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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1合集)(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19 18:4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1合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最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1合集)(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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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一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预案》,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施救水平,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含自然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火灾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质量和房屋坍塌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矿山安全事故;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七)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八)其它安全事故。

根据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经济损失情况,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指的是一次造成1人(含1人,下同)以上死亡,或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维护

我镇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相关信息报告镇党政办(电话)、镇安办(电话)以及镇中心医院(电话)。

事故单位、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对现场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镇党委班子成员在接到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镇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迅速做好上报的同时,先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在县政府作出明确指示后,按县政府的预案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三

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及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及危害程度,制定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遇到突发事故或事件,立即按本方案组织人员救援、疏散,并从人力、物力、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给予保证和支持,以防止突法事故(事件)的危害扩大。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1、施工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责任工长、安全员任副组长的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抢险人员名单。上述人员必须经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知识。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应急预案教育,使其掌握报警、应急抢救及应急自救知识。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应急预案知识。

3、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熟悉报警求救电话(如:110、119、120等)和报警知识,并明确发生险情时的报警信号、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及掌握受困的应急自救手段及知识。

4、定期召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应急联动联系会议,相互沟通、协调,最大限度的防患于未燃。

本应急预案对施工过程潜在事故和常见事故或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采取控制事故的措施。

施工过程潜在事故和常见事故或突发事件有:基础土壁或人工挖孔桩成孔塌方、井下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意外损坏城市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网等。在上述事故或事件突然发生后,现场应急联动预案救援小组成员应按本应急预案的基本应急程序及相应专项应急程序启动,紧急抢险救护,以保证人员安全并有效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1、施工现场必须按审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临时施工用电按临电方案要求敷设。施工现场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装置有效率应100%;
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应布置合理且有明显标志。现场备有足够的抢险救援器材,如:钢管、扣件、木板、砂袋,挖掘工具、空压机、输气管、绳索、铅丝及通讯器材等。

2、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现者立即大声呼喊,喊明出事位置及何事。

3、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抢险人员按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如组长临时不在现场,则由副组长任指挥,组织实施。

4、立即打电话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110、119、120求助。

5、疏散人群、控制事故影响区,电工驻守配电房。如需要,立即切断电源。

6、尽快抢救被困人员或伤员。

7、疏通道路,以利110、119、120救援人员进入。

8、专人作好每一步应急行动记录。

(一)、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

深基坑施工可能发生的事故是塌方、护壁跨塌、有害气体中毒等。

1、人工挖孔桩在成孔过程出现塌方或井下作业人员中毒。

应急措施:

a、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119、120报警求援。现场进行有效的支护。如塌方造成人员受困,抢救人员拴上保险绳,尽快手工挖去泥土,露出受困人员头部及胸部,并立即送氧,保证受困人员生命安全。如井下人员中毒,应立即用空压机向下送风,不可盲目下井救人。

b、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并按救援的要求配合作好抢险救援工作。

2、塌方或护壁突然跨塌

a、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向119、120报警求援。现场立即用砂袋对塌方部位底部进行支护,上部用木板及钢管进行支护。

b、如有人员受困,立即组织抢救。抢救和支护同时进行,分工有序。如在120医务人员未到之前救出的受困人员有生命危险,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c、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并按抢险救援人员的要求配合作好抢险救援工作。

(二)、主体施工应急预案

主体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大型机械设备事故等。为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上述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抢救人员按应急预案实施。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现场如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应根据伤者伤势情况,立即送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救措施;
送医院途中,应求助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车开道,争取抢救时间。

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如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抢救伤者。如伤者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应急预案

1)、现场如因立杆失稳或扣件断裂等原因致使模板支撑架或脚手架跨塌,最发现险情者要大声喊叫,叫明某地点或某部位发生跨塌,以利受影响区域人员尽快撤离,同时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

2)、急救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组织抢险,由安全员打电话向110、119、120求助。

3)、切断影响区内电源。

4)、如有人员受困,首先抢救受困人员,同时用钢管加固相邻受影响的支撑架体,防止联动跨塌。

5)、拉出影响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同时疏通交通,以利110、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抢救。

4、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如发生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撤离操作人员。如人员受伤受困,立即进行抢救并向120求救。

2)、立即电话通知设备处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

3)、封闭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围观。

4)、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抢救,途中请求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车开道。

