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是指维以护之,免受外害。比如,将人群居住地周围、蓄养牲畜的周围以及其他重要物体、场所周围设置带有保护性的设施,以防止外界的侵害。维护也为通信术语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技术维护费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技术维护费5篇
【篇1】技术维护费
关于收取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小区各位业主:
维护管理费是服务于小区公共秩序,绿化管理、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维护的根本保证。因此,业主应缴纳相关的服务费用才能享受业主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便利。鉴于目前小区实际情况,经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收取芙蓉江小区居住住户维护管理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每户每月5.00元;
二、收费时间:从2013年9月起按年计收;
三、收费地点: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四、2012年度有少数业主未交管理费的,望及时缴清拖欠费用,此款由万龙生同志专项清收。
五、为了小区整体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此次收费工作顺利进行,于2013年11月15日前进行一次民意摸底调查,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如业主对收维护费有异议,势必造成不能有效运作好业主委员会,更不能有效地管理好小区和为业主服好务。
其次,小区门卫值班室不对外租赁,不作任何商业经营用途,将值班室设置为业主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敬请广大业主(包括租购房户的)积极支持配合,到业主办公室缴纳维护管理费,业主委员会将竭尽所诚为您服务,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欢迎各位业主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请相互转告
业主办公室联系电话:150********
道真自治县芙蓉江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篇2】技术维护费
附件:
衢州市城市维护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维护费的管理,规范资金分配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计发[2005]22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衢政发[2006]18号) 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8]1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维护费属政府专项资金,必须按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坚持“依法筹集、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三条 城市维护费的筹集由市财政(地税)部门负责,使用管理由市建设部门、市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
第四条 城市维护费的筹集来源包括:
(一)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上级拨给的城市维护费专款;
(三)其他按规定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
第五条 城市维护费的使用范围:
(一)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和市区水系设施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以及园林、公共绿地、风景绿地等养护设施维护费;
(二)城市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垃圾粪便清运、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街道清扫、洒水等保洁费及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费;
(三)城市公共交通、路灯亮化、燃气管理、消防管理及设施维护费;
(四)为城市建设服务的规划、勘察、设计费;
(五)用于城市建设事业单位的事业费支出;
(六)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
(七)为城市建设服务和公共秩序管理的费用;
(八)城市其他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费。
第六条 城市维护费的使用实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急需”的原则,应优先用于现有设施各项维修、养护、保洁、处置,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第七条 城市维护费的预算编制和下达遵循以下程序:
(一)每年9月份,市财政部门在布置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时,预测下年度城市维护费可用资金数,与市建设部门研究下一年度城市维护费使用范围及重点。
(二)每年10月份,各使用城市维护费的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向市财政部门报送使用城市维护费的预算编制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三)各部门上报的预算编制表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部门审核。
(四)市财政部门和市建设部门,对年度城市维护费使用分配方案进行综合平衡,达成一致意见后,联合行文上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讨论同意后,分别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向市政协通报,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
(五)市政府对市财政部门和市建设部门联合上报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批复。
(六)根据市政府的批复意见,市财政部门下达城市维护费的具体预算计划并付诸实施。
第八条 城市维护费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做到年初有预算、有计划,执行中有检查,有分析,有报表,年终有决算,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市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
第十条 各使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因客观情况确需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的或要求追加经费的,以及预留城市维护费的安排,要按原申报、批准程序重新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各主管部门要对城市维护费使用情况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效益,按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市财政部门和市建设部门要对城市维护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
第十二条 对不按要求组织实施、不按时报送有关资料的,财政部门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对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其中: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移用挪用专项资金的,一律停止拨款或予以追回,并取消今后享受有关政策扶持的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建设局负责解释,在衢州财政地税网和衢州建设信息网上公开。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3】技术维护费
金税盘维护费会计分录金税盘维护费会计分录怎么做?很多企业都会选择税控盘进行网络纳税,比较方便。企业购买税控盘,需要在后期及时进行维护,而这需要财务会计进行做账处理,那么税控盘维护费全额抵扣怎么做会计分录,金税盘可以全额抵扣吗?
税控盘维护费全额抵扣分录
税控盘全额抵扣会计分录处理
1、购买时税控系统时的会计处理
金税盘全额抵扣,按价税合计直接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且其进项税不得再进行抵扣,则纳税人(不用区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处理
支付时,仍应按原来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月底的会计处理
由于是直接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简易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故该部分抵减的税额视同于已经缴纳的税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或者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金税盘可以全额抵扣吗?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篇4】技术维护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市区某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2万元,减免1万元,补交上月未缴的增值税0.5万元,滞纳金0.1万元。该纳税人本月应缴纳城建税( )万元。
A. 0.14 B. 0.182 C.0.105 D.0.154
答案:C 【解析】(2-1+0.5)×7%=0.105(万元),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设在县城的B企业按税法规定代收代缴设在市区的A企业的消费税,则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A.由B企业按5%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B.由A企业按5%税率回所在地缴纳 C.由B企业按7%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D.由A企业按7%税率自行缴纳城建税
答案:A 【解析】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所以由B企业按5%税率代征代扣城建税。
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做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万元。 A.116 B.125.28 C.120.64 D.129.2
【答案】D 【解析】58×(1+7%+3%)=63.8, 63.8×0.5‰×50=1.595, 合计63.8 × 2+1.595≈129.2
税收优惠: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生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纳税期限: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某企业地处市区,2012年10月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25000元、所得税30000元;还被加收滞纳金20000元、被处罚款50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元。
A、5000 B、7000 C、8000 D、10000
您的答案:B 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依据,指的是“三税”实际缴纳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5000+25000)×(7%+3%)=7000(元)
减免规定:(1)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篇5】技术维护费
表1:
综合管廊使用费试行标准
序号
管线类型
直埋成本平均单价
(元/米)
拟定试行收费标准(元/米)
1
给水工程(不计管材费及安装)
给水管DN200
给水管DN300
给水管DN400
2
中水工程(不计管材费及安装)
中水管DN100
250
中水管DN150
260
中水管DN250
300
3
污水工程(不计管材费及安装)
污水管道DN200
380
污水管道DN300
410
污水管道DN400
490
4
电力工程(10KV 土建部分)
电力管道( 玻璃钢管)
5
电信工程(土建部分)
电信管道 (含有线电视、交信)
130
表2:
综合管廊维护费试行标准
项目名称
审核数
试行标准
1、年综合管廊日常维护管理费运营总成本(元)
2、各类管线截面占比(%)
其中:给水
%
中水
%
电力
%
通信
%
污水
%
雨水
%
3、各类管线总长度(米)
其中:给水
11,
中水
11,
电力
144,
通信
133,
污水
6,
雨水
3,
4、单位定价成本(按各管线截面占比测算、元/米.年)
其中:给水
中水
电力(每孔)
通信(每孔)
污水
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