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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会议记录篇一
一、20xx年工作情况
20xx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以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水平、成果运用水平和增强队伍凝聚力为工作方针,促民生发展,全力以赴抓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73.0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28.1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9.65亿元,归集余额148.26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19.28亿元 ,完成目标任务的120.5%,发放贷款10898户,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25.41亿元,贷款回收率99.77%,资金使用率88.79%,公积金个贷率达59.52%。20xx年计提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4亿元。
(一)注重民生保障,政策措施突出扶困实效。
一是民生工程目标全面完成。低保职工应取尽取。20xx年中心承担的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目标是“全市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实现应取尽取”,为此,中心通过民政局了解我市低保户的基本信息,并将宣传资料发送到已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低保户手中。同时,为低保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开设了专门的快捷通道,有87户低保户领取了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75.0427万元,受到市民代表好评。对口扶贫投入6万元资金,完成观胜乡八角村1.5公里村道水泥硬化,彻底解决了困扰村民的出行难问题。该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6%,圆满完成扶贫目标任务。
二是解危扶困成效显著。制定《关于重大疾病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通知》,放宽因重大疾病和生活困难职工的提取条件,全年共为11363名因重大疾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支取公积金 7300万元。从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和支持重建家园的当务之急入手,积极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汶川地震受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重建家园的紧急通知》,对重灾区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偿还等方面放宽了条件,为方便受灾职工提取专设震灾职工支取快速通道。因受灾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83466人,提取金额11.5亿元。
三是恢复重建政策扶持。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20xx〕50号)精神,我中心立即出台了配套政策,对购买重灾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借款申请人,首付房款的金额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期限由20xx年调整为30年,贷款最高额由25万调高至30万,随后,市政府61号文又将贷款额从30万调整至40万,贷款年龄由60岁延至65岁;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从灾情发生后6个月内,我中心及受托银行不进行贷款催收、不罚息、不作不良信用记录,对重灾区的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取消对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和销售进度的要求,最大力度扶持职工安居置业,以实际举措支持受灾职工重建家园。
(二)注重制度发展,多管齐下扩大覆盖面。
一是扩面措施增多。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制定了《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纳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围,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人文关怀。部门协同催建。与劳动部门联合对企业劳动用工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积极协调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用工合同规范文本约定条款。加入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成员单位,将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及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等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实现信息共享,在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时,告知单位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通过部门协同达到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规范单位的缴存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全年有1469 户单位,54276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缴存额0.18亿元。
二是贷款品种增加。在贷款发放上,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审批上向中低价位楼盘倾斜,提前介入、适时跟踪,为开发商与购房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贷款服务。开展异地贷款服务,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共为339 名异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7657万元。
三是专项治理扎实。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抓审计问题整改,针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归垫的住房公积金,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等部门到该公司及其下属的第四工程公司督促其尽快归垫。12月31日该公司拖欠的1829.6万元已全部归垫到位。抓职工投诉处理,按照省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督办函(川建金管函[20xx]3号)要求,加大对四川通信产业服务公司成都分公司和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督促催建工作力度,经协商达成初步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如控高保底、内部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软弱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和整改。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各项工作明显改进,职工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
(三)注重服务效能,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完善。
一是服务效率不断提高。简化提取审核手续,单位办理集体件提取业务,不再重复提供还贷提取资料,此举受到了职工的广泛好评,高峰期间办理集体件的单位达 1068 个,涉及职工 27043人。优化提取流程,简化了持联名卡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程序,减少了职工的往返次数。开发了“网上汇缴预处理”,使单位直观掌握单位和职工的缴存动态,引导单位及时、准确的办理汇缴业务。启动“委托提取自动审批”项目,下一步职工还贷提取将由系统自动审批,职工不必再到现场办理提取手续。扩宽服务场地,提取高峰期增设10个临时业务窗口使提取高峰工作有序、平稳度过。
二是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开展贷款“一站式”服务。20xx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工作率先在金堂管理部启动,“一站式”服务缩短了审批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贷款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持卡可在全辖银行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bst(自助服务终端)、atm(自动取款机)进行查询和打印。20xx年发放联名卡47万余张,有10万名职工持卡办理提取手续。开通96319语音服务平台,组建运营团队,现已投入试运行。配合“蓉城邮”推广市民电子信箱,通过该信箱按月向公积金联名卡用户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定制服务,至20xx年12月31日,按月发送公积金账户信息已累计31145人次。。开通“成都通”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市民可以在“成都通”上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进一步丰富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渠道。