5)、疏通道路,以利抢险人员或120急救中心人员进入抢险救助。

上述事故发生后,均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一旦出现火情,应急联动小组成员及现场职工按照此应急预案实施,迅速及时的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以免造成灾害性事故。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喊,喊清某地点或某部位失火,并告知义务消防队负责人,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

2、由安全员打电话通知119、120,报告失火地点、火势,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切断影响区内电源。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灭火,并用消防钩隔断火源,用铁铲铲砂灭火等自救。受困人员迅速从消防通道撤离。

4、疏通消防通道,隔断围观闲人,以利消防车进入现场抢救。

5、配合119消防人员抢险灭火或抢救受困人员。如有人员受伤,配合120救护人员抢救,同时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群众,保护好火灾现场,为消防部门的扑救及灾后调查创造条件。

(四)、突发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安事件及城市地下管网破坏事件等,如突然意外发生,应按此应急预案实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施工现场应按照成都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在“非典、禽流感”非常时期,如发生疑似病例,应立即上报,隔离并封闭现场。按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统一部署执行。

2、突发治安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凡属全市、区或大规模突发事件,按市、区政府统一部署执行。市、区政府未部署的按以下方法处置。

1)、在本现场如有酝酿准备冲击公司机关主要部门或非法游行、集会、采用过激方式索要工资的,知悉情况后,应急小组应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派出人员前往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同时安排力量,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做好分化瓦解、缓和矛盾、平息事态工作。对主要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失去理智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对劝阻无效,正冲击重要部门或非法游行、集会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确定现场指挥,迅速组织力量确保重点部门安全,维护秩序,控制局势,平息事件。

3)、施工现场如发生盗、抢国家财产或建筑材料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援助,现场保卫人员应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作好联保工作。

4)、施工现场如发生打架、斗殴、群体械斗等事件,现场保卫应立即采取劝阻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及事态扩大,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控制现场。立即通知公司保卫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秩序,平息事件。

3、城市地下管网破坏应急联动预案

由于石家庄市地下管网复杂,有些资料无所查询,在基础施工和总平施工过程中,有可能意外造成地下管网遭到破坏。如突然意外发生,按下述应急联动预案执行。

1)、施工现场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给水管网破坏,应立即电话通知城市自来水公司说明某地给水管损坏,请求其迅速来抢修,同时,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可能被水淹地区的防潮防水物质,尽量减少损失;
同时疏通道路、疏散围观人员,以利自来水公司抢险人员抢修。

2)、施工现场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天然气管破坏,应立即向110、119报告,同时向天然气公司请求抢险。立即切断电源及灭去火源。疏通道路、疏散人群,以110、119及天然气公司抢险人员进入现场抢险。应急小组人员配合110、119及天然气公司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工作。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同时做好四件事:

1)、及时向上级报告

2)、抢救伤员

3)、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

4)、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此,必须有组织、有指挥和有秩序地进行,以避免乱中出错。

2、在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未到达现场之前,当时在事故现场的最高级别负责人应承担起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此时,要做的事有以下4件:

1)、制止惊慌混乱

2)、将人员迅速撤除危险区域

3)、抢救伤员

4)、在急需并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排除险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

在抢救伤员和进行排险工作时,一定不要招致伤害的扩大。单位负责人到场后,立即汇报。

3、单位负责人到场后,应迅速了解情况和组织安排,指挥上述报告、抢救、排除和保护等4项工作的进行。指挥人员头脑一定要冷静,尽量避免或减少指挥的失误。

4、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进行时应对可能引起的新的危险作出防护安排,必须采取“先保险而后抢救排险”的严格要求和作法,以确保抢救和排险人员的安全。

5、严格保护好现场,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物证和分析依据。要求现场各种物品的位置和状态保持原样。由于抢救伤员和排除的需要而必须予以移动时,应安排专人作出原状的标志。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

6、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擅自清理现场。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四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有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初会秩序与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与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与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
各部门负责建立与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理、厂部、维修部、以及零件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与维修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总经理作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维修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漆车间等由车间主作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与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各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厂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工作。

(2)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下意识教育与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维修部:(含机修、钣金、喷漆)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1)厂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维修部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与配合地主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厂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5)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务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交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报告。

(2)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厂长。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垢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需要有知部门与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下处理的有关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与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与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5、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与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汇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6、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与新闻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1)厂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与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与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与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人员力量保障

厂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有员力量进行检查,组建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与力量。

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与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与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与意见的任务。

