预备期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工作不负责任,劳动纪律松懈,并经常在群众中说一些消极落后的话,造成不良影响。党组织曾多次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至今无明显改进。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同志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21人,实到会19人(2人外出开会)。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17票赞成,2票反对,无弃权票。
支部名称 :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海淀园工委工作人员名单
海淀园工委党建工作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