三是行政效能不断强化。落实工作制度。印发了《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度》、《办文办事限时办结工作制度》和《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了对23个部门的作风和效能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部门整改。强化政务公开。印发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我市报刊开办政策咨询栏目、播放电视专题宣传片、政府电子外网、中心网站以及印发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对外公开公积金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拓宽诉求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电子外网创新工作,整合中心综合业务平台,开通了网上信访渠道,受到市信访局好评。中心获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注重管理提升,风险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内控管理能力加强。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账务交易信息及审批信息后台数据修改的管理规定》等10项业务管理规定。完善《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对归集、贷款、核算的委托事项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修订。强化稽核内审。引入专业审计机构,扩大稽核覆盖面,增加稽核的深度,审计次数17次,涉及16个部门和银行网点。加强质量认证,组织审核组,以现场审核检查的方式对中心各部门及龙泉等4家管理部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对贷款“一站式”、公积金联名卡等业务进行研究,提出了风险控制要求,制定了贷款风险控制要点。加强账户和定期存款管理。在已推行支票密码器的开户银行,全面启用支票密码器,并借鉴金融行业的管理经验,委托专业服务公司,规范了定期存款的对账流程。加强贷后管理。对公积金贷款抵押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1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对20xx年10月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落实及他项权证办理情况进行逐笔自查,全面落实贷款抵押物手续,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加强对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检查考核,对建行、工行、农行等8家受托银行网点的委托业务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了审计检查,向受托银行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的要求和时限,对违规发放贷款进行了查处,追回了发放的贷款资金。
二是资金营运水平提高。充分利用内部计价利率、内部备付金比例等手段,调动各管理部的积极性,促进贷款业务的发展。加强银行存款资金的运用,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不同的存款组合政策,提高存款资金收益率。在确保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和贷款使用资金的情况下,严格监控全辖资金状况,控制及降低活期存款备付率,全年活期资金备付率为 13.98%。
三是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在保持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系统建设。综合业务系统重点完成了报表体系的建设,利用309张报表全面地反映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为中心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支持平台。针对联名卡完成了系统“个人客户号合并”功能的建设。在贷款一站式工作中完成了个贷审批流程的改造。完成委贷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核算标准化和统一业务平台的搭建工作。建设完成了手机移动办公系统、短信及外网电子邮件服务平台。
四是部门整体协调发展。铁路分中心和14个管理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内部管理,完善服务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管理更加规范。铁路分中心移交后积极与各部门联系沟通,大力推进业务发展,根据铁路行业生产力布局调整情况,及时前往沿线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解决为铁路职工购买住房提供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解决职工贷款需求。管理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与当地财政、教育部门协调沟通,使全辖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全部到位。同时部分管理部将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纳入工作目标,制定创建规划,扎实开展文明细胞建设活动。
(五)注重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综合素质逐步提高。
创新培训方式,开展相同业务岗位系统内交流轮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发挥各部门业务骨干的业务专长,增加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533期、培训人次达到8491人。开展“服务明星”、“业务能手”等相关评比活动,检验培训效果。成果总结利用加强。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开展成果总结和转化利用。开展了《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践》等课题调研。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和职工的自我学习总结,扩大了干部职工知识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开展争创“四好班子”、“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窗口”、“服务明星”、“党员示范岗”和“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等活动,通过树榜样、学先进,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形成团结向上,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的工作面貌,在中心营造想干事、多干事、干好事的工作氛围。
三是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落实。印发了《中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分解下达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开展党风廉政文化教育。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 “廉政文化作品展”,制作廉洁自律宣传标语,及时报送廉政建设信息。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制度》、《作风及效能建设巡查工作制度》,建立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中心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与其他城市中心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总结提高意识不强,对工作的总结提炼不重视,我们大量的辛勤成果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宣传意识不强,向各级领导、各部门及缴存人充分反映我们的工作,争取各方的支持和理解的工作不够,宣传的内容不多、方式不新。沟通协调不够,使工作的难度增加。调研工作不够,调研的质量不高,成果不显著,对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明显。基础工作薄弱环节较多,影响了工作的推进。流程优化不够,一些先进的科技手段和金融工具没有运用到业务工作中,制约了我们服务效率的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是我中心在继宣传、规范、服务、提高四个主题年后,工作需进一步上台阶的一年。为此,中心党组决定20xx年为“创新年”,以创新奠定中心发展基础,以创新谋求中心更大发展。在“创新年”里,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方针,管理“标准化、电子化、网络化”为目标,围绕城乡统筹,抓住“三个机遇”,迎难而上,开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新局面。