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厂部与各级部门主管组成,担负接收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五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和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和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售后部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办、行政部、售后部、以及售后各分部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办、行政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一)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售后服务和行政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行政经理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车间办公室、机电车间、钣喷车间、质检部、营业部、拓展部、客服部等,由车间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车间办公室和售后服务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行政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工作。

(二)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行政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售后服务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维修车间(含机电/钣喷/美容精品):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一)售后服务部应当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行政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车间办公室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更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五)行政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六)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备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行政部报告。

(2)主管部门或行政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救援程序

发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三)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行政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四)信息发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发布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一)行政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和董事会报告。

(二)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
事故原因;
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
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
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
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力量保障

行政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组建由行政部保安、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组成的三支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和力量:

1、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3、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行政部和各级部门主管组成,担负接收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六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储销企业法人代表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事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协助事故单位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四)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全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

在局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粮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一)县粮食局负责所辖基层粮食储销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基层粮食储销企业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局纪检组、产业指导科、购销总公司参与相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都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

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85239718(节假日联系电话:85212074);

(二)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迅速组成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其他工程抢险队伍参加救助与抢险工作,或请求专家和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

(一)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紧急应急救援预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相关职责及通迅联络方法;

2、事故报告的程序;

3、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过现场的保证措施;

4、应急救援系统的启动程序;

5、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包括:秩序维持;
人员疏散;
险情处置;
伤员救护;
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

6、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运输保障措施;

7、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

8、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措施;

9、场外救援的措施及联络方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七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
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
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
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
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
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
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
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
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
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八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
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
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
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
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5.1 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
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
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6.1 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 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 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区公司《关于开展全区邮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规范我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切实做好我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我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防暴预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营业网点消防应急疏散预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营 业网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我行应急预案由专人负责管理监督和实施。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行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我行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各项应急预案。

我行各项应急预案均与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按照“救人重于救物、组织人员疏散重于灭火,以单位应变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营业网点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根据《乌鲁木齐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分行实际,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防暴预案》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营业网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我行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和防暴指挥组。明确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队,并明确各小队的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职责清晰。

我行安全生产预案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决策程序和处置方案科学合理。明确了我行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我行实行昼夜值班,公布了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清晰,明确了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善后工作 制定了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都是紧密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紧扣实际,制定具体、详尽的"实施步骤和组织措施,从人员组成和具体分工都是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我行制定了特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层次清晰,具有实际操作性,可以防止暴力事件和火灾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行安全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脉络清晰、内容格式正确,语言文字简洁明了,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规定的预案要求要素,便于阅读和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我行根据预案要求和现实状况,配备了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和防护器材,如大头棒、灭火器等。员工和相关人员了解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成立了防暴队和义务消防队。如遇突发事件,各员工各有职责,分工合作。会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减低损失。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责任落实到位,我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使员工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还将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设置了明显的标志。每年至少主旨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分析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提出修订意见。做好总结,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十

20xx年9月30日下午,安环科针对全公司员工组织了一次全厂范围内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整个演练共分为现场模拟火灾疏散急救、初起火灾灭火器实射演练与室外消火栓操作演练三个过程,培训及整个演练历时2小时,涉及人员80余人。

安环科针对本次应急预案演练,做了充分的准备,成立了临时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专业抢险组、疏散解救组与后勤保障组协同作战。本次应急预案演练共使用2千克/3公斤手提式干粉abc灭火器共10只,35千克abc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只,设专业抢救车1辆。总务科在模拟火源、消防器具、现场解救器具、后勤补给等方面,准备齐全,资源充备,为本次应急预案的演练,真正做到了保障到位。

本次应急预案演练,从火情发生到疏散解救、扑灭火源共历时20分钟,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火情的扩大、保障了人身安全,避免了财产损失。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冷静、沉着,每个员工应该做什么,如何正确报警,如何正确扑救,如何疏散,如何自救和逃生。

总经理十分重视本次防火演练,不但参加培训讲座还亲自参加灭火器和消防栓的实战演练。通过本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充分体现了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加深了广大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实战技能,使员工清晰的认识到如何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科学、安全、有序、快速”应对火灾事故的目标,强化了员工在火灾中应急逃生的方法,提高了各部门主管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能力,取得了预期的演练效果。员工认真对待,顺利完成演练。

减少事故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是每个员工义务和责任。公司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密切配合处理突发事件,一旦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指令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义不容辞的快速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或拒绝执行。这样我们的公司才是一个大家庭,一个有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集体。同时我们希望在下次的演习中,大家能够更为积极主动。

