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shǒu cè),是收录一般资料或专业知识的工具书,是一种便于浏览、翻检的记事的小册子,是介绍一般性的或某种专业知识的简明摘要书。手册是汇集某一学科或某一主题等需要经常查考的资料,供读者随时翻检的工具书。手册主要为人们提供某一学科或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5篇
第一篇: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手册
工作单位
姓 名
职 务
使 用 说 明
一、本手册供机关公务员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出勤情况和主管领导评鉴之用。要认真做好周记实、季评鉴工作。
二、年度目标任务、每周工作计划,以及各阶段的工作总结由公务员本人如实填写。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数量、质量、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
三、季度领导评鉴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季度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时应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工作记实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务员要认真、如实填写,接受检查,妥善保管。
年度工作任务
第 周工作计划及任务完成情况
第 季度领导评鉴
第二篇: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表5-2:预备党员考察记实表
姓名XXX性别
民族女籍贯
文化程度X出生年月
入学(参加
工作)时间
现任职务
职称X年X月
X年X月X族X入党时间X年X月X日在成为预备党员的前三个月中,在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时刻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学习党的各种理论知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个人学习
工作简要
情况致,并重温了电影《建党伟业》,和支部的其他党员同志一起观看了《黑太阳731》,让我对党的历史、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和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有了更加丰富和深入的认识,也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我认真进行自己的实验数据处理工作,实习时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和学生,以为学生答疑解惑和督促其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己任,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我团结同志,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自身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
XXX同志自成为预备党员以来,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养与考察,入党介绍人
意见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但还应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与同志的交流还应加强。今后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改正不足,争取进步。
介绍人签字:年月日
党支部(小
组)意见
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签字:年月日
中共X市委组织部制
第三篇: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党 员 管 理 手 册
党支部:
姓 名:
中铁九局党委组织部印制
年至 年
使用说明
根据《中国中铁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党建和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铁股份党组﹝2015﹞34号)精神,为加强工程项目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铁九局党委决定在项目党员管理中使用《党员管理手册》。使用方法如下:
1、党员到工程项目工作时,由项目党支部填写《手册》,登记党员自然情况,做好日常记录,并由党小组保管。
2、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按月填写,支部书记签章。
3、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情况以及奖惩记录按实际填写。
4、“党员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记录每季度党员自评、党小组组织党员互评后填写得分,支部根据小组意见给予加分、减分或者同意小组评分,最终确定党员得分。
5、党员调离该项目或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党支部书记填写《手册》中的“党支部考评鉴定”,由党员本人携带《手册》和组织关系,交给下一个项目党支部。
6、党员组织关系变更情况,接收支部根据内部转接介绍信的时间填写。本证不能代替党员组织关系或其他证明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自然状况
交纳党费说明
l.按中组部(中组发[2008]3号)规定:工程项目上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税后”是指:列入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①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O0元)的,交纳0.5%;
②基数在300O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
③基数在500O元以上至10O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
④基数在1O000元以上的,交纳2%。
交纳党费情况
年
交纳党费情况
年
参加组织生活记录
参加组织生活记录
参加党内活动记录
参加党内活动记录
党员奖惩记录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党员先锋岗”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红旗责任区”考核写实
年 月
党支部考评鉴定
党支部考评鉴定
党员组织关系变更情况
第四篇: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范本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纪实表》 1 (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纪实表》 3
(2)预备党员接收《纪实表》 6
(3)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纪实表一》 9
(4)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纪实表二》 11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
(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纪实表》 姓 名: 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该同志 年 月 日向 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由本人手写。
支部书记 2.党支部指定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一个月内),填写信息采集表,报基层党(工)委建档。
年 月 日党支部与该同志进行谈话。
谈话情况有记录。
谈话人 3.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年 月 日,党支部组织党员、群团组织代表推荐会(或征求群团组织意见)。
有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推荐结果,填写相关推优表格。
支部书记 4.党支部征求入党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意见(流动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流动人员入党) 年 月 日,党支部派员到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实地或发函书面征求意见。
有入党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书面意见材料(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支部书记 5.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 和 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会议情况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6.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党(工)委备案。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将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备案。
党支部逐级上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及备案报告;
党(工)委登记造册,录入党员信息系统,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回执。
支部书记 7.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以书面思想汇报为主。
思想汇报由本人手写。
支部书记 8.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
共参加 次活动。
有参加活动相关记录。
支部书记 9.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
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
如实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 (二)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纪实表》 姓 名: 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
年 月 日党支部听取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
有会议记录。党小组及培养联系人意见要填入培养考察登记表。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年 月 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 名党员和 名群众参会。名党员同意、 名群众同意。
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3.党支部征求积极分子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意见(流动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流动人员入党的) 年 月 日,党支部派员到积极分子户籍地(居住地)实地或发函书面征求意见。
有入党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党组织书面意见材料(征求意见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支部书记 3.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年 月 日召开支委会,确定 、 两名同志为入党介绍人。
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备案。
党支部于 年 月日将发展对象上报备案。
党支部逐级上报发展对象登记表、备案报告及入党相关材料到党(工)委。党(工)委认真审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回执。
支部书记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党支部对该同志政审后于 年 月 日形成了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被政审人员都有书面材料。
支部书记 6.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年 月 日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培训班,培训时间 学时,(是、否)有结业证。
党(工)委有书面培训安排及签到簿,发展对象培训情况登记表、试卷、结业证书。
支部书记 7.党支部将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
党支部于 年 月日至 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公示可以通过宣传栏、公开栏等形式,公示时间为7-10天。流动人员在流入地、流出地两地公示。
支部书记 (三)预备党员接收《纪实表》 姓 名: 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1.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支委会 年 月 日对发展进行了严格审查,无异议。
有会议记录,设党总支的,报党总支委审查。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党(工)委预审。
党支部 年 月 日将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进行预审。
发展对象所有材料都上报。
支部书记 3.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