20xx年,我们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住房公积金归集45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6亿元,贷款回收率不低于99%;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资金1亿元。为完成上述工作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理念,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发展方式。
发展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和工作方法。
要解放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明确我们的目标和任务。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切实把以人民群众为本的理念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政策措施中去,落实到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中去。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牢固树立“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中心经过几年的发展,硬件设施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作为窗口服务行业,硬件设施仅仅是做好工作的物质基础,关键还是要靠优质服务。要把“让缴存人满意”作为我们行动的宗旨,让优质服务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用“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使服务变得更加贴心、人性化。
要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全域成都”的创新理念。成都是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城乡一体化战略逐步进入“深水区”的今天,我们更要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全域成都”的创新理念,把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放到成都发展的大局中,与城乡一体化紧密结合,将公共服务逐步向乡村延伸,让城市和乡村民众享受到中心提供的同质化服务。
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行政理念。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立了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的政府管理理念,管理就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中心作为向广大缴存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行政理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管理,为广大缴存人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当好公积金“大管家”。
要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的行动理念。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了提高管理效益,中心上下要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的行动理念,制定更加严格的制度环境和规范的管理环境,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的公共服务。
要牢固树立现代化管理的工作理念。随着业务发展,管理理念要超前,必须用现代化手段、先进的金融工具改进提高我们管理水平,提高我们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二)创新制度,推进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生机和活力来自于创新。我们要抓住“三个机遇”,探索符合成都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新路子,以创新促发展。
开展住房公积金地方立法。突出“全域成都”、“统筹城乡”的成都特色,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结合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研究对中低收入阶层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又不满足廉租住房政策的职工群体,更加人性化的提取使用政策。
加大部门协同配合力度。进一步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的放矢开展催建、催缴工作。确定1-2个行业作为突破口,争取非公企业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上有所突破。
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加快推进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针对单位破产清算、补缴追溯期、死亡提取等问题,研究新办法、新措施。
增加贷款服务品种。为贷款人提供在贷款期间调整贷款期限,变更贷款还款方式的服务。围绕支持灾后重建,开展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要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贷款年限、贷款金额、还款方式等方面享受到更灵活多样的贷款服务。
研究贷款担保方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出形式多样的担保方式,切实减轻贷款人的经济负担。
(三)创新管理,促进管理标准化、电子化、网络化。
管理要创新,离不开扎实的基础工作。要做到基本情况、基本资料、基础数据、基本制度、基础流程和各项规范的完整、准确。
建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心网站、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与劳动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
加强对缴存单位管理。对缴存单位、职工的基础信息要实行标准化管理。通过开办网上汇缴和为单位提供公积金业务办理软件等方式,逐步实现单位汇缴的电子化、网络化。对新开户单位和存量缴存单位要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规范缴存单位”评比等活动,推进缴存管理的标准化。
抓好联名卡后续工作。借助银行办理联名卡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银行的信息网络推进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工作,巩固和拓展联名卡建设的成果。
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规程。通过贷款“一站式”服务,完善项目管理、个贷审批、贷后管理的各项业务操作规定,规范贷款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贷后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贷后管理。对楼盘的销售、土地或在建工程的抵押及解除情况、工程进度、权证办理情况进行监控跟踪。强化逾期贷款催收工作。要直接到客户前端进行催收,启用短信服务平台进行逾期催收。完善征信查询管理工作,贷款的归还情况纳入征信系统。
加强稽核检查力度。稽核检查标准化。完善稽核检查手段和方法,建立以中心人员为主,中介检查为辅的稽核检查机制,初步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专项稽核常规化。开展贷款“一站式”、自办归集业务流程的稽核评价工作。开展资产保全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安全性稽核评价工作。
加强银行账户资金管理。充分利用网上银行、银行客户企业终端等金融电子化手段,实现账户管理的集成化、电子化,提高资金监控和调度的时效性。
开展数据集中和系统整合。完成综合业务系统对自办业务模式的技术支持和铁路分中心的数据集中,在中心内部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搭建业务协作平台。推进与工商局、质监局、房管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工作。
(四)创新服务,提升便民措施的质量和效果。
服务是我们的宗旨。要以技术手段创新提升我们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的为缴存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转变住房公积金归集模式。要认真研究和分析转变归集模式带来的管理、规程和流程的变化,做好工作预案,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模式转变工作顺利完成,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完善直接的服务。
全面开展贷款“一站式”服务。要认真总结管理部贷款“一站式”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实现还贷支取自动审批。研究解决职工还贷支取的自动审批,使职工还贷提取不再每年办理提取手续,减轻窗口服务压力,提高服务效能。
改进资金缴存方式。推进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银行的应用,实现客户远程离柜支付,为缴存单位提供离柜划拨汇缴资金手段,方便单位汇缴,提高单位满意度。
建立客户沟通机制。在完善客户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呼叫中心、短信平台、外网邮件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归集催缴管理、贷后逾期催收管理以及其它客户关怀工作的开展。
