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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
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二
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_____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_____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_____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_____、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
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_____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统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口头或安全整改通知、处罚单,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现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整顿,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法律后果,承担安全责任;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影响甲方信誉的,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的程度视对乙方造成的影响大小而决定。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安全市场主管部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严格执行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关于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低碳产业育成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同时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
2、现场施工用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或与甲方共同承担安全风险--见下第五条),不得无成本、无风险管理,必须共同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残障人员、心脑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为者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得参与施工。
3、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要安排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乙方负责人必须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带头并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法规,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进入施工区域必须带好安全帽,系牢帽带,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高挂低用(即安全带的保险扣,尽量挂扣在高于作业点的位置)、挂扣点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为满足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一旦发生事故,先应立即进行人员抢救和疏散工作,并保护现场。若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拍照取证工作,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1、如因乙方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外,甲方有权利进行加倍处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为共同承担施工管理责任,降低事故风险,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险事宜协调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万元、4万元医疗/人的赔付额购买工程意外伤害险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险费用,乙方承担45%,超出保险内容、保额部分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义务性适当补贴、或按保险比例分摊)。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配置劳动力,参加施工人数,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办理保险事宜。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施工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否则因此项带来的一切施工事故风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己方施工人员个人素质担保:充分了解、信任乙方身体、思想素质,承诺乙方施工人员均符合劳动法相关条款要求,非犯罪分子、无恶意暴力倾向行为,身体心理均健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人员有身体心脑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等隐瞒不报并使用的、故意 “碰瓷”的等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倍罚款、并追究其责任,无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劳动者,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因此不能及时办理保险,并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执行书面请假制度,(或电话、短信等口头请假)普通员工向乙方管理人员请假,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没必要的话(除了事假、病假)尽量不要外出,以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否则在此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名单;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3、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4、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项目部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如下。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协议规定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力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
1.5
1.6
2、项目作业概况
3、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
3.1.1不得将生产经营、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1.2与分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负责对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1.3指派专人对分承包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管理。
3.1.4就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救援等向分承包方交底。
3.1.5
3.1.6
3.1.7
3.2甲方的权利
3.2.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2.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2.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2.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2.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2.7
3.2.8
3.2.9
3.3甲方的义务
3.3.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措施、规程、制度等进行审查并备案。
3.3.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主合同及安全协议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3.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3.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3.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3.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3.3.8
3.3.9
3.3.10
3.4乙方的责任
3.4.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4.2执行安装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和相关的培训需求等。
3.4.3自觉维护工作区域内的在用设施、设备,确保其完整好用。
3.4.4积极服从甲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有关安全规定及相关指令、措施。
3.4.5积极传递和处理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
3.4.6采取相关措施有效控制本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各类隐患、风险。
3.4.7
3.4.8
3.4.9
3.5乙方的权利
3.5.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5.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包袱,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5.3有权按照主合同及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5.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5.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5.6
3.5.7
3.5.8
3.6乙方的义务
3.6.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措施、规程、制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6.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险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6.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6.4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6.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6.6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
3.6.7
3.6.8
3.6.9
4、事故调查
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按大庆油田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5.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7
5.8
5.9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及协议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1、附则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11.4以下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1.4.1
11.4.2
11.4.3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五
总包方:
项目部
分包方:
建设单位将 项目委托分包方施工,为了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分包方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同时,还须与总包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二、分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三、总包方对分包方的治安、消防进行检查。对分包方的材料、机具等进行进出场登记,凡未经登记的材料机具等不得外出。
四、总包方有权提请建设单位督促分包方的加强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方面的管理,对分包方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实施处罚,必要时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项目应由分包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项目在具体施工中应由分包方按总包方的要求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另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该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保证安全施工。
六、分包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七、施工前,分包方应组织召开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通知总包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并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八、施工期间,分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分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九、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总包方有督促分包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分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十、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分包方须安全管理,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十一、分包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分包方自备。如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借用和租赁,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分包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分包方必须进行检验。分包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分包方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十二、分包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总包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总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分包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承但。
十三、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如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四、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十五、分包方需用总包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及时向总包方提出。违反本规定或未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
十六、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分包方发生各类伤亡、火灾事故,应由分包方负责迅速统计上报。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分包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设置车轮冲洗龙头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
(2)施工现场要进行有组织排水,项目部派专人对排水管网定时检查、疏通,保证有效、有组织的排水。整个现场实行分区责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时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决不影响车辆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种文明生产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大力提倡员工的文明与卫生,保证项目良好的精神风貌。