党(工)委于 年 月日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审查所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委员 4.党(工)委预审合格后,将发展对象材料送县委组织部审查登记备案,合格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党(工)委于 年 月日将发展对象材料送县委组织部审查登记。
党(工)委对经组织部审查的发展对象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合格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组织委员 4.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务必工整、准确。
年 月 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书写务必认真、工整、准确。
支部书记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大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
年 月 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
有会议记录。
支部书记 6.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上报党(工)委审批。
年 月 日党支部将相关材料报党(工)委。
材料齐全,并形成《关于接收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一并上报。
支部书记 7.党(工)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年 月 日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内容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
谈话人 8.党(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应在3个月内审批,最长不超过6个月。
年 月 日党(工)委召开党委会,研究预备党员审批工作。
党委会形成会议记录。
组织委员 9.党(工)委及时将预备党员审批情况通知到有关党支部,由党支部通知到预备党员本人。同时,将发展党员有关材料返还党支部。
年 月 日党(工)委将《关于接收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通知到支部, 月日党支部通知到本人。
通过书面材料进行通知。
组织委员 (四)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纪实表一》 姓 名: 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1.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
编入 党小组,由入党介绍人 和 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
支部书记 2.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经常听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及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发现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汇报思想工作1次。
思想汇报要写实。
支部书记 3.党支部通过党组织生活、个别谈话、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参加的活动:
有相关记录。
支部书记 4.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年 月 日预备期满1年,预备党员于 月 日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书应由本人亲笔书写。
支部书记 5.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年 月 日党小组召开会议,提出转正意见。
党小组转正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
党小组长 6.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年 月 日,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 名党员和 名群众参会。 名党员同意、名群众同意转正申请。
征求意见要有书面材料记录。
支部书记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纪实表二》 姓 名: 所属党支部:
工作内容 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 签名 7.党支部将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
党支部于 年 月日至 月 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公示可以通过宣传栏、公开栏等形式,公示时间一般7-10日。流动人员要在流入地、流出地公示。
支部书记 8.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党支部于 年 月日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无异议。
审查情况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9.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后报党(工)委审批。
年 月 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情况记录到会议记录本中。
支部书记 10.党(工)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下发《关于XX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
年 月 日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有会议记录。
组织委员 11.预备党员转正1个月内,支部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党员入党材料交党(工)委。
年 月 日党支部将党员材料交党(工)委。
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发展新党员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等) 支部书记 12. 党(工)委及时将党员入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年 月 日党(工)委建立党员档案。
有人事档案的,按档案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保管;
无人事档案的,应当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党(工)委保存。
组织委员
第五篇: 党员党性档案记实管理手册
党员档案管理规定
党员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镇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由镇党员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党员档案原则上由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管理,由镇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保存。如党员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与本人人事档案合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条 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 档案内容
第四条 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党员材料。按发展党员程序,预备党员接收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工作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调材料、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考察谈话记录、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预备党员转正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谈话记录、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考察材料、廉政鉴定、预备党员转正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
(二)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嘉奖通报等材料。
(三)处分材料。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支部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
(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章 档案保管
第五条 党员的有关档案资料,统一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室管理。其中镇机关干部职工党员的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保存。
由镇外转入的党员,在承接组织关系时应同步接转其党员档案。如有档案缺失,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花名册中注明。
第六条 镇党委、党总支、所属各支部应确定一名党员档案专管员,负责党员档案的整理工作,职责是:负责临时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及时到镇党员管理中心,将党员档案信息补入等。
第七条 中心设单独的档案管理室和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八条 党员档案实行制式化管理。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党员建立健全档案。
第九条 为了保持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一般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装订或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 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党员档案。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 档案借阅
第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不得查阅。党员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
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员档案,要经市委组织部主管档案的领导和镇党委组织委员批准,派2名中共正式党员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并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第十三条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市委组织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镇党委组织委员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
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从党员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市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五章 档案转递
第十七条 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跨市(县)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后,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职务变动后,如人事主管部门相应变动的,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转交。
第十八条 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停止党籍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其党员档案交由市委组织部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一般情况下不得交由党员本人自带;
(二)对必须转出的党员档案,不得无故扣留,转出时应密封包装;
(三)接收党员档案的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当审核档案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
(四)转出单位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六章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负责培养的党支部具体管理。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份档案,做到材料齐全,目录清晰。待发展入党后将档案移交党员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对被确定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做好登记、接收工作,将其档案材料一并归入该党员档案。对培养期间调离本单位的,应填写好培养期内考察意见,一并发往新单位。对未被发展的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应认真地写出支部考察意见,并做好收存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