加强信息服务建设。中心对外信息网络服务工作已初具规模,为了充分发挥其服务效能,要对信息网络服务工作进行整合,使信息服务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树立成都公积金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以中心文化建设为推手,创新开展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们事业发展的保障,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是各级干部、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要长抓不懈、不断创新。
以创新为主题开展中心文化建设,通过文化建设培养干部职工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形成符合中心发展,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营造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心情舒畅、畅所欲言的工作氛围。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为契机,结合中心业务模式转变的需求,进一步完善职责、岗位设置,建立与中心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激励约束体系,做到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方式电子化,促进各项工作业绩的提升。
以学以致用的原则创新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上以需定训,紧扣中心重点工作,服务业务开展、服务队伍建设的需求。培训方式上以点带面,坚持抓好职工集中培训、抓好中层干部专题培训。通过业务部门对口组织开展缴交单位、合作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利用市上提供的各种培训机会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学习效果的评价上,以考促学,加强学习效果的评价和评价结果的运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档案,切实搞好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员评议制度,开展行风评议。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督检查,拓宽行政监察渠道。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同志们,20xx年我们面临着归集模式转变、贷款一站式全面推行,管办分离等繁重而艰巨任务的挑战。同时,也是我们大前进、大发展的好时机。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共同努力奋斗,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使我们的管理上台阶,服务见效率,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期望,不辜负全市缴存人的重托,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开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新局面。
住房公积金会议记录篇二
同志们:
20xx年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办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的一年。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全省建设事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存贷比、个人贷款逾期率及增值收益等主要指标都创了历史最好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我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首先,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天,我们把同志们召集在这里,召开20xx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目的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进一步深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巩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做好20xx年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促进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下面,我就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以来工作回顾
20xx年以来,我省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管理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政策,在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住房公积金发展势头良好。突出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业务指标取得新突破
一是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大幅增长。据统计,20xx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628.19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182.05万人,归集余额380.75亿元,比20xx年分别增长134.28亿元、 10.74万人和66.98亿元,增长率分别为27.18%、6.26%和21.34%。预计今年内,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将会突破760亿元。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占全国归集总额近2.4%。其中总量最大的是昆明市,其累计缴存总额和缴存余额分别占全省总量的40%和36%。经济欠发达的昭通、迪庆等城市也有不同程度增长,特别是昭通市,其增幅达到42.91%,位于全省第一位,这说明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逐步加快。
二是个人贷款总额的增长幅度加快。至20xx年底,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91.87亿元,个人贷款余额221.03亿元,增长率分别为35.59%、33.76%。其中保山、楚雄、临沧、版纳等州(市)个贷规模控制较好,个贷比控制在70—85%之间。
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创历史最高水平。20xx年全省增值收益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全省总增值收益为5.91亿元,增值收益率为1.48 %。增值收益水平较高的有昭通、文山、临沧、迪庆、玉溪等州(市),其中昭通市增值收益率最高,达到2.03%。
(二)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20xx年以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20xx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住建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人行昆明支行、省银监局等七个部门,对20xx、20xx年审计反映存在的重点问题继续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各地自查自纠、省级监管部门组织重点检查和全国专项治理检查组到我省检查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增强了责任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法、民主、自主决策能力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历年拖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也在积极加快归还。截止20xx年底,红河、楚雄、普洱项目贷款全部清收完成。
(三)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基本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重大事项管委会决策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贷款审批、财务会计核算、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实现了以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管权。
二是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基本调整到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稳步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编制调整工作,20xx年红河、曲靖、临沧中心升格为直属州(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迪庆、文山中心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基本调整到位。