现将演练情况汇报如下:

演习于下午一点三十分开始。烘干操作人员在正常作业中,发现不明原因在网带上冒黑烟,烘干操作人员立即向现场主管报告,主管察看后立即报告安环科及公司负责人,安环科及公司负责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组织员工关闭蒸汽阀门,按平时教育的分工,由电工负责断电,其他义务消防员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用消防砂灭火,并用铁锹铲土。队员及工人们有的用干粉灭火器,有的端砂,在组长、副组长指挥下参加救火并疏散事故现场周边工人。办公室负责人遂即向安监局、119、120报告,并通知周边企业。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平时明确分工,加上指挥得力,演习比较成功,队员仅用5分钟,即赶赴现场,15分钟消灭火情。

第二阶段为灭火器实射演练与室外消火栓操作演练,公司生产一线工人三人为一组进行了灭火器实射演练与室外消火栓操作比赛。比赛结束后,副总指挥召集参加演练人员结合列队,由总指挥对本次预案演练进行点评。

本次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此次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演习不足之处:逃生时不严肃,吵杂声大,不能体现紧张气氛,有些员工比较被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分行安全运营,根据《xxx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成立安全隐患领导小组: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检查内容以营业场所、自助银行、现金押运防盗抢、防破坏、防火灾事故为重点,根据安全保卫工作评估标准,具体做好对安全防范设施设施建设达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检查,同时做好内部安全宣传教育安排。

1、xx月xx日-xx日,成立安全隐患自查领导小组,完成安全保卫工作自查方案上报。

2、xx月xx日-xx日,实地检查一楼营业部和监控室、机房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对照《评估标准》第一部分的"营业场所安全(物防设施、技防设施)、第三部分的运钞交接款安全、第四部分的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第五部分的内部消防安全和第六部分的机房安全,认真逐个逐条检查,做到有文字记录,有书面材料。

3、xx月xx日-xx日,对照《评估标准》第七部分的案件防范能力和第九部分的其它内容,对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案件防范要求、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安全保卫档案进行修订整理,开展一次综合演练,开展一次内部安全宣传集中教育。

4、xx月xx日-xx日,对本次检查进行评估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审核后,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自我评估打分情况上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十二

队长

吴少锋

成员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周俊文、黄旭光、许桂娜

现场扑灭组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黄旭光

组成人员:程萍、胡丽萍、谢勤玲、

组成人员:周俊文、林喜亮、陈召

组成人员:许桂娜(电话:13603062479、6605)、黄旭光(电话:18319053949、6601)

组成人员:刘改名、曾凡忠、成美龙、叶绪全

组成人员:林伟生、吴少锋、许桂娜、黄旭光

119、27762555、27762556

内线电话呼叫保安室、由通讯组员速联络安全领导小组,简扼说明事发部门位置、伤害性质(附件1:紧急事故联络图)

车辆、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保安应急报警后,由先行人员第一赶赴现场,指引方向。疏散人员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讯组留守岗位接应。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1:机器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害:机器故障引起的人身伤害。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2:漏电引起的伤亡:操作过程出的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过程出现的物件坍塌、铰切、挤压、摔跌伤害。

当发生事故是时: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出事现场营救受害人员,细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恶化的局势,对现场进行维护和擎戒,协助伤害者转移脱离事故现场,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措施一:简易止血法:血管、动脉受损破裂出血,用绷带加压、指压、止血法进行静脉、毛细血管或小动脉出血用敷料盖住伤口,然后用绷带或三角巾用力包扎,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用动脉出血时,临时用手掌或手指压迫伤口近处的动肪,使血管被压住,中断血液的流通,达到临时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为了使骨断伤情不再加重,须对骨折正确及时地急救,“捆绑”固定,防止骨折断端损坏血管、神经和主要器官,预防休克和感染,减轻痛苦和防止至残。

措施三:伤员搬运法:对于大而积创伤、大出血、骨折以及特殊伤员,应首先进行急救处理,在未处理之前(紧急情况除外)千万不能随意拨动,否则会发生休克。搬

动时动作快而轻,尽量减少震动,同时注意伤情变化,根据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搬运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员呼吸法:受触电、中毒、窒息的伤员常发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现象,稍久就会发生死亡。因此,当伤员发生呼吸骤然停止时,必须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救护。