(4) 分包方要加强“落手清”意识,建立施工现场分区域责任制,由专人管理负责;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整齐。
(5) 分包方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施工单位统一印制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规范、工种要求区分颜色,并在安全帽前后都印上各单位的标志。
(6)分包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分包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7)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分包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相应技术措施,否则分包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施工期间由于分包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9) 施工用电配电总箱、分线箱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经现场监理、总包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规产品。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总配电箱内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电表等,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系统。一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并每次扣罚200元。
(10) 施工期间,分包方应及时整理和统筹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到总包指定场地 ,严禁随地乱堆,否则,总包方对分包方处以500元的罚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总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总包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由总包方核定,从分包单位扣除。
(12)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义务禁止一切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总包方给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罚款。
十八、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条例,协调好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进入工地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无帽不准进工地,不准赤膊、穿拖鞋,否则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2)严格按施工用电规范进行,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接零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有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罚款。
(3)禁止损坏总包方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中有妨碍的必须得到总包方许可后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结束必须立即补好。擅自拆除或损坏的,以每处500元~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分包方负责全部责任。
(4)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工地内不得随地大小便,如经发现,除进行清理外并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保持清洁卫生。
(5)配备消防器材,重点部位禁止动用明火。需要动火的必须有动火审批报告,并有防火措施,否则禁止动火。
(7)做好自身的财物保管工作,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准在现场设食堂和宿舍,违反者酌情罚款。
十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动终止。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六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城建安发[ ] 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的通知》精神,为了明确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也为使承租方在使用设备前,能充分的了解起重机的性能,确保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明确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和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规定,负责车辆道路行车安全。
2、提供汽车吊的性能、力矩和技术交底等资料。
3、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功能齐全、有效的起重设备,夜间具有照明和臂尖警示灯。汽车吊司机必须熟知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配备大钩以下的扁担、吊索具、卸夹、小吊钩等日常用具。
5、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或协商结果,如由甲方指派信号工,应负责信号指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指派汽车吊司机,并要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及上级行业会议精神的传达,以及司机全过程行为的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司机同时应遵守以下条款和应该享有的权利:
①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严禁从汽车吊上往下扔烟头、杂物,或饮食及有碍安全的行为。
②严禁司机带病上车、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日常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后)。
③汽车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对违反“十不吊”(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的行为有权拒吊和不吊。
④严禁汽车吊带故障作业,遇有汽车吊故障立即停驶,及时修理。
⑤作业区域内遇有高压线,不在安全范围内,严禁吊车作业。安全范围即:1千伏---垂直1.5米(水平1米);1~15千伏---垂直3米(水平1.5米);20~40千伏---垂直4米(水平2米);60~110千伏---垂直5米(水平4米);220千伏---垂直、水平均大于6米。
二、乙方职责:
1、要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任务及周边情况,给甲方汽车吊司机做好安全和任务交底。
2、要有足够支放吊车的场地。根据所吊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和存放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有无地下管道、暗沟、电缆管线等情况,及时通知吊车司机,如地基有缺陷的,需要处理方案。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应指派有汽车吊指挥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汽车吊作业,信号工必须遵守汽车吊作业“十不吊”的规定,杜绝无证或违章指挥。
4、严禁无关人员在吊车作业半径内停留、玩耍,与本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
5、遇庞大物体、超高、深基坑或特殊环境作业,要有吊装方案。
6、遇物体庞大或超重物,需要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抬吊方案,选择两台性能应相近起重机,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乙方作业人员或甲、乙方以外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报甲、乙双方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汽车吊出租方 汽车吊承租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七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负责建立个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
2、承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承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隐患及违章有罚款权。
7、由承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承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第二条:分包方的责任
1、分包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楚剧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交纳安全保证金,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可制度
a、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
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上岗;
b、分包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员,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化工种安全教育。
c、分包方应经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承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承包方验收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承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奖罚。
b、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方必须按承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工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e、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的发生。
f、分包方负责其人员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聚众赌博、传黄播淫、酗酒闹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社会治安、交通、消防、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第三条:分包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如发生单位间相互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众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毁、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由承包协调和处理。
第五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众与其它施工单位相遇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承包协调处理,分包方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承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六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市建委注册,经专业部门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仅此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等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设警戒线、警戒牌和派专人落实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承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指定专人值班。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料,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损失,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承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要作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条: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方达不到协议要求的,承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对安全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有权签发“违章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对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严重违章指挥、确有随时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不听劝阻时,有权签发“立即停工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条件。对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违法、违章,承包方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每起处5000元罚款,重伤事故处20000元罚款,死亡事故处500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或缓报的,追加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承包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别分别职责规定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方有权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八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区201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漳滏河灌区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条?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开工前上报甲方。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
第四条?乙方应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留安全教育记录(施工人员签字)每月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六条?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乙方特种_____必须取得场内机动_____定期检验报告,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乙方应照国家有关_____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_____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_____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八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第十条?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第十一条?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_____。意外伤害_____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
第十六条?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并不免除双方的其他合同责任与义务。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补充内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区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注: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时,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本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种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500元。