三是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导意见》。为加强我省各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上的制度优势,省住建厅联合财政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开展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四是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住房公积金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住建部《关于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省住建厅结合我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以及《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考核评分标准》,逐步把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五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的有效措施。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把信息化建设做为一件大事来抓。为了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昆明、红河等州(市)中心升级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和监管数据及时上报。其它中心也能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作用,在提高自动化办公水平上下功夫,在确保监管数据质量上求实效。其中红河、文山、保山、玉溪、版纳、德宏、丽江等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报系统采集上报的监管数据及时准确,为省厅全面掌握全省住房公积金情况提供了依据。
(四)在住房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来,我省各州(市)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普通住房的力度,逐年提高了个贷额度,并对中低收入家庭和购买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的职工给予适当倾斜。至20xx年底,全省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41亿元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累计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47.4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91.87亿元,累计支持51.34万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圆了他们的安居梦。此外,受省政府委托,省住建厅研究确定了昆明市做为我省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试点方案已报国家住建部,待批复后即可向昆明市保障房建设项目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回顾我省20xx年以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我们取得的成绩十分突出。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的是:
(一) 项目贷款回收难度较大。20xx年底,我省有单位项目贷款3.8亿元。经过各地不懈的努力,截止20xx年底已回收 2.98亿元,占应回收78.42%。余下的0.82亿元,主要存在于昆明、玉溪、版纳、临沧等七个州(市)。
(二) 欠配现象依然存在。截止20xx年底,全省欠配住房公积金2.2亿元,欠配主要集中在昆明、红河、文山、普洱、版纳和德宏六个州(市)。这既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严重影响公积金的长远发展,由于部分县市区财政困难,至今,此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三) 异地贷款业务进展缓慢。《关于开展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导意见》下发后,部分州(市)对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以至于此项工作至今仍无明显进展,异地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仍然十分困难。
(四)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省住建厅政务中心数据显示,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网上信访件占到信访总量的15—20% 。在信访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州(市)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不够,造成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了解;二是部分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服务意识较差,对待上访群众态度恶劣;三是部分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限制条件过多,造成群众办理贷款较为困难;四是部分州(市)中心管理人员对自身要求不严,引起职工和群众投诉。
(五)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近几年由于各级的齐抓共管,管理中心职工素质应该说提高很快,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些中心监管数据汇总上报不及时,甚至出现错报漏报等现象;还有个别中心上报材料质量不高,不能按要求组织材料;另外,中心人员计算机信息技术、公积金政策水平、服务礼仪礼节等方面都需进一步提高。
二、20xx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面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努力探索创新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管理中心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拓展是住房公积制度发展的基础,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做大做强的前提。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坚持不懈抓好住房公积金缴存落实。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一是要建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商、税务、劳动保障、编制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二是加大催建、催缴工作的力度,督促有关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重点督促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城市可研究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三是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缴存执法能力。各地要从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加大缴存执法工作力度,对未按规定缴存或长期拖欠的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缴存。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立专门的缴存执法机构,强化执法检查工作。
(二)着力推进公积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推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大力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加快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进程。一是,要完善内控制度。要建立包括财务、统计、岗位责任、贷款责任追究、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控制、档案管理、审计考核奖惩以及行政执法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这里尤其要强调贷款档案的管理,贷款档案要建立严格的交接手续,防止丢失和涂改;二是,要规范业务政策。各州(市)都制定了辖区范围内统一的归集、提取、转移、封存、贷款、国债、费用收支、账户、现金以及报账等管理办法。当前的重点是,要全省统一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包括贷前审查、合同订立、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等环节加强管理。三是,要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安全,建立可靠完备的灾难备份计划和应急处理机制,对业务数据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完整。