程序一: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场合的混乱状态

程序二:检查伤害者的伤害原因,控制事态骤变。

程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质

程序四:进行急救处理

程序五:送往医院医疗

程序六:保护现场,因抢救过程中无法维持原状时,以拍照、标识、记录为依据,程序七:事故报告

1、报警:内线电话、手机等通讯联络工具

2、报告有关单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安全主任、安监办、社保

3、方法:所有通讯工具

a、事故发生地方、位置、部门

b、事故发生原因

c、事故性质

d、事故态势

e、需用携带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

a、现场救援:迅速引导组织现场,根据事态情况,运用急救法控制伤害者向恶化状态发展,随时准备转移现场伤员

b、医疗救援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员进行。另外,人员组织、车辆搬运,作好转移医院抢救工作。

c、机电组:遇特殊事故,机电组随时配带工具拆卸机器,或拆切翻压物、切断电源,抢救受伤害人员离开物体。

d、保安应急组:协助引导人员安全脱离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e、事故处理组: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安监办,不瞒报、不延报、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搞清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救护电话:120

交通事故:122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十三

1、大堂内、前门区域

2、家常菜馆、中餐厅、宴会厅

3、保龄球、桑拿部、美容美发、知青之家

4、停车场、后门区域

1、大堂岗要密切注视门口、大堂内、家常菜馆、美容美发的异常情况;
员工岗要密切注视后门、停车场、桑拿部、保龄球馆的异常情况。

2、注意观察成群结伙来酒店的青年人(衣着打扮、言谈举止、有无酗酒)及时发现可疑迹象和闹事苗头。

3、在巡视过程中,注意观察中餐厅、家常菜馆、知青之家、保龄球馆有无饮酒过量的人,发现后要及时提醒服务员不要售酒给他,如发现异常情况随时通报监控室。

1、严格控制客人的饮酒量,发现饮酒过量的客人应立即通报监控室(xxx),同时通知餐饮部、家常菜馆、知青之家、娱乐部经理或领班对客人进行劝阻,并停止向其出售烈酒。

2、听到或看见有打架斗殴及流氓滋扰以及公安机关协查通报中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报告监控室(xxx)。

1、报警:一旦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案件,在场服务员应及时报告监控室(xxx)。报案人要讲明发案地点、人数、国籍、闹事人是否携带x支或其它凶器,并报清自己的姓名或工号。

2、监控室值班员接到报警后,

a、立即通知安保主管、领班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情况反馈监控室;

b、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赶赴现场;

c、立即通知休息的安保员赶赴现场;

d、立即通知大堂岗,员工岗安保员密切注视大堂和员工通道的情况;

e、立即通知案发部门或承包户的经理赶赴现场。

3、安保部经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赶到现场后,积极进行劝阻工作,带领安保领班、队员及案发部门服务员,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迅速平息事端,以防事态扩大,将主要肇事者带至公安室,如发现闹事人携带有x支或凶器,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并迅速与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请他们立即出警。

4、案发部门经理或承包户家常菜馆、桑拿部,美容美发、知青之家等单位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带领员工配合安保部工作:

a、保护收银员将现金转移到安全部位;

b、保护其他客人撤离现场;

c、指派专人保护贵重物品;

d、配合安保员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

5、案发现场的部门或承包户经理、领班及员工都负有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都具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义务,如发现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6、在将斗殴人员或肇事者带往公安室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发现他们身上有无凶器,如有,应及时收缴,以免发生伤害或逃跑。

7、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安保部注意保护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划出警戒线,担任警戒巡查,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案发部门查清设施设备是否遭受损坏、损坏的程度、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价值等。

8、如发生严重伤害,安保部经理应按总经理指令,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发生死亡,由公安部门处置。

酒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饮料保洁不当所致,其中毒症状多见于急性肠胃炎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为保障住店宾客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采购人员把好采购关,收货人员把好验货关,仓库人员把好食品入库关,厨师把好制作关。

发现人的职责

1、发生食物中毒,发现者应立即向总机报告,讲清自己的部门,姓名(或工号)、所在地点、食物中毒人员国籍、人数、中毒程度及症状等。

2、报告人应就近看护中毒者,不要将其单独留下,不得移动任何物品,保护好现场。

总机值班员职责

1、总机值班员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问清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程度及症状,作好记录。

2、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或安保领班),大堂副理,发生食物中毒地点的部门经理赶到现场。