9、乙方不得从带家属(小孩)入住施工区。
10、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前,要将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提供给项目部,及时交纳综合保险。无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签约代表: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
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大同机场油库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点:山西怀仁县亲和乡;工程内容:
油库油罐防腐 ;分包范围:
基地库新建3000平米立式油罐2台,500平米立式油罐4台,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外场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 ;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及业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环境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体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环境教育;严肃安全、环境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核查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施工管理规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方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环境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村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规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它: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乙方进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权监督乙方认真执行。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参加工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生产领导小组机构,出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迅即报告甲方,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日常检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七、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八、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监督甲方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认真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与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一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 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环境保护事项,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2、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因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3、乙方使用的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安全用电、节约用水,防止因火灾污染环境,资源浪费。
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有因施工质量问题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乙方在施工过程使用运输车辆的,车的废气、噪声、冲洗水应达标排放。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燃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坏。如确需造成破坏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项目竣工后,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防止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进行土建施工,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考虑采用先进和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外,特别应调整好打桩、搅拌、灌浆等作业时间,防止和减少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2乙方在运输施工材料或土石、泥浆时,应采用防泄漏容器或盖篷罩,防止粉尘飞扬或泄漏污染环境。
11、甲方不定期对忆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协议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可能或已造成严重污染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实施经济扣罚。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13、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才可修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作业班组内部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 工程的安全协议,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定期由班组长牵头召开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班组长和班组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种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对各种机械的使用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新工人未培训进行操作,由此引发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在甲方处理工伤事故后,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4、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5、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6、乙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童工、超过55周岁的老年人,如未进行此项工作发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由乙方支付。总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资后,优选支付赔款额,直至扣完为止,其余工人发生的纠纷由班组长负责,甲方可向法院起诉班组长的追加索赔的权利,包括班组长家庭的房屋、财产等。
11、按规定要求班组长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2、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4、按甲方要求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宿舍内禁止留宿不在本工地工作的所有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并给予班组长200元/次的罚款。由甲方提供的临时宿舍床铺不允许承包班组的职工私自改变其搭设方向位置等,不允许其家属在现场居住,职工家属来工地一律在外自行租赁房屋,如违反每起罚班组长200元,并清除出工地现场,否则每天按30元收取房租,从乙方当月生活费中直接扣除。
15、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餐具、自行开小灶,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炉、取暖气进行取暖,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每次处罚班组长200元。
16、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如出现承包班组的职工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现象,甲方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给予制止,经管理人员等摄影曝光后,给予罚款,再由承包班组处罚工人。
17、不允许职工之间赌博,严禁职工之间打架,每发生一起,不论何原因罚承包班组长200元/起,发生群架斗欧事件,不论何原因罚承包班组1000元/起。医药费由打架者自付。
18、乙方教育好本班组的职工,严禁盗窃工地上的所有物品,一经发现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按盗窃的金额给予承包班组长2倍—10倍的责任罚款。
29、发生安全事故后,如属乙方全部责任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不及时处理或不能处理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查明原因的由甲方先处理,乙方协助处理,查明原因后按责任原因甲方再进行处理。
七、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 日 日 期:____ 年___ 月____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三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__〕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 适用方(盖章)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四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村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内1#厂房一座,共三层面积为6086.96平方米及2#厂房(一半)面积为269.33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
并于20__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十)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生产废料等固废物应按规定定期清理,暂存期间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十八)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20__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进场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内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钻探生产任务,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二、安全目标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中毒、交通和火灾事故。
3、 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 ‰,减少轻伤事故,年因工负伤频率不超过10‰
4、无职业病患者。
三、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甲
方项目管理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乙
方单位全称
单位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人员总数
特殊工种数
四、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设备操作有效证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等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并存档,监督乙方责任人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于审查不合格施工机组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负责监察监督乙方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情况。
3、负责对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于乙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多次重复出现的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停工整顿处理;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误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管理和生产需要甲方帮助其培训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支持,并按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6、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须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他便利条件。
五、乙方安全职责
1、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设备操作有效证书)、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等安全管理资料,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按照施工人员名单,根据作业环境和施工特点,分工种、分岗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结果须报送甲方。
3、负责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地质勘探安全规程》、《钻探工程安全规程》及福建省颁发的各种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5、指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报甲方认可,登记备案。
6、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例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制定对策进行整改,并随时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7、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领导。
8、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
9、乙方自备机具、设备及施工器材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话,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接到违章罚款通知单后,要在二天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逾期不交的,每迟交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险措施
1、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伤亡的意外保险。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犯安全生产规定的罚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减。
七、事故经济责任划分
1、由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员工伤、残、亡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按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其法定供养亲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2、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而上岗者,发生的伤、残、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负责。
3、由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发生分歧,按国家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定后处理。
八、处罚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罚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机组清退出施工现场。
1、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认真整改的。
2、隐患和违纪较多,造成事故或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评比、达标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安全生产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