(三)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最近两年,各地在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扩大贷款范围、适度调控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实行贷款“一站式”服务,降低个人贷款的担保、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费用等,全省个人住房贷款大幅度增长。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要切实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事时间,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职工提供更多的便利;要进一步清理贷款各环节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按照市场化、社会化原则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贷款代理、评估、担保、保险、公证、律师服务等收费性中介服务,不得强制或者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委托关系,积极推行组合贷款,满足职工的不同贷款需求。个贷比率较高的,要合理确定贷款限额,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大挤占资金和项目贷款清收力度。要从防范风险、保持稳定、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益出发,高度重视违规资金和项目贷款清收工作。管理中心和有关责任人要制定有效措施,摸清底数,分析回收困难的原因,采取积极的有效的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和措施,加大清理回收力度,尽快收回资金,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督办制度,切实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资金清收力度,确保追收工作取得实效。省住建厅要联合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收回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对隐瞒不报或新发生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即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稳步推进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昆明市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尽快完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
(六)坚决纠正公积金财政欠配问题。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采取措施,对欠配住房公积金的市(县),要报请州(市)政府责成相关市(县)和财政部门制定匹配计划,尽早将拖欠的住房公积金逐年补齐,确保财政供应单位应缴尽缴。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财政全额、差额拔款单位,必须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
(七)认真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深入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管理工作,特别要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把提高效能的理念落实到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的各个层面。要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加快手续办理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职工办理缴交、计息、查询、提取、贷款等业务。
(八)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必然选择。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依据《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质情况,迅速建立起突出行业特点和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文明行业创建机制,切实把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引向深入。省住建厅每年将依据《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及《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文明行创建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对管理中心文明行业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把考核结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业务考核挂钩。
三、下一步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方面问题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着力健全监管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建立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管理责任要从领导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人员。要重点建立完善如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定期公布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及时、全面地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过程、增值收益的用途及项目、监管报告等内容,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省对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制度。重点是建立较大的资金流动执行前的报告、执行后备案和违规通报制度;三是健全执法督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各州(市)管理中心要在08、20xx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开展专项督查。
(二)要着力完善内控机制,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加强廉政制度的建设,是我省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长抓不懈的任务,也是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权”,管好人民的“钱”的基本要求。管理中心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建立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资金的存贮、核算、运用(如提取、贷款、购买国债)等相关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约束机制,对关键工作岗位要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建立轮岗制度。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加强对资金管理。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三)要着力防范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近几年来,我省各州(市)进一步放松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政策,适当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的额度。20xx年以来,我省开始逐步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昆明市也正准备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些措施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供资金支撑,发挥了作用,但资金运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因此,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要把适度扩大贷款规模与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适当扩大放贷规模。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不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面向广大职工,进一步发展个人购房贷款业务,适当扩大贷款额度,让更多的职工通过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购房,改善住房条件。要认真研究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政策措施,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的公积金贷款工作,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保障支持作用,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惠于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同时,要认真研究住房公积金闲置部分贷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发放贷款和加强贷款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使用、合规合法使用住房公积金,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和变相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坚持打击各类骗提骗贷行为,包括用虚假文件违规套现、用虚假合同假资料骗取贷款等。要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明确风险控制责任,建立对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加强对逾期贷款加紧催收。严格按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个贷逾期率较高的州(市),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追收逾期贷款,保证资金安全。
