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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精选范文4篇)

时间:2022-05-18 20: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作“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4篇

第一篇: 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

2020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20xx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一)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提高城乡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缩小城乡差异,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化得居民健康档案,利用健康档案,规范、科学的记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到20xx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为重点的健康管理体系在城乡居民中基本建立。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8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8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80%。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三、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要求的0~3岁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并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做好项目宣传、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基本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和更新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服务能力。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录入质量。

  3、要加强项目宣传。中心及社区服务站要做好宣传活动,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居民了解建立健康档案的内容和好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加。

  4、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第二篇: 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自测试题

一、填空题: (每题4分,共48分)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2、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 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3、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相结合。

4、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 应持(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 况,及时(更新 )、( 补充 )相应记录内容。

5、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 )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 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 个人隐私 )

6、体重指数=(体重 kg)/( 身高)的平方(m2)

7、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有政府(购买)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具体 实施的、全体居民均可(免费)享受的服务。

9、某居民的腰围是 2 尺 4 寸,可换算成(80)厘米

10、我们国家推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 区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连续性服务过程。

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明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 0-6岁儿童 )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其基本信息填写在(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上。

1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服药依从性是指对此药的依从情况,“间断”为( 未按医嘱服药 ),( 频次或数量不足 )

二、选择题(单选题)(20 分)

1、居民健康档的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C)等基本健康信息。 A、既往史 B、家族史 C、既往史和家族史

2、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 C )等 A、接诊记录 B、会诊记录 C、接诊记录和会诊记录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统一采用的编码位数是( C )

A.15位 B.16位 C.17位 D.18位 E.19位

4、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后(C)为表示居民的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A、3 B、4 C、5

5、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 D )

A.个人健康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B.个人基础信息、随访记录、健康体检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C.健康体检、随访记录、健康评价、健康指导

D.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E.健康信息卡、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三、问答题:(每题16分,共32分)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哪九项服务?

答:(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健康教育服务 (3)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6)预防接种服务 (7)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 (8)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

3、居民健康档案通过哪两种形式建立?

答:(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接受 服务时,由医务人员为其建立。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方式,由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其建立。

第三篇: 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

2019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导语】做任何工作都应有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同样一个工作岗位,别人做的紧凑有序,而你却丢三落四?为什么有时候你感觉自己天天在忙碌,而似乎没有任何成果,工作总是裹足不前呢?为什么有时候感觉有许多事要做,但却不知道从哪件事开始做呢?在工作中,这些问题也许总是困扰着你,而且久而久之如果总是效率低下还会影响到你的工作业绩。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这篇关于《2019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的文章,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化得居民健康档案,利用健康档案,规范、科学的记录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到201x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为重点的健康管理体系在城乡居民中基本建立。
  (一)健康档案建档率≥80%;
  (二)健康档案合格率≥8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80%。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三、服务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社区中心、社区服务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并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做好项目宣传、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基本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和更新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指标,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服务能力。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录入质量。
  3、要加强项目宣传。中心及社区服务站要做好宣传活动,层层宣传动员,让广大居民了解建立健康档案的内容和好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加。
  4、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篇二】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篇: 居民健康档案公开实施计划

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计划二:龙华镇卫生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完成辖区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电脑信息录入。以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建立统一、科学和 规范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

2.使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如有不能达到规定的数量将列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2.宣传: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站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的科学建立、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在各社区范围内进行相关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3.建档方式:(1)门诊接诊:采用患者前来就诊,填写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首页、第1页、第2页、第3页中的查体(妇科除外)接诊人员必须填写,带有*号的是选填的(如辅助检查,如果患者有化验结果就必须填写)。(2)在各村委会领导下,与各村委会配合,到

辖区采集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档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3)入户调查:采用下乡到村民家中采集方法。在入户采集的时候,为了得到辖区居民的配合,应加多宣传,加深辖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了解。同时,可以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与村干部、村医一起到家中采集信息。(4)健康体检:通过下乡入户调查对居民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并做登记,利用每年的妇女检查、儿童随防、慢非病人随访、老年人健康检查等方式进行采集

4.建档要求:(1)建立健康档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档案;(2)循序渐进,从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3)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基础内容无缺失。

5.信息录入:开始信息录入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其掌握信息录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健康档案的录入由各卫生站医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档案录入。并保证录入的档案合格率达到100%

计划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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