4、自带施工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备、防护用品验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作业的。
6、施工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此类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加重处罚。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如与国家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报甲方主管部门壹份备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六
工程名称:
甲方(工程总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杜绝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检查,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认真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标准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于甲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应在限期内改正。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现象。
5、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水灾、烫伤、雷击、触电、高空坠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区域内作业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由于未执行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须负责赔偿。
6、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乙方机械、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标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员、社会行人及周边居民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10、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专项有限空间施工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本班组根据施工安排向项目部安全副经理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核实后向业主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检验有限空间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安全员根据施工情况确认安全措施→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作业方案
施工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前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环境交底→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第六章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和有限时限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对作业空间进行通风。但禁止用纯氧气对有限空间通风。
第七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部应急救援抢救医院为:大兴医院
项 目 部、施工队主要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技 术: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检测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协议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2、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补充条款
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
2、施工人员严禁严禁喝酒闹事,严禁与村民发生纠纷,否则出现事件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七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土方捡底工程、抗浮锚杆、房屋结构、室内装饰、水电安装、外墙装饰、建筑节能、通风空调、金属门窗、消防工程、机电设备、智能化、防水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年月日(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电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乙方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须执行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7、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电梯安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1、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2、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3、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
不准破坏事故现场。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15、乙方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6、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安全责任。
17、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8、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19、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3、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25、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
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26、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的安全保护设施。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
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27、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8、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29、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30、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32、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3、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3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3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37、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38、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9、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0、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43、夜间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4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45、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46、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4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8、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0、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51、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
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5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54、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成都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55、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55.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55.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55.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2.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5.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55.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55.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55.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55.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55.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5.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56.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56.3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标志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
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56.4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
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57.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57.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57.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
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
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57.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57.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强化安全意识。
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57.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7.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57.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57.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
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7.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57.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
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57.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
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57.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必须遵守执行。
57.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58、“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58.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58.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58.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
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58.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58.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59、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59.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59.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59.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
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60.2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
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60.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
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
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
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60.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60.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1、乙方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或配置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一经查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同时乙方须在甲方限期内完成人员更换、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安全工程师须在甲方、监理单位备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工作不尽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经甲方、监理单位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立即消除隐患,若消除隐患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受伤、残疾等情况,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其他施工单位或第三人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人/次。
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其他施工单位或第三人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人员未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堆放混乱、建筑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场地积水严重或扬尘等违规行为,被监理和建设单位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若上述违规行为被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查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由此引发对建设单位造成麻烦或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