3、当总经理作出通知急救中心或送医院抢救时,及时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讲清楚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程度、症状等。

安保部职责

1、安保部经理、领班立即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和围观。

2、迅速展开初步调查,弄清中毒人数、中毒人的身份、中毒程度及症状等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当总经理决定通知公安机关时,应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4、配合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的抢救工作,情况严重时随中毒者前往医院,适时做好对中毒者的访问记录。

5、如中毒者已死亡,应保护好现场,按总经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员、法医的工作。

6、如系投毒,应立即查找、控制嫌疑人,配合公安人员展开调查侦破工作。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1、听取安保部汇报后,应迅速作出抢救措施,作出是否通知公安机关的决定。

2、视情况决定是否通知中毒者单位或家属。

3、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经理职责

1、严格执行总经理对抢救工作的一切指令,要求员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配合安保部工作,向客人做解释,稳定客人情绪。

1、采取专人、专购、专人验货、专人管理。

2、专人进行制作烹制。

3、专人服务上桌。

4、食品留样待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十四

1. 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对火灾的预防能力;
同时为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在消防队到达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2. 成立组织机构

2.1分公司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由分公司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管经理助理任副总指挥,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任由安全员兼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防范、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2.2消防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2.2.1总指挥职责: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

2.2.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的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指挥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2.2.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的职责:负责消防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并协助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2.2.4指挥部成员职责:负责分公司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报告消防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畅通,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3.预防措施

3.1设备配置

按照消防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对重点部位和场所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换到期的消防器材,确保各种灭火器保持良好状态。

具体如下:

3.1.1办公楼内各楼层出口处均设有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3.1.2办公楼内每层应配有1211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1.3办公楼内及周围设有多个室内(外)消火栓。

3.1.4办公区间内根据物质及燃烧特性,配置好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

3.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2.1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模拟火灾事故疏散演习。

3.2.2加强配电房、变压器、办公场地等关键部位的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3.2.3成立分公司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2.4综合科结合月度考核对各科室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经督查办复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3灭火器材使用

3.3.1灭火器是一种简易的灭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扑救初期火灾。

3.3.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石油产品、有机溶剂、电器设备和一般物质初起火灾,射程为5米。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离火场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几次,使干粉松动,使用时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灭火器,将喷嘴对准火焰,压下压杆即可。

3.3.3手提式“1211”气体灭火器适用扑救各种油类、电器设备、精密仪器以及一切有机溶剂的初起火灾。射程为3米,灭火后不留污迹。使用方法同上。

3.3.4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要两个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将管带抖开,双手紧握干粉枪,转动握柄,将枪口对准着火处;
另一人拔掉安全销,打开控制柄干粉即喷出。将火扑灭后,要注意防止复燃。

4. 火灾处置

4.1较小火灾的处置

4.1.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首先对火情进行判断,火势较小时,就近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或蔓延,必要时迅速切断起火地点电源,为扑救火灾创造条件。

4.1.2立即通知负责人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4.1.3根据需要,负责人可调集其他岗位人员(如门卫等)进行增援或配合灭火,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

4.1.4灭火后,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公司消防应急指挥部。

4.1.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备用状态。

4.2较大火灾的处置

4.2.1如发生较大火灾,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分公司负责人,由其负责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

4.2.2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报告起火地点、部位、火情、报告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安排专人到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事故现场。

4.2.3通知公司消防应急指挥部,汇报火灾情况。

4.2.4消防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火灾现场进行支援。

4.2.5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4.2.6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备用状态。

5.指挥疏散

5.1火灾发生后,无论火灾大小,除必要的扑救人员外,所有人员应尽快撤离。

5.1火灾发生后,所有车辆应迅速远离起火现场,腾出疏散、灭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5.3若通道阻塞或烟气较重,无法撤离火灾现场时,应迅速选择远离火场的房间或楼顶躲避,紧闭房门,堵塞进烟孔洞,防止烟气熏呛,并设法向外界呼救。

5.4身上着火以后千万不能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焰。

5.5人员疏散后应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因坠落物造成伤亡。

6.火灾逃生

火灾发生时,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6.1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

6.2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门柄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

6.3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

6.4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

6.5紧急出路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楼梯间后及时把防烟门关闭。

7.事故调查程序

7.1报案

7.2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到来。

7.3做好现场人员的笔录工作,保管好现场笔录。

7.4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的调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期几年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
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
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
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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