(四)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关键在人。面对越来越繁重的管理工作,面对管理队伍的扩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已成为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选好用好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是我们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业务素质、领导才干和执行能力决定着全市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水平,一定要把中层干部队伍建好建强。要树立求实、务实、实干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管理部和科室负责人,做到选放心的人来做让全市干部职工放心的事,选政治上可靠、有责任心的人来担负公积金管理这项重大责任。各管理部负责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把钻研业务放在首位。二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要把教育培训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线,建立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培养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职业技能,使全体员工人人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真正能够担当起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任。三是严肃责任和纪律。要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明考核奖惩,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工作压力。要严肃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同志们,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科学健康发展任务繁重,意义深远。我相信,只要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的广大干部职工能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实现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突破,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住房公积金会议记录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来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叫,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老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适应住房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新生事业,其宗旨就是让千千万万个家庭能住上房、住好房。十几年来,我与公积金事业共同成长,把自己的满腔热血洒在了公积金管理的岗位,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公积金事业,把公积金事业当成自己人生最美好的追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技术性强的经济性管理工作。作为一名管理人员除了要学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还必须掌握很强的业务技能、熟悉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为此,我通过加强针对性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扩宽视野,坚持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作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员,我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感到光荣和骄傲。
“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宗旨。服务是住房公积金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石,全体住房公积金人一直都以服务至上、开拓创新的宗旨加快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进程。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工作人员,我常常在想,怎样的服务才是好的服务,怎样的服务才能充分的体现出“用心、用情、用责”工作态度?我思考的这个问题,在全国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了很好的破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是这样一个为民服务的窗口,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是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自从管理中心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在工作中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努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踏踏实实的作风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意识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不仅仅是一个管理和使用的问题,更是一个在管理中求创新、求壮大、求发展当中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有很多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在工作中,我们要不断的认真积累、总结和推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而且,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地为服务群众!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还体会到,不同的服务对象,对我们服务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服务重点也应该更人性化,更多元化,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更接地气儿些。
前不久,家住余干县玉亭镇的刘女士来帮儿子查询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可是单位在办理缴存登记时,提供信息有误,想当场更正却因手续不全不能办理,十分失望,迟迟不肯离开。我看到她为难的样子,就主动到窗口和她聊起了家常,一聊开才知道,她儿子是位精神病患者,自己身体也非常不好,跑来跑去挺不方便的。有了这层了解,我赶紧向办事处负责人建议上门为她服务。看着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竟然主动上门为她办理手续,她十分感动,一个劲地夸赞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为群众着想的好心人。
任何制度都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目前,社会上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一些争议,有人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劫贫济富”的制度,有些真正没房住的人因为公积金的制度贷款手续的严苛贷不到款买房,而有些原本有住房的人却能利用住房公积金的低息去炒房。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我高兴地看到,这些有违公积金设立初衷的矛盾正得到破解。“不畏浮云遮望眼”,我相信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1400多年前,诗圣杜甫曾在诗中大声疾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如今,住房公积金制度正给越来越多的人圆了买房梦,让手头不宽裕的人交上了首付,住上了新房,1000多年前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的理想正变成了鲜活的事实,无数寒士圆上了自己的住房梦,正为更美好的中国梦而努力工作!
因为理想,我选择了奋斗;因为热爱,我选择了住房公积金事业。让我愿与全国所有的公积金人一道,共同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