同时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经甲方、监理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复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顺延。
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按本备忘录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规定执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等事故,乙方必须主动并且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或影响扩大。
若乙方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天内做好善后处理、消除不良影响的,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逾期达3天(含3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
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灾、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事故而导致甲方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企业资质降级、房屋不能移交业主,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退房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及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未在办公和生活场所、装饰施工现场、库房、材料堆码场地按安全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等相关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数量配置,或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同时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须报甲方、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并书面确认合格。
若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元/处,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并书面确认合格。
9、乙方堆码材料必须符合文明施工标准,若乙方材料堆码造成车辆通道封堵,乙方必须立即疏通车辆通道,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若乙方随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库有关规范要求堆码,被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处,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发生事故消防车辆无法驶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0、若乙方施工造成严重影响附近邻里住户休息,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未被媒体曝光或被通报批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处罚,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若被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11、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内发生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
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五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如有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甲方)(章)施工单位:(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八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应认真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和安全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严肃安全纪律、技术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违章行为和野蛮施工。
5、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现主动预防、源头治本。
6、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由甲乙双方或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7、协商做好施工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按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或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成立项目安全委员会,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布臵、检查和指导,组织各参建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严格审查分包队伍安全资质,严禁录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
3、按规定做好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对经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乙方进行辞退。同时做好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4、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执行。
5、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经检查发现有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责令停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设备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标工器具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防护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畴,对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状况进行确认,并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9、工程开工前甲方按规定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做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在保证金中扣除;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编制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查备案。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签证书上签字备案。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4、落实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中乙方所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落实工作。
5、配合甲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人员调整时,要对新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备案,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童工和身体状况不满足从事本工程体力劳动要求的人员。
8、按规定设臵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三十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班组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
9、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执行的各种规定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加强自身队伍的安全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
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0、配备经检测合格的机具、设备,机具设备随机资料齐全,报甲方备案。使用前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有责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对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12、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少于2小时),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传达贯彻上级及甲方转达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章现象,经甲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纠正,不得拖延和推诿。
14、接受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监理有权停工整顿。
15、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手套等),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项目部;有责任配合项目部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整改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17、安全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8、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帐。
四、事故责任及处理: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事故,甲方负责医疗费用或按国家有关政策一次性补偿;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伤害,甲、乙双方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在乙方与第三协商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乙方自行处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乙方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迟报或隐瞒不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的再发生。
五、其他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是双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运用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争议解决的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十九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安 装 单 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一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决定对塔吊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安装单位: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责任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装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行。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八)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使用单位:
(一)应当编制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作好安全防护;
(六)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七)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九)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安装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各方严格按照本协议施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负全面责任。
安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二十
协议单位:
上海司烟草印刷厂工程项目部?(甲方)
油漆粉刷施工组?(乙方)
为了保证烟草印刷厂工程相关单体项目油漆粉刷工程顺利完成,经协商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约束乙方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双方施工协议同时,特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烟草印刷厂工程
二、?工程地点:行南路
三、?工程量范围:施工合同规定油漆粉刷工作量
四、?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五、?安全协议期限:二○○三年?月?日至本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止。
六、?安全协议内容:
1、?协议双方认真执行国家、市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和_____法规条例规定。
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操作教育、操作规程辅助学习工作,并有承包人对安全负全责,发包人派员监督,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生产纪律予以处罚。
3、?发包方提出安全生产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组织落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
4、?凡是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5、?搭设临时砌筑脚手架或粉刷移动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和做好防护设施。
6、?使用易燃易暴材料必须如实申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完将剩余材料交回工地仓库。
7、?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程造成各种事故均有作业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解决,另外项目部将对承包人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
8、?由于作业工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对承包人处于500元以下罚款,并将闹事人员送公安部门处理;
不准家属、小孩进入工地,违者引发事故均于工地无关,由承包人负责。
9、?安全措施费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由乙方自行调剂使用,由于甲方原因安全措施未到位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予以配合。否则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10、?自觉将施工人员名册、身份证交公安部门进行治安登记,否则发生治安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11、?附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甲方:?乙方:
上海xx公司
烟草印刷厂工程项目部?油漆粉刷施工组
签字:?签字:
二○○二年?月?日
厂中厂安全生产协议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篇二十一
脚手工 在为 工程公司制广告牌中,为了确保个人人生安全,特订如下协议:
一、 等脚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摩托车,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脚手工在搭、拆脚手时,不得喝洒、戏笑、开小差,工作时应该集中全部精力。脚手工在脚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时,要小心谨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发事故,后果自负,公司不负责任。
三、脚手工在拆脚手时一定要看清地面情况,不得乱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责任由脚手工自负。
四、脚手工在搭脚手时,一定要认真负责,扎紧、扎牢,负责到底。
本协议一式两份。
工程有限公司 脚手工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